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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01 11:34 信息来源:县档案馆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3月18日至6月1日,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我馆开展巡察。2020年7月23日,巡察组向我馆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

1. 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史志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2014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党组至今没有组织对这一重要指示开展学习传达。2017年5月市委、市政府部署部门志编修工作,县档案馆2019年5月才启动编修;市委党史研究室于2018年5月部署《益阳红色基因文库》编纂任务,县档案馆于2019年上半年才开始着手落实。《桃江年鉴》2015年卷、2016年卷于2018年才完成出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7月29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暨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在首都博物馆考察时的讲话和天津日报2015年2月2日刊登的《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党史国史等问题的重要论述》。

②7月29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明确提出,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关注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和上级关于史志档案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和讲话精神,及时提交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会议学习,用理论指导工作,把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③2019年5月,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轮部门志编修工作的通知》,在全市率先启动部门志编修工作;2020年4月29日举办了全县第三轮部门志编修工作动员会,对112个承修单位部署并动员了39部部门志(含联合编修)的编修;5月27日举办了全县第三轮部门志编修工作专题业务培训班;7月份开始启动各部门志书篇目审定工作,至10月份止完成审定34部,书面函复34部。

④2019年5月正式启动夏曦、张子清、张昆弟传记编写工作,并强化编写工作调度。目前《张昆弟年谱》《夏曦年谱》《张子清传》均已交市委党史研究室,并送出版社审校,三本人物传记质量和进度均获得市委党史研究室认可。

⑤已6次组织方志股干部和撰稿人员,对年鉴工作进度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原则上每年1月发出年鉴组稿通知,10月底前将年鉴内容报出版社初审。目前,《桃江年鉴2020》正送出版社第一轮审校。

2.关于“‘为党守史、为国守档’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2)关于“档案应收尽工作不到位。到目前为止,仍有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等14个立档单位的档案资料只交到了1990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份,已由接收保管股对档案资料只移交到了1990年的单位进行清理,并列出此类单位名单14个。

②9月27日,已将14个单位名单报告县档案局,提请县档案局逐单位进行督促,其中要求县司法局、供销社、妇联在今年完成档案移交,其他11个单位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在2021年逐批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③2021年初,将制定出台2021-2025到期档案移交计划。

(3)关于“史志编纂业务培训不够。全县史志编纂工作队伍不稳、业务不熟,2016年至今仅举办2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3月31日举办了《桃江年鉴2020》资料编写业务培训班,各单位新从事年鉴供稿工作人员共45人参加。

②5月27日举办了全县第三轮部门志编修专题业务培训班,各承修单位联络员、总纂和部分编写人员参加。

③已决定从2021年起定期举办年鉴资料编写培训班;根据部门志编修进展情况和需要,适时举办部门志编写培训班。

(4)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利用率不高。党史和县情宣教工作力度不够,2018年县档案馆馆内党史陈列室、县情展厅接待参观9批次89人次,2019年接待参观仅5批次63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根据展厅内容相对滞后的现状,2019年下半年投入资金11万多元,对县情展厅和党史展厅进行了重新布置并开放。

②9月16日,通过桃江公众信息网对外发布关于免费开放县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公告,以吸引更多的社会各界人士来馆参观,切实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

③1-10月采取主动邀请、免费开放等加大开放力度的形式,已接待各级领导、县直机关、社区党组织、中小学生等各类参观学习人员18批次近400人。

(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的问题

(5)关于“日常管理宽松。对不遵守机关管理制度的干部不敢直接开展批评教育”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进一步完善机关各项制度,经党组会议研究,10月22日正式出台印发了《桃江县档案馆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全体机关在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认真组织学习。

②8月31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政纪处分条例》。在9月10日主题党日学习会议上,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罗红卫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

③3月份,印发了《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关于明确2020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单位纪检监督作用,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坚持开展谈心谈话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切实维护机关管理制度的严肃性。

