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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第一卷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1-03-23 09:59 信息来源:桃江县档案馆 作者: 浏览量: 【字体:

再版前言

根据上级党史部门关于编写中国共产党历史正本的部署和要求,桃江县委党史办于2007年8月开始组织编写《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经过六年多的艰苦努力,2013年12月,《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1921—1978)正式出版。

桃江革命斗争历史源远流长, 蕴藏着十分丰富的党史资源。20世纪20年代从中国共产党桃江地方组织创建伊始,桃江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拉开了桃江轰轰烈烈的革命历史序幕,写就了桃江人民艰苦创业、奋发图强的建设篇章。

1921年暑假,夏曦回家乡建立了桃江第一个革命团体“新民共进社”。1926年7月,桃江几名进步的知识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同时,桃江境内第一个党支部——中共桃江镇特别支部成立,桃江自此有了党的组织,且得到迅速发展。1927年,中共桃江区委成立,随后,中共鲊埠镇、大桥镇特别支部先后成立。在这些组织的领导下,桃江的农民运动、工人运动开展起来,并迅速掀起高潮:境内的“湖南省久通公司矿业工会”成立后,发展会员2000多名,成为湘中最大的产业工会之一;1927年板溪锑矿声势浩大的反剥削、反压迫工会斗争和矿业工会“年关罢工”,均取得了重大胜利。大革命失败后,桃江笼罩在白色恐怖中,共产党人以不畏强暴、英勇献身的大无畏革命精神,同国民党反动派开展不屈不挠的武装斗争,并多次重建桃江党组织。期间,革命先驱江诗咏被捕后为掩护同志受尽酷刑、宁死不屈;职业革命家熊亨瀚面对敌人的刑讯逼供,始终坚不吐实,在反动法庭上大义凛然,最后从容就义。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人以大栗港战时民校为阵地,扛起抗日救亡大旗,同国民党顽固派作了不懈斗争。新中国成立前夕,1949年6月,文星朗、文俊鹏等组织发动响涛源武装起义,粉碎了湘中地区国民党的重兵“围剿”,起义武装成为湘中地下党领导的一支重要力量。1949年8月,马迹塘阻击战以少胜多,打响了衡宝战役前哨战,为湖南和平解放作出了重大贡献。新中国成立后, 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 桃江涌现了李企孟、刘普初、俞杰夫、谌赛男、林秀英等一大批优秀共产党员和英雄模范人物,他们在各条战线上恪尽职守、鞠躬尽瘁,为桃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大贡献。桃江共产党人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创造的一幕幕威武雄壮、可歌可泣的历史,革命先辈们前仆后继、永垂青史的革命实践和奋斗业绩, 给后人留下了取之不竭, 用之不尽的精神遗产。

桃江建县至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20多年里, 中共桃江县委带领全县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同心同德, 艰苦创业, 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夺取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更大成就、夯实桃江发展基础进行了不懈努力, 取得了桃江发展史上一个又一个的胜利。在此期间,因具体历史条件和客观因素影响,特别是长期“左”的思想干扰,县委的工作也不可避免地出现过一些挫折、失误。《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第一卷, 以中共中央《关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则, 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 全面记述了桃江党组织领导人民群众探索前进、曲折发展的过程, 总结了经验教训, 具有深刻的教育和启发意义。

在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前夕,为从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继承和发扬先辈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市党史研究室决定组织编纂《益阳红色基因文库》,重版各县(市、区)党史正本,更名为《中共湖南省桃江历史》(1921—1978),作为建党100周年献礼工程。我们组织原党史编撰人员对《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第一卷重新仔细通读、审校全书。重点对史实不全、叙述不清、语句欠畅、标点欠妥等硬伤进行了修改,力求补全史实,订正错讹,臻于完美。

当前,面对大变革、大变动、大发展的国际国内形势,桃江人民正豪情满怀,为推动科学跨越、建设生态桃江,实现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强力增长的目标而努力奋斗。桃江共产党人将带领全县人民继承并发扬革命先烈的优良传统,团结奋进,砥砺前行,阔步迈向美好、幸福的明天!

编  者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编  中共桃江地方组织的建立及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活动

(1921.7–1949.8)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桃江地方组织的创建 ……………………

第一节 中共桃江地方组织创建前的社会状况 …………………

一、军阀和地主横征暴敛 ………………………………

二、平民百姓苦不堪言 …………………………………

三、邓赫绩等领导农民武装斗争 ………………………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在桃江的传播 ……………………………

一、一批外出求学青年接受革命思想 ……………………

二、成立“新民共进社”,传播马克思主义 ……………

第三节 桃江人民反帝爱国斗争 ……………………………… …

一、抵制洋货………………………………………………

二、声援“五卅”反帝运动………………………………

第四节 中共桃江早期组织的建立及其活动…………………

一、组建桃江境内第一个党支部…………………………

二、建立中共桃江区委和中共鲊埠镇、大桥镇特别支部…

三、推动国共合作,帮助国民党建立地方组织…………

第二章 北伐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 ……

第一节 开展轰轰烈烈的农民大革命 ……………………………

一、秘密成立双江、石牛江等五个乡(村)农会 ……………

二、建立区乡农会 …………………………………………

三、组织农民摧毁农村封建势力 …………………………

第二节 开展工人运动 …………………………………………

一、桃江工人阶级的成长及其悲惨处境 …………………

二、建立工会,争取工人权益 ……………………………

三、板溪锑矿工人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 …………………

四、鲊埠镇工人清除工贼的斗争 …………………………

第三章 大革命失败后桃江党组织领导的的革命斗争…………………………

第一节 奋起反击反革命势力 …………………………………

一、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清乡”…………………………

二、反帝讨蒋大示威 ………………………………………

三、建立工农自卫军 ……………………………………

四、工农革命武装与团防的激烈斗争 …………………

五、大无畏的共产党人 ……………………………………

第二节 在危难中重建桃江党组织………………………………

一、第一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二、第二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第三节 武装反抗国民党“清乡”大屠杀……………………

一、郭凯南谋划“年关暴动”…………………………

二、成立益(阳)宁(乡)游击队………………………

三、归属汉益沅三县联区工委和联县苏维埃联合政府时期的斗争………………

第四章 全民族抗日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

第一节 重建桃江党组织………………………………………

一、 第三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二、创建大栗港战时民校…………………………………

三、建立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 (区委) …………………

第二节 桃江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救亡斗争 …………………

一、在国民党反共高潮时期的秘密斗争 ………………

二、团结各阶层人士, 掩护党的组织和干部 ……………

三、打击地方反动势力 …………………………………

四、借用“民训”,掌握地方武装 ………………………

五、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后的斗争 ……………………

第五章 迎接益阳和平解放 ……………………………………

第一节 重建党组织, 开展迎解斗争 ……………………………

一、 建立志源乡党支部 ……………………………………

二、文星朗回益阳建立党组织和开展迎解斗争 …………

第二节 建立地下武装 ………………………………………

一、整编工农游击武装 …………………………………

二、响涛源武装起义 ……………………………………

第三节 英勇反击反革命势力 ………………………………

一、游击队击毙叛徒 ………………

二、粉碎益阳国民党反动派重兵 “围剿” ……………

三、马迹塘阻击战 ………………………………………

第四节 迎接益阳和平解放 …………………………………

一、桃江党组织迎接和平解放……………………

二、建立桃江基层党组织 ………………………

第二编 中共桃江组织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1949. 8–1956. 9)

第六章 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

第一节 巩固和发展革命成果……………………………………

一、筹粮支前………………………………………………

二、稳定金融………………………………………………

三、 减租退押 ………………………………………

四、废除保甲制度, 建立乡村政权 ………………………

第二节 清匪反霸, 镇压反革命 ……………………………

一、清剿土匪 ………………………………………………

二、开展反霸斗争 …………………………………………

三、镇压反革命 ……………………………………………

第三节 实行土地制度改革 …………………………………

一、土改前桃江农村土地状况 ……………………………

二、土改的准备工作 ………………………………………

三、开展土改运动 …………………………………………

四、进行土改复查和查田定产 ……………………………

第四节 抗美援朝, 保家卫国 ………………………………

一、发动青年踊跃参军 ……………………………………

二、组织募捐支援前线 ……………………………………

三、拥军优属巩固后方 ……………………………………

第七章 桃江县的建立及初期开展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革………………

第一节 桃江县党、政、军和群团组织的建立……………………

一、建立县委¸ 县政府 ……………………………………

二、建立县人民武装组织 …………………………………

三、建立政法机关 ……………………………………

四、建立群团组织 ……………………………………

第二节 开展“三反”“五反”和干部整顿工作………

一、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

二、进行干部整训 …………………………………………

第三节 进行经济和文化建设……………………………………

一、大抓生产, 发展经济……………………………………

二、组织参加全省治理洞庭湖大会战………………………

三、劝学和扫盲运动…………………………………………

四、开展幻灯宣传……………………………………………

第四节 纠正假“保产党”案…………………………………

一、假“保产党”案的形成…………………………………

二、纠正假“保产党”案,开展善后工作……………

第五节 推进各项社会变革…………………………………………

一、实施《新婚姻法》…………………………………………

二、扫除毒、赌、娼恶习…………………………………………

三、进行水上民主改革………………………………………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第八章 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第一节 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一、社会主义改造前的农村状况……………………………

二、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

三、对桃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评价……………………

第二节 实行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建县初期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 组织

和管理………………………………………………………………

二、“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三、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四、全面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三节 建立供销、信用合作社……………………………………

一、建立供销合作社…………………………………………

二、建立农村信用社…………………………………………

第九章 实施计划经济和加强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第一节 建立计划经济体制…………………………………………

一、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二、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三、抗击 l954 年洪水灾害…………………………………

第二节 加强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一、内部肃反……………………………………………………

二、审干工作…………………………………………………

三、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第三编  中共桃江组织在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6.9–1966.4)

第十章 贯彻 党的“八大” 精神,开展整风运动 ……………………

第一节 学习贯彻党的 “八大” 精神 …………………………

一、学习 党的“八大” 文件 ……………………………………

二、学习毛泽东 《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第二节 开展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 ……………………………

一、党内整风运动 ……………………………………………

二、反右派斗争………………………………………………

三、基层整风和居民整风运动………………………………

四、反右扩大化及其影响……………………………………

第三节 开展农村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农村整风整社运动…………………………………………

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

第十一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

第一节 开展农业“大跃进” ……………………………………

一、大办粮食 ……………………………………………………

二、大办水利 …………………………………………………

三、大办林业 …………………………………………………

四、大办养猪场 ………………………………………………

第二节 开展工业“大跃进”……………………………………

一、大办钢铁…………………………………………………

二、大办能源、交通……………………………………………

三、罗瑞卿视察桃江……………………………………………

第三节 开展其他“大跃进”……………………………………

一、商业“大跃进”………………………………………

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大跃进”………………………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二、人民公社的初步整顿……………………………………

第五节 开展 “反右倾” 运动…………………………………

一、对县委主要领导人的错误批判……………………………

二、“反右倾”运动…………………………………………

第六节 初步纠正“左”倾错误………………………………

一、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二、陶铸到桃江调查研究……………………………………

第十二章 调整国民经济及其他关系………………………

第一节 生产度荒, 防治“三病”………………………………

一、大力生产蔬菜¸ 大搞代食品………………………………

二、防治“三病”, 解民疾苦…………………………………

第二节 调整农业……………………………………………………

一、放宽政策, 集中力量发展农村经济………………………

二、贯彻“农业六十条”,实行“五定”包干制………

三、加强农业科技工作…………………………………………

四、发展多种经营………………………………………………

第三节 调整工业、商业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

一、调整工业……………………………………………………

二、调整商业……………………………………………………

三、调整教育卫生事业………………………………………

四、甄别平反, 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政治思想建设……………

第一节 加强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农村建党整党 ……………………………………………

二、建立县委党校 ……………………………………………

三、新“三反”运动 ………………………………………

四、整风整社运动 ……………………………………………

第二节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 (四清) 运动…………………………

一、县直机关“四清”运动………………………………

二、双江公社“社教”试点……………………………

三、十个公社的 “社教” (四清) 运动

四、参加宁乡县 “社教” (四清) 运动………………………………………

第三节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一、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

二、开展学习雷锋等模范人物运动…………………………

第四编  中共桃江组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第十四章 开展“文化大革命” ………………………………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一、贯彻中央“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

二、红卫兵运动………………………………………………

三、“造反派”揪斗领导干部………………………………

第二节 实行“三支两军”和建立革命委员会………………

一、“夺权”引发武斗事件…………………………………

二、实行“三支两军”……………………………………

三、建立革命委员会…………………………………………

四、“三忠于”和“学毛著” 运动………………………

第三节 进行“斗批改”…………………………………………

一、部署全县“斗批改”……………………………………

二、开展“革命大批判”……………………………………

三、清理阶级队伍……………………………………………

四、开展“一打三反”…………………………………………

五、开办“五七”干校, 下放机关干部……………………

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七、实行“教育革命”和“文艺革命”…………………

八、创办农村合作医疗………………………………………

第四节 整顿和建立党的组织………………………………………

一、学习贯彻“五十字”建党方针,恢复党的组织生活……

二、纯洁组织和壮大党的队伍…………………………………

三、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第十五章“文化大革命”的曲折反复与结束…………

第一节 开展“批陈批林”整风…………………………………………

一、批陈整风…………………………………………………

二、批林整风…………………………………………………

第二节 “文化大革命”在反复曲折中结束……………………………

一、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二、贯彻邓小平指示, 进行全面整顿…………………………

三、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四、粉碎“四人帮”和“文化大革命”结束…………………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困境中的经济建设………………………………

一、工业学大庆,发展地方工业……………………………

二、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三、发展茶叶生产……………………………………………

四、参加湘黔、枝柳铁路建设………………………………

五、治理桃花江………………………………………………

六、兴建马迹塘电站…………………………………………

第五编  中共桃江组织在徘徊中前进和实现伟大历史转折时期

(1976.10–1978.12)

第十六章 揭批“四人帮”和开始部分拨乱反正…………

第一节 揭批“四人帮”和肃清其流毒影响………………………

一、揭批“四人帮”三大战役………………………………

二、开展“一批两打三清查”运动…………………………

第二节 开始部分拨乱反正…………………………………………

一、开门整党,转变干部作风………………………………

二、恢复高考制度……………………………………………

三、落实政策,减轻农民负担………………………………

四、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第十七章 在徘徊中前进……………………………………

第一节 继续工业学大庆……………………………………………

一、开展“双革”“四新” 活动…………………………

二、大办社队企业……………………………………………

第二节 “普及大寨县”运动………………………………………

一、建设高标准大寨县………………………………………

二、掀起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

三、推广科学种田和杂交水稻………………………………

第三节 各行各业学大庆、学大寨…………………………………

一、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二、文教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三、卫生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第四节 粉碎“四人帮”后两年的主要成就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一、两年徘徊时期的主要成就………………………………

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附 录: (一) 中国共产党桃江县委历届领导班子成员…………

(二) 一九四八年益阳县简图………………………………

修订后记 ………………………………………………………………


第一编中共桃江地方组织的建立及

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活动

(1921.7-1949.8)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桃江地方组织的创建

◆第二章  北伐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

◆第三章  大革命失败后桃江党组织领导的革命斗争

◆第四章  抗日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

◆第五章  迎接益阳和平解放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桃江地方组织的创建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但并没有改变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中国共产党诞生前后,位于湘中腹地的桃江,处在南北军阀交替统治之下。历届军阀政府横征暴敛,地主豪绅压迫剥削,帝国主义侵略掠夺,广大人民陷入更加痛苦的境地。与此同时,诸多革命志士为了人民的解放,积极投身于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洪流。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播,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的蓬勃兴起,中国共产党影响的日渐深入,一批胸怀抱负、追求民主自由的桃江青年,逐步接受民主革命的先进思想,走上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这些都为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在桃江的建立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条件和思想基础,桃江的党组织终于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的暴风雨中诞生。

第一节  中共桃江地方组织创建前的社会状况

一、军阀和地主横征暴敛

袁世凯复辟帝制垮台后,北洋军阀公开分裂。1913年10月至1920年6月,南北军阀三进三出湖南,不论是谭延闿,还是汤芗铭,或是谭良佐、谭浩明、张敬尧,无一不是巧立名目,搜刮民财,抓丁掳伕,横行城乡。尤以皖系军阀张敬尧统治时期人民受害最深。他兄弟四人专横残暴,贪得无厌。为了搜刮军费,他们在益阳将公田107.8公顷、公房127间拍买一空,强迫人民购买一文不值的“惠民券”(以3元惠民券换银圆1元),强制推行苛重的“田赋附加”。当时桃江每两银的正税约银圆1元,而附加的学捐、亩捐、竹木捐、路股捐等多达3-4元。还有屠宰税、烟酒税、落地税、土硝税、粪缸税等各种名目繁多的杂税,都直接或间接地落在贫苦人民头上。其时,盘踞在益阳、桃江的张部第七师两个团,到处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引起了人民的强烈痛恨和不满。其间,高桥的妇女奋起抗暴,用柴刀、剪刀刺伤对妇女施暴的“北兵”(张敬尧部从北方带来的兵),并割掉他们耳朵,就是其中的一例。

1911年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清王朝,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经济基础却根深蒂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剥削变本加厉。当时,桃江农村地主只占总人口5%,却占有65%左右的土地;95%的农民只拥有35%左右的土地,其中约有四分之三的农民无地或少地,他们靠租种地主土地维持最低生活。地租剥削是地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农民租种地主土地每年交纳的地租,一般是收获物的60%-70%,佃农只得30%-40%。租额以外还有许多附加剥削,诸如“纸上开田”(租约上面积多于实际面积)、“水租”(用地主塘坝的水灌溉农田要交租金)、“大秤小斗”(大秤大斗进,小秤小斗出)等盘剥手段多达20余种。此外,每年还要送租鸡、租肉、租鱼,要请地主吃春酒、看禾酒,并无偿负担给地主抬轿、舂米、修屋等名目百出的帮工。层层盘剥之下,农民的劳动果实绝大部分被地主榨取。遇着天灾人祸,贫苦农民还要承受高利贷剥削。借钱一般月息三至五分,借谷荒月借一斗,新熟还两斗。农村贫富分化日趋严重,富者“田连阡陌”,过着纸醉金迷的寄生虫生活;贫者身无立锥之地,衣不遮体,食不果腹,常以糠菜和野草充饥。

二、平民百姓苦不堪言

地主豪绅野蛮统治。地主阶级为了维护封建剥削制度,他们直接掌握地方政权,对广大农民实行最野蛮的封建统治。桃江镇恶霸地主吴国桢自恃自己是国民党军官吴尚的侄儿,狐假虎威,横行乡里,当地流传有“天见国桢,日月不明;地见国桢,草木不生;人见国桢,九死一生”的民谣。杉树仑有胡寿昌兄弟6人,人称“五虎一豹”。他们网罗流氓地痞,组织“采花团”“血洒团”和“黑杀队”,官事民事都由他们佐治。1925年,他们兄弟鲸吞盐税(款)折稻谷达1100多担,农民敢怒不敢言。地主豪绅还四处传播封建礼教,利用宗族势力鱼肉百姓。桃江农村祠堂林立,无一不是由他们把持和统治,成为残害农民的刑庭。桃江镇大水洞地主龚献周,凭借龚姓族督身份,将一贫苦农民残暴溺杀。当地一农民打死他家一只猫,被罚酒席一桌,强迫为死猫作道场一天。还有一农民打死他家一只狗,被他捆到龚氏宗祠打屁股,强迫披麻戴孝,为死狗叩头送葬。鲊埠镇所谓“四十八爹”“九先生”“一菩萨”“一阎王”都是这种恶势力的代表人物。其中鲊埠镇镇董薛炳勋,有水田370亩,山林1000多亩。他家常年聘请武师守家,厅堂两旁列放刀枪,屋前屋后筑有松木炮台。附近一农民在他的柴山上捡了一担枯枝,被罚酒席8桌、唱戏4本“赔罪”,共花掉银圆40多元,逼得这位农民外出乞讨,屈死异乡。这些血泪斑斑的史实,充分反映了在半殖民地半封建黑暗社会中,桃江贫苦大众饱受压迫、欺凌的悲惨处境。

水旱灾害频繁侵袭。历届地方政府忙于应付军阀混战,搜刮民脂民膏,完全不顾人民死活。农村田园荒芜、乡村寥落、水利失修,根本无法抗拒自然灾害,广大农民只能“听天由命”熬日子。史料记载,桃江自1912年至1926年的14年间,共发生重大自然灾害11次,其中水灾6次,旱灾5次。1924年特大水灾,从5月20日起至23日,境内连降暴雨,山洪暴发,平地水深丈余,资江两岸民房多被洪水淹没。鲊埠、栗山河、修山、鸬鹚渡等农村集镇房屋、财产多被洪水卷走。桃江镇对岸邹家河120多户仅存两间半屋。人畜逃避不及者多被卷入洪流。从锡溪至资江入口的沾溪两岸,出现“绝户”(全家被洪水淹死)37户。洪水过后,尸横遍野,满目疮痍。次年,又发生奇旱。自5月14日起,132天滴雨未下,塘坝干涸,禾苗枯死,秋粮绝收,多数农户以野菜树皮充饥,还有的吃“观音土”(一种白色泥土)。不少农民迫于生计卖掉儿女,外出乞讨。桃江农村经自然灾害的反复侵袭,许多地方哀鸿遍野,十室九空。

三、邓赫绩等领导农民武装斗争

反动统治阶级野蛮统治,地主豪绅残酷剥削以及自然灾害频繁侵袭,把人民群众逼入了水深火热的绝境,激起了越来越强烈的不满和反抗。自1919年至1925年间,桃江先后爆发了高坤、邓赫绩、张子清等人领导的农民斗争。他们高举“除暴安良、剜富济贫”的旗帜,奋起反抗黑暗的封建统治。

邓赫绩(原名邓黑七),金沙洲积神庵人。1920年,在新军里练就一身本领的邓黑七邀集几个志同道合的士兵拖枪回到家乡,以“打富济贫”为宗旨,在桃江与宁乡交界的雪峰山建立据点,并与早期在此聚众起义的高坤联合,组成一支反抗封建反动势力的农民武装。竹怀庄大地主李儒亭、李鸾笙办团防对付这支农民武装,借机向老百姓派款要粮、敲诈勒索。邓黑七决定狠狠打击其嚣张气焰。一天深夜,邓黑七率领一支小队伍潜入李家大院,杀了李儒亭,李鸾笙被打伤逃跑。农民武装缴获大批枪支弹药,并放火烧了竹怀庄,临走时还在院墙上写下标语:“你办团防,我败团防,今天烧你屋,明天夺你枪,后天叫你见阎王!”老百姓见了,拍手称快。

此后,两泉湾土豪高质道和颜家山大恶霸高维桢以“联防剿匪”为名,从长沙购回枪支弹药,重组团防。邓黑七与高坤决定分兵消灭这股地主武装。邓黑七负责攻打高质道部获得胜利,缴获步枪20余支,放火烧了两泉湾高宅,高质道仓皇逃走。高坤负责打高维桢部,不幸中了埋伏,高坤阵亡,损失惨重。高维桢获胜后喜气洋洋,跑到县府请功。邓黑七闻讯咬牙切齿,发誓要替高坤报仇,为民除害,消灭高维桢。1923年秋,张子清(桃江板溪人)参加“平江兵变”失败后回到家乡,在浮邱山大水洞一带组织武装游击队。邓黑七领导的农民武装与张子清的队伍合并成立湘中游击队。同年10月的一天,邓黑七、张子清带领百余人枪,化装潜入益阳三里桥茶亭街,攻打县府,击溃县丁,活捉了高维桢父子,并缴获大量武器弹药,县长贺耀磷从睡梦中惊醒,慌忙从后街逃走。第二天,游击队在县城召开大会将高维桢父子处决。高质道闻讯后吓得魂飞魄散,迅速逃离桃江,躲到外地好久不敢回家。自此,雪峰山周边各处团防,再也不敢提“清匪”了。

1923年冬,刘承烈(桃江荷塘人)受孙中山委派,从广州回到益阳,会见邓黑七时说:“你是绿林好汉,战绩赫赫哟!”并建议将“黑七”改名“赫绩”。后来,刘承烈、邓赫绩率部到广州加入北伐军。邓赫绩任团长,并由军政治部主任李富春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9月14日,北伐军在江西新余与军阀激战时,邓赫绩率部冲锋在前,不幸身中数弹壮烈牺牲,时年40岁。张子清随部到达溆浦时,奉命返回益阳,奔走于长沙、武汉之间,继续从事反军阀的斗争,1925年,由夏曦、郭亮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张子清参加秋收起义,跟随毛泽东上井冈山,后任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第十一师师长,成为我党我军早期的革命家和军事家。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在桃江的传播

一、一批外出求学的青年接受革命思想

马克思主义在桃江的传播,最早可追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前。那时,桃江一批在外求学的先进青年率先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并为后来马克思主义在桃江的传播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昆弟、夏曦、肖振汉为其中的杰出代表。

张昆弟,号芝圃,桃江板溪人。1918年4月,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读书时,同毛泽东、蔡和森等共同发起成立“新民学会”,探索救国救民道路。1919年10月31日,张昆弟与李维汉、李富春等162人赴法勤工俭学。他在法国北部香拜尼一家工厂做工,每天在繁重的体力劳动之余,挤出时间阅读法译的马、恩著作和有关俄国十月革命的书籍。1920年,他和赴法的学友李维汉、李富春、罗学瓒等人,共同发起成立了以“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实行俄国式的革命” 为宗旨的“工学世界社”,将在国外流传的《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运动与“左派幼稚病”》等著作以及一些宣传十月革命的小册子翻译成中文寄回国内。同时,他还深入法国社会开展调查研究,撰写宣传马克思主义的文章。1920年12月26日,张昆弟《法国北海岸之华工》一文在上海《时事新报》刊载。文章指出:“工人要想得到健康的衣食住,在现在这种资本制度底下不想别的法子,无论工资增加到什么地步,都是不行的,非全世界工人全体有彻底的觉悟,把这种万恶的资本制度根本推翻不可”。这种触及资本主义制度实质的见解,是他致力于探索革命真理的重大成就。1921年10月, 张昆弟被法国政府以“从事布尔什维克活动, 扰乱治安” 的“罪名” 遣送回国。1922年, 张昆弟在北京加入中国共产党。桃江在省城求学的一批先进青年在革命著作和先进思想影响下, 走上无产阶级革命道路。在湖南省立第一师范读书的安邦(安道平,曾任中共桃江区委书记,烈士), 阅读了兰溪镇同学袁铸仁(曾任中共益阳地执委书记, 烈士)转寄的“工学世界社”  宣传社会主义的资料后,  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  后来成为大革命时期桃江党组织的核心领导骨干。

夏曦,字蔓伯,化名劳侠,桃江双江乡杨家坳村人。启蒙于其父亲所办的私塾,14岁考入县立龙洲高小,1917年8月,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1919年加入“新民学会”。1920年9月,他在长沙参加“俄罗斯研究会”,随即加入毛泽东组织的“社会主义青年团”。 1921年10月,毛泽东组建中共湖南支部,不久,夏曦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22年1月,夏曦受中共湖南支部派遣, 作为湖南党组织的代表参加了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聆听了列宁鼓舞人心的讲话, 并受到列宁亲切接见。1922年至1923年,他担任湖南学联干事部主任。1924年,他著文探讨中国革命的道路和方法,在总结辛亥革命教训、吸取俄国十月革命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五点主张:“一、必须注重革命的宣传,使民众了解革命,拥护革命;二、革命主义的政策,必须是大多数人民的要求,革命的势力必须建筑在民众的基础上面,因为革命要为人民奋斗,人民要为革命奋斗;三、必须注意革命党的组织纪律训练,使党员不致中途变节,不致行动松弛;四、必须解除旧式军队的武装,创立人民的革命队伍;五、革命发动以后,断不可妥协,必须夺取政权,镇压反革命派。”夏曦是我党早期知名的共产党人之一,也是在桃江宣传马克思主义、组织革命团体的第一人。

肖振汉,桃江筑金坝乡黄栗洑岩板村人。幼时入叔祖父私塾发蒙,后入长沙育才中学,继而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师范,与毛泽东、蔡和森、张昆弟同学。他虽然没有参加新民学会组织,但经常参与其活动。1919年新民学会通过决议:“会友向外发展”,尽力支持留法勤工俭学。肖振汉积极响应。1919年7月13日,肖振汉从上海出发,9月2日到达法国,在巴黎、蒙达尼等地勤工俭学。1921年2月,张昆弟、肖振汉同400多名勤工俭学学员一起参加为争取“吃饭权、工作权、求学权”而向中国驻法公使馆进行的请愿斗争。1922年春,肖振汉加入中共旅欧支部后,随即被派往苏联东方大学学习,并指定担任留俄学生总代表。张昆弟、夏曦、肖振汉等人,后来都成为了中国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的领导骨干。

二、成立“新民共进社”,传播马克思主义

1919 年9月,  夏曦在长沙参加和领导“驱张” (驱逐张敬尧)运动,  遭湖南军阀政府通缉。他回到家乡杨家坳, 在戴氏族校当小学教师, 教管50多个学生。夏曦平日教学生唱《国耻歌》, 讲述帝国主义侵华史,激发学生的爱国激情。假日里, 他走访乡间,物色和邀集了一批具有民主思想的乡间知识分子和在省城读书的青年进步学生,发起、组织进步团体。1921年,夏曦在禁牌龚氏金楼学校,  召开有20多名成员参加的“新民共进社” 成立大会。会议选举刘昆林, 龚励锋, 龚筱初, 胡铁波、夏美哉5人为执行委员。根据新民学会的进步主张,  夏曦亲自起草“新民共进社”  社章,  明确社的宗旨是“倡导民主”  “改良社会风尚”,  “进行反帝,  反封建的斗争”,指出共进社的具体任务是反对农村封建势力,  发展对象是在乡或回乡的思想进步的青年学生和贫苦知识分子中的自愿入社者, 必须具有“纯洁、诚恳、奋斗、向上”  的品格。社章规定社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不虚伪、不懒惰、不浪费、不张扬、不狎妓。如有违者, “经多数社友之决议,令其出社”。后来, “ 新民共进社” 成员逐步发展到近百人, 遍及益阳县所辖的三、四、六、八、九、十里(当时的地方基层组织,  相当于现在的乡镇),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外围组织,   是桃江第一个传播马克思主义先进思想的革命团体。“新民共进社”成立后,根据社章规定,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传播先进思想。夏曦、刘昆林等寒暑假回家期间,总是利用各种机会向共进社社员宣讲时事,传播马列主义和革命道理。由社员再将这些思想向民众传播。二是开展形势宣传。他们在桃江街头和周边农村组织演讲,张贴标语,演文明戏,宣传抵制日货、打倒帝国主义、反对苛捐杂税和反贪官污吏等。三是与旧思想作斗争。主张废私塾、办新学,倡导新生事物。通过与当时的当权者刘咏台的不懈斗争,撤掉了主张旧教育制度的学务委员胡之卓,换上了具有新思想的夏雨哉任学务委员。1922年夏,夏曦在莫斯科参加“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回国后,特意转道回家乡召开“新民共进社”社员大会,发表莫斯科见闻和共产主义演讲,并把带回的马列著作和宣传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的书籍、资料分发给社员阅读和讨论。在他的影响下,一批具有社会民主主义思想的青年向无产阶级革命方向转变,为在桃江建立中共地方组织奠定了思想基础。1924年夏,新民共进社社友刘昆林由欧阳笛渔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该社最早加入党组织的一员。后来,“新民共进社”的大多数成员都相继成为共产党员或工农运动的领导骨干。1926年秋,随着中共桃江地方组织的建立和工农大革命高潮的到来,“新民共进社”遂自行解散。

第三节  桃江人民反帝爱国斗争

一、抵制洋货

从1891年美国“美孚煤油公司”“美山号”轮船海运煤油300吨驶进益阳港起,美、英、日等国商人接踵而至,益阳、桃江市场开始出现洋货挤压国货的局面。1901年以后,英国、日本、挪威、瑞典等国在桃花江、马迹塘等地设立教会机构,开始了对桃江的文化入侵。这些机构在“关心”和“帮助”中国人民的幌子下,以传教为名,强迫群众入教,对人民群众进行精神麻醉和奴化教育。帝国主义传教士披着慈善外衣,干着罪恶勾当。他们在“慈善”名目下开办鼙目院、育婴堂,实质是利用盲人和童工生产廉价产品,获取高额利润。他们雇佣年轻漂亮的女孩做保姆、当女工,一有机会便引诱奸污,当时流传着一句话:“宁愿将女孩留在家里挨饿,也不能受雇于外国佬”。

桃江人民从帝国主义势力入侵的第一天起,从来没有停止过反抗和斗争。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夏曦、张昆弟等桃江青年,先后在益阳县城组织学生会、救国十人团、教育会、工商会、国货维持会等组织,开展维持国货、抵制日货的斗争。7月10日,全城工人罢工、学生罢课、商人罢市。数千工人、学生和市民涌上街头,高呼“打倒帝国主义”“还我山东”“废除二十一条不平等条约”“抵制日货”等口号,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工人和学生还组成几个演讲团,到街头、商店、船埠进行演讲,散发传单,宣传抵制日货,组织工人和市民学唱《国货歌》:“我是中国人,该用中国货;国货多么好,质坚工艺巧;人人用国货,金钱不外跑;有钱多办事,四万万同胞都吃饱;有钱造枪炮,帝国主义准打倒;爱国的人民,认定国货是瑰宝,不论饮食和服饰,不是国货便不要”。在益阳县城的影响下,桃江镇许多群众也自发组织起来,分赴城内各商店搜查日货,一经发现当即捣烂没收。这次集会大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一连几个月,日货不敢在桃江市场上销售,日商轮船不敢驶进桃江。

1924年11月,挪威信义会在益阳办的教会学校——信义中学发生外国人侮辱中国女学生事件。桃江籍学生文盛周奋笔疾书“茫茫四海人无路,多少男儿是丈夫。昂藏七尺炎黄裔,安肯折节作洋奴”的诗句,并与曾士峨等百余学生愤然退学,迫使学校停办。此事引发了在中共湘区执委、省学联推动下的全省学校反教会、反帝国主义的爱国运动,持续达5个月之久。

二、声援“五卅”反帝运动

1925年5月下旬,日、英帝国主义在青岛、上海屠杀工人和学生,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青岛惨案和“五卅”惨案。消息传到益阳,各界激愤。6月12日,县城各界响应省“雪耻会”通电,在共产党员袁铸仁领导下,成立了“益阳雪耻分会”。15日,“雪耻分会”组织县城工人、学生和商民万余人,举行抗议帝国主义暴行的示威游行,全城罢工、罢课、罢市以示抗议。6月27日,又举行“夏节”(端午)总示威,呼吁对英、日经济绝交,并宣布“五项经济绝交公约”:不买英、日货;不向英、日人提供劳力;不存款英、日银行;不搭乘英、日轮船;不供给英、日人原料、粮食、燃料。会后,桃江、鲊埠镇学生和店员、工人自动组织纠察队,到码头港口、商店,没收和烧毁英、日洋货,销毁英、日洋行张贴的商业广告,阻禁行人搭乘英、日轮船,迫使英、日“洋货”不敢在市场销售,日商“载生昌”轮船公司也不敢在桃江码头营业。

7月上旬,湖南军阀赵恒惕在长沙戒严,对爱国群众进行粗暴镇压,并在益阳遍贴告示,诬蔑群众反帝运动是“乱党捣乱”,威吓“就地正法”,下令停止罢工、罢课、罢市,到处张贴“宣传过激者斩”“煽惑军心者斩”“造谣生事者斩”“扰乱秩序者斩”的布告。广大群众并没有被吓倒、屈服,反帝激情更加高涨。在省城戒严期间,桃江在省城读书的学生回到家乡。他们组织宣传队深入乡村,揭露帝国主义暴行,使反帝运动由城市迅速扩展到乡间。鲊埠镇在长沙读书的学生,在熊亨瀚的领导下组织“鲊埠镇旅省学生会”,回到家乡召开民众大会,向农民宣讲帝国主义暴行,散发《请看英、日洋人在青岛、上海之凶暴》《要想救自己的命,请看这张传单》等宣传资料。他们大声疾呼:“楚虽三户竟能亡秦,越五千亦可沼吴,况我亿万里之疆土,四百兆之同胞,岂可坐以待毙,不求自救乎!然则自救之道若何?曰:团结民族,实行贫民革命。内除国贼,外抗强邻。”旨在唤起民众觉悟。与此同时,从省城回来的桃江镇学生在戏台坪向群众发表演说,散发传单,演出《上海之惨局》《东江之役》《农民的力量》等新剧。数日间,这些反帝宣传扩展到马迹塘、三堂街、修山等集镇,使消息长期闭塞的乡村顿时雀跃起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爱国热情和民族自尊心,涌现出一批反帝斗争的优秀人物,为建立桃江党的组织打下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第四节  中共桃江早期组织的建立及其活动

一、组建桃江境内第一个党支部

1926年上半年,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为支援北伐,迎接工农革命高潮的到来,决定选拔一批在省城读书的中共党员提前毕业,回农村、城镇建立和发展党的基层组织。这年6月,在省城长郡中学读书的戴武仁,根据学校中共支部书记曹曙初的指示,回到家乡双江开展农民运动,发展党员,开始进行党的组建工作。他广泛结交“新民共进社”成员,将其作为考察发展党员的对象。7月中旬,他发展了第一名党员戴涤清(戴舜,长沙大麓中学学生),尔后又发展了史策光(湖南省立第一中学学生)和安邦(益阳第三高等小学教师)。7月底,戴武仁在桃江镇合和美商店吴达宜家召开第一次党员会议,正式建立中共桃江镇特别支部,史策光任支部书记。党支部成立后,集中力量做党的发展工作。安邦在第三高等小学,戴涤清在桃江镇、高桥、浮邱山等地,史策光在修山、三堂街等地分别发展了戴尧天、江诗咏、曾圣泉、曾晓初等27人为中共党员,党的组织迅速扩大。这批党员串连发动群众,组织农民协会,领导农会会员与封建地主、土豪劣绅进行斗争,成为桃江工农大革命运动的核心领导力量。

二、建立中共桃江区委和鲊埠镇、大桥镇特别支部

1926年10月中旬,以袁铸仁为首的中共益阳地方执行委员会筹备会,在益阳城关二堡召开中共益阳县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共益阳地方执行委员会(简称“地执委”),选举袁铸仁、廖剑凡(高文华)、何凝庶、余璜、何圣、彭梅生、戴武仁、何成舟、孙慕韩、龚宜家(女)为执行委员。袁铸仁任书记,何凝庶任组织部长,戴武仁任宣传部部长。大会根据湖南区党委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通过了建立地方党组织、开展工农国民革命等项决议。

1927年春,随着大革命高潮的兴起,益阳地执委为加强对农民运动和工人运动的领导,决定以桃江镇党支部为主体,成立中共桃江区委,并派地执委组织部长何凝庶来桃江镇主持召开党员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安邦为书记,史策光(农运)、戴尧天(宣传)、尹继甫(镇务)、吴国斌(工运)、刘启凤(妇女)、戴涤清(武装、青运)、尹浩然(财务)、周先魁(未具体分管工作)等8人为委员的中共桃江区委,明确代号为“陶化美”。区委下辖桃江镇支部,书记尹继甫,党员11人;双江支部,书记李石泉,党员12人;浮邱山支部,书记曾圣泉,党员7人;区直属支部,书记安邦(兼),党员9人。还有三堂街党小组,组长胡铎,党员8人。与此同时,湖南第一师范学生薛味农受中共益阳地执委书记袁铸仁的委派,回鲊埠镇建立党组织,先后在马迹塘、武潭等地吸收张世英、肖校文、朱玉昆等工农运动骨干入党,成立了中共鲊埠镇特别支部,薛味农任书记,有党员8名。稍后,大桥镇特别支部成立,文盛周任书记,有党员6名。这些组织在益阳地执委领导下,直接参加和领导了轰轰烈烈的工农大革命。

