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自然资函[2024]13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号建议的答复
吴云华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危房户和少房户建房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私人建房的基本情况
根据2017出台的《桃江县城规划区私人住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原县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例会于2018年开始对县城规划区内私人建房进行集中审查,原则上一年审查一次。2022年望城区“4.29事件”后,我县启动对全县范围内自建房的排查行动,截至目前县城私房建设的规划审查暂停状态。
二、关于“解决群众建房问题”的建议
2023年《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的出台,对居民自建房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拟出台有关办法,以规范县城居民自建房的建设行为。2023年6月,县自然资源部门已对《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进行了起草,前期开展了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听证等会议,广泛征求专家和各界听证代表意见,同时在桃江县公众信息网发布了征求意见公告。
2024年2月初,《暂行办法》进行法制审查,司法部门出具法制审查意见,认为《暂行办法》制定主体合法、权限合法,经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依程序予以公开。4月中旬,初步征求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意见;5月底,自然资源部门已按益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意见修改完善后于6月4日,报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审查通过了《桃江县城中心城区居民自建房规划审批暂行办法》。根据会议要求待报县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后,建房户可按该办法的有关要求办理报建手续,妥善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建房问题。
三、关于“调整规划确保民生”的建议
高新区位于石长线以南、资江以北区域,其规划核准面积为586.77公顷,根据园区发展需要,正进行调整扩区,拟将石长线南侧23.87公顷和资江北岸174.79公顷房屋较集中地块调出园区范围。该方案已经县国土空间规划一级例会审查同意,正报上级部门审查。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自然资源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