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2 11:2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灌函〔2024〕3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9号建议的答复

胡署英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沾溪干渠修复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桃花江灌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我县统筹规划,抢抓国家加大水利新一轮投资政策,启动了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

  一、关于沾溪干渠修复。沾溪干渠修复已纳入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建设,具体实施内容为龙头山至廖家坝5444米干渠衬砌,新建朱家村泄洪闸、3个暗涵和龙头山泄洪闸,总投入资金500多万元。该项目已于5月份动工建设,预计12月底基本完工,将有效解决沾溪干渠通水不畅的问题。

  二、关于永隆湾至廖家坝木门村组段支渠堵塞。根据《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桃花江水库灌区管理章程〉的通知》(桃政办发〔2003〕26号)第三章第十六条:渠系实行分级管理,桃花江水库统一管理总干渠和东、西、沾溪干渠。其他的支渠、斗渠、渠系建筑物及小(一)(二)型水库、塘坝等小型水利工程按属地原则,归各受益乡镇负责维修管理。该建议中所涉及的伍家洲村永隆湾至廖家坝木门村组段堵塞的渠道属支渠以下渠系,归所属乡镇管理与维护。根据国债水利项目实施规划要求,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项目资金只能用于灌区干渠及重点支渠的维修改造,该支渠不属重点支渠,灌溉面积未达到相关指标,不能纳入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实施内容。目前,桃花江灌区管理局已启动桃花江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申报工作,并已通过水利部初审,待二期项目正式启动时,再将该段支渠纳入实施内容,力争解决支渠堵塞、通水不畅的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桃花江灌区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桃花江灌区管理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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