三、推动国共合作,帮助国民党建立地方组织

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国共产党曾动员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并派遣一批党员骨干帮助国民党发展党员,建立地方组织。当时,桃江的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虽然担负着领导和组织工农大革命的各项工作,却是以国民党的名义和国民党左派的身份出现的。在共产党的支援下,到1927年春,国民党组织有了较大发展,今桃江县境发展国民党员200多名,建立了3个区党部和37个区分部。1927年1月,经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书记长夏时(杨家坳人)批准,桃江镇成立国民党益阳县第二区党部。中共党员尹继甫被选为区党部书记长,戴涤清、吴国斌、周先魁等7名中共党员当选为执行委员。此时,国民党的领导权实际上掌握在“跨党”的共产党员手中,国民党成了联合阵线的组织形式。为了推动大革命高潮的发展,1927年3月,中共桃江区委利用国民党和孙中山先生在群众中的影响,以国民党第二区党部名义,在桃江镇举办第一期党务训练班,参加的80多名学员都是各界群团骨干。这期学习班主要是学习《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孙文遗嘱》,以及国民党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关于开展工农商学运动各项决议案,历时半月。中共桃江区委成员安邦、史策光、尹继甫轮流到会讲课。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书记长夏时也到会作政治报告。学员结业后即奔赴各地领导群众开展反帝反封建斗争,推动了工农大革命的发展。

第二章  北伐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

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

1924年至1927年,中国爆发反帝、反封建的工农大革命。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后,组织和领导的第一次大革命,称之为“国民革命”。这场斗争规模之宏大,发动群众之广泛,社会震动之深刻,都为中国近代历史所未有。在这场伟大的革命斗争中,年轻的桃江共产党人表现出非凡的组织才能和英勇的斗争精神,经受了艰苦而复杂的严峻考验。

第一节  开展轰轰烈烈的农民大革命

一、秘密成立双江、石牛江等五个乡(村)农会

1925年7月,随着“五卅”反帝运动广泛深入,国共合作阵线建立,全国政治形势出现积极的革命变化。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利用这种有利形势,从省城学校和工厂选调了一批党员,到农村举办农民夜校,串连贫苦农民秘密组织地下农民协会。此时,在省城长郡中学读书的中共党员戴武仁、傅兆丰(北伐战争中牺牲)受党组织派遣,携带广州革命政府编印的《农民夜校课本》,回到家乡双江、石牛江,秘密开展农民运动。戴武仁串连小学时期的同学和当地贫苦农民16人,在戴氏双江小学办起全县第一所农民夜校。他以《农民夜校课本》为教材,联系当地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农民阐明饥不得食,寒不得暖,是因为有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侵略和剥削,有军阀、豪绅的压迫和剥削,只有打倒这些敌人,改革社会制度,农民才能彻底翻身的道理。通过革命的启蒙教育,参加夜校的学员呼吸到了新鲜空气,逐渐从封建迷信和宗法礼教中清醒过来。8月中旬,刘金光、戴运光、王元保、曾晓初等贫苦农民经过串连,分别在双江、洞子冲、西峰寺、马颈坳等地,秘密组织农民百余人,成立了4个乡(村)农民协会,并在农民夜校召开成立大会,选举农会负责人。与此同时,傅兆丰也在石牛江秘密办起农民协会。这5个乡(村)农民协会是益阳最先建立的农民革命组织之一。虽然当时还处在军阀政府的黑暗统治下,没有开展公开的社会斗争,但是,它为即将爆发的农民大革命,孕育了斗争的种子。

二、建立区乡农会

1926年7月16日,北伐军攻占益阳,直系军阀吴佩孚盘踞在益阳的贺耀祖、郑宏海部溃退。这一革命的大好形势为公开发动和组织农民协会创造了良好条件。8月13日,国民党湖南省党部通告各县农运特派员,要求依照1924年颁发的《农民协会章程》,击破各地土豪劣绅组织的假农会,迅速组织新农会,并下令查办勾结土豪劣绅、破坏农民运动的各县县长。此时,从武昌农运讲习所结业的戴武仁,被委任为益阳县农民协会组织部长,回县领导农民运动。他会同广州农运讲习所学员文盛周、熊巨才、夏家鸾、熊熙才等均以省农运特派员身份在桃江镇、鲊埠镇和大桥镇公开组织和发动农民,成立农民协会。

桃江镇(益阳县第三区)在北伐军攻占益阳县城之后,原双江等4个地下农会转为公开活动,并在双江小学重新召开成立大会,合并成立了益阳县第三区第一乡农民协会,选举李石泉任乡农会委员长。秘密成立的石牛江农会击破劣绅傅寿昌为首组织的假农会,公开树起了农民协会的旗帜。7月底,史策光在桃江镇戏台坪主持召开3000多人参加的“益阳县第三区农民协会”成立大会,会议选举史策光为委员长,尹继甫、胡茂林、戴涤清、曾晓初、罗仲元、李石泉、曾谷生等15人为执行委员,会址设桃江镇学务处。区农民协会成立后,农会委员分头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建立乡农民协会。同时,区农会还组织两个宣传队,深入边远山区宣传北伐,动员号召群众加入农会。一路是尹继甫、刘启凤、胡茂林等沿资江而上,经舒塘、修山、三堂街、鸬鹚渡至板溪;另一路是胡世豪、刘昆等沿獭溪而上,经增塘、金柳桥、高桥、桥头河至松木塘。宣传队每到一地都召开群众大会,宣传北伐胜利,发表反帝、反封建演说,号召农民组织起来,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当时,各地农村在遭受大旱之后又遇上特大水灾,秋季无收,民食极度紧张。广大农民听到成立农民协会的喜讯,沉闷的农村顿时活跃起来,大家奔走相告,争相入会,乡农会一个接一个成立。到1926年底,全区所辖108个乡,除少数边远山区外,乡农会普遍建立,入会农民达6.5万多人。

鲊埠镇(益阳县第四区)在农民运动开展初期,曾受到当地封建势力代表人物的顽固抵抗。1926年10月,中共益阳地执委调派广州农讲所学员熊巨才、熊熙才以省农运特派员身份回鲊埠开展农民运动。回乡后,他们即同在栗山河张家村发起组织农民协会的教师张世英联合,成立鲊埠镇第一个乡农会。农民办农会,地主豪绅惊恐不安。罗家坪大土豪薛禹香,网罗流氓打手,日夜巡逻守家,还在家门两旁安装松木土炮,扬言“来我家造反的要杀几个脑壳”。为加强这里农民运动的领导,同年12月,益阳地执委又增派省农运特派员夏家鸾来此,着手筹建第四区农协会。经过周密筹备,在鲊埠镇下游资江中心的柿子洲召开万人群众大会,成立“益阳县第四区农民协会”。推举张世英为委员长,张素民、张弼卿、刘日京、夏晓儒等13人为常务委员,会址设鲊埠镇粮饷处。当地土豪劣绅眼见革命洪流不可阻挡,便由公开对抗转为暗中破坏阻挠。鲊埠镇镇董薛炳勋是当地一霸,他看到农民运动兴起,密使堂侄薛舜琴打入农会,窃取了沙渭乡农会的领导权。为了保护薛炳勋的利益,薛舜琴盗用乡农民协会的名义,在全乡各村张贴“保护正绅薛炳勋”的标语,还在薛宅大门贴上“正绅薛炳勋家不得擅入”的红印签条,使这个大劣绅多次逃脱了农民的惩罚,引起农民强烈不满。为击破土豪劣绅的进攻和破坏,1927年2月初,区农会报请益阳特别法庭批准,镇压了公开破坏农民运动的劣绅熊泽庵,改组了沙渭乡农会领导班子,并再一次在鲊埠镇柿子州召开万人誓师大会,揭露土豪劣绅的破坏活动。大会后,各乡同时举行示威游行。县农运特派员夏家鸾利用民间元宵节玩灯的传统,备彩灯百余盏,组织3000多人参加提灯游行。农民手持梭标、大刀,从石桥出发,绕天池山、黄茅村、蒋家湾,再过崇山坪回到石桥方散,沿途张贴标语,高呼口号,大大显示了农民的声威,进一步推动了农民运动的发展。至1927年4月,全区成立乡农会38个,会员发展到4.8万余人。

大桥镇(益阳县第五区)的农民运动,是在广州农讲所学员文盛周的发动下开展起来的。1926年7月,文盛周在长郡中学毕业回乡,首先在连和冲串连蔡小阶、王云苏等一批贫苦农民,成立大桥镇第一个乡农会。乡农会开成立会那天,他们都在胸前佩上“农会会员”红布条,手举“一切权利归农会”的小三角旗。文盛周在会上发表“农会是救星”的演说,号召农友团结在农会的旗帜下,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剥削。会议声势浩大,震撼四方。9月,文盛周调广州农讲所学习,结业后,他以省农运特派员身份回大桥镇工作,先后在软桥、佛寺坳等地组织了5个乡农会,并培训了一批农运骨干。1927年2月,益阳地执委调桃江镇农会执行委员曾谷生来这里加强农运的领导,成立了“益阳县第五区农民协会”,卢端甫任委员长,王云苏、李范、蔡小阶等13人为委员,会址设大桥镇宝殿寺。4月,各乡农会普遍建立。

三、组织农民摧毁农村封建势力

区、乡农会一经组织起来,立即掀起了翻天覆地的农民大革命。他们在广大农民中第一次提出“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铲除土豪劣绅”这一民主革命口号,向延续了几千年的地主政权发动攻击,真正做到了“一切权利归农会”,整个农村发生了惊天动地的革命变化。

解散团防,建立农民自卫武装。团防是地主封建势力的武装组织,以维护地方治安为由,专事敲诈勒索,横行城乡,欺压百姓,保护豪绅利益。北伐军进入益阳后,县国民政府和国民党县党部根据湖南省第一次工农代表大会“关于解散团防铲除土豪劣绅,组织农民自卫武装”的决议,发布“将团防武装移交农民自卫队”的命令。1927年1月12日,中共益阳地执委召开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根据中共湘区第六次代表大会精神,决定解散团防,建立农民自卫武装,惩办罪大恶极的团防反动分子。当时,北伐军驱逐了统治湖南的军阀势力,但并未触动广大农村的地主武装(团防)。桃江、鲊埠和大桥镇均设有团防分局,直接受益阳团防局领导。各镇团防均被仇视农民运动的反动分子把持。益阳县团防局长张介凡自恃有枪,对抗益阳县政府关于“将团防武装移交农会”的命令,拒不缴枪,还唆使各镇团防与当地农会“闹摩擦”。益阳地执委果断地镇压了这个罪魁祸首,收缴团防枪支,扩充了县农民自卫队。益阳县团防局副局长、桃江镇团防分局局长刘梦龙,依仗团防武装,勾结土豪劣绅,破坏农民运动。1926年12月26日,湖南省党部致函省政府查办。刘梦龙惊恐异常,遂于1927年1月,率团防武装逃往松木塘,妄图负隅顽抗。此时农民运动进入高潮,他与外界联系断绝,团丁饷粮无法接济,便于2月上旬密使文牍?周铭山到区农会了解动向。区农民自卫队队长曾晓初对其晓以政策,规劝缴枪,并宣布“交出武器,保全个人生命财产安全”“负隅顽抗,必将严厉惩办”。刘梦龙见大势已去,无力回天,遂于2月14日,派8名团丁将50多支枪送交农会,自己于交枪当晚只身逃往安化躲藏。鲊埠镇团防分局局长薛翊勋,得知县团防局长张介凡被县农民协会处决,日夜惊恐不安,在接到区农会“限期三日交枪”的通牒后,仓皇亡命于驻防溆浦的熊品君部(熊系大栗港人,时任国民革命军某师团长),团丁自散。区农会乘机收缴了团防30条枪支。大桥镇团防分局局长何鲁中,是个阴险狡诈的反革命分子。他表面拥护农民协会,同意向农会缴枪,暗地里却与泉交河镇团防分局局长、镇压农民运动的刽子手曹明阵相勾结,密谋叛乱。1927年3月,曹明阵与长(沙)武(汉)铁路护路军团长何佩吾联络,密约率团丁投奔,并将这一信息密通何鲁中。22日,何佩吾送委任状、符号到大桥镇团防。当日,何鲁中佯装与区农民协会谈判交枪,并签定“23日向农会移交枪械,但以保全个人生命财产为条件”的预约。这天深夜,何鲁中率全部团丁30余人枪出逃,在何佩吾所部接应下,逃脱了农军的惩罚。各区农会解除团防武装后,成立和扩充了农民自卫队,加上各乡农会组织的大刀、梭标队,形成了一支人数众多的农民自卫武装,极大地壮大了农民运动的声势。

惩办土豪劣绅。1927年2月,农民运动虽已在广大农村开展起来,但地主豪绅还相当猖獗,而此时旧有的法律,都不能有效地制裁土豪劣绅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不法行为。鉴于此,1927年春益阳县根据《湖南省惩治土豪劣绅暂行条例》成立“审判土豪劣绅特别法庭”,各区、乡农会根据《条例》,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石牛江土豪莫雨春,为富不仁,重利盘剥贫苦农民,千方百计抗拒破坏农民运动。1925年秋,中共党员傅兆丰在当地秘密组织石牛江农会,莫雨春就勾结劣绅傅寿昌,网罗流氓地痞成立“第九区分部农会”,以假乱真,公开与石牛江农会相对抗。1926年9月,史策光等到此充分发动群众公开组织农会,选举李石泉为农会委员长。新农会建立后,莫雨春组织的假农会土崩瓦解。但他仍贼心不死,继续进行破坏农会的活动,引起农民强烈不满。1927年4月,区农会致函县特别法庭要求惩办莫雨春。县特别法庭派农民自卫队分队长余运才率十余名队员将莫雨春抓获,当日下午在石牛江召开公审大会,将莫雨春枪决在担水码头。桃江镇团防分局局长刘梦龙手下的“十殿阎王”,专事烧、杀、掳、掠,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其中最为残暴的文玉书、何正彪,农民恨之入骨。1927年3月,刘梦龙潜逃后,文、何仍流窜各地作恶。4月中旬,区农民自卫队将其抓获。因文玉书是杀害农民自卫队员王有南父、兄的凶手,当日下午即被镇压在桃江镇小河口。当晚,区农会在审讯何正彪后,即将供词报送县特别法庭。次日中午,何被镇压在桃江镇张家码头。在与土豪劣绅的斗争中,各区、乡农会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不同情况予以惩治。有的“游团”、有的“罚款”、有的被勒令“赔礼”,地主豪绅昔日威风一落千丈。

清算公产,开展经济斗争。各地农民协会成立后开展的第一项斗争,就是成立清算小组,对土豪劣绅进行经济清算。各区、乡有名目繁多的公产,族有族产,庙有庙产。此外,积谷、义渡、桥会、义学、育婴等都有田产,多的可收租上千担,少的也有数十担。这些公产本来是各地群众为赈灾和救助穷困准备的,却大都被当地土豪劣绅长期霸管,任其贪污挥霍,农民对此敢怒不敢言。1927年春,各乡农会成立后都先后成立“清算”委员会,对这些公产逐一进行清算,把土豪劣绅贪污侵吞的公产钱粮挖出来,除赈灾济困外,大部份分给了农民。鲊埠镇大劣绅薛禹香蔑视农会,对抗清算。他收养流氓打手,扣押前往清算公产的第四十三乡农会委员长熊厚光及清算小组5名成员,并用松木炮击伤前往解救的农会会员,引起公愤。区农会发动农民2000多人冲进薛家,营救出被扣押人员,还在他家杀猪百余头,挑谷800多担,抄没和捣毁了薛家兄弟全部财产。地主剥削农民最为毒辣的是地租和高利贷。1926年夏,中共湖南区委第六次代表大会所作“关于农民的最低限度之政治、经济要求”规定:佃农所得至少应占收获物的50%。佃农押金、租谷每担最多不超过2元,银钱借贷年息不得超过2分,借谷年息不超过一成。此标准追溯至1925年,多收了的都必须退还。各乡农会根据这一规定,在清算地主逆产的同时,进行减租、减息、减押斗争。桃江镇地租由原来每亩2石5斗改为1石2斗5升,减低了一半;过去“东六佃四”,现在倒过来变成“佃六东四”。桃江镇土豪尹契南经清算,应退佃租稻谷300石,他拒不执行。区农会处罚他赔偿银圆1000元,并将他捆送县特别法庭治罪。

扫除封建恶习,破除封建宗法观念。随着农民运动蓬勃兴起,扫除封建恶习、破除封建宗法观念的斗争也在各地开展。千百年来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是套在广大妇女头上的四条绳索。农村中地主政权被摧垮后,各地农民纷纷起来砸碎封建枷锁。特别是广大农村妇女在各级女界联合会领导下,提出“打倒三从四德”“实行男女平等”口号,积极投身反封建斗争。他们奋起推翻祠堂族长的族权、城隍土地菩萨的神权,束缚妇女的夫权也开始动摇。随着妇女走上历史舞台,农村中曾流行的各种恶习为之一扫,禁得彻底的是吸食鸦片和打牌、嫖妓。土豪劣绅的烟枪被妇女收缴干净,烟土被没收,各地赌场被查封,明娼暗妓被遣散。

1926年8月,龚宜家等人在益阳县城率先组织“女界联合会”后,刘启凤、徐玉重、刘佩芳等在桃江镇,贾芝莲在鲊埠镇也先后组建“女界联合会”。1927年1月至2月,桃江区女界联合会在刘启凤领导下,组织一支8人宣传队,行程百余里,在桃江镇、舒塘、三堂街、鸬鹚渡、板溪一带开展宣传活动。每到一地,他们都召开群众大会,发表演讲,散发传单,唱文明戏,发动妇女向压迫、束缚其自由的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抗争,组织放裹脚、剪粑粑头等活动。有个地主小老婆在群众中散布谣言,反对剪粑粑头。宣传队组织妇女将其抓住批斗并游乡,给妇女群众极大教育和鼓舞。9月的一天,桃江镇石井头张氏宗祠办十多桌酒席开堂祭祖,当地女界联合会主任率领20多位妇女涌进祠堂坐下喝起酒来。族长上前阻拦,并说“女子不能进祠堂”,引起妇女不满,大家一拥而上,把这个族长捆住,戴上纸扎“高帽”游乡一圈。此后,这里再也没有人敢说妇女不能进祠堂了。在宣传队的鼓动下,桥头河乡80%的中青年妇女放了裹脚,剪了“粑粑头”。桃江区女界联合会还出面接管桃江镇的学校,并发动妇女收缴全镇无益公产作为办学经费,全镇70多名贫民子女得以免费上学。在农会势力强盛的地方,牌赌绝迹,小偷改过自新,农村出现了“夜不闭户、道不拾遗”的新气象。

第二节 开展工人运动

一、桃江工人阶级的成长及其悲惨处境

桃江地处湘中腹地,近代民族工业落后于省城和湘北发达地区,工人数量相对较少,当时主要集中在板溪锑矿和几个集镇。板溪锑矿是桃江境内最早出现的近代工业。1897年,具有维新思想的湖南巡抚陈宝箴在桃江设立中路久通矿务公司。公司占地3000余亩,专营采掘锑矿和冶炼锑品,产品主要销往国外。1908年,陈宝箴将矿山转卖给湖南民族资本家梁焕奎,矿山由官办转为民办,后并入“华昌炼锑股份有限公司”。该矿产品含锑量达99.7%,远胜于国外产品,因而驰名中外。矿山因此发达,修筑了一条由炼锑厂至鸬鹚渡约十多公里的轻便专业铁道,各种为矿山服务的修理、翻砂、搬运、饮食、商业等也都发展起来。至1925年,矿山工人增至3000余人。这是自辛亥革命后,随着近代工业的发展,桃江诞生的第一支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工人阶级队伍。

矿业的发展,为资本家增加了财富,板溪锑矿一带有“小南京”之称。然而,这“小南京”不过是官商、矿主们的“乐园”,而对矿工们来说却是饱受剥削和压迫的“地狱”。随着中国半殖民地化日益加深,破产农民和失业工人充斥城乡,激烈的生存竞争造成矿工工资不仅低于国外工人,而且比国内一般工人的工资也要低。就是这种微薄工资也还遭受各种克扣。全矿分为4个大棚(相当于工区)、48个小棚(相当于班组),全部实行包头制。工人的生产、工资都由包头包办,大小包头的“头子钱”就要抽取工人工资的10%。此外还有各种名目的层层剥削,层次越多,剥削越重。工人在矿主、工头残酷剥削下,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矿山工人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14小时,累得两目熏黑,形容枯槁。此外还经常遭到工头、矿主打骂,稍不如意就被开除。工人居住环境极为恶劣,每个小棚住矿工40-50人,每张床轮流挤睡5-6个矿工。1927年春,一棚房失火,烧毁棚房70栋,烧死矿工2人,受灾矿工800多人。3月19日,《湖南民报》以“益阳板溪矿山之大火灾”为题发消息称:“采矿部出水口矿棚忽然起火,棚内炸药和硝硫顿时爆炸,声震如雷,烟火笼罩天空,800-900工人所住全部棚房烧得干干净净,工人的被帐、衣服都烧光了,一时哭泣之声惨不忍睹”。而资本家对受灾工人不但不进行补偿和抚恤,还强迫他们拼命干活。广大工人在死亡线上挣扎,生活苦不堪言。

此外,各集镇还有一些搬运、纸业、南北货、泥木等行业工人和各种手工业作坊工人,他们也同样受业主的重利盘剥和压迫,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

二、建立工会,争取工人权益

1926年7月30日,省政府建设厅在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敦促下颁布国民政府工会条例。条例明确工会有言论、出版、罢工的权利,对保障工会组织地位和权利、促进工人运动的恢复和发展,产生了积极作用。9月,湖南工团联合会改组为省总工会后,派遣唐仲篪、易立人以省工运特派员身份来板溪锑矿开展工人运动。他们深入棚房召开工人座谈会,举办工人夜校,与工人促膝谈心,交知心朋友,发现和培养工人积极分子,从中吸收刘世煌、罗敷斋等5名贫苦矿工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成立了党的特别支部,逐渐形成了工人运动的领导核心。10月,“湖南省久通公司矿业工会”成立,工运特派员唐仲篪任委员长,易立人为秘书长,夏仲秋、张爱初、罗敷斋等9人为委员。工会有会员2000多名,会址设炉渣坪,是湘中最大的产业工会组织之一。工会成立后,乘势收缴了矿警枪支,加上县工农自卫队配发的20条步枪,组织了矿工纠察队。后县总工会将其命名为“益阳县工人纠察队第一支队”, 罗敷斋任队长,有队员30多人,极大地壮大了工会的声势。广大工人在工会领导下,成功地摧毁了大棚头陈菊生、蔡盛发为首组织的“湘乡旅益联合会”这一由资本家控制的旧工会,并将为首分子押送益阳县特别法庭治罪。为了组织和领导产业工人的统一斗争,1926年11月,高龙、熊道骥、郭凯南受中共益阳地执委委派,以省工运特派员身份来加强对工人运动的领导。他们以久通公司矿业工会为中心,联合鼎泰、弘业、乐陶、湘资等5家小型锑矿工人,组建“益阳矿业联合工会”,并在马迹塘紫云宫召开成立大会,选举高龙任委员长,拥有产业工会会员近3000名。

11月15日,益阳县召开第一次工人代表大会,要求各城镇迅速建立工会组织,开展维护工人权益的斗争。会后,地执委派彭光英、易立人以省工运特派员身份,来桃江镇、马迹塘、鲊埠等地组建行业工会。到次年2月底,先后在各镇组建搬运、熟食、荒货、缝纫、书纸、泥木、屠宰、漂染、南货等16个行业分会,入会会员4000余人。益阳县总工会为加强对各行业分会的统一领导,分别在桃江镇和鲊埠镇设立“益阳县总工会办事处”,统一组织领导工人运动。1927年,组织发动板溪锑矿矿业工会“年关罢工”,迫使资本家同意实行“8小时工作制”,废除“一打”“二罚”“三革”(开除)老矿规,取消“值百抽十”的头子钱,维护了工人的权益。

三、板溪锑矿工人反剥削反压迫的斗争

1927年春,“益阳矿业联合工会”为争取矿工的合法权益,摆脱资本家和棚头对矿工的压迫和剥削,在板溪锑矿组织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反剥削、反压迫的统一斗争。首先在矿山以棚为单位建立了工会分会,每个分会由矿工选举代表1人,工会干事5人,然后组织工人举行游行示威。继而以工人纠察队为先锋与矿主谈判,争取工会代表和干事分工管理矿山的权益、参与讨论制定矿山开采计划和制定管理规章制度的权利,并由矿工会颁布实施。为巩固工人获得的权益,工会还向矿主提出了六项最低要求:1、凡工会活动时间,如开会、游行、集会,矿方应照发工资;2、工人因工伤残,由矿方负责医药费,死亡发给抚恤金;3、不准棚头随意侮辱工人,不准克扣工人工资;4、春节放假三天,照发工资;5、改善矿工居住条件,设置矿工医院;6、开办职工夜校和职工子弟学校。矿方慑于由工会组织领导的工人的威力,被迫接受六条要求。这场由工会组织的维护工人权益的斗争取得了胜利。

四、鲊埠工人清除工贼的斗争

1927年4月,益阳县总工会鲊埠办事处所属马迹塘南货、药材店员联合工会执行委员詹道嘉,被天湾劣绅汪若元用金钱收买,造谣中伤省工运特派员、县总工会鲊埠办事处负责人熊道骥,印发《熊道骥在马迹塘所干的坏事》传单,叫嚷要把熊道骥赶出马迹塘,并公开宣布反对工会办事处。益阳县总工会鲊埠镇办事处及时召开各分会负责人会议,揭露事实真相,并在15个行业分会的支持下,一致作出“拥护工会办事处和特派员熊道骥”的决议,并公推矿业工会代表李松乔、运输工会代表黄国清、伞炮香纸业工会代表李炳炎、缝纫工会代表肖谷山等4人领队,统率会员数百人,找詹道嘉进行清算斗争。詹道嘉在其主子汪若元指使下,煽动不明真相的工人群众,对抗工会办事处的决议,围攻前往谈判的4名工会代表,企图挑起冲突,扩大矛盾,分裂工人阶级队伍。李松乔等人当众揭露詹道嘉接受店主贿赂,甘当资本家奴才的丑恶嘴脸,并号召店员工人提高警惕,团结一致对付叛徒工贼。受蒙蔽的工人终于觉醒,纷纷回到工会怀抱。4月20日,鲊埠镇工会办事处又组织全镇各分会会员举行“反收买,反叛变”大游行示威。詹道嘉见众怒难犯,在一片“打倒工贼”的口号声中偷偷溜走。鲊埠工会办事处当即改组南货、药材店员分会,清除工贼詹道嘉,选出新的领导机构。27日,《湖南工人日报》在《工人之声》专栏中,以《益阳鲊埠镇工人之胜利》为题报道了这一事件。文章称此次斗争“虽属整顿工会,简直是无产阶级民主与资本主义的斗争”,并指出“工人要解放,工人团结的力量是绝对不可少的”。

第三章  大革命失败后桃江党组织领导的

革命斗争

1927年5月,湖南革命形势急转直下。6月,唐生智改组省政府全面反共,明令取缔共产党组织,解散工会、农会等群团组织,释放全部在押土豪劣绅,恢复反动武装和保甲制度。1928年9月,由反动分子组成的国民党益阳县党部成立,益阳县的国民党右派秉承上司旨意,开展“清党”“铲共”和“清乡”,制造白色恐怖,疯狂镇压革命。不屈的桃江共产党人,在白色恐怖笼罩的逆境中坚持开展反“清乡”斗争,表现出不畏强暴、英勇献身的革命精神。

第一节 奋起反击反革命势力

一、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清乡”

蓬勃兴起的工农大革命,动摇了封建地主阶级反动统治的根基,引起了国民党右派的极度恐慌。反革命势力重新纠合起来向革命势力进行疯狂反扑。1927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公开背叛革命,把屠刀指向中国共产党人和工农革命群众。5月21日,国民党第三十五军独立三十三团团长许克祥,在长沙制造了震惊全国的“马日事变”。而早在此次事变之前的5月19日,国民党第三十五军军长何键,就指使驻常德的陈光中部在益阳发难。陈光中亲率一个营突袭益阳县城,强行封闭县工会和县农民协会,打死县工人纠察队员2名,伤4名,造成长沙周围数县动荡的局面。此后,益阳各地反革命势力死灰复燃,他们重新聚集起来,向工农革命群众疯狂反扑。在大革命高潮时率团丁逃往长(沙)武(汉)铁路护路军团长何佩吾处的原泉交河镇团防分局长曹明阵,此时从武汉回到益阳,在大豪绅蔡润卿和国民党右派军官熊震(大栗港人,时任三十五军驻常德独立团团长)、何宣(大栗港人,时任第八军一师团长)等人支援下,购买枪支,拼凑反革命武装200余人进驻县城,公开恢复团防,疯狂向革命进行反扑。大革命高潮时隐藏在安化舅父家的原桃江镇团防分局长刘梦龙,这时也从安化潜回桃江桥头河。他与曹明阵勾结,组建保卫团。为获取武器,他策反在区工农自卫队当兵的当年部下苏印心,6月下旬的一个深夜,苏趁区自卫队第五中队队长陈辉外出之机,预设圈套,拖走自卫军枪支12条。刘梦龙依靠这批武器,在当地收买流氓地痞公开恢复团防。各地土豪劣绅见曹明阵、刘梦龙回来了,也纷纷组织起“清乡队”“铲共义勇队”等反革命组织,到处捕捉共产党员和工农运动骨干。在革命与反革命搏斗的激烈时刻,混入革命队伍内部的投机分子纷纷投向反革命势力,充当反革命营垒的帮凶。鲊埠镇马迹塘工人纠察队第二分队队长徐友堂和副队长李炳炎,因与省工运特派员高龙不和,在叛军袭击益阳县城之后,投靠安化县敷溪镇叛军冯相尚。5月26日晨,带领叛军20余人,突袭马迹塘各革命团体,夺走工人纠察队枪支30多条,捣毁“益阳总工会鲊埠镇办事处”,杀害工会办事处主任、益阳县国民党第十六区党部书记长肖校文(中共党员)。反革命气焰嚣张一时,工农大革命运动陷入艰难危急之中。

二、反帝讨蒋大示威

面对反革命势力的疯狂反扑,中共益阳地执委响应“湖南反帝大同盟”的号召,领导人民“反帝讨蒋”,对反革命势力的嚣张气焰给予有力回击。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政变后,中共桃江区委于4月21日在桃江镇召开第三区农民协会第二次代表大会,附近各乡农会会员万余人参加,声讨蒋介石屠杀工农、叛变革命的罪行。会后,又举行反蒋示威大游行。游行队伍沿途高呼口号,散发反帝反蒋传单。示威游行的当天学校停课、商店罢市,以示声援。24日,鲊埠镇各级农会、各公法团体成立“鲊埠镇人民讨蒋讨奉大示威运动筹备处”,同时发表《一致拥护第二期北伐通电》,称:“蒋逆介石,背党叛国,倒行逆施,效忠帝国主义,收买安、福余孽,汇合一切反动势力,造成苏、浙、皖、闽、川、粤等省之白色恐怖,助长帝国主义凶恶烈焰,阴霾蔓延全国,恶贯满盈,天人共愤。凡我革命同志,决心讨贼,当不后人。务望一致拥护中央,扫除反动,党国幸甚”。5月5日,在马迹塘下街柳树坪举行声势浩大的反蒋讨奉反帝大示威。《湖南通俗日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是日,各乡农会、各级党部、各公法团体均踊跃赴会,总计团体百余,人数盈万。工、农、青、妇各负责人挨次声讨蒋贼、奉张及英、日帝国主义之罪恶,约四小时,群众莫不愤恨填膺,发指齿裂。散会时,虽大雨淋漓,各无倦色”。会后,筹备处向《湖南通俗日报》所发代电称:“鲊埠镇人民决心反贼,当不后人,扫除反动,党国幸甚,蒋贼之必致颠覆,革命之定卜成功,可于是焉决亡”。

三、建立工农自卫军

“马日事变”后,中共秘密临时湖南省委根据原省委的反攻计划,决定发动长沙附近11县工农武装进击省城,平定许克祥叛乱。临时省委成员分头进行部署并派联络员与各地工农武装负责人进行联系。5月22日,中共益阳地执委书记袁铸仁在益阳桃花仑召开军事会议,传达省委关于成立湖南工农义勇军,抗击许克祥叛军的指示。会议决定立即集结全县工农自卫武装,由袁铸仁、余璜率领进驻石仓关,配合农军中路军进攻长沙。26日,当农军行进至益、宁交界之水茅坪时,接到临时省委联络员“停止进攻长沙”的口头命令。农军当即折回至大桥镇水满冲,以此为军事据地,重新整合各镇工农武装,正式成立益阳工农自卫军,余璜任司令员,袁铸仁任政治委员。下辖6个中队和1个直属大队(桃江镇工农自卫队),形成了一支拥有400多人枪的革命武装。此次攻打长沙虽然中途折返,没有达到预期目的,但它是党独立领导工农武装对反革命暴力的首次反击,撤退后保存下来的工农武装,是党坚持和领导武装斗争的革命火种,为未来的武装斗争打下了坚实基础。

四、工农革命武装与团防的激烈斗争

“马日事变”后,中共秘密临时湖南省委书记夏曦根据原省委预先的“应变”安排,从长沙转移回桃江杨家坳,隐蔽在大水洞杨绍基(夏的舅父)家。6月6日,中共益阳地执委派联络员胡泽炳向夏曦汇报“马日事变”后益阳的形势和党采取的“应变”措施。夏曦当即约见了地执委宣传部部长戴武仁和桃江区委书记安邦,根据“马日事变”后出现的新形势,他提出“要克服悲观失望情绪,做好与国民党右派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强调党要抓武装。他说:“农民自卫军是革命的本钱,党要派得力的同志去领导。刘梦龙是杀人屠夫,我们不杀他,他要杀我们。现在他的势力还很小,铲除并不难。”次日,桃江区委在峡山口安邦家召开会议,根据夏曦的指示,作出四项应变决议:1、区委由桃江镇迁至峡山口,代号由“陶化美”改为“陶顺堂”,改派刘明智进行秘密联络,与安邦单线联系;2、区农民自卫队(县工农革命军直属大队)改由陈麦秋任队长,全部武装撤出桃江镇,分驻大水洞、峡山口,相互呼应,密切配合行动;3、区农民协会仍留在桃江镇福音堂旧址办公,以稳定人心,联络革命力量,由戴尧天主持日常工作,每日与安邦交换情报和联络地址;4、以区农民协会和区农民自卫队名义,发布“安民告示”,严厉惩办破坏革命的土豪劣绅。17日,中共益阳地执委遵照夏曦的指示,由余璜率领县工农自卫军和桃江农民自卫队300余人枪,前往桥头河围歼刘梦龙团防武装。当日拂晓,自卫军前锋到达乌龟石,不料被团防暗哨发觉,即鸣枪向刘梦龙报警。此时,左右两路农军尚未到达指定地点,听到枪声,急渡桥头河,直奔团防驻地。刘梦龙惊慌失措,率部20余人逃进深山密林。农军仅缴获刘梦龙所骑白马一匹,随身佩带的马枪一支。农军撤退时烧毁了团防驻地柳溪公祠。此后,刘梦龙贼心不死,两次亲率团防袭扰桃江镇,均遭区自卫队痛击而败退。28日,刘梦龙乘区自卫队撤出桃江镇之隙,带领团丁20余人窜来桃江镇,妄图捣毁区农民协会。区农民自卫队急速从大水洞赶到,团丁不敢应战,向花桥方向逃遁。自卫队追击至王家铺子,团丁已形影可辨,唯独没有发现刘梦龙。区自卫队长陈麦秋指挥队员急返桃江镇,封锁四面通道,挨店搜查,也未发现刘梦龙去向。事后才知道他在自卫队赶来之时,仓惶跳进福兴南货店墙后的水塘里,蜷伏在一株柳树蔸下,侥幸逃脱了农军惩罚。7月中旬,刘梦龙再次率部袭击区农民协会。因农民协会预先获得了秘密情报,刘梦龙的团丁尚未进桃江镇便陷入区自卫队包围之中。刘梦龙见回松木塘的退路已被切断,遂率部经猴栗岭流窜益阳,后与益阳地主武装头子曹明阵合流,恢复益阳县团防局。7月底,曹明阵、刘梦龙纠合各镇反革命武装,在国民党驻防第二军四师二团配合下,进攻县农民自卫军。面对敌军的大举进攻,余璜率部进行了英勇抵抗,终因寡不敌众、孤立无援而被敌人打散。余璜率少数自卫军撤离水满冲,经桃江入汉寿,到达华容东山,在湘鄂西苏区坚持武装斗争,后编入红六军,余任某师团长,在一次反敌围剿中阵亡。桃江镇区农民自卫队在敌人的攻击下,退守浮邱山,终因时局危急,力量悬殊,坚持一个短时间后被迫解散。此后,中共桃江区委和鲊埠、大桥镇特别支部的党员、国民党左派人士以及工农革命组织的负责人均分散外地隐蔽,各革命团体遭敌破坏。工农群众在大革命中获得的政治和经济权益丧失殆尽,轰轰烈烈的大革命遭到惨重失败。

五、大无畏的共产党人

国民党反动派在“清党”“清乡”“铲共”中,对共产党员和工农革命群众实行极其凶暴残忍的屠杀政策,通缉、逮捕、屠杀接连不断,一大批共产党人倒在血泊之中。在敌“清乡”期间,仅桃江镇被称为“共匪”“暴徒”受到通缉的就有68人,先后有11名共产党员和26名农(工)会领袖惨死在敌人屠刀之下,锡溪乡13名农会执行委员被杀害的就有8人。在敌人残酷的屠杀面前,坚定的共产党人和农会领袖表现得十分英勇,涌现了许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原第三区七十七乡(今天井山)农会副委员长文世钦被捕后,在敌人的严刑拷打面前表现得坚贞不屈。敌人对他又怕又恨,将他杀害后,不准掩埋,暴尸河洲,首级被悬挂在苍家塅河边一棵柳树上“示众”。后来,当地群众为纪念这位牺牲的烈士,昭示后人不忘历史,在柳树上刻下了“血泪仇树”4个大字。

大桥镇区农会执委王云苏,在“马日事变”后到县城找党组织,被县挨户团密探发现遭到逮捕。面对敌人的审讯,王云苏大义凛然。次日上午,其兄王云伏赶到监狱看望他。王云苏对哥哥说:“我为革命而死,总会有人报仇的,大家都不必伤心,买个凉席把尸抬回去就是。”后被杀害于县城白马山。在押赴刑场途中,王云苏大声痛骂国民党蒋介石,并向沿途群众高喊“我们的主义一定会胜利”。

中共党员江诗咏,又名江曙生,浮邱山江家桥人,曾参加筹备和组建益阳县农民协会的工作,后调省农民协会任秘书,大革命失败后回到桃江继续进行革命活动。1927年与胡泽炳联络重建桃江区委。1929年桃江区委遭破坏后,他被调任白鹿区委书记。1930年3月,成功组织攻打沙头厘金局。5月2日,他在进入县挨户团驻地侦察情况时,因叛徒告密而被捕。入狱后,他隐瞒自己真实姓名,谎称是被敌人悬重赏追捕的胡笳动(即胡泽炳,时任益宁游击队指导员),以掩护革命同志。凶残的敌人用铁丝穿透他的锁骨,用石锁扣住他的双脚,用尽鞭挞、踩蹦、火铁烙等酷刑。江诗咏始终宁死不屈。后来敌人识破了他的身份,便诱降说“只要你写一份忏悔书即可保释”。江诗咏拿起笔写下了“怕老子,捉老子,杀了老子,还有老子”14个大字,然后将笔一摔,拖着沉重的脚步,在脚镣手铐的叮当撞击声中昂首挺胸,头也不回地回到了牢房。他利用生命最后的宝贵时间,在狱中写下了给家人的遗书。他在给父母的遗书中写道:“不孝男江诗咏,身长五尺,年达廿五,读书十有余年,大人之恩其何以报?不过,男一生未做害人之事,加入共产党,是为大多工农无产阶级谋利益。今死于敌人之手,心中无恨。大革命成功,最久总不过三、六年。在那时,大人有历史之先劳,有嗣孙万世之安乐,男之(孝)就在此地也。”他给两位哥哥的遗书中写道,弟“不过为全世界大多数劳苦无产阶级谋利益而牺牲,终身无恨”。6月7日,被折磨得体无完肤、奄奄一息的江诗咏被敌人用竹笼抬着穿过县城大街押往刑场。他一路上仍呼喊着“我先走了,同志们要报仇”“打倒国民党”“共产党万岁”。每喊一句,敌人就在他身上砍一刀。残暴的敌人将他砍了8刀,未到刑场,即倒在益阳三堡五福宫旁,牺牲时年仅26岁。

