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桃发改函【2025】4号 (A)类
关于桃江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周杏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户用式光伏发电建设和使用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户用光伏安装监管责任
我县高度重视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规范管理,已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政策,制定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流程》,明确了项目备案、接入、建设、并网等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和具体要求。具体措施如下:
(一)备案管理
项目业主必须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备案手续,未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对于未备案企业私自推广安装屋顶光伏的行为,县供电公司将不予并网。
(二)资质审核
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在从事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前,需到属地发改部门报备。我县将严格审核参建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
(三)房屋承载力检测
建设单位在利用建筑物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前,需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建筑物进行承载力检测,确保不超建筑屋顶承载能力建设光伏项目。属地发改部门将联合住建部门加强对房屋承载力检测报告的查验。
(四)安装和施工规范
项目业主需参照《分布式光伏工程施工标准》(DBJ43/T105-2022)组织施工,确保安装方式、抗风、消防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规范。
二、关于细化企业租用农户屋顶的监管流程
针对企业租用农户屋顶开展光伏发电的情况,我县将组织县发改局进一步细化监管流程,确保交易全流程处于有效监管之下:
(一)合同管理
要求企业与农户签订的租赁协议必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包括租金支付、设备维护、风险分担等内容。协议需经属地发改部门备案,确保合法合规。
(二)资金监管
对于企业使用农户姓名开立的银行卡进行抵押贷款的行为,我县将组织县发改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加强监管,防范资金风险。同时,鼓励农户在签订协议前咨询法律顾问,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三)售后保障
要求企业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安装后的维修和赔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因安装光伏设备导致的房屋结构损坏,企业需承担相应责任并进行赔偿。
三、关于加强光伏产品和工程的安全性评价
我县将组织县发改局联合市场监管、住建等部门,加强对光伏产品和光伏发电工程的安全性评价和管理工作:
(一)产品认证
要求企业使用的光伏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取得相应的产品认证。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光伏产品的质量抽查,确保产品安全可靠。
(二)工程验收
项目竣工后,项目公司需参照《分布式光伏工程验收标准》(DBJ43/T207-2022)组织验收,电网企业将按相关标准对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特性进行验收,确保项目安全并网。
(三)定期检查
发改部门将牵头组织住建、市监、供电企业,定期对已建成的屋顶光伏项目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县市监局将加强对流通领域光伏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2025年拟将光伏产品纳入年度产商品质量抽检计划,严把质量关口。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及时跟进抽查结果,守住质量安全底线。
(四)电网优化
供电公司将积极开展区域分布式光伏承载力评估和可接入容量测量,可开发容量由市发改委公布。及时受理分布式电源项目接网,严格执行《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国能发监管规﹝2021﹞49号)等规定,不违规设定并网容量上限、并网条件和技术要求,不拒绝项目多点接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光伏监测平台建设,深化新能源云应用,为承载力评估、测算提供便捷支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定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管理流程和标准,优化电网调度方式,加强城乡配电网改造,提升电网资源配置能力,按时限办理项目接入,努力营造良好开发环境。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多种渠道向农户宣传屋顶光伏发电的相关政策和风险防范知识,提高农户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监管机制
进一步细化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监管流程,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的规范化、透明化。
(三)强化部门协作
加强与市场监管、住建、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共同推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桃江县新能源产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
桃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9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