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让群众享受“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的便利,结合我县《2021年秋季县城义务教育阶段性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方案》)和县情实际,现就推进县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公告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简化手续,《招生工作方案》报名所需提供的材料中以下材料无需再提供:
(一)第三、四、五、六类人员需提供的“现居住社区居住证明”;
(二)第五类人员需提供的“劳动用工备案情况”“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
二、为了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招生工作方案》报名所需提供的以下材料,群众可携带申请就读学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直接到县政务中心办理。
(一)第四类人员需提供的“房屋检索证明”(可直接关注“湖南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登录注册后查询开具电子证明,也可在二楼自助服务区自助开具,还可到窗口直接办理);
(二)第四类人员中居住公租房须出具的“住房租赁证明”(凭借租赁协议、公租房租金清缴单据开具);
(三)第五类人员需提供的“缴纳一年以上的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四)其他遗失需补办的材料。
三、拆迁安置户、工矿棚改户、林业棚改户等纳入第四类人员,需提供征拆协议等真实证据材料,再由县教育局分别与桃花江镇、县征拆事务中心、县科工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对接核实。
四、申请就读学生父母进入网上报名通道后,对以下资料的填写要特别注意:
(一)填写“家庭实际居住地址”时必须准确、详细、真实,以尽可能满足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填写“房屋证件编号”时必须准确填写产权证号(如为不动产权证书,例:“湘(2017)桃江县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如为房屋所有权证,例:“桃房权证桃花江镇字第00029959号”)。
五、为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县城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有关事宜,县政务中心设立专区进行集中办理,并对个别网上报名操作有困难的群众提供免费指导、帮办服务。
(一)集中办理时间:
7月22日—7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二)集中办理地点:
县政务中心二楼大厅“一件事一次办”专区(门厅左转)
六、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5号0时—7月31日24时,所有必备资料准备好后,请根据平台要求拍照原图上传。
七、原《招生工作方案》中与本通告相冲突的内容,以本通告为准。
桃江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