熊亨瀚,号骥才,大栗港乡五羊坪人,1926年春加入中国共产党。“马日事变”后,国民党右派彭国钧在长沙成立“清党委员会”,下令通缉夏曦、郭亮、熊亨瀚等共产党人。熊转回家乡五羊坪隐藏,并奔走于江西、武汉等地,联络革命同志,进行地下秘密斗争。1928年9月,熊亨瀚在武汉的行踪被益阳“清乡”督查专员胡觐光侦悉。胡电告省督办署“呈请拿办”。11月17日,熊亨瀚在武汉鹦鹉洲渡口被捕。入狱后尽管敌人施用残酷肉刑逼供,他始终坚不吐实。在法庭上,他大义凛然,把敌人的军法处长驳斥得瞠目结舌。他自料必遭反动派杀害,索来纸笔给妻子写下了《绝命遗言》:“人生自古谁无死,余之死非匪、非盗、非奸、非拐、非杀人放火、非贪赃枉法,实系为国家社会含冤负屈而死。扪心自问,尚属光明,公道未泯,终可昭雪”,并写下自挽联:“十余载劳苦奔波,秉春秋笔,执教士鞭,仗剑从军,始终护党,有志未能伸,此生空热心中血;一家人悲伤哭泣,求父母恕,劝弟妹忍,温语慰妻,负荷嘱子,含冤终可白,再世当为天下雄”。27日,熊亨瀚被押解回长沙。湖南督办署连夜审讯,他昂首挺胸,只说了句“杀就杀,不必多言”。次日晨,这位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英勇就义于长沙市浏阳门外识字岭,时年34岁。熊亨瀚牺牲后,家乡人民将他安葬在资水之滨的五羊坪。新中国成立后,熊亨瀚烈士入祠湖南省烈士纪念馆。1957年7月3日,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副书记曾三(益阳人)著文赞颂他“是一个热情的、积极的、忠实于革命的、很有鼓动天才的知识分子,最后在敌人的法庭上,还表现出他是一个忠贞不屈、从容就义的模范共产党员”。

第二节  在危难中重建桃江党组织

一、第一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益阳、桃江中共组织在“马日事变”后遭到严重破坏,但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一刻也没有停息。1927年7月,辖益阳、沅江、安化的中共益阳特委在安化后乡建立,领导工农革命群众开展反清乡地下斗争。9月,中共益阳特委派遣在益阳县城进行秘密情报工作的胡泽炳回桃江恢复党的组织。胡在桃江镇会合从省农民协会潜回家乡坚持秘密斗争的中共党员江诗咏,又由江诗咏联络了由省委派回益阳工作的汪俊明(共青团员、隐蔽在益阳第三高小教书),在江诗咏家由胡泽炳介绍汪俊明转为中共党员。自此,三人结为党的组织核心,分别在浮邱山、双江、桃江镇召集原桃江区委分散在各地的党员18人,并在石牛江、高桥、横马塘吸收了10多名坚持地下斗争的原农会骨干入党。同年冬,省委巡视员刘革非来益阳整理党务时,经刘批准成立中共桃江区委,胡泽炳任书记,江诗咏任组织委员,汪俊明任宣传、青年委员,下辖浮邱山支部,有党员7人,曾圣泉任支部书记;高桥支部,有党员9人,唐碧林任支部书记;黄泥田支部,有党员9人,胡国亮任支部书记。这是大革命失败后,益阳最先恢复的基层党组织。

为粉碎国民党的阴谋,桃江区委于1928年春,由汪俊明联络在县城进行地下工作的交通员莫国清,秘密发行《赤光》旬刊,宣传党的斗争纲领,揭露国民党反革命面目。同时,组织各地党员张贴标语传单,号召群众组织起来“打倒蒋介石”,“打倒国民党反动派”。在当地反革命势力极其嚣张的险恶环境下,胡泽炳先后在瓦渣坪、清静庵、长茅仑等地的崇山峻岭间,秘密召开原农会骨干会议,讲解大革命失败后的革命形势,宣传党的斗争纲领和斗争策略,发动农民同当地土豪吴圣阶和汪吉严作斗争。

1928年初春,经省委批准,刘熙安、卢鹤皋、赵声著等人重新组建中共益阳县第二届委员会。同年夏,中共桃江区委遵照益阳县委“武装群众”的指示,决定夺取敌人武器,组织地下武装,反抗国民党“清乡”大屠杀。5月,胡泽炳在黄泥田火烧屋场丁连生家,召集各支部负责人和党员骨干18人开会,提出党的斗争任务是“恢复组织,宣传群众,积蓄力量,准备‘上山’”,动员党员积极进行思想和组织方面的准备,在夺取敌人武器之后,上雪峰山打游击。会后,区委组织委员江诗咏,利用党员曾超同“益阳挨户团常备第二大队”队长曾艾云的族缘关系,密使其打入敌人内部做策反工作。曾超开始惧怕敌人的淫威,不敢发动兵变,受到党组织的严厉批评,后来更是屈服于敌人的压力,无耻地向曾艾云出卖了党组织,充当了敌人在党内的奸细。1929年8月,中共鄂西特委派遣戴尧天、曾晓初(原中共桃江区委委员,大革命失败后入鄂西坚持武装斗争)以特派员身份回桃江筹组“雪峰山游击支队”。他俩与胡泽炳汇合后,商定于9月9日,与桃江区委的党员到千丘塅曾晓初家密会,传达鄂西特委指示,筹划成立秘密武装组织。不料,叛徒曾超将此向曾艾云告密,并带敌军数十人,围捕了特派员戴尧天、曾晓初和先行到会的7名党员。其余10多名党员听到枪声,逃脱虎口。10月1日,戴尧天、曾晓初被害于桃江镇张家码头。区委领导人胡泽炳、江诗咏、汪俊明等转移外地活动,未暴露的党员就地隐蔽。桃江区委遭敌破坏而停止活动。

二、第二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1930年春,湖南省委指派交通联络员胡泽炳(桃江区委遭破坏后入省委任秘密交通联络员)再回桃江恢复党的组织,秘密建立地下武装。胡泽炳在桃江联系没有暴露的零散党员19人,于1930年9月,重组中共桃江区委,区委书记汪俊明,组织委员胡国亮,军事委员文春生。同时,重新组建了高桥支部,书记唐碧林;石(石牛江)安(安陵坪)田(黄泥田)支部,书记胡连舫;黄(黄泥田)剑(牛剑桥)山(老鸦山)支部, 书记胡国亮(兼)。同年秋,益阳挨户团把高桥、横马塘作为“重匪区”,进行重点“清乡”,大肆搜捕从事革命活动的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凡是参加过农会活动的群众,都被当作“清乡”对象,进行“严查”“严办”,闹得鸡犬不宁。11月,石安田支部和高桥支部书记被捕后变节脱党。11月25日,区委委员文春生和胡国亮落入敌网,27日晨被杀害于桃江镇七星桥。重建仅三个月的中共桃江区委再次遭敌破坏而中止活动。

桃江区委虽然被迫停止活动,但分散隐蔽在各地的共产党员仍然坚持秘密斗争没有停止。区委书记汪俊明隐瞒身份,进入国民党第八军十五师八十七团第九连连长陈宝珊(表兄)处当兵。1932年夏,部队开赴江西“围剿”红军的时候,他策动班长陈复胜和石伯周率部投奔红军。自己则装成商贩,绕道桂东回长沙找党组织未果。后于1933年春回到家乡,以教书、行医为掩护,坚持党的地下斗争。直至1938年8月才与中共益阳县委书记李文定取得联系,再次重建桃江区委。石安田支部党员丁连生,在党的组织遭敌破坏后,改名换姓,入国民党部队当兵。他深入细致地做士兵思想工作,策动一个排的士兵倒戈,携步枪15支、手榴弹30枚,投奔平(江)浏(阳)游击队。丁连生因自己暴露,即脱离旧部队返回家乡,准备组织隐蔽在家乡的党员赴苏区参加红军。被在同一部队当兵回家探亲的汪俊卿发觉,密报桃江“铲共义勇队”队长曾艾云。丁连生被捕,于1931年4月23日被杀害于桃江镇雷公岩。

第三节  武装反抗国民党“清乡”大屠杀

一、郭凯南谋划“年关暴动”

“马日事变”后,原湖南省党部工运特派员郭凯南隐蔽在马迹塘附近活动。1928年元月,他与在安化、桃江边界成立的中共益阳特委取得联系,并根据特委指示,在桃江板溪发动和组织“年关暴动”。郭在板溪联络原板溪矿业工会工人纠察队队长罗敷斋,秘密串连伍家洲、鸬鹚渡等地十多个乡农会和板溪锑矿工会的工、农骨干40余人,密会于板溪天瑞山之紫云庵,商议发动以板溪锑矿为中心,资江中游各乡农会参加的年关武装暴动。会议决定在年关前夕,夺取板溪锑矿矿警枪支,同时组织乡农会的梭标、大刀队相配合,攻打桃江挨户团,在夺取敌人枪支后,上宁(乡)益(阳)交界的雪峰山建立游击根据地。会议明确武装起义的联络暗号是:“天瑞工农”“大同社会”,即“什么山?天瑞山”;“什么党?工农党”;“什么乡?大同乡”;“什么水?社会水”。郭凯南以此为题即兴赋诗一首:“天瑞山头振臂呼,工农齐手铲萑符,大同主义功成日,社会安宁乐自如”。

这次暴动由于缺乏上级党组织的指挥,行动计划组织得不太严密,起义尚在组织发动阶段,即被当地劣绅刘少梅获取了情报,密报在鲊埠镇“清乡”的益阳挨户团副主任刘梦龙。刘当即派出大批反动武装,大肆搜捕与会人员。原益阳第三区三十乡农会委员长陈先开和执委李正芳、七十九乡农会常委严云林,板溪锑矿工人纠察队队长罗敷斋等先后被捕牺牲。领导此次暴动的郭凯南、胡若坤等被迫撤离县境,一场孕育中的暴动就此夭折。

二、成立益(阳)宁(乡)游击队

1930年春,胡泽炳在受湖南省委指派回桃江恢复党组织的同时,受命组织益宁游击队,胡被委任为游击队指导员。在湘鄂西苏区支持下,胡率武装游击队员数人,携带手枪10支,秘密进入桃江,很快组织起一支20余人的地下武装,隐藏在横马塘、高桥和石井头等地。这支小规模地下武装直接受洞庭特区领导,他们白天隐蔽,夜晚活动,在宁乡、桃江、安化交界山区进行反“清乡”斗争。3月下旬,胡泽炳联合益阳白鹿区委书记江诗咏成功袭击沙头厘金局。这天深夜,胡泽炳率地下武装十余人,从甘溪港过河与江诗咏领导的地下党员汇合,分东西两路进入沙头,包围厘金局,活捉了这个局的头目,缴获了全部厘金(税金)。撤出沙头时,他们借用红军名义,张贴宣传革命的标语、布告,闹得反动当局惶惶不可终日。这次夜袭沙头厘金局,是大革命失败后,党在益阳县取得的第一次斗争胜利,大大鼓舞了群众的革命斗志。

益宁游击队的活动引起益阳县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益阳县挨户团主任曹明阵联合湘中各县反动势力,成立益、汉、沅、宁、安五县联防指挥部,大肆“清剿”党领导的地下武装,游击队在当地已无法立足。益阳县委决定益宁游击队撤离桃江,转移至洞庭湖隐蔽,保存实力。7月,游击队由姜既民率领,转移至沅江县保安垸,编入洞庭特区游击大队。姜既民一面打零工、月工,赚取微薄工资,为游击队员治疗伤病;一面组织人员耕种湖田,为党筹集活动经费。1933年秋,湘鄂敌军组织联县“清湖”,为保存革命力量,地下武装再次转移桃江雪峰山,建立新的革命根据地。姜既民由于劳累过度,瘁死途中。全国新中国成立后,人们在他的家乡横马塘办起“既民学校”和“既民合作社”,以怀念烈士为党作出的贡献。

三、归属汉益沅三县联区工委和联县苏维埃联合政府时期的斗争

1931年春,湘鄂西革命根据地在粉碎敌军第二次“围剿”后,周逸群开创的洞庭特区获得较快发展。洞庭特区北濒长江,西依雪峰山,方圆800里,是一块具有战略地位的江湖地带。1931年4月,以孟庆友为书记的洞庭特区工委和以郭锡涛为主席的特区政府成立,领导洞庭湖沿岸各县反“清乡”斗争。初期主要在临湖水域活动,后来活动范围逐步扩展到益阳县的大部分地区。1932年4月,郭锡涛到汉寿,成立中共汉(汉寿)益(益阳)沅(沅江)联区工委,任命部光明为书记。稍后,部光明在桃江与汉寿交界的军山铺沙子塘召集汉益沅三县党组织负责人会议,成立汉益沅三县苏维埃联合政府,选举戴春生为主席,曾鹏飞为副主席,胡新元为秘书。此后,三县所辖区域分别组建了三个乡苏维埃政府。益阳县所辖区域称“万家乡苏维埃政府”,执行乡长杨明山,副乡长曾鹏飞,组织部长曾步青。桃江属苏区政府管辖的有灰山港、桃花江、株木潭、花果山、修山、三堂街、合水桥等地,是联县苏区中心活动区域之一。

1933年秋,湘鄂西苏区丧失洪湖根据地后,湘鄂敌军组织“联防清湖”,洞庭特区和苏维埃政府已无法活动,全部革命武装和重要干部转移桃江雪峰山建立新的根据地。9月初,特区武装大队长胡友光(真名曾绍庭)率仅存的50余人枪向雪峰山转移,在沧水铺遭遇保安团伏击。游击队员顽强拼杀,消灭团丁20多人后趁雨夜突围,仍回洞庭湖。夜宿沅江百叶村时,又遭敌军袭击,时任洞庭特区主席的吴文暄和武装大队长胡友光阵亡,游击武装主力被冲散。此后,汉益沅联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戴春生重新集结零散游击武装,以汉寿、桃江交界山区为据点,坚持武装斗争。为了筹集活动经费,同年10月的一天,戴春生率游击武装10多人来到桃江三官桥,抄没了当地一豪绅地主的部分财产。益阳挨户团刘介钦侦知此事后,当即派团丁几十人前往追击包围。团丁捡到游击武装在撤出时丢失的一个袋子,袋子里有一份游击队名单。敌人顺藤摸瓜相继抓捕了戴春生、孙迁锡、龙以德、郭玉民等13名干部和武装人员,后来他们全部被杀害于车前巷的太平桥。至此,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下坚持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汉益沅三县联区党组织和苏维埃政府遭到彻底破坏而停止活动。

第四章  抗日战争时期桃江党组织

领导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在全国各阶层人士呼吁下,经过曲折斗争,国共两党实现第二次合作,团结抗日的统一战线逐步形成。1937年11月,反共刽子手何键调离湖南,拥护孙中山“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张治中接任省主席。张治中采取“联共抗日”政策,对释放在押政治犯持积极合作态度,对共产党在人民群众中组织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给予支持。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旗帜下,中共桃江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救亡斗争获得较快发展。桃江一度成为常(德)益(阳)中心县委活动中心,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区委)成为常益中心县委的活动据点,被誉为党的模范基层组织。

第一节  重建桃江党组织

一、第三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

1937年9月,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国共两党合作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开始形成。中共湖南省工委建立后,有步骤地在全省各地开展了党组织的恢复和重建工作。11月,中共湖南省工委派苏镜、李文定(又名李鳌)来益阳,以巡视员身份帮助建立中共益阳县工委,开始在益阳各地恢复被国民党“清乡”破坏的党组织。1938年8月,中共益阳县工委派张式愚(女)来桃江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工作。此时,一些在大革命失败后撤离家乡的中共党员和工农骨干也陆续回到家乡。张式愚在桃江联络了大革命时期的戴武仁、汪俊明等一批老党员,并通过他们在高桥、石牛江等地恢复和发展了30多名党员,第三次重建了中共桃江区委,汪俊明和胡季苏主持区委工作。区委下辖学校、卫生支部,汪俊明任书记;农村、城镇支部,胡季苏任书记。区委根据当时政治宽松的社会环境,十分重视抗日宣传工作,先后在高桥、桃江镇、曾家坪办起三所战时农民(市民)夜校,还开设了文化书店。他们以学校为重点,以工农贫苦大众为对象,组织读书会、宣传队,宣传党的抗日救亡政策,讲解抗日救亡形势。同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中小学生为主体,以党员教师为骨干,宣传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还利用各种文化渠道,协助八路军驻湘办事处发行《观察日报》和《抗日旬刊》,在广大人民中撒播抗日救亡火种,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亡主张逐步深入人心。

1939年1月,国民党召开五中全会,成立“防共委员会”,颁布《限制异党活动办法》。2月,薛岳接替张治中出任湖南省政府主席后,积极推行国民党的反共政策,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平江惨案”。党又一次面临极为严峻的考验。桃江区委面对险恶的斗争形势,由公开活动转入秘密斗争,停止发展新党员,撤离和转移已暴露的党员。1940年8月,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中统特务李仲怀,策动打入《益阳民报》工作的中共党员、益阳民族解放先锋队(党的外围组织)副队长刘世隆自首叛变,益阳党的组织全面暴露。县委决定全部党员立即转移隐蔽,由于时间紧迫,有的党员还没来得及撤退即遭敌人拘捕。其中田琼台、秦光等7名党员被捕后,有的被砍头,有的被活埋于益阳城郊。白色恐怖再次笼罩城乡。益阳县(包括桃江)党的组织遭受自大革命失败后又一次严重破坏,中共桃江区委也因此而停止活动。

二、创建大栗港战时民校

1938年秋,日寇占据武汉,进逼长沙。国民党湖南省政府机关纷纷从长沙迁往沅陵等地。在省民教馆民众实验学校任教的瞿然(又名瞿剑雯、周章)不满国民党“积极反共、消极抗日”的卖国政策,在中共地下党员和进步同事支持下,毅然带职回家乡大栗港创办战时民校。他动员父亲拿出30担谷作民校开办经费,在曹家湾借下熊柏荪几间房子作校舍,免费招生,开办学校。此时,在省民教馆工作的方敬容(女)受地下党组织的派遣,抢在开学之前,从长沙赶来协助办校。省民教馆职员曾国芳(女,“民先队”队员)在中共抗日救国思想影响下,通过堂兄曾纪勋(中共党员)同瞿然共事的关系,也来民校义务教学。省民教馆新到馆任教的易秀娟(女)不愿随馆迁往沅陵避难,途经大栗港时,被这些爱国青年的行为所感动,当即辞去职务,留在民校义务教学。

大栗港战时民校分设儿童班、成人班,入学人数达200多人。为解决农民因农事、家务拖累而不能经常参加学习的困难,学校分别开办夜读班、白读班,教师还深入各家各户送学上门,进行炉边教学、田间教学。除了在本部办班外,还在五羊坪、铁锚冲、小栗港等附近小学设立巡回施教站,方便群众就近学习。

民校教员除对学员进行识字启蒙教育外,把主要精力倾注在抗日救亡的宣传教育上。他们教唱抗日歌曲、讲抗日故事,自编教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学员和农民灌输爱国主义思想,帮助群众树立抗战必胜的信心。他们还在课余时间深入到群众之中,讲解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以编写和发行《战时简报》、《抗日三日刊》等形式宣传抗日军民的战绩,鼓舞人民的抗日信心。他们用墙报形式,转抄八路军一一五师“平型关大捷”歼灭日军3000多人的胜利消息,使消息闭塞的乡村农民精神一振。1938年12月,汪精卫在河内发表“艳电”,成为可耻汉奸后,他们组织学员和附近群众举行“讨汪”大会,还自编自演“坚持抗战,反对投降”为内容的小型话剧、歌剧,在大栗港、栗山河、鲊埠等农村集镇演出。1939年2月,中共益阳县委借手驻防县城的国民革命军第四十三师,镇压了横行湘中的地主武装头子曹明阵之后,他们发动学生自制草鞋、布鞋,绣手帕,写慰问信,派代表到益阳慰劳抗日驻军,扩大了政治影响。

战时民校的抗日救亡活动,引起了益阳国民党、三青团的注意。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书记熊希颜(大栗港九家湖人)和三青团总干事熊岳牧(大栗港青山村人),多次密使爪牙来民校发展组织,每次都遭到民校中共党员的抵制。熊希颜恼羞成怒,亲自出面找瞿然谈话,公开威胁“不入国民党,你的帽子会‘红’”(红帽子指共产党)。湖南民教馆馆长段辅尧在逃往沅陵后,完全投靠了三青团,担任了省团监察。1939年5月,他以视察民校为名,来这里发展三青团。党组织预先得到中共益阳县委指示,巧妙应付了段辅尧的这次活动,使其发展三青团的图谋没有得逞。8月,熊希颜密使县教育局停发了大栗港战时民校的办学经费,段辅尧也免除了瞿然等人在省民教馆的公职。战时民校因国民党反动派的破坏被迫停办。

三、建立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区委)

1939年1月,中共益阳县委书记李文定趁大栗港民校教员寒假休息的机会,到大栗港民校发展党组织。他通过方敬蓉的考察,批准吸收瞿然、易秀娟、曾国芳、肖杰人入党,在瞿然家秘密举行了入党仪式。3月,又由瞿然介绍熊谷人、熊子俊等优秀民校学员入党。4月,李文定又一次来到民校,宣布中共益阳县委关于建立中共大栗港支部的决定。瞿然任支部书记,方敬蓉(宣传)、曾国芳(组织)、易秀娟(青年)3人为委员。以大栗港战时民校人员为主体的中共大栗港支部建立以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抗日救亡活动,引起了益阳国民党、三青团的注意。8月,战时民校办学经费被停发。县委决定瞿然等4名已经暴露的支部成员立即转移外地隐蔽,熊谷人接任支部书记。党的组织仍在秘密活动中发展壮大,到1940年2月,党员发展到30多名。中共益阳县委负责人林煦春根据发展需要,报中共常益中心县委批准,决定成立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后升格为区委。林煦春专程来此召开党员大会,宣布这一决定。会议推举熊谷人任中心支部书记,下辖五羊坪、大竹山、关山上、曹家湾、张家冲、石桥、马迹塘7个党小组,共有党员33人。自此,该支部在益阳县委和常益中心县委的领导下,高举“抗日救亡”旗帜,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里,为党的事业作出了可贵贡献。

第二节  桃江党组织领导的抗日救亡斗争

一、在国民党反共高潮时期的秘密斗争

1939年2月,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次扩大会议在邵阳召开。会议决定全省建立湘(潭)宁(乡)、常(德)益(阳)、邵阳、衡阳、南县5个中心县委,原湘西工委和湘南特委不变。3月底,中共常益中心县委成立,帅孟奇任书记、文士桢任组织部长、李文定任宣传部部长,领导益阳、常德、汉寿、沅江、桃源、临澧、澧县的党组织。此时国民党正加紧推行“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方针,他们不断制造摩擦,掀起反共高潮。根据党中央“隐蔽精干,积蓄力量,长期埋伏,等待时机”的白区工作方针,益阳县各级党组织经过整顿后,大大缩小目标,活动进一步隐蔽。

中共大栗港支部在民校被迫停办后,遵照县委关于“改变方式,坚持斗争”的指示,决定发动群众,开辟新的抗日救亡阵地。9月上旬,支部决定由瞿驭龙出面,动员群众集资入股,在大栗港开办“协胜农村消费合作社”,派薛乐基到武潭开设“大众文化书社”,发售进步书刊,开展宣传工作。这两处商店均以经商为掩护,联络各阶层群众,开展抗日救亡斗争。后因时局变化,经营一年多后停办。但它在联络和掩护党的地下活动,为党筹措活动经费等方面都作出了积极贡献。期间,多次由熊子俊、熊跃初通过各种渠道,从国民党地方机关取得赴常德、益阳、汉寿等地的通行证件和空白证明数十张,为党的地下工作人员往来活动,平安通过敌特机关设置的岗哨和检查站提供了方便。在抗日战争的艰苦岁月里,他们除把经商获得的利润全部提供给党作活动经费外,还多次筹集资金、物资支援党的活动。1940年4月,由党员瞿驭龙经手筹集银洋40圆,转交给了常益中心县委。12月下旬,支部书记熊谷人经手筹措资金,在大栗港五美商行购买木炭160担,分装两船,由熊跃初水运到益阳福和锅厂出售后,全部本利都转交给了常益中心县委。这些有限的支援,都是大栗港中心支部的党员节衣缩食,甚至变卖家产、什物献给党组织的,受到常益中心县委的表扬。

二、团结各阶层人士,掩护党的组织和干部

大栗港中心支部活动的地方,熊氏宗族势力强大。“平江惨案”发生后,熊氏反动人物熊希颜、熊岳牧在这一带借助封建统治势力疯狂开展清查“异党”活动,企图从内部打开缺口,一举摧毁大栗港地下党组织。大栗港中心支部则以灵活的斗争策略和巧妙的斗争方法,依靠群众,团结开明仕绅熊浩圆(清末秀才,熊亨瀚烈士父亲)、熊定生(熊氏族督),利用封建宗族作掩护,保护党的组织和干部。1940年初,长沙铜官区委遭敌破坏,区委妇女委员曾淑兰改名张碧如,由上级党组织安排来这里隐蔽。党组织安排她以熊亨瀚同学妹妹身份作掩护,并以在家失学、来此谋事为由拜会熊浩圆。熊当即出面推荐她到熊氏祖尧小学教书。张碧如在这里以教书的合法身份从事党的活动至益阳解放。由于打入《益阳民报》的刘世隆叛变,益阳党的组织全面暴露,随着国民党反共步骤的加剧,根据中央“隐蔽精干,等待时机”的方针,9月中旬,中共常益中心县委书记罗哲(又名罗怀恕),携带油印机、文件和书籍从汉寿转移来此隐蔽,住在以保长身份为掩护的党员熊跃初家。当地一好事之徒心生疑虑,密报熊希颜。熊跃初以自己当保长得罪人遭人陷害为由应付国民党栗埠乡乡长熊鼎严的追查。他还请族督熊定生出面担保打圆场,消除了各方的疑虑,从此无人查问。罗哲以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为据地,活动达两年多时间,一直未被敌人察觉。

三、打击地方反动势力

1939年夏,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遵照益阳县委“相机打入国民党地方机关,借助合法身份,开展抗日救亡活动”的指示,利用五羊坪选举保长的有利时机,一面做上层仕绅的统战工作,一面串连当地农民,用投票方式,把作恶多端的旧保长熊曙邦赶下台,选举中共党员熊跃初担任了保长。熊上任后利用保长的合法身份,掩护了中共益阳县委、常益中心县委领导人文仕桢、罗哲、胡泽炳等安全转移外地或就地隐蔽。他还利用国民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的口号,摊派地主豪绅钱、粮,慰劳抗日军人家属。在其任职的一年多时间里,每户抗日军人家属得谷10担(每担约140斤),个别最贫困的户得谷15担。1939年5月,常益中心县委为控制地方政权开展抗日救亡,派党员熊子俊打入栗埠乡接任民训副大队长,后来还担任了副乡长。由于日寇封锁,食盐昂贵,一担谷只能买1斤4两盐(1斤为16两)。政府配发的少许食盐,还要受官、商勒卡,农民对此愤恨至极。这年11月,群众盼望已久的一船食盐,被栗埠乡乡长刘世润运到仕绅熊介溪家收藏起来,预谋私贪。熊子俊立即将这一情况报告党组织。中心支部的几名党员骨干经慎重研究后,决定以追查这批食盐为突破口,发动群众打击地方反动势力。支部书记熊谷人随即会同党员熊克荣等分头发动群众,组织50多名青壮年,黄昏时候从五羊坪出发,包围大栗港,并安排10多名办事精细的农民,在党员熊科鼎带领下挨户搜查,在熊介溪的堂屋内搜出了收藏的3000多斤食盐。刘世润闻讯赶到现场,高举手枪进行恫吓,并诬蔑群众闹事。愤怒的群众一齐冲上去,夺下刘世润的枪,并将他痛打了一顿。为避免事态扩大,躲在背后的熊子俊假装巧遇,从门外闯进来,进行现场调解,并接过手枪交给刘世润,把他护送回乡公所。刘世润十分恼火,次日跑到县政府鸣冤叫屈,声称五羊坪群众“暴动”、“殴打乡长”、“抢劫公盐”。县府当即派一副官带领10多名枪丁,到大栗港查办肇事者。这位副官召集栗埠乡公职人员开会,听取意见。熊子俊以现场调解人身份,介绍了事件的起因和经过,指出“殴打乡长”是“刘乡长拿枪威胁民众,致使事态扩大”所致。黄副官听了这些意见,也不敢贸然行事,匆匆回县,此事便不了了之。

四、借用“民训”,掌握地方武装

1938年10月武汉失守以后,抗战形势愈加紧张。为加强全民守土抗战和适应战时征集兵员的需要,各地开始组编和训练国民兵。1939年,益阳县成立国民兵团,区编大队,乡(镇)编中队,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训练,为能真枪实弹抗击侵益日军作准备。

熊子俊奉命打入栗埠乡民训队任副大队长后,利用在国民党七十九军九十八师任军械处长的同房兄长熊亨骏的关系,从军长夏楚中处借来步枪30支,供民训操练。为把这批武器掌握在党的手里,党组织借用“民训”抗日的名义,在当地挑选了50多名具有爱国热情的青年参加军事训练。开始,每天早晨集训两小时。后改为全日训练,集中餐宿,伙食费用由当地殷实富户按田亩分摊。经过一个多月训练,每个参训人员都学会了拆枪、射击等军事基本常识。同年10月,国民党九十八师军械库迁来五羊坪。不久,南京“五卅”中学也迁来天湾,学校配有30支步枪供学生操练。大栗港中心支部密议依靠党在栗埠乡掌握的民训武装为骨干,相机夺取上述两处武器装备,进而一举解除武潭、鲊埠等乡警的武器装备,在桃江、安化、汉寿边界山区建立石桥抗日游击根据地,并派熊子俊向益阳县委汇报。县委将这一计划转报常益中心县委。同年12月中旬,常益中心县委书记文仕桢和益阳县委负责人林煦春等亲临现场,在察看地形,分析敌我力量以后,认为现时武装起义目标过大,又无外力支援,时机尚未成熟,主张“长期隐蔽,积蓄力量,等待时机”。此后,中心支部主要围绕准备武装起义这一目标开展活动。他们组织党员对当地的反动党、政、军骨干50多人进行专题调查,由张柏年、朱政平整理专项资料,上报常益中心县委。后因时局变化,益阳县委和常益中心县委相继撤销,组织武装起义的计划也因此中止。

五、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后的斗争

1939年6月发生的“平江惨案”,是国民党顽固派向共产党和抗日民众开始疯狂进攻的信号。1940年1月以后,国民党进一步掀起反共高潮。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央关于“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方针,于1940年2月开始,分期分批撤离暴露了身份的党员。9月,中共湖南省委请示中共中央南方局批准,撤销益阳县委,党的全部工作交由常益中心县委兼管。当时中心县委书记文仕桢调任省委组织部部长,由罗哲继任书记。此后,县委机关的党员陆续分别调往重庆、延安等地,仅留罗哲一人维持工作。在以后一段较长的时间里,除少数地方的地下党员仍在坚持斗争外,党组织基本上停止了活动。

后来,文仕桢调离湖南赴重庆八路军办事处工作,与常益党组织的联络由省工委委员张春林(化名白毛)接替。文仕桢同张在益阳杨林坳罗哲家召开了交接会议,决定将大栗港中心支部已暴露的熊谷人、熊子俊转移桂林隐蔽,指定张柏年为中心支部负责人。张春林同罗哲到张柏年家住了三天,研究了党的活动计划。文仕桢离任不久,张春林在长沙病逝,常益党组织上下联系脱节。罗哲在失去与党的联系后,在大栗港中心支部掩护下,以砍柴、打零工为生,长达两年多时间。1943年春,罗哲到长沙找党的组织。临行前,张柏年典当自家三斗稻田(约二亩),筹集了50元银圆交罗哲作盘缠和活动经费。不料罗在长沙联系党的组织时,被叛徒出卖而被捕入狱(长沙和平新中国成立后出狱)。大栗港中心支部由此而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

大栗港中心支部的党员在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后,一直坚持党的组织活动没有停止。外去隐蔽的党员熊谷人、熊子俊都坚持与支部进行书信联系,按时寄回党费,保持着与党的组织关系。在当地坚持地下斗争的张柏年等党员,仍保持着与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开展秘密的政治、经济斗争。1948年5月,由于连年天灾,民食极度紧张。贫苦农民缺衣少吃,桃江城乡饥民遍野。在共产党地下组织推动下,桃江各地工人、农民为了求生存,开展了一系列反饥饿、反压迫的斗争。大栗港中心支部为领导群众度过夏荒,经过周密计划,决定由当地仕绅出面在大栗港和栗山河组织“民食维持会”,清查出被劣绅控管的积谷480担,向当地殷实富户借谷280担,阻运国民党益阳保安团储粮200担,全部发给贫苦农民度过饥荒。在大栗港中心支部领导的反饥饿斗争的影响下,三堂街也开展了颇具声势的反饥饿斗争。该地大部分工人和贫民无米下锅,当地豪绅胡俊山(旧乡长)、胡弼臣、胡桂生却掌管着积谷800担。他们不作平息发放,企图利用饥荒高利盘剥。织布工人胡铁吾发动搬运和其他行业工人800多人,连续罢工游行3天,并提出“从大恶霸胡俊山家起,依次吃‘排家饭’”。胡等慑于群众声威,只得将积谷发放。贫民每户借得无息积谷五斗,斗争取得胜利。与此同时,刘静安在灰山港领导群众把国民党政府囤积的千余担粮食全部分给灾民度荒,部分地缓解了饥民的燃眉之急。

1949年8月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新成立的县、区党委对大栗港中心支部的历史面貌不了解。由于当时正处在社会的剧烈变更之中,无法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取证,就是当时的支部领导人也说不清与上级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原由,因而在当地土地改革与镇压反革命运动中,错误地认定他们所进行的地下党活动为非法。熊子俊、熊克荣受上级党组织派遣打入国民党基层组织,被扣上反革命分子帽子。一些当时党的活动骨干,也被打成“坏分子”,成了历次政治运动的批斗对象。直至1984年9月,中共桃江县委组织调查组,分赴大栗港、马迹塘、武汉等地,就落实中共大栗港中心支部的政策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经中共益阳地委核实,确认“该支部为我党抗日战争时期的基层党组织,曾为抗日救亡和解放战争作出过重要贡献”。健在的9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并落实了政治、经济待遇。

第五章  迎接益阳和平解放

1949年春,人民解放战争在全国取得决定性胜利,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挥师南下解放全中国。为适应形势发展,迎接益阳(桃江)解放,中共湖南省工委、中共湘西工委、中共湘鄂西特委、八路军三五九旅南下支队分别派干部来益阳,在各地积极发展党员,重新建立党的组织和地下武装,开展打击、分化瓦解地方反动势力的斗争,进行统战策反等迎解工作,桃江党的组织又重新焕发出革命生机。

第一节  重建党组织,开展迎解斗争

一、建立志源乡党支部

1949年2月,中共湘西工委书记方用派地下党员张乐回益阳发展党员,重建党的组织。张乐回益阳后,先在矿工、贫苦农民和进步知识分子中发展了一批共产党员。4月中旬,正式建立中共益阳支部,张乐任支部书记,刘静安任组织委员,陈青云任宣传委员,张文华任武装委员。5月,张乐又吸收箴言完小青年教师张志远、谢竞雄、周晖伟、刘梦天、胡学林等人入党,建立箴言完小党支部。此后不久,支委刘梦天到志源乡吸收省立五师学生丁作之(丁匮玉)入党。6月,丁作之以五师进步学生自发组织的“改造社”成员为主要对象,发展苏国梁、夏元勋入党。7月,又先后发展五师校友陈明、毛贶生、夏炳熙、李奇才以及进步知识分子文心、苏立佳、苏射斗、苏民、苏国荣等人入党。这样,志源乡党员达到17人,成立两个党小组,丁作之、苏国梁各负责一个党小组。

6月,张乐应中共湘西工委之召,密赴桃源九溪参加有常德、临澧、慈利、桃源、益阳5县地下党负责人出席的“九溪会议”。鉴于益阳地下党组织发展较快,中共湘西工委决定将中共益阳支部升格为中共益阳区工作委员会,委任张乐为区工委书记,领导益阳党组织的整顿和发展。张乐返益后,于7月召开会议,对益阳地下党进行了整顿。中共箴言乡支部升格为党总支,志源乡的两个党小组合并组成志源乡支部,由丁作之任支部书记,苏国梁任支部副书记。他们以农村学校为阵地,组织进步青年和乡村教师学习时事,阅读革命报刊、书籍,编印标语、传单,与地下武装紧密配合,开展迎接解放的斗争。

二、文星朗回益阳建立党组织和开展迎解斗争

1949年1月,湖南进步刊物《生活与时代》被长沙警备司令部查封。该刊创办者、总编辑文星朗(中共党员,桃江文家渡人)遭到通缉。经中共长沙市工委书记沈立人推荐,省工委书记周里派文星朗回益阳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地下革命活动。文星朗回益后,以县立中学英语教员身份为掩护,按照“从建立党的秘密外围组织到建党”的方案,与符清俊、田吉孚、文俊鹏等人于3月上旬组建了“益阳青年文化服务社”(简称益青社,党的外围组织),符清俊任社长。通过物色对象、传阅革命书刊、个别谈话引导和思想考察,至7月份发展社员90多人。其间,文星朗、符清俊多次到桃江,发展周尚文、郭宗浩等人为益青社社员。4月中旬,以桃江大众文化社为据点,组织社员建立了桃江联络站,周尚文、文智藩、何世熙为负责人,郭宗浩等人为联络员,负责益青社县城据点与松木塘游击区之间的联络,并搜集军事政治情报,监视反动上层人物,进行策反工作。

5月,文星朗根据省工委组织部长罗振坤的指示,在益阳加快了建党步伐。他以益青社社员为基本对象,吸收其中的优秀分子为党员,除了在城区发展了一批党员外,又在桃江马迹塘发展了一批党员,并指示他们在马迹塘、大栗港、鲊埠、武潭等地秘密联络进步人士和青年学生,进行宣传调查活动,发动群众开展迎解斗争。他们在武潭的黄茅村、崇山坪等地组织贫苦农民保护公产,防止敌人溃败时可能进行的破坏,确保这些公产回到人民手中。文星朗还先后在松木塘游击区周围的杉树仑、小陂头、桥头河建立了三个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社会调查,监视敌人活动,为游击队提供情报,协助游击队开展迎解宣传。7月下旬,湖南和平解放在即,这三个支部的党员联络一批回乡学生进驻桃源乡公所,以帮助开展工作为名,实则对伪职人员进行监督和控制。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协助南下干部顺利接收政权。

1949年8月5日,在人民解放军进入益阳后,益青社社员李晋山、杨其昌持解放军某部政委秋潭的手令,带领原《益阳民报》排字工人曹迪生赶到桃江东林寺,发动和依靠当地群众,把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中统特务胡望苏所劫走的《益阳民报》全部器材截住,6日运回益阳。利用这批器材和以后接收的《沅江民报》的器材,中共益阳地委机关报《湘中日报》得以于9月15日创刊,成为全省最早的中共地级党报。

8月中旬,文星朗遵照原湘中地工委书记官健平的指示,为所发展的地下党员向中共益阳县委办理了登记手续。8月26日,文星朗召开益青社全体社员大会,在总结益青社的工作后宣布益青社解散。

文星朗所组建的益青社和地下党组织,胜利完成了省工委所交付的历史任务,为保证完整地解放益阳作出了贡献。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文星朗任益阳县青委书记,所有党员都由地、县委作了安排,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1951年10月,益青社被错定为反革命组织,文星朗所领导的地下党也受到株连。直到1980年12月,益青社才得以平反。

第二节  建立地下武装

一、整编工农游击武装

张乐在回益阳恢复和发展党组织的同时,以桃江为中心整编了分散起义的农民武装。他通过中共益阳支部在灰山港大冲和陡壁仑煤矿串连发动20多名矿工和农民,取出抗日战争时期“矿工游击队”收藏的6支步枪,组织了一支小规模地下武装,定名为“湖南人民解放矿工游击支队”。此后,张文华、蔡得夷领导一部分游击队员,在益阳箴言、庐山乡境内活动,刘静安领导宁(乡)益(阳)边境游击队员,在大成、志源、大桥乡境内的喻家湾、伍家坳、大冲、小冲、陡壁仑、灰山港等煤矿区活动。稍后,矿工游击支队将张光前、李章烈在太古乡南坝山区组建的农民武装收编为“矿工游击支队一大队”,任命张光前为大队长、李章烈为副大队长,并于4月中旬派出地下党员陈炳辉任党代表。收编后的一大队策反了太古乡国民党地方武装和马迹塘联防指挥部一个班,带出步枪15支、子弹千余发、手榴弹多枚,队伍发展到100余人,拥有长短枪26支。与此同时,刘静安和张文华、蔡得夷分别领导的两部分游击队合编为“矿工游击支队二大队”,蔡得夷任大队长,张文华任党代表。这支队伍发展到近200人,拥有步枪54支、短枪7支、机枪一挺和部分弹药。