(6)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充分。2017年至2019年仅提醒谈话9人次,运用对象多为班子成员、纪检干部,主要问题多为迟到早退、缺席会议,实施内容多数未填”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8月31日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上,由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

②2020年5月份开始,由纪检分管领导和纪检联络员带队,每月抽查3次上班情况,并进行了存档备案,作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依据之一。

③3月10日,制定出台了《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关于明确2020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要求按实开展作风建设督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和“第一种形态”运用。在巡察整改中,已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2人次,主要涉及考勤、工作不仔细等问题。

④进一步明确了纪检联络员职责职能,要求认真填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相关资料填报。

(7)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严。人脸识别出勤机未投入使用,手写签到流于形式,有迟到早退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5月份,已出台《桃江县档案馆考勤制度》。

②5月份,重新启用人脸识别考勤机,并按月公布考勤情况。

③已制定考勤监督措施,明确对一个月累计迟到3次或一个季度累计迟到5次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单位纪检分管领导及纪检干部每月对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3次,并将督查情况作为监督执纪的依据之一。

2.关于“形式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

(8)关于“绩效考核走形式。2016年至2019年未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评,平均发放绩效考核奖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于10月22日,印发《桃江县档案馆2020年岗位职责分工与绩效考核办法》,并在10月27日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认真学习。

②已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严格落实绩效考核方案各项规定,并将在年底认真抓好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9)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如:2018年12月3日根据上级文件要求下发《桃江县史志档案局关于“马上就办”纳入绩效考核的文件》,但在2018年和2019年绩效考核办法中均未落实该内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已将“马上就办”纳入2020年机关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内容。

②将严格落实“马上就办”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的问题

(10)关于“超基数范围缴存住房公积金。2018年-2019年将伙食补助、工会慰问品纳入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超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15362.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在巡察期间发现该问题后,我馆立即组织财务人员对照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对于不合规的数额进行了精准测算,根据立行立改原则,4月13日已按要求收回超基数缴纳部分15362.4元。

(11)关于“超标准报销下乡伙食补助。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干部职工在县内下乡差旅费报销中超标准报销下乡伙食补助共计1800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在巡察期间发现该问题后,我馆立即组织财务人员对照了现行的差旅费报销标准,对于不合规的数额进行了精准测算,根据立行立改原则,4月13日已按要求收回超标准发放部分1800元。

4.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2)关于“原始票据使用不规范。2018年1-12月未使用正规发票列支电费11万元;2018年和2019年凭白条列支老干经费2.2万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于9月10日,干部职工大会上邀请县财政局专业人员肖跃辉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会审联签制度”、津补贴发放以及差旅、培训、会议等费用的规范报销知识。

②进一步制定完善了《财务及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13)关于“食堂管理存在漏洞。2016年11月对食堂进行了维修改造,共列支维修改造款3.2万元,但食堂就餐人数不多、利用率不高,存在不据实开支食堂伙食费的现象”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干部职工大会上邀请县财政局专业人员肖跃辉组织机关全体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要求,并对2020年1月以来的采购行为进行全面回头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②已进一步加强食堂管理,新制定的《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在10月27日干部职工大会上组织认真学习。

(14)关于“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不到位。如未按有关规定收取2019年度单位工会会员会费”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切实加强工会各项制度建设,制定了《工会费用管理制度》,严格工会经费管理。

②已结合县委巡察和省委巡视组要求,全额追缴2017年以来的工会会员个人会费共7299.72元。2020年起,已严格按有关规定收取并上交单位工会会员会费。

5.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严”的问题

(15)关于“国库集中支付规定落实不严。如:支付给正辉物业公司、奥瑞特机电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有关款项打入个人账户,未按规定支付到相应的公司账户”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干部职工大会上邀请县财政局专业人员肖跃辉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会审联签制度”以及财务规范化报销知识,并已严格执行机关财务会审制度。

