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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灵活就业等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具体事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14:3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作者: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体: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湘人社规【2020】21号)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现将灵活就业等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1、集中缴费期:1月1日至3月31日。此期间完成缴费,医保待遇不停止。

2、新灵活就业人员、新退休人员按实际参保时间缴费。

二、缴费标准

1、灵活就业人员:

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1819.44元/年(可按月、按季、按年缴纳)、

大病补充意外保险:200.00元/年(按年缴纳)

退休人员:大病补充意外保险:200.00元/年(按年缴纳)

2、 4050人员、困难企业人员:大病补充意外保险:200.00元/年(按年缴纳)。

改制企业人员:大病补充意外保险:70元/年(按年缴纳)

三、缴费途径

(1)湘税社保APP;(左下二维码)、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右下二维码)

湘税社保APP二维码

 

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2)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长沙银行(柜面缴纳、网银缴纳);

(3)桃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政务中心三楼办税大厅)

(说明:以上方式可自缴、代缴,可网上缴、可现场缴,请参保人员按需选择)

四、咨询方式

桃江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服务热线:8881680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服务热线:8829428

国家税务总局桃江县税务局

桃江县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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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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