5月4日,中共湖南省工委召开全省武装工作会议,成立“湖南人民解放总队”,对全省游击武装实行“统一建制,统一领导”。中共益阳区工委根据中共湘西工委在“九溪会议”上的决定,将“矿工游击支队”整编为“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突击第十二大队”,任命刘静安为大队长兼政治部主任,张乐为政治委员,张文华、蔡得夷为副大队长。原“矿工游击支队”下辖的两个大队,相应整编为两个中队。整编后,印发了《告全县人民书》。

突击十二大队建立后,抽出部分骨干并吸收30多名知识青年组成宣传队,以“雪峰山纵队司令部”署名,印发《讨蒋檄文》和《告蒋军官佐及国统区民众书》等文告,宣传“百万雄师下江南”的胜利消息,教唱“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等革命歌曲,书写张贴“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争取和平解放湖南”等标语,鼓舞人民,震慑敌人。为粉碎敌人的“进剿”,突击十二大队紧紧依靠当地群众,利用山区地形复杂的特点,采取“避多打少、声东击西、敌驻我扰、日伏夜袭”的战术,展开“反清剿”斗争。1949年7月,人民解放军逼近益阳,盘踞在县城内外的国民党部队向资江上游方向溃退。突击十二大队在配合解放军追击逃亡敌军,防止敌人狗急跳墙进行破坏,保护城市,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8月20日,益阳军分区和益阳县委派出联合工作组,将突击十二大队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益阳县大队”,刘静安被任命为副大队长。

二、响涛源武装起义

1949年1月,文星朗受命回益阳后,他通过同学符清俊(益阳县政府秘书)的引荐,应聘成为县立中学英语教师。稍后,文星朗介绍符清俊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此,他们两人均以合法身份为掩护,在县城各界联络反蒋爱国知识分子70余人,以“益青社”为组织形式,广泛联系各界社会名流,积极开展和平“迎解”活动。此时,原国民党陆军训练司令部下级青年军官文俊鹏、文湘(松木塘籍)等人,不满国民党的贪污腐败和专制独裁,看到国民党败局已定,认识到只有投向共产党才有光明前途。台湾陆训部派人到湖南招收青年军时,文俊鹏想方设法谋到这个差使。1949年2月,文俊鹏和刘刚携带台湾陆训部孙立人的命令,领下招收青年学生军的任务抵达长沙。12日,他们从报上看到姜亚勋、喻迈常在宁乡黄材、唐市举行起义的消息,深受启发,于是商定:一方面以“父亡”为名,急电催文湘立即回湘,另一方面刘刚借口回宁乡黄材探亲,找原来相识的喻迈常联系。2月中旬,文俊鹏到益阳二堡三友益旅社接管国防部青年军二零六师益阳招考站,并与同乡符清俊相见,通过符的引荐又结识了文星朗。文俊鹏表示有意拉队伍反蒋。文星朗介绍他参加了“益青社”,后委派他负责组织地下武装。不久,文湘从台湾回到益阳,与文俊鹏密议了兵分两路发展武装组织的计划。一路由文俊鹏利用青年军招考站这一合法机构和武器装备建立一支基本队伍,另一路由文湘带领刘岳申、文应蔬等30余人,组成小分队,沿资江而上收缴私枪,建立游击队。拟于3月24日在桃江会合,夺取桃江镇警察所及临近各乡公所枪支,宣布起义。

3月中旬,文俊鹏通过青年军招考站招收60余人,旋即返回松木塘串连数十名农民、工人、小学教员和在乡军官,其中有抗战时期曾任国民党云南麻栗坡边境守卫队少校队长、抗战胜利后回乡当小学教员的文博,组成了一支基本队伍。

文湘带领的小分队首先在石牛江夺取了大地主胡桂五家的枪支弹药,接着陆续在三堂街、鸬鹚渡、大栗港、马迹塘、泗里河一带,从国民党原军长何宣及师长胡其三家,收缴德造全新快慢机6支、花机关枪8挺、澳造79子弹猎枪2支及一些美式手榴弹,并在各地搜集到一些散失的武器装备,组成了一支50余人的队伍。

两支队伍建立后,正准备实施起义之际,原定起义计划泄露,文湘在桃江被保安团情报组侦悉,幸在地下党联络员文智凡掩护下逃脱。文湘于3月20日午夜赶到益阳,与文俊鹏等商量后决定,取消原定桃江暴动起义计划,改在山高林密的松木塘一带建立游击根据地。21日,文俊鹏带领招考站人员到长沙向“省站”汇报,并领取一部分军需物资和武器弹药,再到湘春路244号青建公司找到文星朗汇报和研究游击队工作。文星朗向省工委书记周里汇报后当即回益阳领导武装起义。

22日凌晨,文俊鹏、刘刚率60余人枪乘轮船返益,从汽车码头南岸上岸,经龙山港、谢林港、中七里连夜行军,于23日上午赶到松木塘。3月24日,文俊鹏和文湘两支队伍汇合。4月1日,集合在响涛源文氏禄通公祠举行誓师大会,宣布成立“湘中游击队第三纵队第四支队”,隶属宁乡姜亚勋部,文星朗任政委,文湘任支队长,文博任副支队长,文俊鹏任参谋长,下辖文达、胡乾电和文湘的三个大队。他们公开提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打倒国民党,迎接全国解放”的起义宗旨,起义的行动纲领和战斗口号是“三打”(打倒蒋介石、打倒国民党、打倒土豪劣绅)“三反”(反征兵、反征粮、反征税)“三不”(不准拉伕、不准奸淫、不准抢劫)“三有”(人人有田种、人人有衣穿、人人有饭吃)“二遵守”(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6月下旬,文星朗奉命率部到宁乡黄材接受整编,湘中游击队三纵队政委官健平遵照上级指示,将四支队改编为“湘中游击一支队突击第二大队”,大队长文博,教导员文星朗,副大队长兼一中队长文湘,参谋主任兼二中队长文俊鹏,三中队长刘炳阳。此时的第二大队已发展到450余人枪,大队部驻地设大塘庵。他们以松木塘为中心,在桃江、宁乡、安化边界山区开展游击武装斗争。由于连年天灾兵祸,广大农村早已十室九空。游击队抓住“民食”这一要害,在松木塘、桥头河等地组织“民食维持会”,向当地殷实富户筹集粮食800多担,全部发给当地贫苦农民度过夏荒。起义武装一时声威远播,革命力量迅速发展,成为湘中地下党领导的一支重要武装力量。

第三节  英勇反击反革命势力

一、击毙叛徒文达、胡乾电, 为郭仁报仇

石牛江文达和三堂街胡乾电,是两个思想极其反动的旧军官。当文俊鹏在三友益旅社策划起义时,他们乔装革命,假意投奔,并保荐益阳圈子头目孙汉卿也来参加。文俊鹏当即断然拒绝,说:“我们不搞帮会活动,孙汉卿不可参加”。游击队成立后,文、胡二人都窃取了大队长职务。不久,益阳县保安团司令熊建勋派特务何升武等人将文、胡二人收买,密令其从游击队内部进行破坏。他们的第一个行动,就是杀害江南游击队司令郭仁等12人。1949年5月6日,在益阳迎风桥一带活动的地下武装江南游击队司令郭仁率12人突破沅益汉三县保安团的联合围剿,前往松木塘联系文俊鹏,商议开创雪峰山根据地、配合解放军主力部队作战有关事宜。途经桥头河文达、胡乾电部驻地。文、胡见到郭仁等人后,即合谋杀害。他们表面佯装欢迎,暗地里却派人向县保安团报告。何升武星夜赶到乌龟石,指使文、胡二人将郭等抓捕,诬其为匪解往松木塘,意欲借文俊鹏之手予以杀害。文俊鹏察觉了他们的阴谋,说:“革命者杀革命者,岂有此理。”派人赶到益阳请示文星朗。文当即复示:“立即释放郭仁一行,并保证其安全。”根据文星朗的指示,文俊鹏立即给郭仁一行松绑,并令文达将枪支全部归还给郭仁,同时送给他200发子弹。次日,文俊鹏偕王新和送郭仁一行至桥头河后分手回松木塘去了。

5月7日,郭仁一行趁夜色离开桥头河,刚走不远,复被文达、胡乾电拦截逮捕。5月8日晨,除1名武装队员逃脱外,郭仁等12人被惨杀于桥头河狮山湾谷诒小学后山地窖内。文、胡将郭仁尸首送到益阳。郭仁尸体置体育场示众3天。文达、胡乾电制造了这宗湖南和平解放前夕的大血案后,自知事情败露,便诱惑、胁迫部分游击队员逃离松木塘根据地公开投敌。益阳国民党反动派大加赞赏,益阳行政专员兼保安司令潘佑强(军统、蒋介石“十三太保”之一),当即赏赐银圆3000元,重机枪2挺,迫击炮4门,美式冲锋枪、步枪100多支、子弹3万余发。文达、胡乾电投敌后,分别驻石牛江和鸬鹚渡,充当清剿游击队的急先锋。胡乾电狂妄叫嚣要“消灭文俊鹏,血洗松木塘”。面对嚣张一时的反革命势力,“突击第二大队”政委文星朗决定,趁敌羽毛未丰之际,以文博、文俊鹏为首集中游击武装,抓住战机,剪除叛逆。胡乾电部士兵很多是松木塘人,对胡乾电的反动行径极为不满,有灭胡倒戈之意。6月17日,文俊鹏趁胡赴桃江镇开会之机,偕文连壁、王新和到鸬鹚渡,秘密与胡部文锡生、文艺等人商议,妥善制定先发制人消灭胡乾电的方案。当晚,胡乾电从桃江回到鸬鹚渡,文锡生等人乘其不备将其枪杀,立即将队伍拉往松木塘。

当日晚,游击队接侦察报告:石牛江的文达、邓秩民部从四县联防指挥部和益阳专署运来大量武器,藏于石牛江傅家大屋,计划3日内进攻游击队。该部原松木塘游击队的一些人请求游击队立即派兵攻打文部,他们作内应。文博、文俊鹏当即决定突袭石牛江,夺取这批武器。凌晨1点,部队到达小陂头后,由文博率部包围傅家大屋,文俊鹏、文湘率领几个队员突入屋内,此时内部已有文子发、文碧桃等人接应。信号枪一响,内外一齐动手。已醉酒入睡的文达当即毙命,邓秩民听到枪声从屋后跳窗逃走。乡警个个目瞪口呆,举手求饶。文达的兄弟文华俊负隅顽抗,被中队指导员单雨清一枪毙命,但单也腹部中弹,后经抢救无效牺牲。内线接应的文子发等带领游击队员直奔军火库,共缴获92式重机枪2挺,82迫击炮2门,捷克式38轻机枪8挺,各种长短枪300余支,子弹6万多发,炮弹180余发。此时东方欲晓,游击队(包括被文达诱骗而脱离游击队的80余人)获胜返回松木塘。待杉树仑胡杰的保安三营、大桥塘高宗锋的保安二营以及雪峰山丁郁文的警察部队赶来援救时,游击队已过牛田上了清塘。他们摸不清游击队底细,未敢贸然追击。

鸬鹚渡、石牛江两次战斗,游击队在不到两天时间里,消灭两个乡公所的反动武装,击毙文达、胡乾电两个叛徒,为郭仁等报了仇,同时缴获大批武器,追回两个大队的胁从人员300多人,壮大了革命队伍。游击队士气大增,反动派则惊恐万状,坐立难安。国民党《益阳民报》载文对文、胡两个反革命分子被处决表示痛惜。湘中一支队突击第二大队则召开隆重庆功大会,表彰有功人员,重新进行游击武装整训和整编,新组建四个中队,一个机炮大队和一个警卫分队,形成了一支拥有450余人枪的游击武装,全体队员以崭新面貌投入新的战斗。

二、粉碎益阳国民党反动派重兵“围剿”

革命武装力量迅速发展,益阳国民党反动派极度慌乱。他们依仗手中掌握的军事和政治力量对革命者进行疯狂镇压,企图将这支年轻的革命武装力量消灭在襁褓之中。1949年6月,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书记长李仲怀和益阳行政督查专员、保安司令潘佑强连日召开军事会议,商讨扑灭中共地下党和武装力量的办法。6月9日,益阳警察局突击查封“益阳青年文化服务社”,宣布该社为“非法组织”,逮捕该社活动骨干20余人,在社会上制造恐怖气氛。6月28日,潘佑强纠集地方保安武装,配合国民党白崇禧部第七十一军二三二师共约5000余人,进兵松木塘,对起义武装进行“围剿”。他们四处张贴“劝降”告示,并派4名劝降特务来突击第二大队进行活动,承诺释放俘虏的地下交通员文智凡,并提出只要放下武器,接受改编,即可保全个人生命财产安全。当即遭到突击第二大队严辞拒绝。诱降阴谋被粉碎后,敌人兵分三路对松木塘游击区进行全面封锁“围剿”。一路以地方保安武装为主,由潘佑强、熊建勋率领,从石牛江顺獭溪而上,夺取子良岩、松木塘、屈家山一线;另一路以二三二师为主力,由师长康朴率领,经石井头、张家洞进攻游击队左翼;第三路是二三二师六九五团,经安化县绕锣鸣坳、柘木进犯温塘。此时,当地伪保长文国安、黄仪生为首组织“松木塘人民自救委员会”,成立“搜山队”“劝降队”与之配合。游击队内部的一些投机分子也动摇起来,第三中队分队长胡振毅,拖走枪支30多条,投奔保安团,当上了上尉特务连长。这些人了解游击队的情况,将游击队员刘伯勋抓捕,并枪杀于桥头河犀牛山河坪。没有来得及转移的游击队员家属40余人也被虏去。松木塘地区一时阴霾密布,鸡犬不宁。

在三路敌军压境的不利形势下,突击第二大队的全体官兵奋起反击。这时,文星朗赶来松木塘,亲自指挥反“围剿”斗争。他们在猴公山、梅上仑、城墙大山的崇山峻岭间,以“捉迷藏”的方式与敌军机动灵活周旋。凶残的敌人将中队长文俊鹏的母亲捉去,要她劝儿子投降。文母大义凛然,威武不屈,怒斥敌人:“我的儿子武装起义,是顺革命洪流而动,是合乎民意的,我不能劝他不革命,你们倒是向我儿子投降的好……”。在20余天艰苦卓绝的反围剿斗争中,游击队经历大小战斗20多次,突围7次,击毙敌二三二师六九五团少校营长赵希贤等40余人,伤敌100余人,缴获长短枪38支、子弹1500余发。游击队牺牲战士2人,伤1人。7月中旬,湖南和平解放的进程加快,中共湖南省工委通过湖南省政府主席程潜免除了潘佑强在益阳的一切军政职务,任命与省工委取得联系的湘东师管区司令蔡杞材接任益阳行政督查专员兼保安司令。蔡到职后,发表“愿与益阳各界人士合作,维护和平,保持社会安定”的声明,当即释放被关押的共产党员和“益青社”的被捕人士,撤回进攻松木塘游击武装的驻军和保安部队。8月3日,益阳和平解放。8月6日,文星朗、文博、文湘率领湘中一支队突击第二大队300多人到达龙田,接受第二次整编,编入益阳军分区独立一团,后改编为分区公安大队。文湘、刘炳阳等随部队向安化挺进,追击白崇禧部队。文俊鹏和留守各据点的100多名游击队员于9月下旬被改编为益阳县公安大队,文任大队长。

三、马迹塘阻击战

1949年5月,第四野战军解放武汉三镇后,挥师南下湖南。所部四十九军渡长江,经津市、常德,直逼益阳。此时,华中剿共总司令白崇禧部从武汉退据湖南,其中十一兵团的一○三军、九十七军驻益阳一带。被老百姓称为土匪部队的一○三军,所到之处殴打乡民、奸淫妇女、掠夺钱财,无恶不作。他们在栗山河、鲊埠一带宿营,鲊埠街上巽泰、诚康、咸康等南货店的食品、物品被抢劫一空,屠户蒋子香屠坊的猪肉和生猪全被抢走。

8月1日,益阳地下党对迎接解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得知解放军将从常德进入益阳,并获悉敌白崇禧部将经马迹塘西窜。当时,益阳与常德电话不通。地下党即指派中共党员詹沃臣和蔡杞材派来的电话班班长携带电话机于当晚出发,朝常德方向寻找能与常德接通电话的地方,向解放军传递情报。8月2日上午10时,他们在汉寿军山铺与驻常德的人民解放军接通电话,提供了“国民党第十一兵团正向马迹塘方向逃窜”的情报。距马迹塘最近的解放军一四七师前卫部队四四○团即从黄土店直奔马迹塘,以阻断敌军西逃之路。

四四○团飞速行军一通晚,于3日凌晨4时抵达马迹塘对岸武潭镇莲花坪渡口。三营副营长徐锐松随即带领九连从莲花坪渡口下游偷渡过江,歼灭了驻在马迹塘街下首的一个连,俘虏60余人,解放军无一伤亡。与此同时,三营长余振江带领七连从大河口强渡资江。敌军用机枪封锁渡口,三营长立即挑选出十多名会游泳的战士,下水攀扶木船推船渡河,并在岸上组织轻重机枪掩护,战士们在满江密集的子弹水花中奋勇推进。半个多小时后,已结束战斗的九连乘胜向马迹塘街头压过来,在敌军背后形成强大的火力攻势。七连战士趁机迅速上岸,两面夹击,到上午8点胜利结束战斗,共俘敌360多人,并缴获一些船只和大批军械。

四四○团从审问俘虏中得知,敌一○三军两个师、九十七军一个师共约2万余人,计划于翌日拂晓经马迹塘往湘西及广西方向逃窜。四四○团立即将这一情报向师部报告。接此报告后,一四七师尚在常德境内的四四一团和四三九团急驰马迹塘。师长郑贵卿、政委王建中、参谋长庶席民等都在当晚9点以前策马赶到。根据马迹塘傍山临水的地势,决定师部驻马迹塘街上指挥战斗。令四四○团留下二营给师部,主力迅速开往泗里河一带,在交通沿线占领有利地形,堵截逃窜之敌。四四一团马不停蹄赶到马迹塘后,占领街后伍家仑制高点及两翼各个山头。四三九团作为预备队驻马迹塘对河莲花坪待命。

4日凌晨,奉命前往泗里河埋伏的解放军四四O团主力在黄栗洑与从大栗港、筑金坝一带择小路往湘西方向逃窜的国民党九十七军狭路相逢,展开激烈战斗,形成沂溪河连绵九里山梁山岗争夺战。战斗中,一营一连长和警卫连长光荣牺牲,团参谋长韩守芳带伤指挥战斗。警卫连打得只剩下几十个人,仍坚守在山头。在解放军顽强阻击下,敌军无法按原计划方向逃窜。

4日凌晨3点,四四一团赶到马迹塘后,立即按照师部命令抢占伍家仑。当地农民杨立和听说解放军要上伍家仑,自告奋勇带路。团参谋长蒋顺学带领一营率先占领伍家仑制高点,随后二营三营也相继冲上伍家仑及周边高地。刚到山顶,便与从鲊埠、栗山河一带渡江过来的敌一○三军接上了火。

在伍家仑至西南面的锣钹寨一线,敌我双方战斗一直持续到当日下午5时许,解放军一四七师师部山炮营赶到莲花坪,隔江向敌军阵地炮轰。敌人知道解放军大部队已到,慌忙丢下枪支弹药,丢下伤员、尸体,向东南方向逃窜。解放军乘势追赶10多华里后奉命返回驻地。

马迹塘战斗中,中国人民解放军以两个团约2000人的兵力,顶住国民党九十七军、一○三军3个师约2万余人的进攻,毙敌1000余人,缴获大炮4门和大批枪支弹药及其他军用物品。这场战斗牵制和延缓了白崇禧西逃计划,为后来夺取衡宝战役的胜利赢得了时间。此战被作为衡宝战役最为惨烈的前哨战而载入中国人民解放战争史册。

在这场战斗中,解放军牺牲192人,当地老百姓纷纷抬出家中棺材献给解放军。解放军坚持拿出军用的筹草、筹粮的条子作抵(秋征时,人民政府按条子作结算)。在伍家仑、黄栗洑的各个山头上,长眠着为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牺牲的英烈。

第四节  迎接益阳和平解放

一、桃江党组织迎接和平解放

1949年8月1日,湖南省主席程潜和第一兵团司令陈明仁发布“和平通电”,宣布“自即日起脱离国民党广州政府”,“成立临时军政委员会”,接受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内和平协定八项条件”。8月3日,益阳县长颜健和益阳行政督查专员蔡杞材响应程潜、陈明仁通电,宣布脱离国民党政府,参加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并命令国民党驻益军、警放下武器,停止抵抗。各党、政机关停止活动,等候人民解放军接管。号召工、农、商、学各界人士积极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平解放益阳,反对国民党的统治,防止国民党匪、特的骚扰破坏,为保卫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斗争。当日下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九军一四六师,在师长刘奎元、政治委员齐渭川、副师长赵峰的率领下,浩浩荡荡进入益阳县城。县城市民、仕绅、工商各界都已组织起来,举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平解放益阳入城仪式。县城到处张贴欢呼和平解放的标语,数万群众敲锣打鼓,燃放鞭炮,夹道欢迎解放军进入益阳县城。各工商团体都自动组织起来,踊跃捐献粮食、猪肉、香烟、薪柴、蔬菜、稻草等物资,慰劳解放军官兵。8月4日,中共湖南省工委派来益阳和平“迎解”的文星朗等与解放军代表取得联系。为了保障人民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治安,“迎解”代表与解放军代表协商,于8月6日,成立“益阳县临时治安委员会”,由原益阳县长颜健任主任,委员有中共代表符清俊,各界知名人士杨朴庵、曹云溪、陈泽敷、盛荣杰、陈开源、龙叔韬、陈楚良、谭有谷、徐广德等,在益阳县人民政权尚未成立之时,负责维护社会和生产秩序,打击反革命势力的破坏和捣乱。

二、建立桃江基层党组织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1948年10月,中共中央决定从东北、华北等老解放区抽调大批干部南下,到新解放区开展接管、建政工作。1949年3月,中共河北冀南区党委根据华北局的具体部署,从各地抽调3400多名干部,组成冀南南下工作总队南下湖南。8月17日,南下中共益阳县委成员与地下党负责人召开会议,研究和讨论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建立新的人民政府和接收国民党旧政权的问题。20日,经中共益阳地委报请湖南省委批准,中共南下益阳县委与地下党合并成立中共益阳县委,由张力耕任书记,孔空任副书记。委员按县委设置的机构分工,由董早冬、左希圣、李鸿谋、高富江、赵振山等七人组成。8月27日,南下中共益阳县委在益阳县立中学召开南下干部和地下党人员参加的“南北会师”大会,庆祝新的中共益阳县委成立。县委书记张力耕和地下党负责人张乐、文星朗相继讲话。新的县委强调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加强团结,互相学习,为建设新益阳而奋斗。自此,经过20余年艰苦奋斗的地下党,结束了其光荣的地下斗争历程,登上了革命的历史舞台。全体党员在中共益阳县委的领导下,奔赴各自的岗位,投入了新的革命斗争。随军南下的广大干部,无论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同志,还是从事普通工作的同志,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为益阳(桃江)的革命、建设事业创造业绩,开始谱写益阳(桃江)党的历史上最为闪光的崭新一页。

在中共益阳县委成立的同时,益阳县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县长董早冬发布(行字1号)告示:“益府谨于8月18日正式成立,早冬当即到职视事,并率干部接管了国民党益阳县政府。凡过去国民党政府所颁布的一切法令立即取消。在过渡时期所组织的‘益阳临时治安委员会’一并结束工作,停止活动。今后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宣布的《约法八章》办事。深望各界人民,协力合作,大力支(援)前(线),保持秩序,安心生产,照常就业”。

中共益阳县委、益阳县人民政府的成立,是益阳革命历史上破天荒的重大事件,结束了国民党在益阳的反动统治,被压迫、剥削的工农大众登上了政治舞台。为了彻底摧毁旧政权的反动体制,益阳县委、县政府对全县行政区划作了重大调整,将国民党统治时期设置的14个乡、1个镇的建制,重新划分为8个区。属今桃江县范围的有桃江区(原桃林乡、舞凤乡)、桃源区(原桃源乡、志溪乡)、马迹塘区(原九岗乡、碧螺乡),并相应组建了中共区工委和区政府。先后组织和调配南下干部66名,地方干部(地下党和地下武装人员)69名,解放军12兵团南下工作队员42名,分赴各区接管和建立基层革命政权。9月1日,县长董早冬发布《委任各区区长到职视事公告》。9月8日,各区人民政府在驻益人民解放军的配合下,收缴了国民党益阳县所属各乡公所、警察所的全部武器装备。所有乡丁和警员集训一天后,少数出身贫苦,愿意为新政府出力的,被重新分配工作。而多数人员由所在区政府发给路费,遣散回原籍。与此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各区武装中队也相继组建。这支地方武装是以地方化的解放军为基础,补充经过训练后改编的地下武装组成。原“湘中一支队突击第二大队”编入益阳军分区公安大队,原副大队长文博被任命为副教导员。原“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突击十二大队”被编入益阳县大队,原大队长刘静安被任命为副大队长(列席参加县委会议)。1950年8月7日,益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指示》,开始划乡建政。根据历史和自然条件,今桃江县境重新划分为6、7、8、9、11区和3个镇,乡以下设村、组,由群众直接选举基层领导。至此,县、区、乡三级基层政权机构已经组建形成,国民党在l927年建立的保、甲制度被彻底废止。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都是老解放区的南下干部、长期坚持党的地下斗争的地方干部以及新参加工作的知识分子和贫苦工农积极分子,他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艰苦的生活和严明的组织纪律,使人耳目一新。广大劳苦大众满怀翻身的喜悦,衷心拥护和爱戴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积极投身于各项革命和建设事业,城乡上下显现一派万象更新的喜人景象。

益阳县人民政权组建后,为了彻底打碎国民党在益阳的统治机器,1949年8月17日,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和平、协商、接管”的方针,中共南下益阳县委和驻益人民解放军代表16人组成接管小组,迅速开展了对益阳县旧政权所属行政及事业机构和单位的接管。一是接收国家机关的文书、档案及军用民用物资。按照接管程序清点造册,逐一验收,对隐瞒和分散的财物,限期清点追回;二是加强管理。接收和管理同步进行,确保不因接管失调而贻误工作;三是全部废除一切反动统治的旧秩序和制度,建立人民民主新秩序。为了迅速稳定社会秩序,大力支援前线,接管小组首先接管了国民党益阳县政府、益阳县警察局和龙麟镇(今资阳区),在接收武器、档案和印信后,随即派员到各部门接管并实施领导,行使新的职能。之后,又对事业和企业单位进行了接管。这些部门大多与群众生活联系紧密,而当时人民政府又十分缺乏这方面的管理人才,在接管这些部门的时候,采取了“慎重考虑,区别对待,灵活机动,积极稳妥”的工作方法,确保了各项接管工作积极而又顺利完成。在接收银行、税务、财粮(粮饷)等部门的时候,由于支援前线任务艰巨,对这些部门的旧职人员,除随国民党军、政要员逃走和自动走散者外,多数人员都留在新机构中任职。电讯和邮政等部门的人员和设备,完好无损地全部接管,各项业务很快恢复。益阳县卫生院接收后,院长肖符带领全院医务人员18人参加了新建立的县人民医院,由他继续担任院长。对城乡的公、私立中学、小学,采取“维护现状,逐步改造”的原则,边接管、边开展工作,稳定了教师队伍,没有因接管而影响教学和当年秋季招生。

县、区政权虽已建立,但干部力量还十分薄弱,在城乡基层还是国民党的旧班子。为了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迅速安定社会秩序,县委决定在基层政权尚未建立之前,仍保留旧政权设置的保甲组织,要求所有人员继续供职。8月30日,县府召开250多名乡、保长参加的旧职人员会议,县公安局长高富江当众宣布了大家必须遵守的六项规约:检举隐藏在各乡、保的反革命分子;呈报国民党军、警和土匪散失在民间的武器弹药和军用品;管好当地的一切公共财产;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保障人民政府驻乡或来乡人员的安全;完成政府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紧急筹办军需粮草。并号召大家改过自新,努力为人民政府多办事、办好事,争取立功赎罪。这样化阻力为动力,较好发挥了旧政权基层组织的替代作用。除极个别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畏罪潜逃外,多数人员都尽职尽责为人民政府工作。直至1950年8月,建立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组政权之后,保、甲制度废止,旧的乡、保甲长也因此而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二编  桃江党组织在从新民主主义

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1949.8-1956.9)

◆第六章 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

◆第七章 桃江县的建立及初期开展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革

◆第八章 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第九章 实施计划经济和加强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第六章  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

开展的主要工作

1949年8月益阳和平解放,桃江历史从此翻开崭新一页。在和平解放到桃江县建立的两年多时间里,面对国民党政府留下的千疮百孔的烂摊子,桃江人民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满怀信心迎接新的挑战,为彻底摧毁旧的政治、经济基础,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遭到严重破坏的国民经济,进行了一系列艰苦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第一节 巩固和发展革命成果

一、筹粮支前

由于连年天灾兵祸,到新中国成立前夕,桃江农村已是生灵涂炭,饥荒遍野。据统计,益阳和平解放时,桃江已经断粮的饥民达10多万人,另有近六成贫苦农民也几近绝粮。此时,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南下作战途经县境,供应过境大军和前线作战部队粮草成为燃眉之急。刚刚建立的中共益阳县委、县人民政府根据湖南省委“借征粮草,支援前线”的要求,把筹粮支前列为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

在刚刚解放,基层政权尚未建立,残留敌、特还在负隅顽抗的复杂形势下,借征(粮食)工作极为艰难。1949年8月19日,成立的第二天,益阳县政府就召开全县乡、保长会议,布置借征(粮食)任务。由于反动残余势力的重重阻挠,直到8月31日才将具体任务分配到乡,9月1日由乡分配到保,历时14天。在下达任务的同时,县长董早冬发布益阳县人民政府财字第2号布告,颁布借征工作相关政策规定。9月6日,“益阳县支前指挥部”成立,董早冬任指挥长,张力耕任政治委员,组织全县党政军各方面的干部,全力以赴投入粮食征借工作。鉴于基层干部队伍力量薄弱,县委将益阳地区干部学校和县委干部学习班的学员全部集中起来,参与到县委组成的征粮工作队深入各区乡,保证了每个保配备两名工作队员。在县委召开的借征粮食工作动员大会上,介绍并推广了中共益阳地委在湘乡县进行粮食借征试点工作的经验。

会后,几个保的工作队员编为一个工作队,与地方干部紧密配合,动员各阶层群众按照“粮多多出、粮少少出、无粮不出”的原则送交爱国粮,并规定粮食富足户按照当年所收粮食10-50%的比例交粮。当时,很多人担心共产党坐不稳天下,大都不敢出面征粮。部分保甲长阳奉阴违,不带头交粮,而地主富农等粮食大户则软拖硬顶抵制交粮,借征工作遇到很大阻力和困难。针对这一情况,工作队召开各种群众大会宣讲正在不断向前发展的革命形势,消除群众疑虑。继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解放军势如破竹,很快就解放了湖南全境和广东,盘踞在湘乡和安化边境的国民党尹立言残部3000多人被彻底歼灭。群众听到这些胜利的喜讯,心底踏实了,贫雇农骨干都敢于出面了,有粮的农民开始自觉送交爱国粮。那些徘徊观望的保甲长,在工作队员的说服和压力下,不敢再敷衍,只得老实催粮送粮。10月12日,《新湖南报》发表《成功征粮的关键》,极大地鼓舞和激励了干部群众,借征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送交“爱国粮”形成热潮。到10月18日,益阳全县完成借征粮食760万斤,超额完成了地委下达的500万斤筹粮任务。其中桃江境内的桃江区、桃源区和马迹塘区完成340万斤。此后,人民政府在各地租粮仓、建粮库,储备了大批粮食,为军需和新区民生奠定了重要的物资基础。

1949年8月起,人民解放军第二、四野战军主力部队120万人携10万匹骡马,途经湖南挺进华南和西南。其中四十九军和三十八军先后从县境经过。县支前指挥部组织广大群众,担负起过境部队物资供应和县境内渡军、运军和慰问等工作。全县除及时供应过境部队军粮98万斤外,还为第二野战军进军大西南先后两次调运粮食124万多斤,受到省、地支前指挥部表扬。

从支前指挥部成立至12月20日,全县组织搬运工人用船只渡运部队5.53万人、汽车663辆、骡马4304匹、马车489部、大炮22门;组织大规模运粮两次,第一次运78万斤至湘潭,第二次运47万斤至常德;组织轮船、民船32艘,将400吨军用物资运往前方,将2334名伤病员送往后方;还向部队供应丁柴45万余斤、草料1.5万多斤、食盐1547斤。另外,县境内多处设立粮草站、油盐站和开水供应点,供给过境部队和后方部队大批锅、桶、电杆、担架等军需用品,并发动和组织群众向解放军送去大批慰劳品和慰问信。

二、稳定金融

新中国成立前,国民党政府滥发纸币,造成古今中外罕见的恶性通货膨胀,物价飞涨,金融崩溃。1940年至益阳解放的9年里,物价上涨了6万倍。据记载:1940年100元法币可购买一头牛,到1942年只能买到一头猪,1943年为一只鸡,1945年仅一斤鱼,到1946年还买不到一只鸡蛋。在这期间,“国民政府”又将民国20年(1931年)5月发行专供缴纳关税之用的“关金券”搬出来,以1元折合法币20元的比例投入市场,与法币并行流通,货币市场一片混乱。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发布《财政经济处分令》和《金元劵发行办法》,由中央银行发行金元券,以1元折合法币300万元的比价收兑急剧贬值的法币,限当年11月20日兑完。金元券初期发行的最大面额为50元,2元兑银圆1元。“国民政府”在逃亡台湾前,大量圈钱作逃亡准备,强制收兑民间黄金和外汇。金元券发行不到一个月,就贬值到1元银圆兑92元金元券。后来随着金元券币值迅速贬落,发行面额加大到100万元一张,它的膨胀速度远远超过法币。金元券剧烈贬值,人民遭受了灾难性打击,老百姓怨声载道。据记载,1949年春节前,桃谷山一农民将收摘的600斤柑桔出售,获金元券300元,只隔了两天,到市场就仅能买回一市斤食盐。新中国成立前夕,市面上抢购粮食、食盐、布匹、猪肉风潮接连不断,市场一片混乱。桃江老百姓称短命的金元券为“今天券”,居民普遍拒用。商品交换一般以银圆作价或以物易物,同时还有市票在一定范围内流通。

益阳和平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热切盼望新生的人民政府重建金融,稳定物价,让老百姓过上安定的生活。1949年8月28日,党和政府立即在益阳大码头原湖南省银行益阳支行旧址建立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第五支行,并派员到桃江从事金融工作。1950年1月在桃江镇设立第五支行营业所,同年4月奉命改为桃花江办事处,又于5月5日正式设立“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桃花江镇支行”。其主要任务是接收和改造旧银行机构,发行人民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黑市银圆交易,收兑金银,收纳税款,开展存款贷款业务,为扶助生产、促进城乡物资交流、稳定物价、恢复经济服务。

人民币首次在桃江发行时,受“国民政府”滥发纸币造成恶性通货膨胀的影响,老百姓对使用纸币怀有一种恐惧心理,在市场交易中仍普遍使用银圆,人民币发行和流通的阻力很大。为消除人们对人民币的种种疑虑,使人民币尽快占领市场,党和政府组织开展了一场人民币对银圆的斗争。1949年8月20日,益阳专员公署发布布告,规定人民币为统一流通货币,一切缴粮纳税、公私交易、借贷往来、账目计算一律以人民币结算,禁止外币、伪币流通。10月7日,益阳街头流传国民党要反攻湘潭的谣言,并很快流传到桃江,造成市场一片混乱,出现抢购商品风潮,两天内物价上涨一倍多,银圆兑付人民币的黑市价突破1:0.4元大关。县委及时采取措施,一方面派干部到各保召开群众大会揭露谣言,劝导群众不要受骗上当;另一方面由人民银行向市场抛售部分银圆,回收人民币,压低黑市银圆与人民币的比价。同时,由政府掌控的贸易公司停止收购物资,按牌价抛售商品,市场物价很快恢复正常,市场上银圆与人民币比价也回落至1:0.24元。10月,益阳支行配合贸易公司在马迹塘等地农村用人民币收兑银圆、收购农副产品、供应工业品,还与税务部门征收工作配合,缉查商户账目,征收商品流通税,人民币开始逐步进入农村市场。

1950年1月,人民银行在桃江的营业机构组织开展拥护人民币、拒用银圆的宣传,相继召开各界代表和行业领导人会议,散发宣传资料,在桃江街头还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拒用银圆游行宣传。人民币在桃江镇逐步深入人心,银圆由公开流通转入“地下”,但仍在广大农村和集镇流行,黑市交易猖獗。为了打击银圆黑市交易,人民银行与解放军配合,在市场上开展银圆黑市交易缉查工作。进城农民和小商贩搞银圆黑市交易的,一般经过教育后,人民银行按规定比价收兑。专门从事投机倒把的黑市银圆贩子和大商铺暗中收买银圆的,一经查获,全部没收。打击银圆黑市交易,成果颇丰,桃江镇支行成立不到两个月就收兑黄金116两,白银462两,各类银圆3730枚。

为稳定金融,人民银行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对机关、团体、部队、国营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实行备用金限额制度。严格现金管理,维护币值稳定,受管单位在银行立存款账户,银行对其核定备用金限额,超过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各单位使用现金仅限于对个人支付工资、奖金,收购农副产品,支付小额行政管理费、旅差费等。单位间的资金往来一般使用支票,30元以上款项往来通过银行,异地采购款项通过银行汇款。各单位按月、季编制现金收支计划,经县财经委批准,银行监督执行。据统计,受管单位的经济交往活动,转账达89.7%。严格管理现金支出,成为县内各机关单位一项基本的财经制度。

1950年下半年开始,县人民银行根据湖南省人民银行颁布的《存款暂行条例》,在当时物价不稳定的困难情况下,千方百计发动群众,组织储蓄存款,并适时推出了“折实储蓄”和“货币储蓄”。至年底,桃江境内活期储户139户,储蓄余额5080元,定期储蓄基本户148户,储蓄余额1450元。随着物价逐步稳定,人民币在群众中的信誉逐步提高,群众的储蓄积极性也逐步提高,由保本保值折实储蓄逐步转向多种储蓄品种并存,活期转定期、公债转储、薪金转储蔚然成风。1951年,结合抗美援朝宣传爱国储蓄,年底储户增加到7380户,储蓄余额增加到6.4万元,是1950年的10倍。

人民银行通过适当控制货币发行量、大量吸收单位存款和群众手中闲散资金,掌握了贷款投放的主动权,在农村开办了农贷业务。1950年春,正当农民缺钱生产、缺粮度荒时,党和政府拿出68万斤种谷,通过县人民银行以贷实收实的方式贷给贫雇农,无种谷的贫苦农民都得到了种谷贷款。此后,又两次发放赈救贷粮314万斤,解决农民春夏粮食紧缺困难。1951年县人民银行又发放度荒贷粮781万斤,水利贷款2.4万元、耕牛贷款4000元、家具贷款4600元,通过县合作总社发放肥料贷款3.6万元,合作社短期贷款3.65万元。大力扶持农业的农贷政策,促进了农业生产,人民生活普遍得到改善。1952年,全县粮食产量达2.4亿多斤,人平产粮也由1949年570斤提高到638斤。农民大部分解决了吃饭问题,毛线、胶鞋、手电筒开始进入农民家庭,有一半以上农户在春节还能宰杀年猪。

工商贷款的重点:一是支持国营商业扩大贸易,占领市场,打击投机资本,稳定物价,稳定人心;二是扶助工商业者恢复经济,繁荣市场,保障供给,增加税收。1950年短期贷款的方式有贷币、折实、定货三种,实行“先定货,次折实,后贷币”的投放方针,贷款与物资紧密结合,以避免风险。短期贷款灵活多样,贷款期限短的20天,长的不超过两个月,放贷给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前途的手工业、运销业。9月,发放工业贷款2000元,手工业贷款4700元,运销业贷款10500元。桃江镇更生染织厂借款600元,从长沙购回棉纱一件,织机由7部木机增加到10部,工人由9人增加到15人,每月产出的各种花布、格条布、青白布由原来不足100匹增加到150匹,月销售额由原来的400元增加到900元。南货运销户益泰借款800元,协盛借款1000元,从益阳长沙等地购黄豆、小麦供应桃江市场,平抑了中秋节市场物价。桃江市场上的物价历来是“年节到,物价跳”。而1950年中秋节前,物价一直平稳,不法商贩无法投机取巧,群众尝到了物价稳定的甜头。

