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1-01 10:14 信息来源:县政府办 作者:县政府办 浏览量: 【字体:

为贯彻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结合我县实际,特编制《桃江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桃江县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包括县政府的信息公开和县政府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县政务公开办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县政府层面的主要信息:

1、机构概况

县政府领导及分工、县政府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工作动态

县政府工作动向及重大新闻事件

3、通知公告

县政府重要通知、通告、公告等

4、政府会议

县政府常务会议情况

5、法规文件

县政府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党政文件

6、规划计划

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及城乡土地利用区域规

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等

7、统计信息

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统计数据及统计分析等

8、人事信息

县政府有关人事任免、招录考聘等

9、应急管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及应对等

10.监督检查

有关工作的督查通报

11、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

涵盖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领域,具体包括行政审批、财政资金、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采购招标、价格收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信息。

具体信息参见《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桃江县政府门户网站“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上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依申请获取桃江县政府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桃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县政务公开办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提供。

1、受理申请机构:桃江县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桃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03。

联系电话:0737—8218056。

传    真:0737-8218069

电子邮箱:tjxzwgkb@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至17:00

2、提出申请方式

申请人请填写《桃江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下载电子版。

(1)通过电子邮件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tjzwgkb@126.com)。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络申请。申请人可在“桃江公众信息网”首页直接进入“依申请公开”填写相关信息提出申请。

3、收费标准

县政务公开办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的检索、复制、邮寄等必要成本费用依照财政部门以及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不再收取其他费用,不再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服务方式提供政务信息。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县政务公开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投诉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举报;如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举报投诉电话:0737—8218056,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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