②已进一步完善机关、财务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杜绝将对公业务款项打入个人账户。

(16)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如:2016年食堂维修改造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2016年11月11日,而政府采购申报以及政府采购办备案日期均为2016年11月21日;2017年与湖南警安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消防设施维护服务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5月1日,而在政府采购备案日期为2017年10月20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干部职工大会上邀请县财政局专业人员肖跃辉组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政府采购相关流程,严格落实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和要求。

②已完善机关采购制度,将机关设备购置、办公用品等采购全部归口办公室管理,并要求机关采购人员加强相关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7)关于“随意更改合同内容。2017年3月28日与桃江县正辉物业公司签订的补充协议,在未经集体研究的情况下,将原已协议从物业费中应扣除2000元/月的司机费用仅扣除1800元/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邀请单位法律顾问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合同法》,增强了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

②已决定对确有需要的合同条款变更,实行班子会议集体研究。

③“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党组集体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主动接受监督。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的问题

1.关于“团结协作不够,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18)关于“班子整体合力欠缺。据谈话了解,党组班子成员沟通不够,分工合作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党组班子在2017年度和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前征集的‘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贯彻’‘班子战斗力有待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加强班子凝聚力’的批评意见,都未列入班子问题整改清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3月份已制定了《桃江县档案馆党组议事规则》,将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写入规则,并强化执行。

②结合巡察整改和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组书记带头找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增强班子成员协同作战意识,提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

③4月份,根据单位实际,对班子成员的工作进行了重新分工,班子成员之间、各股室之间工作交际明显增加,交流沟通明显增多,合作开展工作的需要和计划明显增多,班子合力有效提升。

(19)关于“干部队伍合力不够,股室之间和干部之间存在分工又分家的现象,缺少‘相互补台’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干部队伍干事创业氛围不浓。机关干部因循守旧,满足于眼前安逸,都不愿意去文字写作任务相对较多的股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以扩大形式开展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学习,吸纳全体机关干职工每月至少2次集中学习,先后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6月25日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学习党史国史是各项事业前进的必修课》《中国共产党的九十年》《习近平总书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新中国:砥砺奋进的七十年》、习近平2014年2月视察首都博物馆提出要重视修史修志的内容、习近平谈党史国史学习等与史志档案工作密切相关的系列内容,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湖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史志档案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激发机关干职工坐“冷板凳”,干“热”事业的激情和雄心。切实提高机关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我为史志档案事业做贡献”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以及工作中的服从意识。

②已明确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机关干部之间,每年至少全面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引导机关干部在党组领导下,积极作为,主动创新,争创佳绩。

③4月份,对机关各股室工作人员,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调整,很多没在办公室工作的干部,主动认领了部分中心工作,干部工作积极性、责任心明显提升。

2.关于“党组织政治引领不够,向心力不强”的问题

(20)关于“长期不发展党员。领导班子对非党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引领、培养意识不够,机关支部20年未发展党员,最近一次发展党员的时间为2000年4月”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主题党日学习会议上,邀请县委组织部党管组副组长陈敏就党建业务进行了授课,并就《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行了解读学习。

②切实加强非党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非党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党组书记、支部书记周群锋的大力引领下,5月份,已有谢耘等3名非党干部郑重地向机关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并于6月由支部书记周群锋对3名同志进行谈心谈话。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做好相关培养和发展工作。

(21)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如:2019年12月交通文明劝导工作时,聘请社会人员代为上路开展劝导、执勤”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党组利用每月主题党日,加强党员队伍思想政治学习,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②2020年以来,认真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交通文明劝导及责任路段文明劝导,全部由机关志愿者执行,并且每季度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活动。

(22)关于“党员积分管理结合单位实际不紧。机关支部党员积分管理没有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未体现用积分来促进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开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 9月份进一步制定印发了《桃江县档案馆机关党支部积分管理办法》,将重点工作的推进、义务献血、宣传报道等工作作为其他事项纳入积分管理,有力推进了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开展。