解放初期,县人民银行在桃江境内采取各种金融手段稳定币值,稳定物价,稳定人心,稳固政权。这是新中国成立后人民银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的一次成功经验,也是共产党治国安邦的成功实践。

三、减租退押

1950年春,中共益阳县委根据省、地委的统一部署,在农村开展“减租退押”斗争。

减租退押工作于当年农历年前开始试点,3月中旬全面铺开。2月28日,县委发出《对今后一个半月工作的决议》,部署减租退押工作,明确具体步骤和作法,要求坚决执行好“二五减租”、“三七五限租”①政策。减租主要是减地主和富农向租户索要的地租;退押是将农民交给地主、富农的租地押金,全部退还给农民,按实计算,实交多少,退还多少。减租退押的钱物,基本上归租田农民所有。另外还告诉农民,欠地主的债不要还,待土改时废除。地主若强行逼债,政府予以制止。3月4日,县委召开区乡干部大会,部署在农村开展这一工作。益阳县农民协会(筹备会)发表《告全县农民书》,坚决拥护政府减租退押和清理积谷、公产的法令。各区农民协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各乡还普遍成立“清算委员会”,全县清算队伍人数达7000多人。通过广泛动员群众和充分发挥行政力量,运用重点突破和全面清算相结合的方法,很快形成了群众性的减租退押斗争高潮。

桃江十五保在开展减租退押斗争中,组织贫、雇农向地主要谷,首先从最狡猾的地主刘昌克开始。在组织起来的群众和事实面前,刘昌克无理可辩,只好将隐藏的30多担谷交出来。一些地主硬着头皮死顶,一粒粮食不退。群众就要将他们扭送人民政府。慑于政府和群众的威力,地主只好乖乖退粮。3月24日,益阳地委办公室编印的《一周情况》对桃江十五保的减租退押斗争进行了肯定和表扬。

4月中旬,各区召开第二次农民代表会议,整顿组织,检查偏向,肯定成绩,学习先进,交流情况,揭露地主的阴谋诡计,发动群众将减租退押斗争进一步引向深入。会后,各地组织群众清查地主的粮食和财物,很多地方从地主家的夹墙、暗仓甚至山上、草堆、红薯窖里清出大批粮物。马迹塘区碧螺乡十二保妇女从地主的鞋底夹层中查出了金子。经过近两个月的斗争,减租退押和清查出当地殷实富户控管的公产、积谷共1100多万斤,黄金226两、白银5396两,银圆3864元。随着斗争的深入发展,县政府分三批向贫困农户发放救济粮200多万斤,无息贷粮682万斤。减租退押斗争,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拥护。翻身农民从减租退押斗争的胜利看到了革命的力量,政治觉悟普遍提高。各乡农会(筹备会)相继成立,加入农会的农民达到13万多人,初步形成了贫苦农民在农村的领导优势,为各项工作开展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

四、废除保甲制度,建立乡村政权

保甲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实行的一种基层政治制度,现代保甲制度起始于“国民政府”对红军实行“围剿”时期。20世纪30年代,国民党为了对付共产党红军和“为匪、通匪、纵匪”的民众,采用保甲制度进行户籍管理。保甲制度的基本形式是10户为甲,10甲为保。根据自然环境及村落分布等实际情况略有弹性。保甲组织依照“管、教、养、卫”原则进行活动。即户口管理,制定保甲规约,推行联保联甲;对本地居民进行反对共产党的宣传和加强国民党的“党化教育”;向保甲内的居民摊派名目繁多的保甲经费;抽选壮丁(18岁至45岁),编练民团,修筑工事,搜查缉捕。保长由区公所任命。保甲负责人是国民党反动政权迫害人民的鹰犬,相当一部份保甲长劣迹斑斑,深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

益阳和平解放初,县、区政权虽已建立,但干部力量薄弱。为了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迅速安定社会秩序,县委决定在乡村基层政权尚未建立之前,仍保留旧政权设置的保甲建制,所有乡保甲长继续供职。1948年原益阳县划为15个乡镇,下辖237保3510甲。9月11日,县人民政府发布《通令》:“各乡、保、甲组织,为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人民的工具和帮凶,应受人民的检验。今本府宽大为怀,给以自新机会,各乡、保人员继续供职,立功赎罪,杜绝过去压榨人民的罪恶行为,老老实实为人民服务。”国民党统治时期的乡保甲长,或多或少作过欺压农民群众的事,或大或小犯有反革命罪行。会议和《通令》给乡保甲长很大的震动和教育,加上各区委和驻乡工作组的帮助和监督,除极个别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畏罪潜逃外,多数人员能认清形势,尽职尽责为人民政府工作,争取立功赎罪。这样,确保了新旧基层政权更替过渡期工作的顺利开展。

1950年8月7日,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建立乡(镇)人民政府的指示》,正式划乡建政,完善基层建制。县政府通告全县,旧乡和保甲人员一律废除原有职务,重新划定阶级成份,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改造。各地根据乡保甲长的表现,镇压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关押了一批欺压过农民、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工作中仍未得到群众谅解的分子,也解放了一批为恶较少、罪过较轻、在解放后的工作中表现较好,获得了群众谅解的人。

根据历史和自然条件,益阳重新划分和建立了249个乡、6个镇,属今桃江县所辖的有107个乡镇。乡以下设立村、组,基层干部由群众推选,上级党委批准。在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的筹粮支前、减租退押、清匪反霸等斗争中涌现出来的一大批积极分子和农民骨干,成为了乡、村基层领导。党在农村组建了一支以贫、雇农为主体的干部队伍,基层政权牢牢掌握在党领导的翻身农民手中。

第二节  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

一、清剿土匪

益阳和平解放之初,境内匪患严重。他们结伙抢劫,破坏社会秩序,甚至图谋暴乱,颠覆新生的人民政权。益阳县境土匪大致为三类:一类是由国民党特务掌控的武装残匪。其中“湘鄂赣边区人民反共自卫救国军第十六纵队”,匪首是由国民党湘鄂赣边区绥靖总司令霍揆章委任的中央训练团上校团长曹梦芝。这支武装残匪策划在益阳成立五个团,一个特务营,并已搜罗40多人枪。1949年8月26日,该匪一面派副官李从龙去衡阳谒见王杰、白崇禧,一面派舒奇勋(伪益阳县警察局长)、汤英才(伪团长)到兰溪秘密活动,收集解放军情报,搜罗原警察所、乡公所枪支,企图攻打刚建立的益阳县人民政府。11月,该股匪徒公开向太古乡、桃源乡每保索要稻谷一万斤,气焰十分嚣张。另一股是由国民党益阳县党部书记长李仲怀、军统特务陈泽敷为首组织的“中国国民党反共解粮军九十九路军”,匪徒数十名,自称是蒋经国领导的敌后游击武装。他们多次秘密聚会,密谋武装暴动。计划于1950年3月14日,以白布为号抢夺五区政府枪支,杀死区干部,然后抢劫民财和公粮,到益阳街上放火,攻打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再上雪峰山打游击。二类是地方封建势力割据一方所组织的土匪武装。桃源乡伪乡长邓秩明,组织三十多人枪,在桃源乡一带活动,抢劫公粮,敲诈群众,公开写信威胁区干部“早日交枪不杀,否则杀你全家”,还到处张贴拥蒋反共的反动标语。灰山港地区高虎秋(地主、保长、恶霸、国民党员)早在解放前夕,就趁时局动乱之机,伙同刘应时、杨达汉在金沙洲组织江南地下军,为地主阶级保家护产。1949年8月,高虎秋、卢希舜为首在金沙洲麻园坳高冬林家吃雄鸡血酒,正式宣布成立“保产党”并组织“地下军九路军”,高虎秋自任连长。他在会上散布:“现在世界大乱了,我们决定‘屯杆子’(组织土匪武装)干到底”。同时派人与尹立言(股匪头)、刘天阁(股匪头)联络。先后在灰山港、金沙洲、河溪水、盖头和桃江宁乡边界五次秘密集会,采取造谣、许愿等手段,笼络人心,网罗队伍。9月,高虎秋、刘应时率部12人,在宁乡盖头李四饭铺一次就抢得棉花12担、光洋12元、花布5匹,又在益阳搞到长短枪10多支。9月底,该组织被县公安局侦悉。责令为首者高虎秋解散组织。高虎秋当面表示同意,背后却变本加厉迅速发展组织,又开办酒席几十桌,网罗匪徒喝雄鸡血酒盟誓。11月至12月,他们几次密谋策划抢劫人民政府公粮、枪支,进行暴动,均因区政府警戒严密而未得逞。1950年1月,以高虎秋为首的“保产党”将其骨干分子分为4组,商定以元宵观灯为名,携带武器,趁在区政府耍灯、唱戏之际攻围六区区政府志源办事处,杀害干部,夺取枪支,在灰山港地区暴动,然后上雪峰山打游击。区政府获取情报后,加强了戒备,使他们的阴谋破产。三类是由圈子头、惯匪、流氓无赖以及国民党军队的散兵游勇纠合而成的土匪武装。马迹塘白乐乡宋信中手下有匪徒一百多人,枪50多条,出没于安化、益阳边界行凶抢劫。据统计,解放初期益阳县境共有反动武装51股,匪首400余名,匪徒3600多名。其中桃江境内有16股,匪首200多名,匪徒1500余名。

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保卫借征粮食和支前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1949年9月到1952年上半年,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开展了清匪斗争。县委成立剿匪反特情报委员会,在兰溪、大桥塘和大栗港设三个情报站,下设11个情报小组,有情报员147人。其主要任务是收集和掌握匪情、特情。为彻底剿灭残匪,12月10日,益阳县成立以县长董早冬为指挥长,县委书记张力耕为政委,公安局长高富江和县大队长田桂林为副指挥长的剿匪指挥部,各区也相应建立剿匪组织,组织和指挥剿匪。

根据上级“主力地方化”的精神,益阳军分区抽调一个连的兵力到益阳县参加剿匪。益阳县委以此为骨干成立县大队和各区中队,原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突击第十二大队编入县大队。同时,还成立了县公安大队。全县剿匪兵力约500多人,县公安局侦察、治安干部及检察署、法院干部也全力投入剿匪。

剿匪斗争采取政治攻势与军事清剿相结合的策略。根据省委社会保卫部提出的“侦察情报,政攻瓦解,配合军事清剿”和“打击主力,争取协从,孤立头子”,“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受奖”的方针政策,县清剿指挥部充分发挥政策威力,采用发布告、开大会等方式,宣传党的政策,晓以利害,给土匪指明出路;各区召开匪属会,消除其顾虑,动员他们规劝亲人投降,争取光明前途;利用矛盾,分化瓦解,以匪剿匪;在政策上实行宽严结合,杀一批顽固不化分子,释放一批协从、投降者。在此形势下,不少股匪弃暗投明,许多散匪也改邪归正。通过政攻瓦解,匪首高维山、高凡吾等80多人自动放下武器,流窜在河溪水和桃源乡、志源乡等地的股匪也纷纷被瓦解。

在军事行动中,根据上级指示和益阳实际,以仓库、交通要道、湖岸、山林等为重点部位,集中力量进行清剿。清匪第一役于1949年9月上旬打响,县大队奉命联合区中队和县公安大队,首先在杉树仑打垮了邓秩明股匪,缴获长短枪21支,活捉匪徒30人。接着又剿灭了以李仲怀为首的“国民党反共解粮军九十九路军”。1950年2月,抓获赵炳坤、贺金生、孙学文等10多人。5月,清剿湖南私立解放军一○八师财政部队,首犯文元保落网。7月2日,马迹塘匪首宋信中及武潭、大栗港等地189名匪徒全部被歼。8月,益阳大匪首夏步云被擒。地处益宁交界的雪峰山区,是匪徒出没的重匪区,其中以高虎秋为首的“保产党”最为猖獗。为了剿灭这一地区的土匪,1950年上半年,益阳军分区一个连驻扎伍家坳,县大队两个连驻扎雪峰山腹地聚马仑,六区区中队一个排驻扎响涛源,对雪峰山形成包围之势,并发动群众配合剿匪。4月5日,在广大群众的支持配合下,将匪首高虎秋、高畏迪及骨干分子卢希舜、高益云、刘天宝、丁永贞等26人全部抓获,其余参与的伪军政人员、土匪100多人全部缴械投降,协从者300余人到区政府悔过自首。至当年12月,共破获匪案132起,捕获匪首、匪徒377名,缴获山炮一门,轻重机枪9挺,步枪165支,子弹近万发。通过有重点的武力清剿,打击了土匪的嚣张气焰,安定了社会秩序,发动了人民群众,推动了征借粮工作,保卫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在剿匪斗争中,通过发动群众控诉土匪罪行,召开剿匪誓师大会,激发了群众剿匪斗志。人民群众不仅积极为部队带路、送信、提供情报,还组织起来捉匪,布下全民防匪捉匪的天罗地网。武潭石桥与常德、安化相邻的边界地区土匪抢劫财物,破坏征粮,1949年10月,马迹塘区征借粮工作组将石桥(五保)七个甲的民兵组织起来,发动贫苦农民加入民兵组织,队伍很快扩大到452人,命名为八区五保剿匪巡逻队。他们以鸟枪、梭标为武器,不分昼夜巡逻放哨,防匪捉匪,先后三次捉拿土匪5人。还配合区中队直接参与剿匪,活捉匪首“反共救国军九路军”团长杨伯槐,消除了石桥边境的匪患。1950年春,桃源区全体干部集中在区政府休整,欢度解放后第一个春节。这时,石牛江一农民报告,说附近反革命分子组织了300多人,晚上将攻打区政府。区政府立即进行分析研究和部署,及时制止了一场重大流血事件。几个民愤很大的反革命分子远逃外地,隐姓埋名。当地群众主动向政府报信,并提出捉拿办法。不久,外逃分子一个个被捕捉回乡,受到惩治。

乡村大力剿匪,匪徒无处藏身,部分逃到城镇隐匿。他们以乡村为抢掠区,以城镇为隐蔽场所,在城区又纠集地痞流氓加入到抢掠队伍中。针对这一情况,益阳地委和专署公安处配合农村剿匪,在各县城镇进行有重点、有对象的大清剿,搜捕了一批土匪和可疑分子。在户口清理中,发现嫌疑户82户,收缴了大量的反动文件、证件和来往书信。残存的漏匪为了逃避打击,有的又窜到县、区结合部或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采取分散隐蔽、昼伏夜出的形式进行活动,有的甚至混入革命队伍。朝鲜战争爆发后,斗争形势转趋紧张,潜散残余土匪与反动军官、乡保长串连起来,进行破坏活动。为此,在全面清剿股匪的同时,又开展了肃清残匪的斗争。县大队、县公安大队、各区中队分别组织工作队协助各地建立民兵组织,发动他们搜捕潜散匪首和匪徒。1951下半年,根据地委、专署、军分区《关于清匪与各级建立清匪治安委员会的通知》,县、区、乡普遍建立了清匪治安委员会,村建立治安小组,各区中队以清剿、治安工作为主要任务。1952年3月,益阳地委、益阳军分区统一部署,于13日统一采取行动,搜捕隐蔽在深山老林的土匪、逃亡地主、恶霸、反革命分子和特务。桃江县出动10万多名干部、民兵,分别以九岗山、雪峰山、天井山为重点,进行了三天大搜捕,共捕获逃亡地主、反革命分子32人,收缴了一批隐藏的武器和赃物。同时,还结合减租反霸、土改和镇反等运动,进一步发动群众找线索、查匪情、搜索逃亡漏网土匪,将隐藏的匪首从县内外一一捉拿归案。据统计,桃江在减租反霸、土改和镇反运动中,共捉拿和打击处理土匪224人,特务113人。

经过清剿,桃江境内前后共剿捕土匪1403名。其中匪首205名,惯匪28名。按照“首恶必办、协从不问、立功赎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分别作出了处理。其中判处死刑87名、死缓3名,判处有期徒刑92名,管制40名,并从宽处理了一大批罪恶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协从人员。长期祸害百姓的匪患得到根治,广大人民群众得以安居乐业。

二、开展反霸斗争

建国初期,在中共益阳县委领导下,桃江境内进行了两次以斗争恶霸地主为内容的反霸斗争。第一次结合减租退押进行,处决了“十殿阎王”之一苏印心和李小楼等有血债的恶霸地主43人,粉碎了恶霸地主的进攻和破坏,解决了农民春荒和生产资金短缺问题,农民看到了革命的力量,阶级斗争觉悟普遍提高。第二次结合1950年11月到1951年4月的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土改是党和政府领导农民起来打倒地主阶级,废除封建土地制度,把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让贫雇农自己起来当家作主的大革命。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社会变革中,县委、县政府派出土改工作队员6000多名,深入农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连,领导和团结95%以上的农民向地主阶级猛烈进攻。在这场斗争中,桃江境内有156名罪大恶极的地主恶霸被判处死刑。其中灰山港区81户恶霸被赶出门,其房屋被没收后分配给了贫苦农民,民愤极大的50人被处决,85人被判刑。新中国成立前在杉树仑一带无恶不做的“五虎一豹”,土改开始后为逃避打击,他们隐姓埋名四处逃窜。农协会派出数十人寻根追踪至桃江、益阳、长沙、沅陵、宁乡等地,先后把“五虎一豹”一一捉拿归案,在召开诉苦会、斗争会,控诉揭发“五虎一豹”罪行后,罪大恶极的“虎中虎”胡寿昌、“通天虎”胡寿绵、“镇山虎”胡寿云被处决,“两面虎”胡寿龄、“草花豹”胡寿康被判处有期徒刑,广大农民拍手称快。

三、镇压反革命

桃江境内山峦起伏,地形复杂,敌特众多。新中国成立前夕,境内留下土匪、恶霸、军统中统特务、国民党和三青团骨干、国民党连长以上军警宪政人员及各种敌特人员共约3500多人,另外还有大批反动会道门道首、道徒。正当土地改革全面展开的时候,美国发动侵朝战争,严重威胁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安全。国内反革命分子以为时机已到,他们内外勾结,加紧了反对人民政府、破坏社会治安、危害人民与国家利益的反革命活动。1950年10月至1952年7月,中共益阳县委根据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和省、地委部署,采取专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另一方面通过专政机关坚决镇压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镇反”经过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县情报室与公安部门对土匪、恶霸和现行反革命分子进行系统摸底。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益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对反动党、团和特务人员进行登记、集训的通告,凡国民党、三青团、青年党、民社党等反动党团的区分部书记(分队长)以上成员和国民党中统、军统人员,限期到指定地点登记集训。1950年9月至12月,先后举办3期反动党、团、特人员学习班,589人参加登记、集训,交出反动证件2840件,收缴手枪3支,子弹70发。同年11月,县、区相继成立人民法庭,始称镇反法庭。12月,全县范围内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正式开始,镇反的主要对象是土匪、特务、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12月13日,县委召开区委书记会议,传达上级关于镇压反革命、维护社会治安的精神,部署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镇压反革命工作。20日,县公安局发出“公治字第004号通告”,要求“各区立即组织力量对各类反革命分子进行调查,落实材料、名册,于1951年元月底全面完成,报县公安局审批”。各区接此通告后,由区委书记挂帅,层层贯彻,组织力量,落实材料,作好了搜捕反革命分子的各项准备工作。4月中旬和6月下旬,县委组织政法干警和人民群众在全县进行了两次大搜捕,共捕获887人。由于捕获的人犯多,清案工作十分紧迫,县里成立县委书记张力耕任主任、公安局长高富江任副主任的清理委员会,抽调干部52人,分成管教、调查、审判、宣判4组开展工作。至7月15日,共清理积案374件。在清理积案过程中又缴获一批枪支弹药、军需用品、金银首饰和粮食,扩大了镇反成果。为了进一步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县委组织两个宣传组在全县范围内展开声势浩大的镇反成果宣传。据统计,当时桃江境内有2080人次参加了干部会和代表会,有12万余人参加了群众大会。镇反宣传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革命的警觉性和责任感,进而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反革命分子。沾溪乡治保积极分子龚梅秀先后往返于湘、鄂、粤、赣、豫等省40多次,协助公安机关查获70多名罪行严重的反革命分子。第一阶段的镇反运动,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声势大,行动快,成绩显著,有230多人慑于运动的威力,向政府坦白自首。

镇反第二阶段是在新成立的桃江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的,1951年8月开始至1952年7月结束。8月31日,县公安局长高富江在全县区委书记联系会上,传达地区公安处关于继续镇压反革命的会议精神,并布置立即收集四种人的材料:一是在土改中外逃的恶霸地主;二是在第一阶段镇反中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三是不服管制、群众痛恨的劳改释放犯;四是进行反攻倒算、有现行破坏活动的不法地主。接着,县里召开公安干部会议,进行第二阶段镇反工作的部署。11月1日,县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后,107个乡也普遍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村设治安小组。同时,每区抽两名干部与公安助理组成区人民法庭。各级各单位召开会议动员,利用黑板报、大字报、墙报进行宣传,并将第一阶段镇反中的典型匪特案件绘制成13幅大型连环画,印制7种宣传资料在全县11个区和各乡巡回展览。11月初,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办公,抽出64名干部,分成四个大组,开展统一行动。11月15日以后,各组深入区乡调查研究,在各地党委领导下,分片包干,依靠群众,设关堵卡,跟踪追击,前后共搜捕1007人,追捕逃亡反革命分子45人,还破获了“中华佛国护国军”、“中华卫国军”等7个反革命组织。从1952年4月初开始,按照全国第四次公安会议精神,全县组织19名公安干部,分三批对搜捕人犯进行清理审判,有175人被判处死刑;

84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强制劳动改造;老弱妇女犯大多交乡管制。

两个阶段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狠狠打击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保障了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保卫了人民的胜利果实。实践证明,解放初期的镇反运动是完全必要的。

第三节  实行土地制度改革

一、土改前桃江农村土地状况

在中国几千年封建土地制度下,土地大都为富有者垄断,此外还有少部分归族姓公产或为寺庙祀产,农民少有土地。1951年土改前双江乡的调查显示,全乡总人口3418人,共有稻田4458亩。其中地主富农442人,占总人口的13%,却占有86%的稻田;而占人口87%的农民,却只占有14%的稻田。绝大部分贫苦农民缺少甚至没有土地,靠租种地主富农的土地为生。农民租地,得先向地主交押租,一般每石田(约6.3亩)交进庄谷10担,秋后一般再交租谷10担。农民辛苦劳作一年,交了地租后所剩无几。遇到天灾人祸,农民向地主借钱借谷,月息高达10%以上。逾期未还,还要息上加息。每当青黄不接,农民断粮挨饿之际,地主以担谷担息的高利贷剥削农民。夏荒租谷到秋收偿还,前后只有一个月左右,借一还二。夏荒时,地主还以“买青苗”的办法,贱价收买农民田里即将成熟的稻谷。如此盘剥,农民越来越贫困。每遇水旱灾害,逃荒讨饭、流离失所的贫苦农民比比皆是。

二、土改的准备工作

桃江的土地改革,是在农村开展减租退押、清匪反霸斗争的基础上进行的。在这些斗争中,农民积累了同地主进行面对面斗争的经验,掌握了与地主进行斗争的方法。农村基层组织的建立,近70%的贫苦农民加入农民协会筹备会,为土地改革作了组织上的准备。

土改运动刚开始时,地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采取各种手段千方百计进行破坏。他们疏散财产,造谣惑众,威胁、软化农民,收买拉拢积极分子,有的甚至用色相诱骗农会干部。一些流氓、地痞和地主的亲信混入农会,破坏和干扰土改运动。也有部分农民群众由于受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加上对1927年农民运动遭反动派残酷镇压的惨状还心有余悸,不愿或不敢起来与地主作斗争。一些干部对土地改革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和平土改”“急性土改”等错误思想。针对这些情况,中共益阳县委组织广大干部和积极分子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中国土地法大纲》和《关于土地改革的几个问题》等文件,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地主封建制度,发展生产”的总政策。并于1950年8月4日至9月11日,在桃江杨家坳“宫保第”先后举办两期土改训练班,共培训学员700多人,为全县土地改革培养了干部和中坚力量。

8月13日,县委在桃江召开首届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并成立益阳县土地改革委员会。会议决定在全县城乡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并发表了《告全县农民书》。会后,各级党组织运用各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土改宣传教育。同时,农会、妇女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配合土改运动在群众中广泛开展诉苦活动。县委还组织干部到苦大仇深的贫雇农家里扎根串连,引导他们吐苦水,挖苦根,发动他们起来同地主阶级作坚决斗争。这样,不仅使土改的意义、政策和作法逐渐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也为土地改革组织和培养了骨干队伍,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10月上旬,中共益阳地委、益阳县委派出工作队,分别进入八区沙渭乡和七区桃谷山乡进行土改试点。接着,桃江境内各区又相继在安陵坪、包狮村、湖莲坪、秀江潭等乡进行试点,摸索经验,指导全面,为全县的土地改革运动作好了思想上、组织上和工作上的全面准备。

三、开展土改运动

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让农民人人有田种,既是众望所归,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闹革命的目的之一。新中国成立后,从1950年冬到1952年10月,党中央领导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土地改革运动。

1950年11月中旬,中共益阳县委根据益阳专署第一次农民代表会议精神,召开全县扩大干部会,部署在全县分三批进行土地改革。第一批34个乡,从月底开始至1951年1月10日结束;第二批80个乡,1月开始,2月份结束;其余的乡为第三批,从3月份开始,最迟于5月底结束。会后,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农村展开。至1951年4月,桃江境内106个乡先后完成了土地改革。桃江土改主要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组织阶级队伍。土改前,农村基层组织虽已普遍建立,但由于没有进行彻底的社会改革,阶级阵线不分明,部分乡、村政权不在贫雇农手中。个别的甚至为地主所操纵,成为土改的严重障碍。七区(桃花江)在进行第一批土改的6个乡中,有4个乡的领导班子严重不纯。平田湾乡28个农协委员,有17个包庇地主,农协主席是地主的亲信,在减租退押中蒙骗群众搞假“清算”,暗中支持一户地主装载4船财产运往外地疏散。六区有一位被地主欺压险些丧命的雇农,先后上访8次,向当地政府告发这个地主的恶行,但因乡的主要负责人是这个地主的“狗腿子”而被置之不理。广大农民对这样的班子深感失望,认为是“换汤不换药”,同国民党政府没有区别。土改初期,县委对这种情况认识不足,结果群众发动不起来,地主的威风依然如故,走了一段“煮夹生饭”的弯路。

县委认真总结和吸取土改试点乡和第一批土改乡的经验后,及时纠正了前段土改中不发动群众,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把土地“恩赐”给农民的包办代替和强迫命令的错误作法,要求土改工作队员深入群众访贫问苦,找那些常年劳动、作风正派、历史清白、受苦受压迫最深的贫雇农作根子,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艰苦细致的思想发动。然后由培养起来的根子去串连发动广大贫雇农。由一人到全家,由少数到多数,最后串连到全乡。阶级队伍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越滚越紧。绝大多数贫雇农被串连组织起来后,以培养的根子为苦主,深入开展诉苦(诉封建地主剥削压迫的苦)、挖根(挖贫苦农民受苦受难的阶级根源)的阶级教育,极大地提高了贫雇农的阶级觉悟。他们纷纷起来从政治上和经济上与地主决裂。在此基础上,各乡先后召开贫雇农代表会,选举贫雇农主席团,建立起了领导土改的核心组织和办事机构。

(二)划分农村阶级。划分农村阶级成份是土改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开始时,一些地主、富农为了逃避斗争,千方百计进行各种破坏活动,企图改变剥削阶级成份,混过“土改关”。面对这种情况,县委领导各级党组织坚定地站在贫雇农一边,同地主阶级的破坏活动进行针锋相对的斗争。首先是反复向各阶层群众宣传划分阶级的意义和政策,使贫雇农掌握划分阶级成份的标准和方法;其次是以村为单位,以贫雇农为核心,放手发动群众,深入开展“反疏散、反隐瞒、反破坏”的斗争,彻底清查每户地主的经济状况,迫使其在人证物证面前无法狡辩;其三是对那些民愤大而又有现行破坏活动的地主,组织贫雇农“吐苦水,诉冤情”,面对面进行说理斗争,在政治上压下他们的嚣张气焰。

农民内部的阶级划分,主要采取“本人自报,贫雇农评议,出榜公布,领导批准”的方法进行,作到民主协商,力求户户准确。据统计,桃江境内参加划分阶级的共有101897户,其中划为地主的5076户,占总户数的5%;富农3245户,占3.2%;中农33078户,占32%;贫、雇农54617户,占54%,其他5881户,占5.8%。阶级成份划定后,阶级阵线分明了,为贯彻执行土改的总路线,全面开展对地主的斗争作好了组织上的准备。

(三)没收地主财产。没收地主剥削所得财产,是土改中农民同地主进行的一场最激烈的斗争。早在《土改法》公布之前,有些地主已预感自己的末日即将来临,他们到处疏散、藏匿资财。到没收财产时,更是花样百出,软拖硬抗。为了打开局面,县委采取了三条措施:一是深挖地主的“防空洞”。多数佃农和雇农对地主怀有深仇大恨,但也有些人觉悟不高,受地主的蒙蔽和欺骗,充当地主疏散财产的“防空洞”。工作队重点做这些人的教育工作,号召揭地主的阴谋“报上当”,站稳阶级立场“分清家”。九区湖莲坪乡映屋村包括村长在内的60多户贫农当了“防空洞”。开始大家顾虑重重,怕报出来得罪地主,又怕别人叫“狗腿子”。工作队抓住村长做思想工作,促使其在贫雇农会上坦白了“上当”的经过,并把帮地主收藏的粮食和金、银送到乡政府,带动了全村揭发地主的群众热潮。二是广泛收集人证、物证,点地主的“死穴”。九区乌旗山乡大地主周某被批判斗争5次,始终不肯交出财产。工作队反复做其女婿的工作,他终于划清了界限,站稳了立场,报出了周某疏散的5担食盐和藏匿的50多担稻谷。在一个妇女委员的指证下,还当场取出一对金手镯。在确凿的人证物证面前,周某只好向农民低头“缴械”。三是“争取多数,孤立少数,打击顽固,分化瓦解”。在激烈的阶级斗争中,党和政府坚决给贫雇农撑腰作主,对那些民愤大又顽固不化的大地主,坚决依法惩处;对那些中小地主,晓以政策,规劝其投降。对贫雇农和工作队确认已坦白交待的地主,当众宣布宽大处理。这样有效地分化了地主阵营,减少了敌对势力对土改的阻挠和破坏。据统计:县域土改共没收耕地23.9万多亩,山林43.7万亩,房屋6.452万间,耕牛2499头,大农具8万多件,银圆34435枚。土地改革从根本上摧毁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经济基础,顺利实现了“土地还家”的伟大历史变革。

(四)分配土改果实。搞好斗争果实的分配,满足贫雇农在经济上翻身的愿望和要求,既是进行土地改革的基本目标,也是衡量土改好坏的重要标志。各级党组织认真抓好农民的思想教育,组织和发动群众算“翻身账”,培养“翻身不忘共产党,幸福搭帮毛主席”的思想感情,克服狭隘自私的农民思想,提倡“天下农民是一家”的互助友爱精神。在县委土改工作队的指导下,各乡、村成立分配委员会,根据上级制定的分配方案进行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的分配,以乡为单位确定田土的平均标准,以村为单位计算出每户土地、山林分配数量,张榜公布,民主评议,领导批准,三榜定案。在分配中坚持在原耕地的基础上,根据“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原则,以乡为单位统筹调剂余缺,满足全体贫雇农的土地要求。县域内参加土地分配的共29.6万人,占总人口的74%,每人平均分得土地1.1亩,最高达2.8亩;房屋平均每3人一间;现谷每人一担五斗;其他金、银什物大多是照顾烈、军属和解决贫雇农的困难,其他阶层的群众也适当分享了土改斗争的胜利成果。土改果实分配结束,各乡召开群众大会,翻身农民敲锣打鼓,笑逐颜开,他们焚烧了地主的土地契约,砸掉了封建牌位,庆祝土地改革的伟大胜利。

四、进行土改复查和查田定产

1950年冬至1951年春的土地改革运动,虽然取得了伟大胜利,但在某些地方和某些方面也存在着不彻底、不平衡等问题。为此,县委于1951年下半年组织进行了土改复查,1952年下半年又进行了查田定产工作。

土改复查主要是针对部分乡的土改存在“夹生”现象,没有达到土改的目的和要求,农民群众不满意而进行的。在这些地方,一是地主阶级没有彻底打垮,他们疯狂地向贫雇农反攻倒算。当时县土改委员会对24个乡的调查显示,870户地主有331户公开向农民反攻倒算,比例高达37%。七区谈家园乡67户地主,反攻倒算的有32户,有7户贫农被地主赶出了屋,还有17户贫雇农被夺走了分给他们的耕地。六区车门塅乡的地主组织“八人团”,喝雄鸡血酒,在群众中散布“北方吃尽南方粮,南方杀尽北方人”等反动言论。有的甚至持械行凶,纵火投毒,反革命破坏案时有发生。二是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产生了“三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革命到头、贪图安逸的思想,他们认为“土改完成,万事大吉”,放松对阶级敌人的警惕,甚至把革命当成一种额外负担,只顾埋头生产自己过好日子,放弃斗争不想当干部。车门塅乡的村干部一年换了四次,个别的换了八次。三是土地分配以后,农民内部存在一些遗留问题。诸如划错了阶级成份未纠正;土地分配不公平;有些乡村干部作风不民主,存在贪污和多占土改斗争果实的现象,影响了干群关系。

根据省、地委的指示和县内的实际情况,新成立的桃江县委决定对土改进行一次全面复查,进一步发动群众,彻底打倒地主阶级,解决土改中的遗留问题,巩固和发展土改的胜利成果。整个运动从1951年11月开始,至1952年4月结束,分批在96个乡进行了复查。复查运动开始后,针对部分干部思想不明确,工作不深入、不细致等问题,县委及时发出《对当前复查运动的意见》和《关于目前复查运动几个情况的通报》等文件,对做好土改复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

在之后的土改复查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工作队员认真执行党的阶级政策,深入发动农民群众,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严厉打击地主阶级的反攻倒算,保卫了土改的胜利成果。一些有破坏活动的地主,经群众斗争,政治上被完全制服,经济上彻底“缴械”;部分坚持与人民为敌有严重破坏行为的不法地主,有的送交人民法庭治罪,有的由群众就地管制劳动。通过内查外调,查清了一些人的欺骗和隐瞒,重划漏网地主433户,抓回逃亡地主91人。斗争地主4957人,判刑573人,处决10人。还破获了一批反革命案件,收缴了一批枪支弹药,查出了一批混入革命队伍中的阶级异己分子,进一步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二是纠正了416户被错划的阶级成份,对错斗的223户中农,经济上进行了合理赔偿,在群众大会上宣布纠错;对错斗错划的193户富农,当众宣布摘除富农帽子,经济上也作了适当补偿。三是没收水田4345亩,旱土1209亩,山林4611亩,房屋4988间,耕牛271头,还有一大批农具、家具、金银什物。所获斗争果实,按照“填空补缺”的原则,重点分配给特殊困难户和经济上未“翻身”的贫雇农。四是培养了农民积极分子6217名,其中一部分提拔为脱产干部,其余充实到了农村基层组织,并从中发展党员30人,团员916名。农协、民兵、妇女等群团组织更加焕发生机,在以后的革命和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查田定产”是指清查田地亩数,划分田地类别,评定田地等级,并定实常年产量的工作。这是广大农村在解放初期,贯彻党和政府农业税依率计征,实现合理负担,鼓励农民积极发展生产的重要措施。“查田”就是把过去隐瞒、漏量或丈量不准的土地清查出来,把面积宽窄不一及计算单位不同的田、地、土统一按亩核准面积。“定产”是统一核定各等级土地每亩常年产量,农户按核定产量缴纳农业税。桃江查田定产工作从1952年8月中旬开始,全县278个乡镇分三批进行,至10月底结束。“查田”确定全县耕地面积为61.13万亩,比1951年底统计面积增加了26.43%。“定产”按耕地等级核定。全县耕地定为十二个等级,每级差额为30市斤,每亩产量最高定550市斤,最低定220市斤。“查田定产”为农业税公平合理计征打好了基础,全县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进一步提高。

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发展农业生产开辟了广阔前景。土改后的1951年,桃江农民战胜春涝夏旱,夺得解放后的第一个大丰收。粮食总产达到2.635亿斤,比1950年增产380万斤。土地改革激发了农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大批贫雇农积极分子成为农村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的核心骨干力量。土改中,全县有200多名农民积极分子被提拔为脱产干部(脱离生产岗位),920多人选入乡镇政府担任半脱产干部(不完全脱离生产),3100多人担任不脱产的乡、村干部。土改中还发展农协会员13万多人,基干民兵1.6万多人。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使最后残留的封建制度彻底摧毁,这是桃江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第四节 抗美援朝,保家卫国

一、发动青年踊跃参军

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美国侵略军在越过“三八线”后,把战火烧到鸭绿江边,严重威胁新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权和领土安全。中共中央应朝鲜劳动党中央的请求,向全国人民发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伟大号召。桃江人民积极响应,掀起了抗美援朝运动高潮。

1951年“五一”前夕,益阳县成立“保卫和平,反对侵略委员会”,并组建专门机构“抗美援朝总会”,各区乡也相应成立“抗美援朝分会”,一场群众性的抗美援朝运动在城乡迅速展开。县城私立湘山中学(现桃江一中)全体师生员工,除采取报告会、讨论会和游行示威等形式进行抗美援朝宣传外,全体师生还下乡三天,深入农村组织演讲和演出文艺节目10余场,放映揭露美帝侵朝罪行的幻灯宣传节目5场,展出漫画200多幅。湖南私立广威初级中学(现桃江二中)在校长薛世纶②领导下,坚决执行县“抗美援朝总会”的指示,发动全校师生签定爱国公约,并制定《坚决执行抗美援朝指示决议案》,排演文艺节目,印制宣传资料,在当地农村开展宣传活动。5月1日,全校师生打赤脚,穿草鞋,会同鲊埠完小师生及附近农民举行万人游行。学校还组织文艺宣传队深入西村锑钨矿公司、三堂街、石桥、武潭、汤家塅、天湾等地演出,掀起整个江北地区抗美援朝运动高潮。在湘山中学和广威中学师生的带动下,马迹塘、大栗港、灰山港、石牛江、松木塘等地也都举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

抗美援朝的宣传发动,激发了全县人民对美帝国主义的仇恨和保卫祖国的热情。全县近万名适龄青年踊跃应征参加志愿军赴朝作战,母送子、妻送夫、兄弟争相入伍的感人场面随处可见。

6-7月,全县有2002名青年被批准成为志愿军赴朝作战。当年9月桃江从益阳析出置县后,恰逢志愿军扩补,县政府根据11个区的具体情况,确定第一、二、三、四、八区为扩军重点,分配扩军名额到区乡落实。县里成立有接兵部队首长和分区有关领导参与的9人接收委员会,负责接收扩补人员。期间,县人民武装部召开全县转业军人代表大会。会上,98%的转业退伍军人代表踊跃报名,要求重新归队作战。10月5日和27日,全县扩补志愿军875人,分两批开赴朝鲜前线。

二、组织募捐支援前线

在中共益阳县委“保卫和平反对侵略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从1951年7月开始,桃江掀起签订爱国公约和为抗美援朝捐献飞机大炮的热潮。当时桃江分配任务为7万元,实际完成款物27.48万元。在捐献工作中,涌现了许多动人事迹。大栗港乡分配任务1600元,通过小组以上干部会和村民大会层层发动后,村民们卖茶叶、棕叶和小菜换钱捐款,有的家里拿不出换钱的东西,就捞鱼虾、打草鞋、砍柴换钱,仅两天工夫便完成捐款1800元。楠木塘乡一干部捐出一头牛,黄泥田乡一农户捐出一头肥猪,六区808名教员捐资1896元,七区93%的农户认捐。天福山乡贫农妇女刘元英、桃谷山乡妇女主任项伏珍,自愿将父母多年留传的金戒指捐出来。她们说:“支援志愿军比什么都光荣!”沙田湾乡刘生华之妻痛诉1927年一家三口惨遭国民党反动派杀害的惨景,在丈夫捐了两石谷的情况下,自己又亲自挑了两石谷送到乡政府。石井头乡彭满翁妈一次捐献6匹布,一石五斗谷。在捐献活动中,大家怀着“早一天认捐就能早一天买飞机大炮,早一天消灭美国侵略者”的期盼,人人肩挑背扛,争先恐后将捐献的钱物送到乡政府。

