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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档案馆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16:47 信息来源:桃江县档案馆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为有效整合利用全县抗击疫情档案资料,全面真实记录桃江县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领导下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历史过程,永久保存桃江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珍贵记忆,桃江县档案馆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桃江县广大人民群众、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村(社区)基层组织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抗击疫情感人事迹的相关资料,以及深入一线指导复工复产、春耕生产的相关资料,包括文字材料、音像资料、实物资料、捐赠凭证等。特别是医务工作者、村(社区)工作者、交通战线工作者、公安干警、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等抗疫一线人员的个人照片、工作影像、“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抗疫日记、书信、袖章等。

2.反映桃江县医务工作者全力以赴支援湖北、益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抗击疫情以及直接在桃江县人民医院肿瘤院区参与定点救治的档案材料。包括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材料、日记、音像资料等。

3.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歌曲等文学作品或书法、绘画、篆刻等艺术作品。

4.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以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特别是能够完整呈现某一专门主题,如体现医务工作者工作情况、治愈者情况、居家隔离情况等的文字、组图、网页或截屏、音视频资料等;

5.其它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音像资料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和方式

1、本次征集活动采取自愿捐赠为主。捐赠的档案资料内容要客观、真实,体现桃江人民抗击疫情的精神风貌,载体形式可多样;音像资料应注明拍录者、拍录人物、拍录时间、拍录地点和简要内容,其中图片应未经过PS处理,音视频资料应播放流畅、声音或画面清晰、主题突出;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捐赠者应保证其所捐赠的音像资料无所有权、著作权等纠纷。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本馆可按规定向社会提供利用。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对资源捐赠档案的单位和个人,本馆将颁发收藏证书。

三、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通过到馆送交、邮寄到付等方式进行捐赠。音像资料还可直接发送至桃江县档案馆“新冠疫情防控档案”专项征集邮箱(3077895100@qq.com)。

联系股室:桃江县档案馆接收保管股

联系电话:0737--8218236

联系地址:桃江县迎宾路5号

桃江县档案馆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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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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