②制作了党员积分管理公示牌,支部每月研究一次党员积分情况,党员积分一月一公示。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走过场,实际效果不佳”的问题

(23)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一是照搬照抄。如:有班子成员2017年度、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发言提纲与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内容大幅雷同。二是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2016年度、2017年度、2019年均存在关于人才培养力度不够的问题,2018年度和2019年度均存在关于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文风不实,行文不严谨。2019年1月印发的《关于2018年桃江县史志档案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前征求意见的函》落款日期为2018年1月14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0日主题党日学习会议上,邀请组织部党管组副组长陈敏就党建业务进行授课,明确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的相关要求。

②在2020年9月18日干职工学习会议上,由吴作信同志组织学习庆元县委编办主任胡庆华、常山县大桥头乡副乡长胡志成等人“照搬照抄”受到相关处理处分的案例。

③已严格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的把关,各类办文及行文由领导签字把关,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彻底杜绝“抄袭”“雷同”现象。

④采取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学习扩大模式,确保机关干职工每月参加2次集中学习;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宣传部、财政局领导上门授课,提升了学习的积极性;选派4人次到省馆参加培训、跟班学习,切实加大对人才的培养力度。

⑤于2020年9月开始在机关正式开展“金点子”活动,面向机关干部征集工作创意,发放了征集通知,共征集到“金点子”6个。

⑥严格落实2020年3月印发的《桃江县档案馆党组关于明确2020年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作用的落实。

⑦修改完善了《公文处理程序》行文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类发文的审核,强化公文质量把关。

⑧因馆党组对党建工作不重视,存在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把关不严、支部外出开展党建活动未按规定报批等问题,10月10日,党组班子受到县委组织部全县通报批评,并在10月干职工大会上,向机关全体干职工进行了通报。

(24)关于“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批评与自我批评风气不浓,自我批评不痛不痒,相互批评变成相互表扬。如2018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中相互批评多是‘一如既往关心党员’‘感谢一年的关心指导’等”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9月18日干职工学习会议上,由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② 9月18日干职工学习会议会上进一步明确,组织生活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相关要求,杜绝出现自我表扬、相互表扬现象。

③在2019支部组织生活会和2020年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通过会前深入沟通,做到了自我批评入木三分,批评他人见针见血。

4.关于“党建工作不严肃,活动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25)关于“ 党建工作不严肃,活动开展不规范。机关支部支委会议、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人多次出现非党干部,甚至有临聘非党人员。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议记录人是郑敏(非党)、蒋玲(临聘人员、非党)。党建活动不规范。县档案馆老干支部2018年和2019年前往井冈山和湘西开展党建活动未履行申报、审批和备案程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4月份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中共正式党员吴作信同志担任党建专干,负责机关党支部日常工作和相关会议、活动记录。

②已切实加强退休党支部外出开展党建活动的管理,严格执行县委相关要求。

③10月23日,在退休人员重阳节座谈会上,由党组书记周群锋组织学习了外出开展党建活动的有关规定。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2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党组中心组学习存在走过场现象,中心组理论学习照本宣读,2019年3月至6月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没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研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

①在1-10月的中心组学习中,8次组织对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关重要论述的学习,党组班子已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

②8月31日,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上,邀请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组组长谭旭围绕“如何开展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授课,进一步明确了学习的各项要求。

③在中心组全年学习计划的基础上,1-10月份的党组中心组学习均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和上级最新要求,逐月制定学习方案,提前安排中心组成员自学,并在领学环节采取原文学习、解读,聘请专家授课、班子成员领学、机关干部领学等多种形式创新学习,同时明确要求中心发言和研讨发言必须结合实际,有的放矢,确保了学习的良好效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7-8887048,邮政地址:桃江县迎宾路391号,电邮:353484985@qq.com

 

中共桃江县档案馆党组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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