三、拥军优属巩固后方

抗美援朝期间,县委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群众广泛开展拥军优属,巩固后方工作。1951年底,全县参加抗美援朝的志愿军达3000余人,加上大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的革命烈士和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优抚任务十分繁重。为此,各乡成立由乡长、农协主席和青年、妇女、民兵、教员、军属代表、村主任等参与的优抚委员会,领导群众开展代耕代劳、节日慰问等优抚工作。

代耕是一种由地方群众义务分摊现役军人家属及优抚对象耕种事务的优抚措施。根据《益阳县军属代耕条例》,桃江采取固定代耕与工票制相结合的办法,对优抚对象进行照顾。对家庭劳力缺乏、无力耕作的优抚对象进行固定代耕,由所在村组派劳动力帮助耕作;对家庭劳动力相对充足的,实行工票补助。1951年,全县烈军属5178户29931人,荣誉军人及家属277人,有田2.8万多亩,接受代耕的4686户,代耕田1.2万多亩,代耕工达5.7万多个。当年秋征以前,全县代耕粮采用募捐和开支土改果实谷解决。军属每人每天发2斤谷,一般每月按25天发放,特困军人家属另行补助土改果实谷100-200斤不等。秋征后的代耕粮,县里规定按田亩征粮比率附加3.5%,在秋征时一次性征收,由乡统一保管,区里批准动用。

为安定军心,鼓励前方将士英勇杀敌,在抗美援朝期间,每年春节各乡都召开烈军属代表和群众大会,发动群众自愿募集款物,慰问军属。各区乡都组织慰问队伍,敲锣打鼓,给烈军属拜年。为军属送光荣灯、春联、年画。此外,各级共青团组织、各学校还经常开展为军属打扫卫生、清洗衣被等各种慰问活动。

1952年4月和8月,全县共接待回乡军人1656人,1315人安置在农业生产战线担任村组干部和其他技术骨干,303人担任中、小学教员,安置比率达到90.4%。1953年7月27日,美国被迫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抗美援朝战争结束。在抗美援朝战争中,全县有革命烈士家属174户612人,革命军人家属4327户19137人,复员转业军人1809人,伤残荣誉军人127人。为了搞好复退军人的安置,县政府投资6800元在桃江镇和马迹塘分别开办两家小型伞厂,安置复退军人52人。1953年,全县共有转业军人1863人,参加农业生产的1752人,占94.3%;农村担任互助组长的237人,当选县乡人民代表的185人,提任区乡干部的222人,担任小学教师的29人。

在朝鲜战场上,桃江籍志愿军战士没有辜负祖国人民的期望。他们不怕牺牲,英勇作战,其中有吴义芳等82名官兵壮烈牺牲,为夺取抗美援朝作战的胜利作出了宝贵贡献。

第七章 桃江县的建立及初期开展

的经济文化建设和社会改革

1951年9月,桃江从益阳析出建县。建县初期,中共桃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在继续完成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和进行土地改革等一系列斗争的同时,深入开展“三反”、“五反”运动以及干部整训和其他方面的社会改革,进行一系列经济文化建设,加强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第一节  桃江县党、政、军和群团组织的建立

一、建立县委、县政府

桃江自秦汉起一直是益阳县的一部分。1949年8月3日益阳和平解放后,益阳县人民政府成立,县府设益阳五马坊。1950年春,县府迁往桃江镇。1951年7月,益阳专员公署根据中南军政委员会中南(51)会民字第2499号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行字第1022号文件“关于调整县级区划,将百万人口左右的大县划小”的精神,经呈报省人民政府转政务院批准,决定将原益阳县划分为益阳、桃江两县。原益阳县所辖11个区中的第六、七、八、九、十一5个区为桃江县域。从益阳析出的桃江县,总面积2063平方公里(2009年县国土部门根据航测,核定为2068平方公里)。根据地理自然形势,全县设11个区106个乡和5个镇,总人口约45万,县府设桃江镇凤凰山。9月14日,桃江县正式成立(政务院批准桃江建县的日期为1952年2月16日)。中共湖南省委任命张力耕等组成中共桃江县委,属中共益阳地委领导。张力耕为首任县委书记,田园、张鹤亭为县委副书记,左希圣、李鸿谋、高富江、王志文为县委委员。桃江县委建立初期,没有设立常务委员会,领导成员的安排和变动由上级党委任免。县委工作部门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和纪律检查委员会。1954年6月起,先后增设了县委农村工作部、财政经济工作部、工业交通工作部、文化教育工作部和直属机关党委。

桃江县人民政府与中共桃江县委同时建立,归属益阳专署管辖。田园被任命为首任县长,张乐为副县长。1952年11月,省委根据中央关于“国家政权逐渐集中于中央、省两级”的精神,撤销益阳专区,桃江县归常德专署管辖。1954年6月,桃江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5年4月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县人民政府更名为县人民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县人民委员会正、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长李企孟,副县长聂晴佳。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领导成员的产生由任命制过渡到选举制。其工作机构设秘书室、财经委员会和公安、民政、财政、税务、粮食、工商、合作、建设、文教等科(局),后又相继增设了计划委员会、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和人事、劳动、监察、统计、卫生、服务、农林水利、交通、手工业管理等科(局)。1962年恢复益阳专署后,桃江仍隶属益阳专署。

二、建立县人民武装组织

益阳解放之前,桃江境内已有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其中主要有刘静安领导的“湖南人民解放突击总队第十二大队”,文俊鹏、文博领导的“湖南人民解放总队第一支队第二大队”。解放后,这两支队伍分别整编为益阳县大队和益阳军分区公安大队。益阳县政府迁来桃江后,建立县人民武装部。桃江境内六、七、八区设有区中队。桃江建县后,正式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桃江县人民武装部,隶属益阳军分区领导,担负全县征兵、民兵训练和战备执勤任务。首任部长左希圣,下设军事、政工两科,各区均设区武装部。县城有3个连队驻防。1954年,县人民武装部改为县兵役局,下设征集、民兵组织、民兵统计、民兵动员、预备役军官五科,各区武装部撤销,设一名武装助理员。同年7月,县兵役局增设政委,只任命了一名副政委。1955年3月起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王志文为首任政委。1959年3月,县兵役局撤销,恢复县人民武装部,增设第一政委,由县委书记兼任。武装部下设仍为军事、政工两科。各人民公社设立武装部,配备1-2名武装干部。

县人民武装部既隶属于上级军事部门,在上级军事部门的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又接受桃江县地方党政部门的领导,是地方党委、政府的军事部门。

三、建立政法机关

桃江建县的同时,即设置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署。

县公安局于1951年9月14日建立,县委社会保卫部部长高富江被任命为首任公安局长,下设秘书、侦察、审讯、治安、管理五个股及劳改大队、公安队、看守所、马迹塘派出所,共有干警20人,公安队战士40人。其中有共产党员12人,建立了一个党支部。各区配有公安助理。

在建立县公安局的同时,桃江县人民检察署一并建立,公安局长高富江兼任检察署长,配秘书1人,检察干部2人,均由公安局内部干部兼任,启用桃江县人民检察署印章,开展检察业务。在桃江县人民检察署建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检察和办案工作曾获得省、地好评。1953年4月,中共湖南省委根据检察干部少,部署不合理的情况,决定撤销县署,扩大地区分署。桃江县人民检察署停止办公。1955年8月,根据省第二次政法工作会议“凡已撤销或未建立检察机关的县、市,要迅速调配干部,重建和组建机构”的精神,重组桃江县人民检察院,配备干部15人。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检察长领导下的检察委员会制,下设秘书股、一股(一般监督股)、二股(侦察股)、三股(侦察监督股)。

原益阳县法院在解放之初由益阳县人民政府接管。1950年7月1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59号通令,设立益阳县人民法院,并成立清理积案委员会,由县委书记张力耕任主任,县长董早冬任副主任兼法院院长,当即对第一批镇反积案进行清理。同年11月26日,根据政务院颁布的《人民法庭组织通则》和中南军政委员会225号指令,设立益阳县人民法庭。

桃江县在从益阳析出的同时,人民法院也从益阳县人民法院分出,建立桃江县人民法院,同时建立桃江县人民法庭。县委副书记、县长田园兼任法院院长。法院设有审判员、书记员各1人,办事员2人,通讯员2人。法庭由公安局和法院抽调干部组成,公安局局长高富江兼任审判长。新成立的10个区,均建立区法庭,区法庭审判长由区长兼任。1952年8月24日,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738424号通知,撤销县人民法庭和各区法庭,全县刑事、民事案件统一由县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内设秘书室、刑事审判小组、民事审判小组,并在马迹塘区公所设第一巡回法庭,在杉树仑区公所设第二巡回法庭。当年10月成立县司法改革委员会,县长左希圣(兼院长)任主任,县委组织部长李鸿谋、县委宣传部部长王志文、县公安局长杨振声等人为委员。

县公、检、法建立后,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在剿匪、反霸、肃特、镇反和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发挥了专政机关的重要作用,保卫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并使法制不断走向发展和完善。

四、建立群团组织

建立工会组织。桃江县境内的工会组织始于1926年大革命高潮中。“马日事变”后,境内工会组织遭到破坏。由于新中国成立前桃江工业不发达,1949年,桃江境内只有职工6900多人,主要分布在桃江、马迹塘、三堂街、鲊埠、大栗港、舒塘、修山、灰山港8个集镇和西村锑矿、板溪锑矿、灰山港石灰矿、清塘铁矿、八三煤矿、裕民煤矿等厂矿。其中矿山工人1200多人,船民1000多人,排筏工人近1000人,其他手工业者3700多人。1950年8月,益阳县总工会成立后,有领导有步骤地先后在桃江境内的各集镇和各重要矿山以及善溪、沾溪的排筏工人中建立了工会组织。

1951年9月,桃江县总工会筹委会与新置的桃江县同时成立,吕书元任副主任。各级工会组织在县委和县工筹委的领导下得到发展。到当年12月,全县建立工筹委17个,发展会员2896人。工会组织建立起来后,发挥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作用,培养工会积极分子79人,先后有31人被推上工会和政府的领导岗位。桃江镇码头搬运工人夏坤初,在旧社会饱受饥寒之苦,解放后他任劳任怨,夜以继日积极工作,1951年当上桃江镇工会主席。马迹塘镇印染工薛向荣,过去踩横板子(染布)食不果腹,衣不遮体。马迹塘镇刚解放,他带头加入工会,后来当上了马迹塘镇镇长。解放之初的工会组织参与单位的管理,凡单位人事调动、工作安排、经费开支,须征得工会同意;党政部门提拔干部,须征求工会意见;部门单位需要用工,须通过工会推荐。得到翻身解放的工人,在工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投身民主改革运动,在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抗美援朝、“三反”、“五反”运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了革命事业的发展。

1953年4月,全县第一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在桃江镇召开,桃江县总工会正式成立。参加大会的代表100人,选举产生县总工会委员11人,刘鸿举当选县总工会主席。县总工会围绕实现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根据全国总工会二届六次执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会工作方针,面向基层、面向生产、面向群众,积极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

建立共青团组织。桃江的团组织是解放后在党的直接领导下建立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在1950年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团组织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县建立了63个团支部,24个团小组,有团员792名。1951年9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桃江县工作委员会成立。在土改、复查、镇反、抗美援朝等运动中,青年团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的作用。五十年代初开展的冬学运动,数以万计的青年摘掉文盲帽,团员中积极辅导农民学文化的群师达430多人。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团员成为合作化运动的中坚力量。1951年11月,花果山乡团员贾春生组织起全县第一个互助组。

1953年3月14日至17日,首届团员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到会代表137人,选举产生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桃江县委员会。在各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县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农业合作化运动,动员家人入组入社。至1954年11月,全县139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的5592名干部中,青年和团员占40%。各级团组织根据青年的特点,组织开展学文化、学科学、讲卫生和各种文化体育活动,组建俱乐部和业余剧团,表演文艺节目、学唱革命歌曲,为提高农民文化素质,活跃城乡文化生活做了大量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初,乡、村团组织的书记都兼任民兵营、连的第二教导员和第二指导员(第一教导员和指导员为党委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民兵干部绝大多数都是共青团员。在1954年的征兵工作中,团组织共发动4000名青年报名,其中197名应征入伍,此外,有63人被输送到各个工作岗位,254人担任乡村主要干部,129人担任宣传员,499人参加民兵。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工作卓有成效,在群众中树立了威信。1957年5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更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建立妇女组织。1950年8月,益阳县成立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简称妇筹会)以后,所属11个区分别成立了区妇筹会。桃江县从益阳县析出后,桃江县妇筹会随即建立。土改复查开始后,全县11个区妇筹委相继建立,并配备了专职妇女干部,乡、村也建立了妇女组织。全县妇女组织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生产运动和政治斗争,为妇女争得了荣誉和地位,旧社会备受压迫和歧视的妇女真正获得翻身解放。

在1950年11月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中,全县广大农村妇女在党的领导下,参加了对地主面对面的斗争,吐出了几千年来妇女被压迫、被剥削、被歧视的苦水,提高了阶级觉悟。在斗争中,全县有23名妇女当上农协会主席,603名妇女当上农协委员,有4.5万多名妇女当上各级妇筹会委员。在1952年的土改复查中,川门湾乡86名妇女骨干先后串连429名妇女,成立19个贫雇农小组,为做好党的中心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1950年10月,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县妇筹会和各级妇女组织培训大批宣传员,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重要意义。桃花江乡31名妇女组织教师、农民积极分子成立读报组、宣讲组,深入各家各户控诉日美侵华罪行,讲解中朝血肉相连、唇齿相依的关系,激发群众爱憎分明的感情。全乡妇女普遍受到一次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绝大多数在和平签名簿上签了名。不少妇女积极送子、送夫参军,为抗美援朝捐款捐物。广大妇女还把支援志愿军、为抗美援朝出力看作最大光荣。他们主动积极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替志愿军家属洗衣服,补被帐,砍柴挑水,解除了前方将士后顾之忧,鼓舞了士气。

1952年5月2日,县妇筹会召开各区、镇专职妇女干部会议,全县各级妇女组织广泛发动妇女参加爱国增产运动。在黄龙咀乡、千丘塅乡党支部和妇筹会解决妇女困难,实行同工同酬,发动妇女投入农业生产的典型经验引导下,全县广大妇女响应号召,走出家门,从单纯的家务劳动转向农业劳动,有的成长为各项工作中的模范人物。戴伏秀在治蝗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被评为女劳模,并光荣出席省首届农业劳模代表大会。

1954年7月1日至4日,桃江县第一届妇女代表会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14人。会议总结妇筹会建立以来的工作,交流妇女工作经验,选举产生了第一届妇联执行委员27人,执委常务委员9人,成立了桃江县妇女联合会,龚维当选为妇联主任。

第二节  开展“三反”“五反”和干部整顿工作

一、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贪污、反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桃江从1951年12月16日至1952年1月19日,在县直机关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了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简称“三反”)的运动。参加这次运动的有县委、县政府机关和公安局、银行、贸易公司、税务局、合作总社、卫生院、邮电局等10个单位,参加人数413人,占县直单位干部职工的58.1%。

“三反”运动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51年12月16日至1952年1月6日。由于领导思想不明确,群众没有充分发动起来,运动停留于学习文件,没有联系实际解决问题,效果不佳。第二阶段从1月6日至19日,县委认真总结前一阶段经验教训,采取六大措施推动运动深入发展:一是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带头检查,联系自己实际,揭发和查找问题,并为检举和提意见者撑腰作主,彻底解除干部思想顾虑。二是召开党团员和积极分子动员会,发动他们在运动中起带头作用。三是抓住重点,分别对待,严格区分责任,按政策处理问题。四是交心谈话,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对有问题又有思想顾虑的人进行个别谈话,让其放下包袱,交待问题。五是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有贪污浪费问题的人自觉坦白,彻底搞清问题,让问题不大或没有问题的人受到教育。六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运动。在桃江镇邀请工人代表、工商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参加县直机关干部动员会,征求他们对开展“三反”运动的意见,号召他们和各界人民检举政府机关干部和企业人员的问题。另外,县委成立增产节约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印发增产节约简报,及时通报运动情况,交流经验,推动工作。

“三反”运动揭露出了不少问题。八三煤矿经理贪污浪费、腐化堕落、假公济私,共计损失稻谷59万多斤,人民币2269元,被开除党籍,交法庭审理。桃江米厂经理新中国成立前曾任国民党区分部委员,后混入党内,在厂里继续欺压工人,贪污腐化,搞大吃大喝,铺张浪费。他勾结私商,盗卖公粮大米3000多斤,前后共计贪污人民币1712元,浪费人民币4711元,被开除党籍,移送法庭审理。县合作总社开业不过20来天,未经上级批准,竟扩充了30多名干部,且因计划不当,盲目采购,造成2000多元资金积压,占社有资金的10%以上。县贸易公司28人中,有贪污行为的达16人,占57%,其合伙贪污的为首者被依法惩处。

县直机关也存在贪污浪费现象。建县时,县政府购买的办公用品花费大,质量差,造成严重浪费;县委一年的请客招待花掉人民币790元,仅8月份香烟招待费就有190多元。税务局领导官僚主义严重,干部接受私商贿赂,其中一名干部勾结私商前后偷漏酒税2154元。公安局搞机关修建、招待中浪费大米3000斤,人民币350元。事务长贪污12次,合计人民币142元,还有手表、被面、衣服等。通过自下而上揭露领导的官僚主义和干部中的贪污浪费行为,扼制了党政机关和一些行政、企事业单位的不正之风,教育了干部群众,党的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得以继续发扬。1952年1月24日,县委就桃江开展“三反”运动的情况,向党中央和毛泽东写了书面报告。

1月2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开展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向违法的资本家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五反”)的斗争,从2月上旬开始在全国大中城市开展。桃江根据城镇小、工商企业少的实际情况,没有搞“五反”斗争,只组织工商企业人员进行了“五反”斗争有关精神的学习。教育和震慑的效果很好,起到了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二、进行干部整训

解放初期,桃江的干部队伍主要由北方南下干部和当地地下党员及外围骨干组成,后来又在征粮支前、土地改革和镇反斗争中吸收了一批积极分子参加,也留用了一批“国民政府”中的旧职人员,成份比较复杂,逐步暴露出很多与革命事业格格不入的思想和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县委于1952年分两次对干部进行了整训。

(一)片区干部整训。这次整训是针对土改复查中干部队伍里严重存在的骄气、松气思想和飘浮作风而进行的。2月9日,县委分片区召开为期7天的战地整训干部会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分别到各片区参加整训。目的是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组织指挥能力,确保土改复查能逐步深入,健康发展。这次整训在端正领导干部思想、认识整训意义的基础上,主要由各级领导带头检查在复查运动中的官僚主义和飘浮的工作作风问题,以及个别人阶级立场不稳的问题。在整训中充分发扬民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问题较大的干部分别给予了警告、记过、撤职和开除等处分。全县共开除5人,记大过7人,撤职2人,警告2人。通过整训,干部的阶级觉悟和工作作风有较大提高和改进,推动了土改复查运动的开展。

(二)县区干部整训。根据益阳地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桃江实际,7月份,县委召开了为期20天的县区干部会议,部署干部整训工作,到会干部529人。各个单位成立学习委员会,一般5-7人组成学习小组。整训学习分动员酝酿、深入检查,民主鉴定、总结教育,布置讨论、安排工作三个阶段,重点揭发干部队伍中突出存在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普遍存在的违法乱纪、不执行政策、作风恶劣、脱离群众的问题。一些区的领导干部超制度开支,不经上级批准,动用公粮公款。十区区政府投机倒把,用暂存款低价买进粮食,夏荒时高价出售,从中牟利。八区区委动用公粮10多万斤和资本家合伙做生意。一些干部不按党的政策办事,五、六、七区在土改复查中酿成假“保产党”事件,党的威信受到严重影响。还有一些领导干部存在严重的强迫命令,恶霸作风,甚至不按法律程序,私自批准枪杀地主等等。二是一些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对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漠不关心,不负责任的问题。县银行和贸易公司在贷放粮款工作中,85%的粮款贷给中、富农甚至地主,违背党在农村中扶助贫雇农的政策。在5月中旬的捕蝗灭蝗工作中,三、八、十区部分干部贪图省事,纵火烧山灭蝗,引发山林大火,烧毁大面积竹林。在县直机关内,一些干部不问政治的倾向相当严重,有的干部竟说:“不干革命可以,要我脱离地主家庭不行。”有些经济工作部门政治空气淡薄,干部中庸俗的患得患失、计较物质享受、讲究荣誉地位的个人主义思想相当普遍。三是贪污浪费、享乐腐化、损公肥私、损人利己的问题。11个区委主要领导中5人有贪污行为,全县干部中248人有贪污行为,共贪污9600多元。财经部门的干部贪污面高达80%。有的区委机关浪费严重,擅自提高生活标准,大吃大喝成风。四是立场不稳,敌我不分,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影响革命工作,败坏干部形象的问题。一些干部在土改复查中替地主藏匿财产,帮其蒙混过关。有的与地主女儿拉关系,谈恋爱,甚至袒护其家庭人员,阻止群众批斗,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部分农村干部作风不正,乱搞男女关系。

在揭露这些问题的基础上,县区干部先由本人写出自我检查,再在小组会上讨论通过,然后作出结论。在民主鉴定开始前,县委向干部反复讲明鉴定的目的,具体交待鉴定内容及方法。鉴定基本做到了严肃慎重,深入细致。县委根据《地委对县区干部整训工作纲要》提出的要求,依照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和中央颁布的有关政策,对一些犯错误的领导干部分别进行了党内警告、留党察看并撤销职务的处分,对大多数干部则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正面教育,未作其它处理。

经过两次整训,广大干部初步划清了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和个人主义的界限,正确认识了革命队伍中贪污浪费的严重性和资产阶级思想侵蚀的危险性,基本上纠正了不问政治的倾向,提高了政策水平和国家观念,端正和改变了工作态度。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犯错误的同志认识了错误根源,找准了认真克服的办法,增强了组织观念,干部队伍更加纯洁,干部素质得到提高。

第三节  进行经济和文化建设

一、大抓生产,发展经济

在解放初的几年里,县委面对广大农村经济落后的实际情况,顺应农民渴望经济翻身的要求,大抓生产,促进了经济发展。

奖励开荒。中共益阳县委在县政府成立之初就号召广大群众开垦荒地,增加耕地面积,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春,桃江境内垦荒形成高潮,开垦生荒达10多万亩。为奖励开荒,政府规定生荒5年、熟荒3年不交地租,公荒由政府分配给贫苦农民开垦并归其所有;地主、富农家的私荒,允许自开,自己无力开垦或不开垦的,当地政府及农协会组织无地或少地农民开垦,地主山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向农民索取地租。由于政策明确,加上干部深入发动并帮助缺劳户开荒,广大群众开荒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并在新开地上种上了各种能度饥荒的农作物。在大力垦荒的同时,政府奖励种植茶、桐、棉、麻等特种作物。经济作物只按常年稻谷产量计征税收,不另增加任何负担,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经济作物种植逐年增多。

兴修水利。在国家“防治水患,兴修水利,恢复发展农业生产”的水利建设方针指导下,县委认真抓水利设施建设,整修了一批山塘河坝,为农业保水保苗作了一些基础性工作。由于旧社会遗留的水利设施太少,无法作到旱涝保收,农民从干旱欠收中认识到了兴修水利的重要性,积极性不断高涨。1951年冬,沾溪赤山冲水库动工修建。区委从7个乡镇调集1100多名强壮劳力,实行划方记工大兵团作战。各乡镇成立青年、妇女、老年突击队,一天一评比,三天一奖励,工地上红旗招展,嗬吙掀天,你追我赶。民工冒着严寒破冰取土,手脚冻得开裂,仍然干劲十足,创造了每人每天担土4.5方的高工效。劳模何作新挖烂3把锄头,担断8条扁担,挑坏100多担箢箕,被人称为“三八百”。经一个冬天的苦干,肩挑手搬完成土石方28万立方米,建成了桃江第一座能蓄水17万立方米,养鱼2000多斤的小二型水库。

1953年,益阳地委和专署要求山丘区在大力整修现有塘坝、沟港、湖泊的基础上,以建新塘、新坝为重点,适当兴建小型水库。根据这一精神,全县全年新建山塘139口,河坝70座,增加蓄水量52.2万立方米,可增灌稻田4228亩。全县总蓄、引水量达7100万立方米,比1949年增加了70%。

抗击蝗灾。解放初期,县内灾情不断,水灾、旱灾、冰灾、蝗灾时有发生。县委领导农民与自然灾害作斗争,其中以1952年灭蝗尤为突出。桃江盛产楠竹,而楠竹最怕蝗虫危害。1951年冬与1952年春气候暖和,蝗虫出土较往年提早20多天。5月中旬,全县104个乡发生蝗虫灾害,受灾竹林达4.9万多亩。蝗虫产卵面积占全县竹林面积的20%,危害竹林面积达50%,一区、六区、七区高达60%。灾情发生后,县、区、乡三级建立灭蝗指挥机构,县委发出《集中力量开展爱国灭蝗运动的紧急指示》,各级领导亲临前线指挥,动员一切力量,以灭蝗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提出了“视蝗情如敌情,视保苗如保命”,“寸土必清,一虫不漏”的口号。各地以割青、砍茅、掘卵、网捕、拍打及点灯诱杀、重点施药等办法,对所有竹山分块围剿,就地集中歼灭。全县每天出动13万多人(占蝗灾区总人口的一半)参加灭蝗。经过20多天的日夜奋战,基本消灭了蝗害。

二、组织参加全省治理洞庭湖大会战

洞庭湖水患是历代官民为之头痛的历史性难题。1952年9月24日,洞庭湖区发生8-9级大风,风暴中心在南洞庭地区的益阳、沅江、湘阴一带。湖水位接近1949年最高洪水位(33.45米)。风大浪高,风雍水涨,浪头翻过堤顶。几小时之内,风浪冲溃20个垸,淹没农田18万多亩,9万多人受灾,死亡2100多人。

11月,经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南军政委员会批准,湖南省成立南洞庭湖整修工程委员会和南洞庭湖整修指挥部,举洞庭湖周边各县之力治理洞庭湖。整修的指导思想是堵流并垸,合修大圈,分流湘、资两水,缩短堤防。县委根据常德地委的指示,成立治理南洞庭湖桃江民工总队,王志文任政委,左希圣任总队长,调集民工1万多人和干部293人,下分10个大队,于12月8日开赴沅江县大塘口抢修临湖大堤。

桃江所修堤段要求堤底宽45-60米,堤高4-5米,堤面宽6米,坡度为1:2.5。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所有民工锄挖肩挑,抬硪夯压。经过3个月苦战,圆满完成省委和地委分配的修堤任务。在修湖战斗中,涌现出了不少英雄模范人物。李祖范创造了“三快一满”经验,荣获湖南省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1954年洞庭湖区又发生百年罕见的特大洪水,益阳、南县、沅江等县的71个垸子溃缺57个,受灾面积近12万亩,灾民达50多万人。当年10月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修复洞庭湖堤垸工程的决定》,本着目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以及防洪与排涝并重的精神,确定了“重点整修,医治创伤,清除隐患,加固险堤,有计划的并流堵口,合修大圈”的方针。整个堤垸修复工程分为重点堤垸和一般堤垸两部分,重点堤垸要求能抗御1949年洪水量加6级风力,并争取度过1954年同高水位,一般堤垸要求能抗御1949年洪水加6级风力。省成立洞庭湖堤防修复工程指挥部,下设西洞庭、南洞庭、大通湖3个分指挥部。12月,根据省、地委安排,桃江县委成立桃江民工总队,副县长李企孟任总队长,张根焕任政委,抽调干部368名,组织民工2.25万人参加治湖工程。16日,全体干部民工抵达沅江南大膳工地的漉湖大堤。这里地跨南京、义兴、康宁、双德4垸,分培修、开渠两项工程,总长度14.5公里,需完成土方140万方。工地两水夹堤,堤脚空虚,地势低洼,土场、堤脚均需排水清基,排水渠道深3米以上,淤泥一般有1米深,最深处达2-3米,取土运距平均有190米,且老堤隐患创伤很多,是大通湖工区的最难地段。桃江总队在严寒冰冻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苦战3个月,于1955年3月15日圆满完成施工任务。

三、劝学和扫盲运动

1952年,在接管了全县公私立中、小学以后,中共桃江县委加强对农民文化翻身的领导。一方面号召干部深入乡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深入宣传文化翻身的重大意义;另一方面掀起劝学运动,发动中小学教师挨门挨户劝学,全县教育事业出现前所未有的可喜局面。翻身农民克服家庭劳动力少,没有钱读书等困难,抛弃“女孩子读书无用”等封建思想,踊跃送子女上学读书,很多大龄青年也走进学校,出现了很多父子同学、母女同班的现象。这种劝学运动一直持续到1954年。

在开展劝学运动的同时,县委积极组织开展扫盲运动,帮助成年农民学习文化知识。扫盲的主要形式是冬学。就是由小学教师兼任或选聘有一定文化的农民担任扫盲辅导员或群师,在冬季农闲时组织农民学习。早在1949年,益阳县委就遵照上级指示,学习老解放区的经验,积极开展了冬学运动。冬学的内容主要是参照人民政协共同纲领,向农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意义,讲解新中国的军事、政治、经济情况以及劳动人民的任务,并结合剿匪、征粮、反霸、减租、生产等中心工作进行政治教育和识字、写算教育。开始时没有正式的扫盲课本,主要是指导农民认写熟悉的人名、地名、农具和各种农家常接触到的什物、动物名称。扫盲辅导员和群师深入各家各户进行教学辅导,如把“门、米桶、碗橱、锅盖”等字写在其实物上,让农民随时随地能识字,边劳动边学习。由于切合实际,加上教得认真,学得努力,有的一天能学十几个字词。1951年11月,桃江县委在杨家坳宫保第“南京美术专科学校”旧址开办群师学习班,共培训群师和扫盲骨干400余人。师资困难问题解决后,扫盲冬学得到进一步发展。当年,各区、乡都办起了冬学。教材采用老解放区的四字句《识字课本》。冬学形式也由开始的分散扫盲逐步进入冬学班,这年全县冬学人数达3.72万人。

1952年,桃江县成立扫盲协会。全县夜校发展到1200余所,其中447所为常年夜校,采用统一编印的《农民识字课本》为教材,并推广注音符号“快速识字法”。1954年,县人民政府颁发《开展农民业余教育实施方案》,农民学习文化的积极性持续升温。全县118个小乡,开办冬学358处,入学人数达4万多人。修山乡民师钟菊初被评为湖南省扫盲积极分子,出席了共青团湖南省委召开的“扫盲积极分子代表大会”。

1955年10月,县委以大栗港区为试点,在全县开办区乡干部文化提高班,对未达到高小文化水平的干部进行培训。培训采取一部分干部领导生产、一部分干部参加文化学习的轮训方式,并抽调专门的教师负责教学管理。通过培训,全县干部文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开展幻灯宣传

在桃江建县的同时就建立起来的县文化馆,最初的主要工作是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编印油印小报、出黑板报、办宣传栏,组织各种文艺演出等。其中开展得最普遍、最有影响、最有成效的是幻灯宣传。

幻灯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普遍推广的一种文化宣传形式。它通过画面表现内容,生动形象,直观易懂,能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介绍时事形势,表彰先进模范人物,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因其制作简单,放映方便,容易普及,是对人民群众进行思想教育的理想工具。在县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县文化馆积极贯彻上级指示精神,全力开展幻灯片制作、宣传,并对幻灯机进行研究改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至1956年,全县幻灯机发展到174部,共建立了30个幻灯放映站、43个幻灯放映队,有放映员400多名,自行创作幻灯片16种360套,配合抗美援朝、洞庭湖治理、抗旱保收、扑灭蝗虫、交纳爱国粮、农业合作化、贯彻《婚姻法》等各项工作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宣传。

桃江的幻灯宣传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表彰和媒体报导,被评为全国三个幻灯放映先进县之一。1951年12月11日,《新湖南报》登发“桃江农民喜欢幻灯——桃江县的幻灯工作是怎样发展起来的”的文章,《人民日报》《文汇报》《幻灯宣传》《幻灯通讯》等新闻媒体都对桃江的幻灯宣传作了报道,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54年,桃江县文化馆发明的三用幻灯机陈列于文化部文化事业成果展览馆。1954年、1956年桃江县文化馆两度被评为全国幻灯放映工作先进单位。幻灯放映工作的主要组织者、文化馆美术专干符竹书两次上北京参加文化部召开的全国幻灯工作座谈会、表彰会。会上,作了“桃江县三年来的幻灯工作”的典型发言,并当场放映表演了“治蝗模范戴伏秀”等三部幻灯片,与会代表反响热烈。文化部副部长周扬在会上重点表扬桃江的幻灯工作,并奖给桃江一台电子管收音机。

第四节  纠正假“保产党”案

一、假“保产党”案的形成

1950年前后剿灭的以高虎秋为首的灰山港“保产党”匪案,在桃江产生很大影响。与此同时,五区(大栗港)以当过国民党炮兵营长、团参谋长的地主刘寿山、刘炎光(地主、伪团总)等人组织的“生产互救会”,凑合骨干22人,到1950年元月发展到90人。他们也以喝雄鸡血酒结盟,以保卫地主富人财产、反对贫农借粮为目的,与人民政府和翻身农民相对抗,散布反动谣言,策划暗杀借粮借贷的农民组织者。1951年12月在土改复查与镇压反革命中,刘炎光、陈绍轩、杨立冬、周鼎初等4名“生产互救会”骨干被枪决,其余20余人被关押。首犯刘寿山逃到长沙,1952年春被公安机关捉回处决。以刘寿山、刘炎光为首组织的“生产互救会”,因为其结盟方式和宗旨与灰山港“保产党”相似,因此,当地也以“保产党”相称。

土地改革后,正当群众喜庆“土地还家”的时候,一小撮反动地主妄想变天。他们造谣威胁,离间贫雇农,有的强夺耕牛、农具,强占山林和土地,气焰十分嚣张。与桃江相邻的安化县和汉寿县曾先后发生地主武装攻入区政府杀害南下干部与土改积极分子的暴乱事件。同时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蒋介石叫嚣反攻大陆并空投特务,国际国内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在此形势下,地主、反革命分子蠢蠢欲动,群众的阶级警惕性也大为提高,敌情观念十分敏感。在镇压灰山港“保产党”和大栗港“生产互救会”以后,区乡干部经常用破获“保产党”的事实教育群众,把阶级敌人的破坏和可能发生的敌情,都称之为“保产党”。“保产党”在群众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印象,“敌情观念”牵动着翻身农民的神经。

1952年元旦晚上,五区灵山乡贫农张阳生听到有轻微的脚步声响到地主张燮钦家去了,随即前往察看。见张燮钦的妻子站在大门口,张阳生怀疑其中有名堂,立即向乡团支书张南保和区公安干部习金生报告了这一情况。习金生立即带领民兵队长等5人来到张燮钦家,发现菜园地里有草鞋痕迹,就追问张燮钦夫妇“来了什么人”,答“没有来人”,便转而追问张母,命张母跪下,用竹片抽打。高龄老妇耐不住,只得称“老仙洞满叔一位朋友来了”。张燮钦之妻被吓,亦承认“有一人来此不知是谁”。习金生等人据此将张燮钦和张母捕送乡政府,继续追问“那人来干什么”,母子俩均说不出情由。当场吊打逼供,将大刀、梭镖和火烧烙铁摆到张燮钦面前进行威吓,并按他们的主观猜想进行诱供。张只得承认诱供内容,“招供”是张寅生(地主)和张树湘(地主)派张满成来邀去烧栗山完小。张寅生、张树湘随即被捕,在肉刑逼供和指事指名诱供下,咬出“保产党”“在乡军官会”“反共三青团”等组织名称和“保产党”人员35名。元月2日,习将张燮钦等供出的外乡13名所谓“保产党”人员告知了所属乡负责人。六区(武潭)区委接到五区公安干部的密信后,区委副书记亲自赶赴车门塅乡拘捕了“首要分子”詹国华等4人。在严刑逼供下,詹等又咬出“保产党”20人,随即逮捕12人,当场斗争致死2人。五、六区由于随供随捕,两天内拘捕58人,株连76人,波及九湖、灵山、车门塅、石溪、沙渭、龙拱滩、武潭等7个乡。

元月3日,习金生将破获的“保产党”案报告县公安局。局长高富江认为该案证据不足,系逼供所致,一面向县委汇报,一面通知五、六区停止对“保产党”的斗争,责令将已扣押的“要犯”送县,其他立即释放。元月18日,高富江在全县区委书记、区长会议上提出:五、六区搞逼、供、讯咬出的“保产党”是错案,应立即停止斗争,并要求参与乱捕滥斗的干部作出检讨。但由于县委副书记、县长田园持不同意见,且时值年关,县委来不及正式研究,此事便被搁置起来了。

2月4日,黄龙嘴乡贫农王秉生(土改根子)发现五羊坪乡熊国华的女儿熊梅春(14岁)从外祖父曹佐勋(地主)家来姨父邹谷秋(中农)家拜年,问她是否“请了假”,熊答“没有”。王秉生顿生疑虑,当即向该乡工作组干部报告。工作组深夜将熊梅春带到乡政府审问无结果,次日,又派民兵将熊捆送五羊坪乡审问。片乡工作组长龚某指名问供,并威吓要剥掉熊的衣服,熊被迫“承认”是外祖父曹佐勋要她来黄龙嘴打听“保产党”的消息。6日,逮捕曹佐勋,在肉刑逼供下,曹咬出“保产党”15名。三天内曹佐勋等4人被吊打致死。七区(马迹塘)筑金坝乡2月19日晚上斗争反革命家属李智吟致死。在一旁陪斗的地主熊黎明(女)在威胁利诱和指名问供下,承认自己参加了“保产党”,并咬出“同党”13名,这些人在捕后批斗中又先后咬出60人。其中大栗港乡36人。其时黄龙嘴乡和千工坝乡有两个被咬定为“保产党”的人在刑讯逼供中分别伪造了《保产党党章》和《保产党名册》上交,以图减轻罪责。“保产党”案据此成为“铁案”。“保产党”越斗越多,反“保产党”之风越刮越猛。

2月10日,县公安局根据侦察、审讯所得资料,发出《五、六区吊打逼供乱扣乱捕严重违反政策的通报》,指出“保产党”系肉刑逼供所致,要求立即停止斗争。而当时在五区驻点指导工作的县长田园对存在“保产党”确信不疑,对公安局发出《通报》持反对意见。在他的影响下,五、六、七区的干部公开指责“公安局包庇坏人”“内部不纯”“高局长官僚主义”,乱捕滥斗更加厉害。2月上旬,五区区委书记刘鸿举在全县区委书记会议上再次汇报了该区大栗港、黄龙嘴、千工坝等乡批斗“保产党”的情况。田园认为公安局偏重审讯口供,忽视深入调查,早有依靠各区发动群众弄清“保产党”案的意向,加上地委领导来桃江检查工作时,对此亦予默认,更加坚定了田园等人的决心。会上对各区进一步追查“保产党”重新作出布置,使本来已经降温的“保产党”案件又火上加油。会后,五区送信给七区,说筑金坝等乡有“保产党”。于是“保产党”案迅速扩大,波及七区牛蹄、泗里河等6个乡。泗里河乡工作组一干部听到一个七岁小孩说“有两个人到了肖合林家”,随即将肖逮捕斗争。肖被逼咬出“保产党”16名后自杀。

田园调动工作后,县委副书记张鹤亭接替负责五、六、七区的领导工作。张与田观点一致,对“保产党”案深信不疑。他在向县委的工作报告中提出:“五区斗争‘保产党’是有成绩的,公安局指责是小题大作,轻重倒置。‘保产党’是地主、恶霸、反动军官、特务混合向农民积极反攻的一种组织,应引起领导高度注意。”五、六、七区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干部也只看到解放初期的复杂情况,没有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神经过敏,盲目揣测,滥下结论。在这些主要干部的思想言行影响下,五、六、七区揪斗“保产党”的斗争愈演愈烈,前后波及15个乡,涉案902人。在斗争中当场打死16人,枪杀4人,斗后自杀34人,吊打262人,重伤11人,扣押268人,审问79人。七区牛蹄乡第四片(辖3个村)共有地富19户,查出“保产党”15户16人,占总户数的79%。在3月25日县委责令各区“一律停止斗争”后,这几个区的大捕大斗仍延续到4月上旬,在上级党组织的严厉制止下才被迫停止。

