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水函〔2024〕29号 (B)类
关于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符建安代表:
您好!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县自来水公司接管桃花江镇城乡一体化管网延伸工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于城乡一体化管网延伸工程运行管理等有关问题,我县多次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明确桃花江镇为城乡一体化管网延伸工程运行管理责任主体,水利、住建、发改、财政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近几年,共派出36人次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县水利局从2017年开始,连续6年提供了共120万元运行维护资金支持,但因该工程供水成本高,覆盖范围广,运行管理难度大,运行维护成本高。下一步,将加大技术支持,解决30万元用于巩固提升;关于运行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要求,我县正在积极洽谈推进新的管理模式,引进专业化管理公司,推进农村供水县域专业化统管。
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桃江县水利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