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建函〔2024〕48号(A)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胡蓉川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城区居民住房及生活区进行维修或改造的建议》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进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提质更新行动,如:2023年投入资金1381万元,实施了11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群众2266户;2024年计划投入资金5611万元,实施15个老旧小区改造,惠及群众4100户,县城大部分老旧小区及县城基础设施得到了普遍提升,城区环境明显改善。但由于城区管理体制、融资渠道、建设资金等诸多原因,制约了个别老旧小区及城市危旧房的更新改造,与人民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4年以来,我县开展了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工作调研,对群众改造意向强烈的老旧小区和符合危旧房改造条件的房屋进行了摸底造册,逐步进行改造;对新胜巷至胜利街道路的提质改造问题,已纳入了2024年度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类投资第二批计划内容,年底前将启动建设;在道路提质改造过程中,一并考虑背街小巷路灯设施的配备问题。
衷心感谢您对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