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桃各单位:
《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
2018年3月14日
桃江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上级相关条例、规定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41号);
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6〕41号);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7〕19号);
5、《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益办发〔2018〕4号);
6、省、市相关考核办法。
二、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县本级组织。
三、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的各类数据情况统计时间从当年度的元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考核方式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由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采取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
五、考核内容
按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县本级组织)两个类别分别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保障、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六、考核分值
本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70分(含7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其他为合格等次。
七、考核程序
包括自评、日常工作考核(含现场查看)、网上考核、省市政府考核监测及第三方机构测评等。
(一)自评。各考核单位结合本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实事求是地做好年度报告、工作总结和年度自评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资料至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邮箱地址:tjzwgkb@126.com)。
(二)日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上级相关要求执行情况,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本单位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日常运行情况,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督查、通报、培训情况以及资料留存情况等。
(三)网上考核。县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网上不定期检查考评,考核内容包括 “五公开”落实情况,县公众信息网信息发布情况(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新闻发布会、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建设情况等。
(四)上级考核。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受到市、省、国家级及第三方机构评估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的单位,在年度考评中直接定为不合格。
八、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考核得分情况,按规定程序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纳入各单位当年度县委、县政府绩效考核。
(二)考核结果作为全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
附件:
1.2018年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2.2018年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1:
2018年乡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组织保障 (5分) | 1.领导重视。班子会议年内至少专题研究2次,有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纳入本级政府的绩效考核。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2.机构建设。乡村两级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每少一项扣0.5分 | 1 | ||
3.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扣1分。 | 1 | ||
4.制度建设。制度健全。不健全的扣1分。 | 1 | ||
基础工作 (10分) | 5.准确公开单位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所分管的工作、联系电话等)、内设办站所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职责、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6.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要在“主动公开”文件上注明“(此件公开发布)”。每发现一起未标注扣0.5分。 | 2 | ||
7.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准确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8.及时公开发布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少一项扣1分。 | 2 | ||
9.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材料报送和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未完成的,每件扣1分。 | 2 | ||
主动公开 (30分) | 10.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公开的,每抽查到一件扣1分;信息公开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实行单位业务股室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一把手”终审的“三审制”原则,每抽查到一件未按“三审制”原则公开的扣1分。 | 10 | |
11.信息公开目录中存在栏目空白、内容不准确、不规范和链接不可用等问题,每抽查到一次扣2分。 | 10 | ||
12.围绕乡镇职能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重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及第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以及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规定必须公开的相关内容)。公开不全面或不及时,每抽查到一次扣2分。 | 10 | ||
依申请公开 (5分) | 13.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上的申请件,发现未及时办理的,一件扣1分;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件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存在过错,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1分。 | 2 | |
14.因不按规定流程、时限及时妥善地处理和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终被纠错的,每件扣1分。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及时或者不全面导致县政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终被纠错的,每件扣2分。 | 2 | ||
15.遇到有争议的或者可能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疑难申请件,要主动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若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必须在收到复议或者诉讼文书后3个工作日内报备,迟报的一件扣0.5分,瞒报、漏报的每件次扣1分。 | 1 | ||
政策解读 (5分) | 16.建立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政策性文件的制订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进行,按要求开设政策解读栏目。未按要求设立栏目并进行解读的,每抽查一次扣1分。 | 3 | |
17.政策性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读并按时提交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每件扣1分。 | 2 | ||
回应社会 关切 (5分) | 18.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制度,由单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参与网络问政、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没有建立实施相关制度的扣2分。 | 2 | |
19.强化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不及时回应的,每次扣1分,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引发重大舆情的扣3分。 | 3 | ||
政务服务 (40分) | 20.乡镇便民大厅的硬件投入、场地建设、制度建设按益政办函[2016]11号文件落实的情况。视情况酌情扣分。 | 15 | |
21.乡镇便民大厅的人员选派、日常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视情况酌情扣分。松木塘镇、武潭镇、修山镇、大栗港镇未按要求完成镇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和人员进驻,计0分。 | 20 | ||
22.对村民服务中心的指导与管理情况,村民服务大厅建设管理工作未按益办〔2016〕14号文件督促落实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 5 |
附件2:
2018年县直部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考核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备注 |
组织保障 (5分) | 1.领导重视。班子会议年内至少专题研究2次,有领导机构,明确分管领导,纳入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2.机构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每少一项扣0.5分。 | 1 | ||
3.经费保障。列入本单位财政预算。未列入财政预算的扣1分。 | 1 | ||
4.制度建设。制度健全。不健全的扣1分。 | 1 | ||
基础工作 (10分) | 5.准确公开单位职能职责、领导班子成员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所分管的工作、联系电话等)、股室及二级机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职责、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等)。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6.建立公文公开属性标注制度(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要在“主动公开”文件上注明“(此件公开发布)”。每发现一起未标注扣0.5分。 | 2 | ||
7.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准确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每少一项扣0.5分。 | 2 | ||
8.及时公开发布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少一项扣1分。 | 2 | ||
9.及时完成上级布置的材料报送和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未完成的,每件扣1分。 | 2 | ||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公开) (30分) | 10.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没有公开的,每抽查到一件扣1分;信息公开发布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实行单位业务股室初审、分管领导二审、“一把手”终审的“三审制”原则,每抽查到一件未按“三审制”原则公开的扣1分。 | 10 | |
11.信息公开目录中存在栏目空白、内容不准确、不规范和链接不可用等问题,每抽查到一次扣2分。 | 10 | ||
12.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市场监管、政府采购、价格收费、国企管理、财政预决算、扶贫工作、保障性住房、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社会救助、义务教育、就业创业、统计信息等内容),实行动态化管理,实时更新。未及时公开,每抽查到一次扣2分。 | 10 | ||
依申请公开 (5分) | 13.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平台上的申请件,发现未及时办理的,一件扣1分;在处理依申请公开件过程中,因主观原因存在过错,被投诉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1分。 | 2 | |
14.因不按规定流程、时限及时妥善地处理和答复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终被纠错的,每件扣1分。因提供材料不准确、不及时或者不全面导致县政府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最终被纠错的,每件扣2分。 | 2 | ||
15.遇到有争议的或者可能会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疑难申请件,要主动向县政务公开办报备。若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必须在收到复议或者诉讼文书后3个工作日内报备,迟报的一件扣0.5分,瞒报、漏报的每件次扣1分。 | 1 | ||
政策解读 (5分) | 16.建立政策解读工作制度,政策性文件的制订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进行;按要求开设政策解读栏目。未按要求设立栏目并进行解读的,每抽查一次扣1分。 | 3 | |
17.政策性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读并按时提交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每件扣1分。 | 2 | ||
回应社会 关切 (5分) | 18.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舆情回应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制度,由单位负责人作为新闻发言人,参与网络问政、新闻发布、政策解读。没有建立实施相关制度的扣2分。 | 2 | |
19.强化舆情处置回应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未及时回应的,每件次扣1分,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引发重大舆情的扣3分。 | 3 | ||
政务服务 (40分) | 20.常驻窗口以窗口服务绩效考核为准折算得分。总分在1180分以上的,计40分;1179-1100分的计30分;1099-1000分的计20分;1000-900分的计10分;900分以下的不计分。 | 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