二、纠正假“保产党”案,开展善后工作

面对五、六、七区斗“保产党”日趋扩大化的严重形势,1952年3月28日,县委书记张力耕和县公安局局长高富江分别就该案向地委和地区公安处作了专题汇报。地委感到问题严重,指示公安处进行调查。4月初,地区公安处与桃江县公安局组成15人调查组,深入五、六、七区进行了半个月的调查,综合各方面情况,证实所谓“保产党”确系子虚乌有。地委听取情况汇报后,即派地委副书记万达、地区公安处副处长王维到桃江处理此案。在进一步弄清情况后,万达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监委汇报了案情。中共中央中南局、中共湖南省委、中共益阳地委三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调查,核实这起所谓“保产党”案确系假案。4月23日至29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委员、区委书记、区长和与本案有关的干部,万达、王维到会。会议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认真分析了错斗“保产党”的原因,总结了酿成这一严重冤假错案的教训。5月20日,县委对五、六、七区假“保产党”案作出善后处理决定:(一)宣布“保产党”案是假案;(二)由县委召开各区有关干部会,端正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做好善后工作;(三)干部上门向被牵连进“保产党”案的人员道歉;(四)向被错斗致死者给予安葬费和家属抚恤费,被斗致伤残者给予医疗费。5月30日,省委指令益阳地委对该案的善后工作重新研究,酌情增加抚恤和医疗补助,力求挽回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根据省委指示,县委再次研究确定该案的处理方针:解决上次善后处理工作中的不足,在深入进行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群众觉悟,增强干部的政策观念,团结干部群众,分化瓦解敌人,挽回这次事件在群众中造成的负面影响。同时帮助干部群众树立长期对敌斗争观念,不因该案件的平反造成群众思想上的松懈麻痹。随后,组织工作组和干部下乡,访问死者家属和伤者,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并广泛听取群众对第一次善后处理的意见。走访结束后,再次研究确定抚恤办法:中、贫农被斗致死者稻谷1000斤,被斗自杀者700斤,地富被斗致死者稻谷600斤,自杀者400斤;对重伤者给予医疗补助,贫农300斤,地主200斤。凡历史罪恶大、群众痛恨而不同情者不予抚恤。

10月,中南局纪委、湖南省纪委、常德地区纪委会同桃江县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再次赴五、六、七区进行调查后,于11月24日作出结论:五、六、七区所谓“保产党”案,完全是在严刑拷打、诱供逼供、严重违反政策的情况下逼出来的。1953年4月8日,经省委决定中南局批准,对造成这一严重事件的有关责任人员,根据其错误情节分别给予处分。其中对县委书记张力耕给予当众警告处分,县委副书记张鹤亭给予撤销工作的处分(中纪委1981年12月20日(81)纪审批字第54号文件撤销了这一处分),对五、六、七区区委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撤销工作及党纪、政纪处分。

桃江假“保产党”案震动全国。1953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检察署以“湖南益阳专区桃江县在镇反复查中刑讯逼供、辗转株连,造成假案的严重事件”为题,向政法党组并中央报告。毛泽东看了这一报告,在1月30日的批语中批评桃江县公安局长高富江为“根本不象样子的公安局长”。一个县发生了这样的重大冤案,按常理,当时掌管公检法大权的县公安局长当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由于《报告》只反映了假“保产党”案件本身,没有反映高富江为制止这一冤假错案而作的努力。因此,毛泽东根据“报告”反映的事实所提出的批评是理所当然的。但实际上高富江在对待这一事件上是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的,并一直试图制止这一事件发展。只是由于当时县委个别负责人坚持深挖“保产党”案,致使事态没能控制住。也正是由于高富江的努力,才使这一冤假错案没有酿成更为严重的恶果。1953年4月8日,省委对造成错斗假“保产党”的有关责任人员作出的处分决定中,高富江没有受到批评和处分。但由于毛泽东的批评,使高富江受到了一些委屈和影响。1980年9月,公安部为其澄清了事实,恢复了名誉。

第五节 推进各项社会变革

一、实施新《婚姻法》

1950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大法。1952年11月26日、1953年2月1日,中共中央、政务院先后发出贯彻《婚姻法》的指示,并将1953年3月定为全国贯彻《婚姻法》活动月。1953年2月18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贯彻婚姻法活动月工作的补充指示》。中共桃江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采取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培训妇女骨干、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宣传、开展检查督促、公开依法打击处理虐待妇女行为等强有力措施,大力倡导婚姻自主、恋爱自由,狠抓了《婚姻法》的落实。

贯彻实施《婚姻法》,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从封建婚姻制度的桎梏中获得了解放,劳动妇女的社会地位大大提高。

政治权利得到保障。妇女们走出家庭参与各项社会事务和政治活动,她们积极投身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农业合作化运动,涌现出很多先进人物。1952年桃江县召开第二届劳动模范代表大会,其中女劳模代表20名。根据《婚姻法》关于妇女有与男子同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规定,1953年,全县有74名妇女当选乡人民代表,其中有4人被选为乡长。不少农村妇女参加合作社的管理工作,成为了合作社的中坚和骨干。

经济地位不断上升。广大妇女克服依赖和自卑思想,积极投身经济建设。在农村,妇女不仅从事春种秋收等田间劳动,还参与兴修水利等规模较大的集体劳动。在城镇,家庭妇女参加缝衣组、洗衣组等劳动组织,逐渐走出家门从事以手工劳动为主的工作。1951年4月28日,全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民主妇联棉织生产合作社成立。到1953年,城关镇有500多名家庭妇女参加了工作。

文化素质显著提高。广大妇女纷纷走出家门,参加扫盲学习,读书识字。1952年,全县有406名青年妇女上民校学习,388名妇女上冬学学习。到1953年全县参加冬学的妇女达1.93万人,很多妇女很快脱盲。

婚姻和家庭关系大大改善。《婚姻法》的宣传贯彻,破除了婚姻家庭问题上的旧思想、旧观念,社会主义新思想、新风尚得到发扬,自主婚姻明显增多,和睦家庭大量涌现。很多父母不再干涉包办子女婚姻,支持婚姻自主。1953年全县有1443对自由恋爱登记结婚,有867对不融洽婚姻经法院判决离婚。很多丧偶女性勇于追求幸福,再婚生活。家庭内男尊女卑现象逐步消失,家庭内部关系得到改善,夫妻和睦、尊敬老人、爱护子女、民主团结之风逐步形成。美满和谐的家庭促进了生产,增加了收入,改善了生活,广大妇女从此自信地面对事业和人生。

二、扫除毒、赌、娼恶习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铲除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一切毒瘤。桃江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指示精神,认真开展扫除毒赌娼恶习的斗争,取得了全面胜利。

禁烟毒。鸦片战争失败后,鸦片更加泛滥,从清末到“中华民国”,政治腐败,官商勾结,鸦片越禁越多,导致国衰民弱。新中国刚建立,党中央就决心彻底铲除烟毒。但由于解放之初各地忙于筹粮支前、清匪反霸、镇反、土改和抗美援朝等,工作千头万绪,禁毒成效不大。1952年7月9日,益阳地区公安处指示各县立即组织力量,开展禁烟禁毒工作。7月10日,桃江县委指示县公安局给各区人民政府下发《立即动员力量,进行禁烟禁毒准备工作》的通知,声势浩大的禁烟禁毒运动在全县开展。

7月23日,县禁毒委员会成立,县长左希圣任主任,公安局长高富江任副主任,抽调公安干警21人、党政干部14人组成禁烟禁毒办公室。根据桃江实际,县禁毒委确定以资江沿线为县级查办禁烟禁毒地区,马迹塘、三堂街为重点地区。其它地方由各区找出重点,自行清查。工会、共青团、妇筹会、工商联、学校、街道居委以及广大群众全面发动,禁烟禁毒宣传工作如火如荼。全县共召开干部会、党团员会、代表会、各阶层群众会、烟毒犯家属会、公审会215场次,参加人数13万多人。城乡到处张贴大字报、标语、漫画,办起各种宣传栏、墙报、黑板报,组织腰鼓队、秧歌队和宣传队演出街头剧、独幕剧。宣传形式生动活泼、声势浩大,干部群众深受教育,广大群众对鸦片更加深恶痛绝。

通过宣传发动,不少群众自觉起来检举揭发。通过内查外调立案侦察,很快查清了烟毒案情。马迹塘、三堂街等重点地区,新中国成立前先后开过21家鸦片馆,贩卖鸦片者22人,有115人吸食鸦片。一般地区武潭、鲊埠、修山、舒塘、大栗港、桃江镇及灰山港小冲等地新中国成立前有烟馆35家,吸毒者119人,贩毒者16人。根据“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历史从宽,现行从严;偶犯从宽,惯犯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禁烟禁毒政策,县禁毒委将1950年2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贯彻严禁烟毒工作的指示》颁布日)后从事烟毒贩运、贩卖、零售者和新中国成立前毒情大又是惯犯者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在烟毒危害的重点地区召开群众大会,公开逮捕从事贩运鸦片的惯犯7人,宣布管制6人,并从各地收缴烟具36件。对一般吸食者,责令其到当地政府登记并写出悔过书,由当地政府和村、组监督,不许再犯。通过对鸦片的清理和对罪犯的处理,终于把危害桃江近百年的烟毒禁绝。

禁赌博。1949年至1951年10月的两年内,全县查处典型赌博案件50起,对赌棍、赌徒给予了严厉的打击处理,赌场钱物和赌博工具均被没收,禁赌斗争取得了初步胜利。此后,由于几千年的恶习在人们头脑中残留,一些赌博窝点死灰复燃,一些惯赌分子重操旧业,赌博之风沉渣泛起。1953年,县委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的命令》,总结前两年的禁赌经验,进一步加大禁赌工作力度,狠狠打击庄家和赌徒,营造全社会禁赌的重压态势,使赌博分子无机可乘,赌博之风基本禁绝。

禁嫖娼。新中国成立前,桃江境内没有公开的妓院,但暗娼不少。马迹塘街上多家旅社、酒家引诱窝藏私娼。桃江镇私娼除集中在一些客源较好的旅社、酒店外,还有一些低级私娼隐居在小巷的“狗头院”。桃花江旅社和“狗头院”的鸨母在当时还小有名气,每个旅社经常住有7、8个妓女。当时的警察所对此明禁暗纵,且从中牟利。解放后,党和人民政府对所有妓院进行取缔,坚决禁止明妓暗娼。1950年1月,湖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处理集训乐女的决定》。1952年,中南军政委员会发布《关于封闭全区妓院和解放妓女的决定》。桃江县委根据上述两个决定进行部署,由县公安局会同民政、卫生等部门在全县开展禁止嫖娼卖淫行动,对有卖淫嫖娼活动的旅社、酒家进行公开处理,对酒店老板和鸨母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把好逸恶劳、长期组织卖淫的鸨母交地方政府管制,还对娼妓逐一清查,登记造册,由公安、民政组织集中学习和教育,组织她们参加劳动,自食其力,获取新生。通过卫生检查后,有的护送回乡与家人团聚,有的在城镇自行择业,有的结婚成家。通过严厉打击和热心帮教,嫖娼卖淫活动从此绝迹,几千年来的社会恶习得到根除。

三、进行水上民主改革

解放以前,进出县境物资全靠资江水上船运,资江上游安化、新化、邵阳等地进出口物资均经水路从桃江过境。历代船民多为封建把头与土豪劣绅控制。民国时期,国民党、三青团在交通要津大肆发展成员,圈子会遍布各个船帮。他们扩充实力,拉帮结派,划水为界,争夺地盘,船民成了他们榨取、掠夺的对象。桃江水上反革命组织有“船舶大队”“军警督查处”“三青团别动军”“情报队”“水上保甲”“船商公会”等,其余“宝庆帮”“新化帮”“安化帮”“益阳帮”等封建势力更是数不胜数,广大船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广大船民、船工迫切要求民主改革,建立水运新秩序。这时,明显的反动组织和帮会被取缔,暗藏的封建残余势力依然存在。县委成立船民民主改革工作队,组织船民学习有关水上民主改革政策,动员船民团结起来,共同反击封建帮会和各种反革命残余势力,共挖出隐藏的土匪9人、封建把头15人,打击、镇压18人,管制4人。桃江县各港口于1951年下半年开始筹建船民委员会,由船民推选1-2人,办理船舶调度和业务登记,取代船商公会。1952年1月,建立“湖南省民船联合运输社桃江支社”。从此,全县水运业务由运输社进行统一管理,船民翻身作了主人。

1953年2月,水上民主改革全面展开。县人民政府成立“民船工作委员会”,组成四个工作队。改革重点由打击封建把头、帮会转入管理整顿。一是把船民组织起来。全县确定桃江、舒塘、三堂街、马迹塘、灰山港五个港口,根据《湖南省民船航运暂行管理办法》,按照船舶经常停泊地点,结合船民自愿的原则,固定船只港籍,并根据河流航道、货物流向,分别船形和吨级划定航线,发放“定港划航证”1947份,组编328个固定运输小组,向社会主义集体化生产过渡。二是建立水上户口管理制度。按照《湖南省水上户口登记和管理暂行规则》,结合船只定港,开展户口登记。以港口为单位,凡本港民船或迁入本港的船只,都登记发放船舶户口备查簿;过渡划子户口在陆地者,发给“渡(航)划证”。全县共登记船户1847户,水上户口5027人,其中船工923人。三是划分码头,整顿港口秩序。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发的《湖南省船舶码头管理暂行规则》,全县港口按照业务性质和船舶航行范围划分为40个码头,组织船民订立码头公约,航管部门监督执行。

通过水上民主改革,提高了船民的思想觉悟,内河航运事业得以健康有序发展。申请入船民协会的人员发展到3368人,选出会员代表207人。1953年4月下旬,桃江、舒塘、三堂街、马迹塘、灰山港分别成立船民协会。当年下半年,县船民协会成立。至此,桃江航运民船民主改革全部结束。

水上民主改革,对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封建把头,规范水上运输秩序起了关键作用。1954年开始,采取先互助组,后初级社,再高级社,个体所有制逐步转变为集体所有制。1956年5月,桃江县木帆船运输合作社成立。从此,水上运输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四、取缔反动会道门

会道门是封建会门和道门的合称,是中国封建社会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一种特殊形式的历史产物。其名目繁多,且植根深厚,关系极其复杂。据史料记载,早在晚清时期(1870年)反动会道门就开始传入桃江。以后陆续有古佛堂、释化堂、宗教哲学研究社、同善堂、慈善堂、天地化一孝义堂、得一堂、普渡堂、乾元修化乩坛等10多个会道门相继传入。新中国成立后,桃江境内仍在活动的道徒有4195人,其中道首562人,设立活动坛124处,分布全县10个区41个乡和5个镇。由于其历史悠久,基础雄厚,对教民的蛊惑具有反动性、欺骗性和煽动性,对社会危害甚大。解放后,一些反动会道门披着宗教外衣制造谣言邪说,炮制反动经书、训书,煽动群众违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甚至与残余反动势力勾结,对抗新生的人民政权。他们还对广大教民实行敲诈勒索,鱼肉百姓。1950年至1952年,桃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政务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镇压了一批既是国民党政府官僚、军阀、土匪、地主,又是反动会道门的“双料货”。同时组成专门班子进行分道种调查,掌握基本情况,为取缔反动会道门做了准备工作。

1953年1月,中央第五次全国公安工作会议提出:“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是农村社会改革的最后一仗,是镇压反革命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一场严重的政治思想斗争,其艰巨性与复杂性不亚于土改斗争。”3月,根据省人民政府第1038号布告及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反动会道门履行悔过登记办法》,桃江在第三阶段镇反工作中,把取缔反动会道门作为工作重点。

3月16日,县委书记鲁清在全县公安干部会上明确提出了取缔反动会道门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策略,要求在具体行动中搞好六个区分:区分反动会道门与一般群众团体;区分反动会道门与一般帮会组织;区分反动会道门与一般迷信团体;区分大、中、小道首与一般会众;区分反动会道门分子的过去与现在;区分反动会道门分子本人与家庭亲属,争取团结多数,孤立打击少数。根据上述精神,县公安局制定了取缔反动会道门行动计划,并抽调干警25人组成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队。在这次行动中,一些会众经工作队动员退道,27名反动道首被依法惩处。其中死刑3人,关判23人,管制1人。此后,通过依靠和发动群众,全县又先后侦破反动会道门复辟案7起,清查残存大小道首264人,道徒2237人,对78名反动道首分别进行了处理,判处死刑4人,判处徒刑26名,管制47名,劳动教养5人。1955年5月25日,破获反动会道门“普渡堂”复辟案,主犯舒东松、熊以福等5人被逮捕,舒东松被判处死刑。

在取缔反动会道门斗争中,由于当时集中精力对付较猖獗的“古佛堂”,对“释化堂”的调查取证不够,没有充分发动群众掌握其违法犯罪事实,对其大部分道首没有给予严厉打击。因此,“释化堂”被取缔后不久,其残余分子又死灰复燃,四处活动。他们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成为反革命复辟的急先锋。1955年6月26日,县公安局派干部在浮邱山区杉木桥乡进行社情调查时,发现从1954年3月起,原“释化堂”小道首刘先印纠合一些人大肆活动,发展道徒,暗地散布反革命谣言,从事颠覆活动。他们先后在一区、二区、五区、九区的6个乡发展道徒百多人,并确定以二区石井头乡为据点起事暴乱。

在县委领导下,县公安局采取公开(宣传打击政策)与隐蔽(派出特情调查)相结合的方法,经过两个多月的细致工作,终于查清和掌握了20多人参与复辟活动的犯罪事实,1955年8月23日结案。“释化堂”10名道首被逮捕,刘先印等三名道首被判处死刑。

经过多次打击处理,反动会道门的组织已被摧垮。但由于其产生有着很深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加之与境外敌对势力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虽然其组织被摧垮,但仍然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在以后各个时期曾以各种不同形式出现。同反动会道门的斗争,是一项长期存在的工作。

第八章  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党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提出后,全国开始加速向社会主义过渡。中共桃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结合桃江实际,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成功地带领全县人民一道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

第一节  开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

一、社会主义改造前的农村状况

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个体农民特别是贫农,缺乏耕牛农具,缺少生产资金,更没有抗拒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1952年底,全县有水田62万多亩,每头耕牛须分担20-60亩地的耕作。耕牛本来就十分奇缺,贫苦农民的缺牛现象更加严重。以杨家坳乡为例,全乡贫农1254户,占总户数的36%,仅有耕牛11头,只占全乡耕牛总数的12.6%,贫农每百户还没有一头耕牛;常用农具也大大低于平均数,这样的生产力水平对发展生产形成了严重的制约。且贫苦农民的生活水平还相当低下。全乡当年发放贷款1977元,贫农占1345元,但这些钱不得不大部分用来维持生活,用在生产上的投资很少。农民维持生活尚且不易,更谈不上扩大生产规模,开展农田基本建设。更严重的是,由于农民特别是贫下中农的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新分的田土逐步失去,有重新陷入赤贫的危险。据调查统计:1952年3月,全县断粮户达5%。1953年5月,全县有3人主要因度日艰难饥饿难耐自杀。由于生活窘迫、难以养家糊口而卖地、卖房、卖农具甚至卖儿女的现象又在一些地方出现。而少数富裕农户乘人之危,趁机买进田土、房屋等,各种放高利贷、雇工、租佃田地等现象又死灰复燃,甚至有的党员、干部也参与其中。据1954年1月不完全统计,全县有114个区乡干部和党团员买田、买新谷、放高利贷、做投机生意、囤积粮食。个体农民经济的这些致命弱点,阻碍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中出现新的贫富不匀。这些情况表明,只有把广大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的道路,才能大力发展生产,实现共同富裕。

二、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

对农业逐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党中央提出了从实行临时互助组和在共同劳动基础上有少量公共财产的常年互助组,到实现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社,再发展到实现集体公有制的高级社三个阶段。桃江县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引导农民一步一步向前迈进,较顺利地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互助组阶段。农业生产互助组,是个体农业向社会主义集体农业过渡的初步形式,是将农民组织起来的第一步。互助组分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两种。临时互助组。又称季节性互助组,少则3-5户,多则10多户。这种互助组实行农户自愿组合,集体劳动,兑工互助。根据农事需要,组内成员今天集中在这一户劳动,明天到那一户劳动。按工时结账,随时另组;忙时互助,闲时分散。这种互助形式没有公共财产,可以解决农事急需,做到不误农时。常年互助组。同样是自愿组合,但成员比较固定,具有常年性质。劳动安排上,有简单的生产计划,实行排工。耕牛、农具调剂使用,等价互利,记工结账。有的还做到农副业结合,实行某些技术分工。组上可具备一定的公共财产,如集体购置耕牛、大农具等。常年互助组除了解决不误农时外,还可提高耕作技术和劳动效率,解决一些农户缺少劳动力、耕牛、农具的困难。它对于农村雇佣劳动、租佃田土中的剥削行为,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互助组的发展经历了自发状态、组织发展和发展高潮三个过程。一是自发状态。桃江土地改革尚未完全结束,互助组就已开始出现,最典型的有三个。1951年11月,桃谷山区川门湾省劳动模范贾春生,串连12户贫农和中农组织起全县第一个生产互助组。全组当年种棉花30亩,平均亩产籽棉148斤,比单干增产48%。他们还在组内开辟副业门路,组织资金扶助,解决组内农户的生产生活困难,互助组的优越性得到彰显。同年11月15日,松木塘区南浮村捕蝗模范戴伏秀牵头组织互助组。全组8户,其中贫农6户,中农2户,共有48亩水田和几十亩旱土,由于精耕细作,均获得较好收成。次年3月,桃花江区杨家坳乡丁南桂办起互助组,共7户,36亩稻田。他们组织挖树蔸卖得20元,从银行贷款74元,买水牛一头解决耕牛困难,通过改进耕作技术,粮食获得丰收,平均亩产473斤,最高达720斤。二是组织发展。1951年4月12日省委扩大会议指出,发展互助合作是土改后农村工作的方向,领导搞好互助合作是党在农村的基本工作任务。1952年5月21日,县委在“秋前生产工作的意见”中指出:“我们的方针是组织起来,改变农村贫困面貌,对互助合作要注意加强领导。今年提倡每区重点搞2-3个组,探索经验,再逐步推广。”6月21日,在区委书记联席会议上,县委提出发展互助组要“了解情况、扎根发动、培养骨干、推动全面”,要求秋收前各区加入临时互助组的农户要达到农户总数的60%。此后,全县各级党组织积极引导,一大批互助组涌现出来。互助组发挥集体的力量,秋收中做到了快收、快晒、快入仓。农民看到了互助组的好处,互助组的发展加快。至年底,全县常年互助组发展到486个,临时互助组2020个,入组农户1861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16.6%。1953年上半年,县委针对一些互助组存在的侵犯私有财产、强迫借贷、强砍竹木、记工不记账、结账不给钱等问题,根据中央“必须切实纠正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中正在滋长的急躁冒进倾向”的指示,提出了整顿互助组的四条具体要求:1、各区确定一个试点乡,挑选一个比较好的和一个比较乱的互助组进行试点,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探索解决办法,扩大影响,推动提高。2、注意发现和培养互助组中的骨干力量。3、普遍进行一次清工记账,补工找价,纠正互助不互利的现象。同时处理好耕牛、农具折价归组等问题,杜绝揩油思想和强迫行为。4、区乡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发展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和省、地委指示,提高认识,把互助组当作一件大事切实抓好。各地认真贯彻县委意见,全县互助合作运动中的急躁冒进倾向得到纠正。11月,县委召开全县第三届农业劳模大会,大会评出丁南桂、熊科化、龚正初3个特等互助组和贾春生等10个甲等互助组。年底,全县互助组又有新的发展,入组农户占全县农户的24.5%。三是形成高潮。1954年3月8日至13日,全县第二次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代表大会召开。互助组代表373人和区、乡、银行、农场干部201人参加会议。会议学习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结了互助合作运动的经验、教训,提出要大量发展临时互助组,积极培养与发展常年互助组,有重点地办好农业生产合作社,团结发动单干农民,掀起群众性农业增产运动高潮。会后,各地突出解决互助组中自愿互利、合理排工、耕牛农具使用、农副业生产等方面的具体问题,为互助组的大发展扫清障碍,出现了快速发展互助组的高潮。到1955年底,常年互助组达3053个,临时互助组4334个,入组的农户达51654户,占全县农户的45.5%。

初级社阶段。初级农业社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村经济组织。其特点是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有较多的公共财产,耕牛、农具统一使用,按入股土地和社员劳动工分实行分配。初级社由互助组的独立经营变成了集体经营,小规模变成了较大规模。这种生产关系更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比互助组有更多的优越性。为了推动由互助组转入初级社,县委首先进行试点,探索点上经验,再全面推开。

1953年12月,县委选择贾春生、丁南桂、熊科化三个办得比较好的常年互助组进行初级社试点。试点工作分三步走:第一步宣传发动。在总结互助组成绩的基础上,对互助组存在的诸如劳力集中而田土私有矛盾多、种植计划不统一、先进农业技术难推广等问题进行剖析,让农民认识到这些问题单靠互助组的力量不可能解决,只有更大规模地组织起来,才能更好的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从而引导农民从互助组转入初级社。第二步认真处理好入社的经济问题。坚持自愿、互利、发扬民主三原则,认真解决入社中土地与劳动工值分红比例问题;土地质量评定、划等入社问题;耕牛、农具作价(或租价)入社及实行公有、公用、公养和肥料种子等问题,发扬民主,充分协商,订出合理、客观、公正、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第三步是选举社委,成立组织机构,制订生产规划。贾春生等三个初级社均于1954年2月18日前后成立。各社选举了社委班子,召开了成立大会,通过了农业生产合作社章程和生产规划。同时根据自愿互利原则吸收周围互助组和单干农户入社。这三个社办起来后,集体的力量加强,生产资料合理调节的空间增大。通过有组织、有领导地加强精耕细作、推广双季稻、插架子禾、密植等,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农户生活普遍改善。过去有的农户很少吃油甚至从未吃过油,入社后油盐饭菜都变了样。同时,入社后集体学习的机会增加,农户的觉悟提高较快。建社三个月,就有一个社员入了党,两个入了团。在试点中取得初步经验后,7月21日,县委发出“关于当前试点建社工作的意见”,推介熊科化社的典型经验。9月上旬,又先后试办了12个初级社,入社农户187户882人。

经过三年互助合作的发展,特别是15个初级社的试办,组织起来的优越性在群众中已产生深刻影响,社、组骨干也受到实际锻炼,对社会主义和进一步合作化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此时,常年互助组已达2488个,在全县加速发展初级社的条件已经具备。根据中央“积极引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县委决定加速发展初级社。1954年7月底,县委组织逐级召开县、区、乡互助合作代表会议,批判了对总路线的错误认识,并从较好的常年互助组中自下而上评选出139个定为建社对象重点开展工作。为实现转社扩社计划,县委要求各地抓好思想教育,树立榜样,培训骨干,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发挥骨干的带头示范作用。建社工作分三批进行:第一批建社40个,要求10月下旬完成;第二批建社70个,要求12月下旬完成;第三批建社54个,要求1955年1月完成。

1955年春,县委根据中央《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精神,对农业社进行整顿。在初级社创建过程中,多数社存在以下问题:1、分配比例出现偏差。在确定地劳比例时,普遍存在地高劳低问题,一般低10%,多的劳酬比地酬低18%。由于劳酬低,多劳户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2、包工计量不准。在同一个社中,有的定得松,有的定得紧,容易造成偷工减料和挫伤生产积极性。3、中农、贫农工分量悬殊大。一区八三社4户中农的工分占全社工分的30%,其中有一户占了全社工分的10%,而有4户贫农却只占全社工分的4%。原因是中农生产技术好,劳动时间充裕,社里的工夫多包给他们,而贫农生活上有困难,维持生计花出很多时间,劳动时间相对较少。4、财务管理混乱。二区花桥有4个社财务审批制度不严,社长、社委人人可以批钱,造成支出太多,账目混乱。对此,县委派出大批干部深入各社,具体组织整顿。调整地劳分配比例,农业用工实行包工定额制,定额由社员民主讨论确定,加强检查,避免偷工减料。乡财经辅导员加强辅导,建立会计互助网,健全财务制度。整顿后,初级社得到巩固和提高。1955年5月1日,县委制订《关于今冬明春发展农业互助合作社的计划(草案)》,要求分两批发展初级社240个,培养好363个互助组为建社对象,稳定2925个常年互助组,每组培养3-5个公道能干的骨干,为发展初级社准备力量。

8月,中央作出关于农业合作化步子要放大的指示,并发表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9月24日至10月3日,全县召开1000多人参加的秋季扩干会议,学习贯彻毛泽东的报告,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加快农业合作化步伐。县委认为全国农业合作化的高潮已经到来,初级社要大大加快发展。于是,打破原计划,重新部署建社工作,要求在8、9两个月全县新建社达1000个左右。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问题多,县委采取了三条过硬措施:一是区乡干部深入到组,自下而上选拔发展对象。对于已确定的对象,抓紧时间培养,积极创造条件转社。二是集中力量培训干部和骨干。分三批训练正副社长、乡支书、区乡干部共2570多人,训练会计569人。三是及时解决办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通过宣传政策,做扎实的思想政治工作,重点解决少数干部工作图省事,赶步骤,主观臆断,不按政策办事,造成社员思想波动,影响初级社的巩固和发展的问题,并通过民主协商,合理解决建社中的各种具体问题,使转社扩社工作进展顺利。11月27日至12月12日,县委在修山办了两期合作社骨干训练班,477个转社组的2434名骨干参加了训练,为全县大规模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培养了干部。同时,全县开展轰轰烈烈的增产爱社劳动竞赛活动。活动中,有736个社建立功劳薄,队、组、家庭、个人制订立功计划,人人争当功臣模范。大栗港社部分社员以金银首饰换回280多元,投入社里作生产成本;为解决耕牛缺乏问题,全县2.2万人组成4852个拉犁耙小组,1.3万多人日夜挖田。各社还加强了经营管理,建立了山林管理和分配制度。这样,全县初级社的农业生产都基本纳入集体经营轨道。到1956年5月,全县初级社达1520个,入社农户80879户,占全县总农户的70.5%,并按片建立了489个联合社。至此,基本上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高级社阶段。高级社是完全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农村经济组织。其显著特点是土地、耕畜、农具等生产资料全部公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完全按劳分配。这是农业所有制的根本变化,标志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1月,在初级社发展形成高潮时,县委试办了37个高级社。高级社的建立以实行民主、互利政策,不伤害社员的积极性为前提,贯彻党的依靠贫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在经济上实行比初级社更集中的政策:土地除留5%左右的蔬菜、饲料自留地外,稻田、旱土全部入社。取消土地报酬,完全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土地的附属物,水库、塘坝、沟港等随田入社归公。山林除烧柴山、围屋林、坟山外,其余都入社归公。初级社的耕牛、农具转高级社所有,社员的耕牛农具折价入社,三年偿还价款。大型副业工具、油榨、水碾、石灰窑、砖瓦窑等,全部折价入社。初级社的公积金、公益金及一切公共财产,无偿转为高级社,并协商调整解决初级社之间不平衡的问题。原初级社的猪、渔业等副业生产折价入社,价款列入初级社作社员收入分配。所垦的油茶、山林、大的水利设施均入社。同时,高级社可以吸收单干农民入社。在手工业者比较集中的地方,组织手工业合作社;分散的手工业者、匠人均入农业社,工具归个人,社外做工,收入归己,社内劳动,统一记工分红。地主富农入社,表现好的,经社员民主评议,报县批准,摘帽为社员;表现一般的,评议为后补社员;表现不好的,在社内管制劳动。各社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组织机构负责人,通过社章,制订生产规划。社以下分生产队,队以下分生产小组。组织生产时,实行“三包”(包工、包产、包成本),增产奖励,减产赔产。生产小组负责组织生产,组织生产的形式有临时排工、季节包工、计件包工等。

1955年7月,毛泽东在中央召开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以及在当年10月召开的中央七届六中全会,批判了邓子恢和中央农村部的“右倾”机会主义,批评了稳步发展合作化的主张。9月至12月,毛泽东又主持编写了《中国农村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为它写了序言,进一步提出了中国的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及中国工业化的规模和速度应当适当地扩大和加快的主张。这些精神一直传达到农村党支部。一时间反保守、反右倾形成大气候。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县委对合作化运动重新部署,根据各地自然条件、历史习惯、骨干力量、初级社的分布等情况,提出了《关于对农业进行完全社会主义合作化规划的意见》,明确全县拟建高级社498个。高级社的规模:平原乡每社300-400户,丘陵乡每社200-300户,山区乡每社100户左右。1956年8月,县委根据实际需要又对建社规模进行调整,要求到建高级社结束时,全县建成高级社602个。9月下旬,建社任务顺利完成,入社农户11.3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8.1%,社均186户;入社人口43.7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97.3%。至此,桃江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三、对桃江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基本评价

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个体经济改造成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使全县11万多户个体农民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这是一场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它奠定了桃江农业长期稳步发展的基础。在土地改革后趁热打铁,贯彻依靠贫下中农、团结中农、限制和改造地主富农的政策,创造了从互助组到初级社、高级社这样从低级到高级的过渡形式,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因此,桃江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是成功的,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就:一是避免了农村两极分化。广大农民组织起来以后,大家互通有无,帮助度荒,发展生产,真正实现了共同上升,大家富裕。二是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农民生活水平。合作化组织农民进行统一经营和开展协作,发挥了贫苦农民个体生产和劳动互助两个积极性,有利于克服困难和提高劳动生产力。1952年全县农业总产值为3801万元,1957年达到4525万元,年增长3.8%;1958年粮食总产量比1952年增加8143万斤,年均增长4.8%;人均占有粮食也从1952年的300斤增加到1958年的789斤。其它林业、副业都有比较大的发展。三是推广了先进农业技术。在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实现了由单季改双季的耕作制度变革。农业生产技术上如选种、育秧都改用新的科学方法,进行合理密植,化肥、农药也得到广泛使用,这些都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大大促进了粮食生产的发展。四是加强了农田水利建设,提高了抗灾能力。合作化时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无论规模和成效都相当突出,为农业增产发挥了巨大作用。至1958年建成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35座,旱涝保收面积达13.8万亩。组织起来的农民,集体力量不断壮大,抗灾能力大大加强。1956年大干旱时,初级社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车水保苗,仍然获得了较好的收成。单干户由于势单力薄,在大旱面前只能望田兴叹,禾苗多数干死,普遍减产。

但是,在推进农业合作化运动中,也出了一些问题。特别是1955年夏季以后,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在工作方法上采用群众运动的办法,使从初级社到高级社的发展过猛过快。在一种形式还未被人们充分认识和接受的情况下,接着又使刚刚建立的初级社立即转为高级社,尤其使大批互助组和单干农民超越互助组、初级社阶段“一步登天”直接进入高级社,这是违背农业合作自愿互利、由低级到高级、逐步发展、循序渐进的方针的。同时,高级社组织形式过于单一,忽视了农村生产力水平的多层次和不同地域的差异性,违背了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和自愿互利的原则。

第二节  实行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建县初期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领导、组织和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全县手工业和私营商业主要集中在资江沿岸的桃江、马迹塘、三堂街、舒塘、修山、武潭、鲊埠等集镇,其他小集镇和墟场为数不多,且分布较为零散。私营工业企业主要集中于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灰山港、河溪水、板溪及马迹塘、武潭、三堂街等地。当时比较有名的私营厂矿有宝益煤矿公司、裕民煤矿公司、群益煤矿公司、均记铁厂、弘业锑矿公司、清塘铁厂、西村金矿等。

手工业有30多个门类,尤以染织业为最多。1952年底,全县有染织业作坊474户,占城镇手工业总户数的50%以上。80%的染织业集中在马迹塘,多达近400户,有木机500余张,资产达7.11万元,所产土布除销本县外还销往桃源、新化、安化等地。

商业及服务行业以桃江镇最多,1950年底达248户,占全县城镇商业户数的25%。其次为三堂街、马迹塘、武潭、鲊埠,均在100户以上。全县最大的商户是桃江镇协盛南货店,该店自有资金2000多元,雇请工人达10多人。其次为吴恒豫、群益等绸缎铺及马迹塘镇皮万兴百年老字号药店。由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侵略、压迫和剥削,桃江工农业生产落后,手工业和工商业发展十分缓慢。益阳和平解放后,广大手工业和工商业者从喘息中获得新生。

初期,大部分私营工商业对党的政策持怀疑态度,加上地主豪绅的欺骗宣传,部分工商业主停工歇业,抽走资金,解雇工人,导致供应紧张,物价不稳,市场混乱。对此,县委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组织和管理,扭转了局势。1950年12月,益阳县人民政府发出“加强市镇工商联合会的组织领导,搞好市场管理”的指示,桃江镇率先成立工商联筹委会。1951年8月1日正式成立桃江镇工商业联合会。9月中旬,桃江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后,设立工商科管理全县工商企业及城乡市场。12月,马迹塘、三堂街、武潭、鲊埠等镇分别成立工商联筹委会,其它60户以上的小集镇,成立工商联小组,加强对当地市场管理并开展工商业普查登记工作。1952年,桃江县人民政府转发中南军政委员会关于工商业者不得擅自歇业、停工的通知,及时遏制了工商业歇业、停工现象。在土改中,党和政府实行保护工商业、发展工商业的政策,推进了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但也有部分私营工商业者,在发展中唯利是图,贿赂干部,采取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五毒”手段牟取暴利。1952年1月,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针对“五毒”的“五反”运动,在打退资产阶级猖狂进攻的同时,教育广大工商业者诚信、守法经营,工商业生产、经营秩序得到维护。

二、“利用、限制、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

1952年,国民经济逐步恢复,为发展经济提供了条件。从1953年开始,国家进入有计划的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

1953年6月,中央政治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明确提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基本方针、政策是“利用、限制、改造”。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宪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国家行政机关的管理、国营经济的领导和工人群众的监督,发挥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限制其消极作用,鼓励和指导其转变为各种不同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逐步以全民所有制代替资本家所有制。1954年7月,中央又作出《加强市场管理和改造私营商业的指示》,提出对私营商业实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

1953年12月,中央批转中宣部关于对总路线的学习宣传提纲下发。次年2月2日,《新湖南报》发表《全省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应努力学习总路线,接受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积极经营》的社论。同时,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也就学习、宣传、贯彻总路线发表《告全国工商界书》。11月,中共桃江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就学习、宣传、贯彻总路线进行部署安排。县委宣传部印发学习宣传提纲和辅导资料,开展理论辅导。各级党组织和工商联、工会等群团组织召开各种会议,深入基层及广大私营工商业者中,组织学习宣传。大部分私营业主对党的总路线有了不同程度的认识,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私改”)的方针有了更进一步的理解,表示拥护党和政府的私改政策,服从国营经济领导,接受工农群众监督,积极改善经营管理,大胆合法经营,认真接受改造。但也有部分私营业主表现出种种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有的看不到私改后的前途,有的认为走合作化道路不自由,怕无活干,人心不齐,开支大,不如个人生产获利多,因而对党的政策消极抵制。桃江镇倪祥兴木屐业原有1200多元资金全部抽走,正源南货号劳资双方合伙分掉600元,还有的转移财物后或关门歇业、或改行转业、或囤钱观望。

从1953年起,国家先后对粮食、食油、油料、棉花等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实行统购统销,对生猪实行派购,对多种农副产品实行统一收购,城镇和农村的批发业务基本上由国营合作企业主导,部分私营业主的市场被压缩。根据中央和省、地关于“稳步改造”和“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方针,1954年到1955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多次召开财经工作会,将私改工作重点放在市场安排上,在全面维持现有市场的同时,稳步进行改造。为充分利用私营企业的人力、资金、固定资产、经营经验等资源和点多面广的优势,繁荣市场,搞活流通,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的需要,县委、县政府采取了一些维持私营企业生存发展的措施。工商联分别组织召开私营业主和商民会议,宣传党的政策,消除他们的错误认识,克服悲观失望情绪,鼓励其充实资金,扩大经营;国营合作企业帮助私营企业组织货源,为其提供原材料;银行放宽条件予以贷款支持;供销合作社增加对手工业的加工订货,与之订立承销合同,帮助打开销路。这样,既维护了广大私营业主的利益,又维护了市场的稳定,促进了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根据中央第三次全国手工业生产合作会议提出的对手工业改造采取“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桃江于1953年开展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3月,县委部署对全县城镇手工业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至1953年底,全县五个主要集镇有手工业918户。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手工业改造试点。1954年5月2日,县委派出工作组,先在桃江镇选择竹器、缝纫两个行业试点。工作组入点后,一方面继续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总路线和对手工业改造的方针、政策;另一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帮助解决产销困难,联系组织加工订货。同时,发现和培养积极分子,逐步引导手工业主自动报名申请加入合作社。

