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12-10 19:10 信息来源:政府办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桃医保函〔2024〕7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戴灿辉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改善村、社区卫生室门诊报销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村卫生室基本目录药品的数量、完善卫生室门诊医保报销系统”的建议。我县高度重视村卫生室的普通门诊报销工作,2022年9月在全省率先实现县域内村卫生室普通门诊直接报销全覆盖。一是扩大医保用药目录。2024年版医保药品目录从2967种增加到了3088种,较2023年版增加药品121种。二是强化集采,确保药品供用。2023年12月1日起,确定12888个药品品规纳入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占全部挂网药品的71.32%,较原基层药品采购范围增加了8000多个。三是缓解卫健基药目录小于医保药品目录的矛盾。制定了不超过50种非基药常用药品目录供村卫生室补充使用并纳入基药管理,充分满足了基层临床用药需求,并有效降低群众医疗负担。在村卫生室门诊医保报销系统方面,省卫健委2023年7月在全省统一推广使用“省公卫3.0系统-村卫生室公卫门诊”开展报销,该系统由省卫健委开发和管理,门诊医保就诊报销操作简便快捷,门诊处方、医保报销等数据进入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可通过“湖南省居民健康卡”“湘医保”查阅。

  二、关于“加强对村卫生室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加大村卫生室医保基金监管”的建议。2023年,县卫健局以签订协议的方式,委托乡镇(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按协议要求进行统一管理,今年,将按市医保局的相关规定与要求,重新签订2024年度协议,并按协议内容对村卫生室规范管理,确保基金高效、安全使用。同时,卫健、医保部门通过“省公卫3.0系统-村卫生室公卫门诊”进行适时监管,对报销中存在的异常数据及时通报整改,保障参保群众医保门诊待遇实时享受到位。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健全和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医保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县乡村三级医疗医保服务能力,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保服务。

  衷心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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