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善政、惠民、兴业”为核心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为引领,全面推进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全过程公开,统筹推进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政府网站和12345平台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推动政务服务简化优化,为建设美丽新桃江营造更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益办发〔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科学调整政府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栏目,扎实做好多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待下发后,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2018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要求,适时制定我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解方案,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及时转为主动公开。
(二)依法按时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益阳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办法》和《桃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时办结率100%,杜绝因不作为、乱作为而导致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推动公共服务类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把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介服务机构的办事公开工作纳入创新和改进公共服务范畴,推进办事流程简化优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全面梳理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目录,逐项编制和公开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及常见错误示例、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四)统筹推进关切回应和公众参与工作。创新公开途径、方式和载体,精心设计具有地方特色的亮点栏目,主动解读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定期发布重点工作,适时回应热点问题,及时通报突发事件动态和应对措施。
(五)健全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对不适应形势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调整清理。用标准化来限制自由裁量权,用规范化来打通政务公开“最后一公里”。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第三方评估等制度。
(六)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切实做好保密工作。
(七)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实现对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八)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适应传播趋势的变化和信息传播快、覆盖面广、社会动员能力强的特点,积极开通政务新媒体。
二、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网站的监管责任,做好日常监测和运维管理;县政府电子政务办要开展政府网站季度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并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对保障不力的要关停上移。按照国办发〔2016〕8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三、创新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按照《中共桃江县委办公室 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桃办发〔2018〕50号)要求,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创新发展,务求在简环节、优流程、强服务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推行“一号申请”,实现服务对象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通用标识申办政务服务。
1.实现政务服务数据互认共享。支持服务对象以公民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通用标识在实体政务大厅和虚拟政务大厅申办业务,并通过实体政务大厅、虚拟政务大厅、移动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不同渠道的用户认证和融合,逐步建立起与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联、可索引、可共享的政务服务电子资料卡包,达到相关证照能多渠道多层级“互认共享”,避免重复提交办事材料、证明等。
2.规范完善政务服务各类清单目录。各部门要依据法定工作职责,全面梳理并编制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省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指南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清单等。
3.全面公开政务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信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申报资料的示范文本及填报要求。
(二)实行“一窗受理”,实现审批创新。
1.合理调整政务服务中心现有功能布局。按照“一门式”要求,将“受理权、审批权”相对分离,对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进驻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归并和整合,分别设立综合服务和不动产登记、商事登记、建设工程、人口与出入境管理等主题服务窗口。由统一受理窗口收件人员对照政务服务事项收件要点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收件。
2.建立和完善“一窗受理”相关制度。编制并不断完善综合服务和主题服务统一受理窗口收件要点,动态指导、监管、协调统一受理窗口及审批窗口高效运行。
3. 创新落实“两集中两到位”。凡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许可类、行政确认类、行政征收类、行政给付类、年检类、备案类行政权力事项和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都应当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
(三)实行“一网通办”,实现互联互通。
1. 深度流程再造,优化审批环境。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推进新开办企业所有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一站式报建收费核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是优化审批流程。对境外投资建立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面推行在线办理;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对企业投资的产业项目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探索推行“先建后验”管理模式。对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在“一窗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审批层级,试行审核合一,原则上不超过申报受理、材料审查、作出决定、证照打印四个步骤。大力推行现场踏勘、现场验收等网上预约。
三是创新“政务服务帮代办”。县政务中心综合服务或主题服务窗口要设立政府购买服务的帮代办岗位,为服务对象提供导办咨询服务,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不熟悉申报材料电子化操作的服务对象提供帮代办服务。
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专网办理。凡进驻政务中心非涉密事项全部要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上运行,全程留疤;凡行政权力清单非涉密事项一律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监督。部门审批业务系统要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由于特殊原因暂不进驻或尚未进驻的单位,其非涉密政务服务信息须在县公众信息网公开,非涉密事项也须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
3.推进网上全流程办理。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必须到现场办理。优先实施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资质认定、税费办理等密切相关的,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创业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最终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积极引导和鼓励服务对象通过PC终端、移动APP等进行网上申办。
4.完善体系配套措施制度。依据政务服务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标准化管理有关规定,加快形成覆盖线上线下的服务标准体系,将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窗口管理、效能管理、服务规范、人员管理、考评考核等纳入标准化管理;加大窗口人员的培训力度,实现“事事有标准可依、岗岗有标准规范、人人按标准履职”;建立健全网上预约、网上预审、一次性告知、并联办理、限时办结、效能监察、评估评价、绩效考核等网上运行制度;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确定政务服务事项热点、难点,及时调整窗口配置及办理流程,把握和预判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加强政务服务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确保“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络和信息安全。
5.提升基层便民服务水平。强化乡、村两级便民服务功能,各乡镇要逐步完成便民服务中心的标准化建设,在大厅布局、窗口设置、项目进驻、人员管理等方面要严格落实《关于明确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桃政公服〔2018〕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下放事项的承接、审批服务,实现与县政务中心的“一体化”管理;要指导各村进一步完善村民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村级代办服务能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网上办事服务平台。在乡镇一级实现全覆盖,要探索延伸至村、社区。
四、优质高效办理政府公文
(一)贯彻落实决策部署。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决策部署,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工作,出台相关政策文件。
(二)规范公文格式与内容。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运转规则》等规定,按行文规定、体例格式向县政府报送公文。
(三)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文件,起草部门及时修改,按规定报批出台;县政府办公室转批征求意见的公文,按规定时限及时反馈意见;部门单位之间就相关文件征求意见时,要积极支持配合,及时反馈意见。
(四)提高报县政府代拟文稿质量。起草部门要认真研究上级政策,加强实地调研,征求各方意见,对不同意见起草部门负责人组织协调,提高代拟文稿的含金量和可操作性。
(五)切实精简文件,完成年度精简文件10%的目标任务。
五、强化组织保障
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与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中心分中心、各窗口单位为政务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直接负责人,要抓好督促和协调,确保工作落实。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要继续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完善考评体系,加大考核权重。要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督查,量化督查考核标准,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要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经费保障,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