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石牛江镇人民政府

  • 负责人负责人:汤森林

  • 机构地址机构地址:桃江县石牛江镇幸福路3号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7-8953030

  •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8:30—12:00 14:30—18:00)冬季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主要职责

  石牛江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三)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四)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六)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协助镇领导处理党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务和政协委员联络事务;负责党委、人大、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领导批示指导落实情况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和综合考核;负责机关文电、重要文稿、综合调研、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会务、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场所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与办事效率考核,受理办事群众投诉;负责政务和社会服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统筹协调“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指导村(社区)综合服务工作及其平台管理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建办公室(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乡村振兴人才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党务场所管理和党务平台管理与维护;负责干部人事、宣传、统战、社会工作、网信、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权益保障等工作,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指导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3.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牵头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推进产业发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项目的前期筹备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交通公路、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商务、粮食安全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与处置;负责协调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信访、防范邪教、平安建设等工作;负责综治中心平台建设管理;协调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队、司法所、基层法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灾、防灾减灾、社会安全、交通顽障痼疾整治等)的应急管理与处置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5.财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村(居)民补贴资金发放、财政性资金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组织协调收入征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等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监督管理,推行村级账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村级债务化解。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6.纪委(监察办)
主 要职 责:负责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监察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7.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业机械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培训推广、技术服务和农业病虫害预测预报及防治指导工作;负责国家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免疫接种和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报告、控制与扑灭以及动物检疫等工作;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核实,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林业生产、开展林业技术服务、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森林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性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河道湖泊与水库治理、水旱灾害防御、堤防维护管理、机电排灌、水资源和水土保持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与专业合作社发展;负责惠农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农业、水利、移民等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农村村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承办农民负担监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土地流转、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8.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事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自然资源、村镇规划与建设、城市(村镇)管理、耕地保护、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等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9.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教育、民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0.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走访慰问等事务性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1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城镇秩序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授权和县级委托,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主要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协助县级行政执法部门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跨乡镇违法案件。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