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1 17:12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建函〔2024〕53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号建议的答复

龙友才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县城城市建设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桃江县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和《桃江县城市政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我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工作提供了统一的领导机构和保障措施,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均跨上了新的台阶。

  下阶段,我县将在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实施城市提质更新行动,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从源头管理好城市建设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规划先行。要优化当前的城市规划,全面系统地谋划城市空间布局,推进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排水规划等各类专项规划的深度协同;严格执行规划,规划编制后,强化刚性,不能随意更改,有计划的实施建设。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严格项目审批,将项目建设统筹管理,树立“一盘棋”理念,杜绝“多龙治水”“各司其职”等现象,提高工程项目的审批意识,确保项目的程序合法,手续齐全。三是规范城市管理。在工程质量方面进行严格把关,建设项目完成联合验收后,按要求移交给管理部门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升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避免重复建设,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舒适、宜居的环境是我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目标。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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