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五)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七)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