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桃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退役军人教育培训、优待抚恤、帮扶援助等,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县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主任:夏平,电话8820123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股长:方小军,8820126
(三)规划财务股。股长:姜朝霞,8820127
(四)移交安置(就业创业)股。股长:胡蕊,8889387
(五)拥军优抚股。股长:钟建明,8889771
(六)人事股(法制股)。股长:胡立敏,8820122
(七)驻政务中心窗口。组长:陈世乐,8218187
(八)驻村工作队。队长:姚亮
(九)桃江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胡小彦,8820125
(十)桃江县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所长:高芬,8824812
(十一)桃江县光荣院。院长:钟旭峰,88225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