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建函〔2024〕51号 (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号建议的答复
文永祥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桃花江步行街内街改造升级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内街游乐场移至第三段(韩风时尚馆男装转盘处)的建议。桃花江镇、城管执法局、商务局组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考察,并了解相关情况。由于内街游乐场的租赁合同是跟内街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到期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经组织召开游乐场老板、业委会座谈会,协商达成共识,适当减免场地租赁费,减轻内街游乐场提前搬迁的损失。另外由步行街商会、业委会及物业公司做好韩风时尚馆男装周边商户的工作,力争10月1日起进行搬迁。
二、关于乱搭乱建跨棚经营的摊点全部取缔,且持之以恒实行长效机制的建议。关于内街内的乱搭乱建问题,征求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居民代表多方意见,经过多次商讨决定,同意内街内的三个临时棚户各留一个雨棚,多余的棚子一律拆除。关于占道经营、越店经营的问题,由县住建局、县城管局等部门对门店进行规范整治,在不影响创建验收的情况下,原则同意内街商户在各自门店至盲道板内侧(滴水线)可以按统一高度、大小的架子进行摆放,后续将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内街物业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三、关于为引进客流,促进销售,应广大商户及业主之要求,请求政府在适当位置增加部分临时棚户,来充分带动销售,为步行街增添活力的建议。经一致协商决定,由内街商会、内街业委会及商户根据步行街内街的整体情况制订可行性方案,报县商务局进行项目包装申请内街升级改造,引进客源,提升步行街整体形象。
衷心感谢您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