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劲主持召开2021年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1-03-26 20:21 信息来源:桃江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余漾 浏览量: 【字体:

会议现场

黄劲主持会议

3月26日上午,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劲主持召开2021年县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

会议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2021年全国两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2020年<支持工业经济发展的八条政策措施>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建议稿)、《桃江县2021年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建议稿)和科技工作有关问题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桃江作为工业强县,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科工工作,政府出台“工八条”企业奖励分配方案,是激励相关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形成合力,把我县的规模工业做大做强,全面推动桃江工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听取并研究了乡镇天然气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重新修订编制《桃江县燃气发展专项规划》,同意投资方先行使用CNG或LNG作为气源提供供气需求,并尽快确定马迹塘和武潭片区天然气项目的站场选址。

会议听取了全县农村村民乱占土地建房和违法建设问题及桃江县耕地“非粮化”、抛荒摸底排查、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要求,相关单位要坚决遏制新增农村村民乱占土地建房,特别是乱占耕地建房,避免违法建设导致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扣减和冻结。耕地“非粮化”和抛荒摸底排查工作要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块,不留空隙、不留死角。

会议研究并原则同意《2021年桃江县创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方案(草案)》和《2021年桃江县创建工作专项任务分解表》。会议指出,桃江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是一项荣誉,创建工作是一项民生实事工作,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补短板。

会议听取了关于调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和救助水平、特困供养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情况汇报。会议同意从2021年1月1日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320元/年,人均提高20元/月;城市低保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11月开始提高到6960元/年,人均提高29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5616元/年,人均提高390元/年;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0年11月起由676元/月提高到754元/月,人均提高78元/月。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桃江县集体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和《桃江县莲荷花园安置小区莲湖安置方式转型实施方案》。

会议还研究了环保工作,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松木塘镇锰矿延续变更登记工作,交通顽瘴痼疾问题整治工作和久通锑业新建尾矿库工作。

(二审:莫 斌   监审:卢 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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