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2 16:56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170 【字体:

  桃医保函〔2024〕9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

陈秋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村卫生室报销指标数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益阳市医疗保障局、益阳市财政局、益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益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总额控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医保发〔2023〕29号)文件规定,益阳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金按照50元/人/年的标准进行总额控费。我县按照文件规定,根据各乡镇实际参保人数和跨乡镇使用情况,将普通门诊基金划归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在总额内控费使用。同时,组织开展村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定点情况综合调研,并向市医疗保障局请求增加桃江县普通门诊基金总额指标,提出了“2024年度桃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普通门诊医保基金将增加到55元/人/年”的请示。市医疗保障局已同意2024年度桃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普通门诊医保基金将增加到55元/人/年,进一步提高参保群众的门诊待遇。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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