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名称机构名称:桃江县审计局

  • 负责人负责人:颜建辉

  • 机构地址机构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北路188号

  •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37-2691838

  • 办公时间办公时间:夏季工作日 (8:30-12:00 14:30-18:00) 冬季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县审计工作政策、规章制度、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县委审计委员会、县政府县长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直有关部门、乡镇党委和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中央、省、市、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辖区及县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我县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负责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九)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县审计系统的应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人事股、秘书股、计划股)。承担县委审计办的具体工作。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电子数据审计股)。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
(三)财政金融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等。
(四)行政事业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县直相关部门及直属单位、民主党派、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五)农业农村审计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开展县管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
(六)经济责任审计股。负责组织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七)审计执行股。负责检查督促落实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
(八)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负责组织审计政府性投资以及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
(九)县建设投资审计中心。对全县政府投融资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政府投融资(或为主)竣工建设项目审计;县属建设项目预决算及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审计监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取得政府投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审计项目结论性法律文书草拟、送达及审计决定执行;被审计单位所查出问题整改检查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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