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监函〔2024〕1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周红艳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做到让食品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桃江县委、县政府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织牢严密“防护网”,全县食品安全形势整体保持稳中向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
一、关于“加强宣传”的建议。近年来,我县在食品安全宣传方面持续发力,宣传覆盖面持续扩大。一是强化向上推介。在市级及以上主流媒体发表食品安全相关稿件200余篇次,《以“三微”治理格局筑牢食品安全屏障》被《新湘评论》刊发,《三三机制见长效久久为功守食安》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二是强化本级推广。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桃江市监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桃江教育等县级媒体加强对食品安全的宣传,持续提升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和知晓率。2023年,县教育局出台了《桃江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工作方案》(桃教发〔2023〕8号),将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纳入16项重点任务之一。各中小学幼儿园每月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横幅标语、微信群、公众号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并将食品安全知识教育融入科学、生物等课程教学中,提高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三是加强现场宣传。2023年成功承办全市示范性IV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得到省、市领导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24年成功承办全市2024年“5·17预防野生蘑菇中毒宣传日”活动,接受现场咨询3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得到较大提升。
二、关于“加强食品监测”的建议。持续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和生产流通餐饮食品安全领域的监督抽检。对全县的各大蔬菜基地、水果采摘园、小规模种植户、农贸市场进行了取样,每年速测不低于2200批次,定量分析不低于400批次,按季度将检测情况通报至人大、政协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源头监管。在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领域每年抽检不低于1400批次,对不合格产品按程序移交综合执法大队核查处置,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三、关于“加强监督队伍建设,规范食品市场”的建议。市场监管部门设立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股、特殊食品股、餐饮监管股、食品检验所、食品综合协调股等股室从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设立综合执法大队食品中队负责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各个乡镇设有市监所,配合属地乡镇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门设有农产品质量监管股、检测站、执法大队,每个乡镇成立农产品质量监管站。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队伍逐渐充实,食品市场持续规范。
四、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体系的建设,让人们有可信赖的品牌可买”的建议。压实压紧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行业主管四方责任,持续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机制,配备县、乡级包保干部195名,包保食品相关市场主体322家,按季度开展包保督导,县食安委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分工合作,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风险会商,信息通报,跟踪督办等制度,形成齐抓共管,联防联考工作格局。近年来打造了“桃江竹叶”“桃江竹笋”“桃江竹泉米”“桃江修山面”“鲊埠牛肉”“桃江擂茶”等可信赖的桃江品牌。
五、关于“政府要将食品安全放在最重要的位置”的建议。县委、县政府坚持党政同责,产管并重,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将食品安全纳入《2024年桃江县人民政府工作要点》,狠抓食品安全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积极构建食品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创新模式,不断提供全社会参与度,知晓率和满意度,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食品安全和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桃江。
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