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鸬鹚渡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负责人:莫宏华

  • 机构地址机构地址:桃江县鸬鹚渡镇沙河社区子清大道旁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7-8441005

  •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冬季 8:3 0-12:00    14:00-17:30 (工作日) 夏季 8:3 0-12:00    14:30-18:00 (工作日)

主要职责

桃江县鸬鹚渡镇人民政府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做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推进城镇化发展水平,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快镇村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三)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完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四)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抓好人力资源和、民政、教育、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优化便民服务质量。

)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创新社会治理方式,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风险排查化解、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网格化服务管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

)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动员广大村(居)民参与基层自治。

)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机关工作机构:
1.党政办公室。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
2.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
3.经济和生态办公室。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
5.财政办公室。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
(二)事业单位
1.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
2. 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
3.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残联、社区建设、创建工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4.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
5.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