在第一批试点取得成功后,又在五金、雨伞具等行业进行试点。至年底,桃江镇先后组织40户建立了6个供销生产小组,组织集体生产,实行按劳分配。销售与供销合作社和国营公司订立合同,生产任务纳入国家或地方计划。在桃江镇取得试点经验后,向全县各集镇推开。至1955年底止,全县共组建生产合作社6个,社员362人;供销生产合作社2个,社员49人;生产合作小组14个,组员184人。手工业产值从1952年的17.1万元上升到1955年的22.7万元,以每年近10%的速度递增。

根据“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精神,1954年下半年开始对私商进行改造,先在棉布业和屠宰业试点。全县各集镇共有棉布业29户,从业人员91人,资本额近3.1万元;屠宰业21户,从业人员31人,资本额3767元。其改造形式,棉布业改造为经销户4户,联购分销20户,转业1户,转入农村4户。屠宰业改造为代销6户,其它15户均转业,其中转为其他行业7户,转为农业8户。1955年7月,全省财经会议后,又对百货、南货、文具等行业进行了改造。至年底,全县共改造311户,人数434人,占私改总户数的26.18%。

四、全面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5年夏,关于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在党内发生了一场严重的争论。此前,“三大改造”总的还是按计划、有步骤进行的。之后,对所谓“小脚女人”“右倾机会主义”的尖锐批评,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步骤猛然加快,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也同步加快。11月,中央提出要求用两年时间分期分批完成私营工商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和手工业合作化。1956年1月,北京首先宣布全部实行公私合营,各地纷纷跟进。桃江在此大势推动下,至3月底基本完成私改。

1955年11月,常德地委召开市场改造干部会议,下达1955年底至1956年初完成市场改造30%的任务,提出在市场安排与改造两项工作中,以改造为主。12月,湖南省委又召开私改会议,进一步明确私改任务和要求。省、地会议后,桃江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指示,成立了私改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工作规划,制定实施办法,提出了1956年改造面达到总户数的75%,人数达到总人数80-90%的目标。

1956年元月5日至11日,县委召开全县私改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为各区镇负责人,区供销社主任,国合企业经理、主任及区镇业务股长和市场改造干部共113人。会后,全县抽调94名干部下到各基层参加私改。各区镇均成立了3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商业局和供销社还分别举办短期私改训练班,培训了一批私改骨干。

为尽快推动私改,首先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发动。元月11日至14日,各区镇先后召开机关干部会议,传达省、地、县会议精神,进行部署安排。紧接着分别召开党团员骨干会、工人代表会、工商界代表座谈会、商民大会、家属会、居民群众大会等一系列会议。同时,全县还组织400多名宣传员,分成10个宣传队,采用大字板、黑板报、标语、广播、喇叭筒、街头剧、问答赛、联欢会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有的区镇还出动龙灯、狮子、花鼓,大小集会和游行达三、四天。通过声势浩大的宣传发动,广大私营业主和工人家家户户张灯结彩迎接改造。马迹塘镇写有“家家挂彩庆祝合作社,人人欢呼歌唱共产党”“迎接公私合营,改善经营管理”等对联。桃江镇协盛南货店老板姚慎言原来对私改有很大抵触情绪,通过学习,思想来了一个大转弯,在镇上召开的千人大会上,第一个提出申请要求加入公私合营。

紧接着在具体实施上提速改造。1956年1月14日,湖南省委特急电示各地:“原打算在三季度完成改造计划,现在可能要提前到一季度或二月份以前基本完成”。接此电示,常德地委迅即就加快做好私改工作作出指示,要求各县、市必须克服右倾保守思想,加速改造步伐,修改原定规划,赶上形势,争取2月底基本完成。加上农业合作化和全国私改工作迅猛发展的形势及强大宣传攻势,桃江私改工作步伐明显加快。对要求走合营和合作道路的私营业主,做到随申请、随研究、随批准。每批准一批,都进行集会游行,召开报喜大会。基本完成后,又举行庆祝大会。桃江镇在元月18日报喜大会上,当场批准44户,组成2个合营商店(棉布、南货),2个供销小组转为2个合作商店(百货、烟酒),建立3个合作小组(豆作1个,饮食2个)。这天,全县3个镇共批准205户,组建公私合营商店4个,合作商店20个,合作小组3个,手工业生产小组3个。至元月27日,桃江、马迹塘、三堂街3镇共改造私营商业608户,手工业965户。仅20多天,就超过了原定改造计划。到3月底,全县私改基本完成。

在清产核资和确定股权结束后,经上级审批,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宣布该企业正式成立,并任命班子成员,做好人事和人员安排。在人事和人员安排中,基本贯彻“原封不动、原职原薪”的原则,确保其有职有权。全县161个资本家中,原任正副经理15个,会计4个,改造后安排经理4个,副经理13个。对有一定业务能力,有经营方法的,均安排相应的职位。同时,各商业企业组建了民主管理委员会,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管理和监督企业的生产、经营、分配、职工福利等,保证了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和职工的权益。

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的过程中,采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统筹安排各行业的生产和经营,适当调节行业内部生产关系,在利润分配方面实行按本定息,因而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对个体手工业和小商小贩也保证他们正常经营和维持他们的生活所需,采取多种形式实行稳步过渡。这些措施不但没有产生大的社会动荡,而且不断发展了工农业生产,提高了人民群众生活水平。进行私改后的1957年,成为建县以来经济发展最好的年份之一。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由1952年4372万元增加到5201万元,增长16%;社会商品零售额由1952年852万元增加到1352万元,增长31%。

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贯彻了“和平改造与赎买”“统筹兼顾、全面改造”的方针政策,将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最后成为社会主义的国家或集体企业。这种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根本改变,使我国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担负了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任。在改造企业的同时,资本家也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有的成为了企业的管理人才,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了贡献。

第三节  建立供销、信用合作社

一、建立供销合作社

在解放初期国民经济十分落后的状况下,国家不可能把所有的农村商业经营项目都纳入国营商业统管,也不可能撒手不管。于是,一种由农民自愿集资入股、国家政策给予扶助、农民自己管理的农村商业经营模式——供销合作社应运而生。供销合作社占领了过去长时期由封建剥削阶级占据的广大农村市场,剪除了私商小贩对农民的盘剥,遏制了通货膨胀,安定了广大农民的生活,巩固了土地改革成果。

1950年12月,由省委、省人民政府派出的省合作工作队在桃谷山区桃谷山乡搞建社试点。工作队一边参加当地的土地改革,一边动员、发动农民群众自愿集资入股组建供销合作社。当时就吸收合作社社员2261人,吸入股金2323元。1951年6月底,桃谷山乡建立了全县第一个农村合作社。不久,又组建了平田湾、双江两个农村合作社。1951年9月14日,新成立的桃江县政府设置合作指导科,指导全县供销合作工作。到年底,全县已发展22个合作社和舞凤山砚石生产社、桃花江染织生产社,共有社员59049人,股金6.1万元。12月12日,成立桃江县合作总社,县委常委张乐兼任主任。1952年初,县合作总社报请县委同意,设置秘书、人事、业务、组导、财务、计统六个股(室)和推销、供应、储运三个课。8月14日,县贸易公司并入县合作总社,原贸易公司的桃花江门市部和马迹塘、三堂街两个贸易店随之改为县合作总社门市部和马迹塘、三堂街供销站,同时还增设了舒塘、武潭两个供销站。1954年11月16日,县合作总社更名为桃江县供销合作社,合作总社机关原设的股改为科。1955年1月15日至20日,县供销合作社召开首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首届理事会、监事会。各区建立基层社。1956年,县供销合作社机关进行调整,机关内设干部、组检、财会、统计、运输、物价、供应、采购、教育股和办公室,下设三个经理部(日杂用品、土产废品、生产资料)。这年,全县农业合作化和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开始形成。

供销合作社从创建起,就是以打基础、取信于民、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经营方式,服务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民间商业合作组织。在建社初期,也出现过组织不纯、民主管理不健全、贪污挪用社员股金等问题。后来,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颁布的活跃农村市场的《六项措施》,按照“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孤立、限制富农,打击地主”的政策,供销社组织清理整顿,在组织上清退了混入供销合作社队伍的地主87人,富农201人,其他30人(坏分子),清退了混入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阶级异己分子32人,同时选出一定比例的社员代表参与企业管理;在经营上积极推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在财务上积极组织有社员代表参加的清理整顿小组。这些有效的改革措施与方法,提升了供销合作社在农民群众中的形象和信誉,同时本身也得到较快发展。到1956年,供销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65.5万元,自有资金48.6万元,营业场地由22个发展到85个,职员由128人增加到589人,六年里共上交国家税金123.4万元,支付银行利息64.4万元,社员股金分红4.5万元,实现利润119.6万元。

建社初期,供销合作社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下,积极开展供销业务。通过商业经营活动,与进行投机倒把的资本家和不法资本主义分子作斗争,供销合作社占领并逐步领导着农村市场,同时也遏制了通货膨胀,保障了对农民的商品供应,安定了农民的生活,促进了社会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巩固了土地改革的伟大成果。

二、建立农村信用社

在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阶段中,桃江农村信用社逐步建立和发展。

1951年5月第一届全国农村金融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试办各种信用合作组织。当年冬,县委、县政府部署在农业生产互助组基础上开展信用互助合作工作。按照县委指示,人民银行桃花江支行于1952年4月上旬在浮邱山乡开展信用互助工作试点。6月22日,桃江第一个信用互助组“曾子云信用互助组”在浮邱山乡范金村成立,入组农户27户。相继清凉村“罗吉生信用互助组”“浮邱村信用互助组”“阳鹊村信用互助组”先后成立。接着,桃花江支行配合桃花江区委工作组,在浮邱山乡进行“巩固提高现有信用互助组,扩大组员,发展新组,为组建信用合作社树立典型示范”的工作。11月5日,桃江第一个农村信用合作社“浮邱山乡信用合作社”建立,入社社员341户,占全乡616户的55.4%。到年底,全县共发展“信用互助组”52个。

1953年是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农村信用合作工作顺应农村经济与农民生产生活要求,有了进一步发展。至当年5月,又有三堂街区湖莲坪信用合作社、武潭区清凉村信用合作社、杉树仑区黄泥田信用合作社先后成立。年底,入社社员发展到1519户,股金3806元,组织农村闲散资金积累存款9137元,总计发放各种贷款3.2万多元,相当于同年银行农贷的162%,为解决社员农具、肥料及副业生产中的资金困难和个别农户的生活困难发挥了积极作用。湖莲坪信用合作社在度荒抗旱中,除进行贷款支持外,还组织资金互相调剂,解决了部分农户生产生活的资金困难,救活了几百亩受旱水稻。各地信用社在活跃农村金融、扶持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困难,限制和打击农村高利贷,促进农业合作化运动中起了重大作用。6月上旬,桃江县首届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对全县发展信用合作社进行总结,并作了进一步发展信用合作社的动员和部署。

1954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召开全国首次农村信用合作工作座谈会。县委根据中央发展农村信用合作事业“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召开了“扩大信用互助合作,加速发展信用合作社”工作会议,提出了“巩固提高现有老社,加速发展建立新社”的工作方针,要求在群众觉悟高、生产互助组织基础好的区、乡,上半年普遍建立信用社,基础薄弱地区先组建信用互助组。人民银行县支行根据这一精神,于5月30日召开第二届全县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推广浮邱山乡成功试办信用社的经验。信用合作工作进度加快。至年底,全县信用互助组发展到17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到85个,股金余额达1.9万元,组织农村闲散资金存款9.9万元,贷款余额7.8万元。

1955年1月11日,全县第三届农村信用合作工作会议召开。会议部署在全县扩大宣传声势,广泛发动,开展群众性信用合作运动。同时,以县支行为主体,对已成立的信用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进行整合与巩固提高,配合进行干部培训及账目清理整顿和制度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农民群众在信用合作运动中体验到了好处,积极性得到提高,全县信用合作运动出现大发展的崭新局面。年底,全县164个乡建立信用合作社127个,占总乡数的77.4%,信用互助组也得到了整合与提高,入股社员达36271户,股金余额达7.5万元,累计发放贷款34万多元,累计收回贷款2.3万多元,年末存款余额近25万元。

1956年,县委在继续发动农户入社,壮大信用社组织的同时,重点抓了信用社巩固和完善工作。通过健全民主管理,加强干部教育,改进工作方针,降低贷款利率,调整干部待遇,免收其工商税等措施,信用社内部得到完善和巩固。4月底,全县每个乡都建立了信用社,信用社总数发展到185个。5月进行撤区并乡,原有的164个乡3个镇合并为43个乡2个镇。农村信用社也随之按乡镇建制,将已建立的185个信用社合并为43个信用社。并在信用社辖区内设立分社24个,服务站94个,信用社营业机构网点161个。

农村信用社在建立和发展的过程中,切实履行自身工作任务,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配合党的中心做好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发行,并在由初级社过渡到高级社的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农村信用合作社自身也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阶段中得到了发展壮大。

第九章  实施计划经济和加强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在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中共桃江县委在领导进行“三大改造”的同时,根据党中央的统一部署,按照省、地委的有关指示,领导全县人民制定和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并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了党在过渡时期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一节 建立计划经济体制

一、制定和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安排及确定的方针、政策,1953年,中共桃江县委制定了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计划确定的方针是:在国家总的方针、政策、计划指导下,集中主要力量,重点发展农业生产,相应地发展地方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文教卫生事业等,积极稳步的改造小农经济和手工业,逐步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计划内容包括农业、林业、工商贸易、财政、金融、运输、文教、卫生、体育等。

农业:组织农民以互助合作运动为中心,逐步实现农业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化。农业生产的任务是积极改造小农经济,充分利用现有耕地,扩大复种面积,在不断改进水利、农具、肥料及耕作技术的基础上,以发展粮食为主,全面发展农业经济。粮食总产1957年达到2.8293亿斤,比1952年增长17.5%;油茶籽总产达到180万斤。其它红薯、玉米、荞麦、花生等杂粮和经济作物产量都有较大幅度增长。

林业:保护和培育现有森林,营造杉松等用材林,发展和恢复油茶等经济林,并通过互助合作逐步实现对林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一五”计划期间,完成造林9万亩,垦复油茶林6万亩,直播油茶林1.6万亩,至1957年造林面积比1952年增加6.66倍,并实现全县食油基本自给。同时,切实防治病虫害,到1957年全部彻底消灭松毛虫、竹蝗虫。

工业:经营好现有国营厂矿8处,依靠现有设备,通过挖掘潜力,提高技术,改善经营管理,实现工业产值逐年增加。大力发展支农工业,特别是石灰生产,除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外,还要保证建筑工业用灰。1956年开办一家硫磺矿,同时引导2家私营工业逐步走合作化道路。到195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18.8万元,比1952年增长270.9%。对县域的缆索、郁器、木器、棕绳、铁、铜器加工、笔墨等手工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7年将43%的手工业者纳入合作社或生产组,实现产值158万元,年均增加30.57%。

商业: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国营百货公司、花纱布公司、专卖公司基本上掌握市场批发业务。通过利用、限制、改造私商,以保证城乡物质交流顺利进行。贯彻粮食定购定销政策,鼓励农民在增产粮食的基础上完成购销计划。供销社大力加强对农产品的收购和生产资料供应,并对小商小贩进行管理。

第一个五年计划还对交通、运输、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和其他事业都提出了相应的发展目标。

第一个五年计划是根据党的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提出的。“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把全县经济建设纳入了计划的轨道。桃江的“一五”计划体现了国家的要求,也比较切合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成为桃江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第一部发展蓝图和行动纲领。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县委带领全县人民为全面实现“一五”计划的各项目标进行了艰苦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过硬有效的措施。到1957年,基本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各项任务。1957年全县国民经济总收入比1952年增长15.09%。除粮食遭受严重旱、涝、虫灾害,总产基本实现计划要求外,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3.5%,生猪平均每年增长14.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平均每年增长8.15%,财政收入平均每年增长42.4%,累计造林14万亩,建成小型水库36座,新建山塘874口,河坝384座,累计增加灌溉面积5.4万多亩。全县农村副业总产值达到3549万元,比1952年增长19.1%。完成工业总产值536万元,比1952年增长6.6倍,地方国营厂矿工人达1053人。由于工业生产的发展,工农业总产值的比重发生了变化,工业产值在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52年的1.57%提高到1957年的6.77%。同时,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县列入国家计划投资总额达130多万元。

工商贸易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同时,国营合作商业阵地日益扩大和巩固。私营商业已改造成各种类型的国家资本主义或合作组织等形式,逐步纳入国家计划。供销社在农村建立了商业网点,县城陆续建立起百货公司、纺织品公司、药材公司、副食公司、专卖公司、油脂公司,掌握了市场的批发业务,小商小贩亦全部走上合作化道路。全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957年达到1540.2万元,比1952年的1102万元增长40.72%。人民生活水平逐年提高,全县购买力1957年比1952年提高37.58%。

文化、教育和卫生事业得到相应发展。到1957年,桃江有剧团2个,演职员工96人;有2个电影队、1个文化馆,在农村组织巩固了221个俱乐部,组织农村业余剧团180个,幻灯队19个,小型图书室40个,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不断丰富。教育事业发展较快,到1957年,全县已有中学2所,完小附设初中班3所,完全小学30所,高小2所,初小623所,附设高小班11所。中学在校学生1831人,初中学生相当于新中国成立前的2.5倍。小学在校学生5.4万多人,比新中国成立前增加了一倍。全县各乡、社共开办民校1217个,入学农民达4.9万人。干部与职工业余学校5所,基本满足了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学习要求。卫生工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卫生机构逐步完善,到1957年有综合医院1所、病床40张,区卫生所9个,妇幼保健所3个,中西医联合诊所60个。

“一五”计划的实施和任务的基本完成,促进了桃江经济发展,提高了桃江整体实力,各级党组织也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积累了经验。在实施“一五”计划期间取得的成果,反映了当时实行计划经济建设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但由于过分强调计划的作用,限制市场的调节作用,一定程度地影响了经济的发展。

二、实行粮食统购统销

土地改革以后,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粮食生产有了较大发展。据统计,1952年桃江粮食总产量2.7779亿斤,比1949年增长了15.33%。但是,一方面由于国家开始全面进行经济建设,城市和工矿业迅速发展,非农业人口急剧增长;另一方面由于农村农民生活不断改善,粮食消费量日益增加,造成粮食增长赶不上对粮食需求的增长。在粮食供应不足的情况下,许多小农余粮户仓存余粮等待高价,不肯轻易出售。一些粮食投机商则套购粮食,囤积居奇,提高市价,扰乱市场。国家粮食收购计划无法完成,销售计划却大大突破。1953年1-3季度,桃江县国家收购计划为779万斤(贸易粮省控制数),实际只完成552.06万斤,仅为计划的70.89%;销售计划益阳专署分配为1600万斤(贸易粮省控制数),而实际销售达2376.99万斤,为计划的148.86%。秋收时,农民的新谷刚刚入仓,一天还要销售大米两万多斤,出现了收购旺季不旺,销售淡季不淡的反常情况。春夏之交,许多地方出现排队买粮的情况,有的甚至阻运公粮和抢购粮食。1953年6月12日,桃江镇小河口粮食供应点聚集买粮群众达2000多人,门市部无法营业。由于米厂机器发生故障不能生产,一时满足不了供应,少数人趁机兴风作浪,导致群情激愤,局面失控。后经县委领导全力以赴亲临指挥,公安干警全力维护秩序,县直各机关干部全部上阵,向群众进行宣传解释,采取分散开会、限量供应等措施,才把风波平息下来。当天全县销售大米达27万多斤。

对粮食这一关系国计民生的第一重要物资,党中央一直十分关注。为了满足国家建设对粮食的需要和缓解粮食供需紧张的状况,保证城乡人民生活,中共中央审时度势,于1953年10月作出了《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决议》,接着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粮食实行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命令》。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把粮食工作纳入国家计划经济轨道,一方面推动了农业的互助合作,另一方面推动和带动了对手工业和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3年11月9日至22日,桃江县委召开1166人参加的县区乡三级扩干会议,部署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县委领导作了关于粮食问题的专题报告,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两个文件。从11月下旬起,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在全县紧锣密鼓推开。各区在召开区乡代表会贯彻全县扩干会精神、提高区乡代表思想认识、向广大农民宣传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基础上,先对各乡余粮户进行摸底,将统购任务内定到户。然后通过党团员、乡代表、积极分子带头,发动群众自报卖爱国粮。再根据自报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将定购任务落实到户。出榜公布后,又反复核算、审查各户任务,对畸轻畸重现象作出调整,最后三榜定案。全县有统购任务的农户41083户,占当时全县总农户的36.6%。到12月底,顺利完成了1896万斤统购粮入库任务。

1953年12月中旬,在统购工作基本结束后,县委立即部署统销工作,在进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农村缺粮户进行逐户摸底,将统销数字内定到户,然后由群众和干部自下而上进行自报评议,将统销数字落实到户。当年全县吃统销粮的共37018户,占农户总数的33.1%,共统销大米1227.4万斤。1955年省政府颁发《湖南省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每年秋后农户口粮不足规定标准的,由国家进行统销。60年代后,全县对历史缺粮队的统销口粮标准定为每人360斤,达不到这个标准的生产队,由国家统销补足。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

城镇人口的粮食计划供应与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同步进行。桃江于1953年11月,分别对桃江、马迹塘、鲊埠、三堂街等集镇的居民和机关、团体、厂矿等单位实行粮食计划供应。最初是凭户口册购粮,1954年3月以后实行凭证供应。随着形势的发展,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在以后不断完善。1955年8月国务院颁发《关于农村统购统销办法》后,开始实行粮食定产、定购、定销的“三定到户”政策,既解决了每年要对农民查实产量、计算购粮数量且分配购粮任务很难合理的问题,也解决了由于多产多购而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问题。1956年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以后,根据国务院《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粮食统购统销的规定》和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1957年农业生产合作社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精神,桃江县粮食“三定到户”的产、购、销数字,以农业社为单位统一计算核定(简称三定到社)。195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后,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先后归并于基本核算单位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并在1962年和1965年先后采用“一定三年”和“一定五年”的办法。在“文化大革命”中,尽管粮食工作受到很大干扰,但统购统销工作依然有序进行,保证了军需民食。粮食统购统销和计划供应一直持续到1992年。

粮食统购统销是在粮食紧缺、供需矛盾突出的历史条件下,为保证社会主义建设和军需民食而采取的有效措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对调节粮食余缺,解决粮食供需矛盾,保证城乡人民基本生活需要,稳定物价,促进国家建设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以及带动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统得过死,割断了农民和市场、粮食和市场的联系,抑制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积极性,同时也抑制了自由贸易的发展。

三、抗击1954年洪水灾害

“一五”计划实施期间,全县各级党和政府都肩负着巩固新生政权,发展生产,安定人民生活的重大责任。而恰恰这几年却自然灾害频发,给党和政府的工作增添了压力,给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困难。尤其是1954年发生洪灾次数多,来势猛,造成的损失大。在县委的领导下,全县人民团结一致,夺取了抗击洪灾的重大胜利。

1954年资江水患是数十年来前所未有的,沿河地区先后被淹6次,暴发山洪两次。其中灾害严重的有5次,资水洪峰最高达42.72米。由于5-7月连续发生洪灾,已经重插或补插的水稻田和重种的土地被反复冲毁淹没,抗灾的辛劳和丰收的希望一次又一次付之东流。

全县10个区全部受灾,受灾乡94个,其中严重受灾的48个,受灾人数8.4万人,被淹稻田7万亩,其中被洪水冲走和被泥沙岩石堆积或全部被淹颗粒无收的达9000亩,冲坏稻田1.65万亩。洪灾后需重播、改种和补苗的达1.3万亩,造成严重减产的4.8万亩;被淹没的山土农作物6796亩,其中连土带苗被冲光的达2682亩;冲毁山塘309口,水坝524座,水库2座,水圳278条,河堤港土宽31处;冲走冲垮房屋469间,冲走损坏农具、家具及家禽家畜不计其数;被洪水和泥石流淹死和掩埋8人,重伤2人。

在特大灾害面前,县委积极组织抗灾救灾,采取了三项过硬措施:第一,县委成立抗灾救灾指挥部。县委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全部下到各区分片负责指挥。县委领导和各区乡干部都是一把雨伞,一支手电,一双草鞋,始终坚守在抗洪前线,战斗在群众中间。县委还抽调一批干部,集中主要力量深入灾区组织救灾。第一次洪灾后,就在县级机关抽调49名干部,在区级机关单位集中123名干部,深入灾区发动群众,慰问灾民,作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工作,帮助灾区人民克服消极埋怨情绪,揭穿敌人散布的谣言,树立战胜水灾的信心。县委责成驻受灾乡的干部和在受灾乡蹲点的县区干部,要包干组织生产自救,深入群众,和灾民同艰苦共患难,关心群众生活,确保在灾荒中不饿死一个人。党的领导、党员形象给了广大群众战胜洪灾的精神力量。为了抢救群众生命财产,县委指示沿河乡镇把大小船只组织起来,选出艺高胆大的水手,驾船到洪水中抢救生命,打捞财产。第二,调集物质救灾。县委组织县财委、县供销合作部门,全力作好灾区种子、石灰等生产资料的供应。第一次水患后,调集各区社晚稻种谷1.4万斤,同时从南县、益阳等县采购种谷4.2万斤,昼夜分发到各受灾乡。在后来的灾后重播中,供销合作部门都较好地做好了种子采购供应工作。能种什么作物就采购什么种子,需要多少就购回多少。石灰由财委和供销合作社组织专门力量赴灰山港掌握供应,统一采购调配了122万多斤,超额完成了县委指定的供应计划。同时,广泛发动群众积肥,县委还从未受灾或受灾较轻的乡调集耕牛、农具和劳力支援受灾乡,确保受灾田地早种早插。第三,筹集救灾资金,发放贷款和救济款,大力支持灾区恢复生产和水毁工程,安定受灾群众生活。先后下发救济款1.5万元,贷款8.2万元,补销粮食230万斤。县委强调整个救灾工作以互助合作为核心,团结一致组织救灾,带动和帮助单干农民恢复生产。互助合作在抗击灾害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大大增强了抗击自然灾害的力量。山洪灾害严重的灰山港区,集中50个互助组的力量,组织投入抢修水利和洗禾补苗,7天时间,清除40多亩稻田的泥沙,清禾补苗750亩,修复了两条河堤、两座水坝、三口山塘。在互助合作组的影响和带动下,单干户也信心百倍投入抗灾斗争,形成了轰轰烈烈的灾年夺丰收的增产运动。

继春夏洪灾之后,紧接着是秋旱,且旱情十分严重,已种作物基本干死,待种作物播不下去。到冬天,又遭遇南方难见的大冰冻,连续几十天,人畜吃水紧缺。在这样接连不断的自然灾害面前,桃江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团结一致,战胜了百年不遇的洪、旱、冰灾,确保了人民生活安定,没有发生严重的粮荒,水毁工程得到修复,以互助合作为主的三大改造顺利进行,县委团结一致的战斗力得到充分体现。

第二节  加强过渡时期党的建设

一、内部肃反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和努力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进程中,党的组织和干部队伍都有了很大发展。1956年与1953年比,全县党的基层组织增加了458个,党员增加了2251名,国家干部增加了719名。建国伊始,新旧交替,干部来自四面八方,加之选调匆促,有的国民党旧军政人员也混入其中,干部队伍有些不纯。1955年党内出现胡风事件,为了纯洁党的组织,净化干部队伍,中共中央决定开展内部肃反。中共桃江县委根据上级党委指示,从1956年3月开始,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期分批开展了肃反运动。

县委根据中央“提高警惕,肃清一切特务分子;防止偏差,不要冤枉一个好人”的方针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的政策,明确规定内部肃反打击的重点是坚持反动立场或有现行破坏活动,暗藏在机关、企业、学校的反革命分子;惩治的方针是“严肃谨慎,少杀长判”,坦白自首真诚悔改或有立功表现者从宽或免除处罚;审判的原则是“正确、合法、及时”。

桃江内部肃反工作于1956年3月5日开始,到12月20日结束。参加肃反运动的单位37个(县直机关31个,厂矿4个,中学2个)共2449人,实际参加学习的1803人,参加斗争的965人。

为了把内部肃反引向深入,首先进行了组织准备。县委于3月初两次抽调专职干部195名,其中县级干部5人,组成了肃反工作队伍。县委成立五人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常德地委任命。县委副书记李企孟为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龚瑞林为副组长。办公室配专职干部28名,设有秘书组、专案侦察组、材料组、清理敌伪档案组、镇反组5个职能组。县直机关、厂矿和中学都成立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健全后,县委对专职干部进行了两次业务培训。其次是材料准备。培训结束后,肃反专干对肃反对象进行摸底排队,广泛收集材料,全面开展内查外调。根据全县摸排的情况,至4月初共确定调查对象210个,县委五人小组抽调153名干部开展外调工作。通过3个多月的内查外调,甄别审查,初步认定163人为一般政治问题,47人列为肃反对象转入专案审查。47个对象确定了45个专案,根据案情繁简与干部力量,按三比一配足干部,采取讯问、研究、外调进行审查,进一步核实了材料。

定案工作严格按中央的政策进行,县检察院、公安局、监察局、县委组织部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定案组,凭材料进行定案初审。能定的单个问题,就地审查甄别。须报送县委甄别的案件材料,报送单位、定案组、县委五人小组三级密切配合,层层负责,集体把关,合法处理。切实做到结案材料与本人见面时,均无异议。整个定案工作于11月上旬结束。为了确保不错、不偏、不纵,之后又及时进行了复查。在此基础上,专案材料报上级审查批复。批复下来后材料和处理意见又与对象本人见了面,均确认无异议。此后,县委五人小组正式公布处理结果。

在这次运动中,按照中央政策规定,清查出暗藏在革命队伍内部的反革命分子18人。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免予处分11人,给予行政处分3人,开除工作送劳动教养1人,开除工作管制教养2人,判处管制留用1人。

这次内部肃反,充分发动了群众,提高了群众觉悟,广大群众擦亮了眼睛,认清了敌人,争取了中间力量。广大干部受到了锻练,提高了政策水平,掌握了深入细致的工作作风和注重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内部肃反中,涌现了大批优秀干部和党团积极分子,在运动中共提拔干部45人,其中县级干部5人,区级干部20人,股级干部20人;各级发展共产党员64人,发展共青团员17人。同时,纯结了队伍,也查清了干部的一些问题,增强了机关内部的政治空气,对促进团结、促进生产起了一定的作用。

但这次内部肃反也存在斗争面偏宽,掌握政策不够准确的问题,斗争过程中有“逼、供、讯”现象。

二、审干工作

1953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要求在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审干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干部,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情况和思想品质,把混入党内和革命队伍内的危害党的分子清理出去,把政治历史清楚、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基本方法是实事求是进行调查研究,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个人交待问题,组织进行审查。审查范围限于政治性问题,非政治性问题不列入范围。

桃江审干工作从1956年元月开始,到1957年5月结束。全县1764名干部(9名县级干部除外),有802人列入审干范围,占干部总数的45.5%。其中135人列为审查对象,占全县干部总数的7.6%。

为了加强对全县审干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审干委员会,王志文任主任,李企孟、龚瑞林任副主任,县公安局长、检察院检察长为委员,下设县委审干办公室具体负责审干工作。县委分两批抽调历史清白,能力较强,有一定文化的干部组成审干专职队伍。根据中央和省委、地委规定的审干范围以及先骨干、后一般的原则,县委确定全县审干范围:一是党、政、群、政法部门的全体干部;二是企业、事业单位股长以上的干部和从事人事、保卫、监察工作的一般干部;三是乡正、副总支书记、乡长;四是在内部肃反中已经暴露问题应受审查的其他干部。县委决定全县审干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从1956年元月开始,审查对象是区助理级以上干部,由县委审干办公室直接审查。共审查干部71名,列入重点审查对象27名,审查问题50个。第二批从1956年6月开始,主要审查一般干部。审查干部731名,列入重点审查对象108名,审查问题195个。

在审干工作中,县委强调调查是解决问题和进一步发现问题的主要方法,也是审干工作的关键。由外调专干包干重点审查对象,抓住重要问题,围绕重点线索进行外调。在外出调查中,审干专职人员站在公正立场,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查阅档案材料,调查走访等方法,掌握大量的一手材料后,逐件逐个进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审查结论是党组织对被审查干部历史上的重大问题所作出的负责任的判断,也是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广大干部最关心的事情。因此,县委严格按省委、地委的规定办事,做到结论材料证据充分,调查清楚一个问题就结论一个问题,审查什么问题就结论什么问题。在结论中,对不承认问题的干部不搞强迫服从,而是进行个别谈话,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谈话仍不承认的,采取开党支部会、行政会的方式进行批评教育,促使其放下包袱,主动交待。在这次审干中列入重点审查的135名干部中,有129人的233个问题全部查证清楚,作出了审查结论或调查报告。在其余6人的12个问题中,只有6个问题作了审查结论,有6个问题无法查清,作为保留。根据问题的性质、情节和本人交待问题的态度,对7名问题严重的干部作出了处分。其中,给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党内警告处分4名,团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

近一年半时间的审干工作,基本上搞清了全县干部的政治思想情况。在135名被审查对象中,有39名查出了审干前本人没有交待或交待不彻底的政治历史问题,为党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据,解除了广大干部的思想包袱,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调动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三、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

中共桃江县委建立初期,县委班子领导成员由上级党委任免。1956年5月召开的中共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桃江县第一届委员会并设立了常委会。从此,县委领导班子由单纯任命制过渡到任命与选举并存。

在第一次党代会召开前,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指示”和地委“关于召开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精神,县委于4月25日成立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进行大会筹备工作。

此后,各基层单位根据筹委会制定的代表选举办法,充分发扬民主,选出出席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作好了开会的所有筹备工作。

5月24日至28日,中共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应出席代表304人,实到297人,代表全县2900名党员。大会由王志文致开幕词,李企孟代表中国共产党桃江县委员会作《关于一年来党的工作检查总结和今后任务的报告》。《报告》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充分肯定了在农村进行农业合作化和农业增产运动、在城镇进行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粮食“三定”、“镇反”、整党建党、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及计划经济工作等诸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同时还以批评和自我批评精神,检查了工作中的不足。大会提出要继续坚决地贯彻中央勤俭办社的方针,发动广大社员群众,充分利用一切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积极因素,争取社社增产,90%的社员增加收入,并把实现这一目标列为县委和各级党委在今后一个时期十分突出的中心任务,其它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去安排。为了实现这个中心任务,提出了在农业上,必须狠抓以粮食生产为主,兼营多种经营;必须制定劳动规划,有计划地使用劳动力,提高劳动利用率;必须严格财务管理,尽量节省开支,保证尽可能多的收益归社员分配;必须贯彻阶级政策,重视解决贫困社员的生活;必须加强政治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工作要求。大会研究决定在当年秋季实现农业合作高级化,并为适应农业合作化和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部署进行并乡撤区,作好挑选、训练干部的工作。大会提出要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党团结,发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的集体领导,克服一切右倾保守思想和其他非无产阶级思想,提高全党的领导水平和对新鲜事物的洞察力,使党的领导适应于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根据党章规定及省委关于召开各级党代表大会的指示,代表们通过认真酝酿,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桃江县委员会,选出县委委员17人、候补委员4人,选举出席省党代会代表5人。

在大会闭幕后召开的中共桃江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王志文、李企孟、吕书元、龚瑞林、崔祥、张元勋、周瑞庭、耿长云8人为县委常委,王志文为县委书记,李企孟、吕书元为县委副书记。

中共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召开,标志着桃江党的建设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会议围绕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建设这两个主题,分析形势,部署任务,提出了各项工作的原则和方针,对于桃江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的全面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会议选举了新的县委,部署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工作,为全县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证。

第三编  桃江党组织在开始全面

建设社会主义时期

(1956.9-1966.4)

◆第十章  贯彻“八大”精神开展整风运动

◆第十一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第十二章  调整国民经济及其他关系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政治思想建设

第十章  贯彻“八大”精神开展整风运动

1956年,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基本建立。党的八大提出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为社会主义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桃江同全国各地一样,编制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整风整社和党内整风。但是由于党发动的整风运动改变了初衷,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违背了党的“八大”关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阶级斗争理论逐步升级,以两个阶级、两条道路斗争为主要内容的政治运动愈演愈烈,迟缓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进程。

第一节  学习贯彻党的“八大”精神

一、学习“八大”文件

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出了我国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群众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的论断,提出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集中力量解决这一矛盾,尽快地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建设成先进的工业国。

为了学习宣传好八大精神,中共湖南省委两次发出关于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县委根据省委通知精神,对全县党员和干部学习讨论八大文件,进行了两次全面安排。第一次:以一个月时间,集中学习文件。县委宣传部发出《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八大”重要报告,全面领会精神。党内外干部和党员对“八大”文件的学习表现出很高的热情,为了便于学习,除了上面发放的文件以外,各地订阅《人民日报》和《新湖南报》1100多份,主要以读报和组织收听广播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向农村农民和城镇居民进行宣传。第二次:10月24日,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关于贯彻〈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进一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的通知〉的意见》,将学习贯彻“八大”文件提到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水平,克服工作中的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错误的高度,要求通过学习,领会“八大”基本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和思想实际情况,对关于群众路线问题;关于正确处理党内是非关系问题;关于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关于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问题等求得比较深刻的理解。县委常委和委员带头执行《意见》,在学习“八大”主要文件的同时,重点学习了《改造我们的学习》《整顿党的作风》《反对党八股》《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5篇文章。县委要求党员干部也要学习这5篇文章,并择要学习相关辅导文章和《人民日报》《新湖南报》关于学习宣传“八大”精神的社论,了解“八大”基本精神,明确学习“八大”文件的重要意义。在学习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认真钻研的基础上,独立思考,自由讨论。除集体组织学习外,还鼓励自学,提倡写笔记,重点领会文件的基本精神,以文件作武器来分析研究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在讨论时,坚持思想自由,畅所欲言,坚持在讨论中交换个人学习心得,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解决疑难问题。

各地农村党组织根据农村党员和乡村干部文化水平低,学习文件有困难的实际,采取以党支部为单位上党课的形式组织学习,主要学习较通俗的宣传提纲和报刊社论。各地学校配合开展学习辅导和宣传,各业余政治学校配合进行培训。下乡的县委委员、在乡工作的机关党员干部和乡总支书记向农村党员讲课。在学习贯彻党的“八大”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各级党组织自始至终加强了领导,经常召开会议,了解学习情况,研究和解决学习中的问题,保证了学习的一步步深入,“八大”主要精神基本上做到了干部明白,群众家喻户晓。

二、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1957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发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这篇讲话,总结了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历史经验,研究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出现的新问题,提出了严格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毛泽东这篇讲话及随后他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党内和广大干部、知识分子中进行了传达、学习和讨论,实际上为全党整风作了积极准备。

桃江首先在县直机关干部中传达了毛泽东的讲话,随后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作了传达。到5月底,全县有1.2万名党内外干部、教职员、工人听了传达报告。5月15日,县委批转宣传部《关于组织县直机关干部学习〈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要求县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的这篇讲话,深入展开讨论,理论联系实际,认清新的形势,分清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以及对待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不同态度和解决办法。特别是要明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政策,学会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提高认识,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的不良作风;坚持把理论原理、党的方针政策和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工作,解决较突出的问题,提高思想水平,改进工作作风。

为了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县委成立以县委第一书记王志文为组长的学习领导小组,建立了有关学习制度,明确规定县委要带头学习,并规定县委常委会议的学习讨论,每月至少坚持一次。县直机关干部的学习,以机关党支部为核心,做到月有计划,周有安排。为了搞好这次学习,县委领导作了认真学习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动员报告,并明确要求各机关党支部成立学习委员会,支部书记担任学委会主任,理论水平较高的同志担任学习小组长。县委宣传部负责加强学习管理和学习辅导,掌握学习情况,交流学习经验,推动学习顺利进行。乡、社干部的学习,总的目的是使乡、社干部和农村党员受到一次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教育,以加强群众观点,克服强迫命令,改进工作作风,贯彻民主办社三大措施(农业社要按时公开财务收支;农业社决定问题要同群众商量;农业社干部要参加生产领导生产)。学习内容除原文外,还有中央和省报的相关文章以及有关中心工作的党的文件。学习方式仍然以自学为主,每天坚持学习两小时。县委抽调部分理论水平较高的干部,组成讲师团,到农村巡回讲课。通过学习,农村干部懂得了为什么人民内部有矛盾,怎样分清和处理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的道理,与群众同甘共苦,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有事同群众商量的思想进一步加强,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强迫命令、脱离群众的恶劣作风得到转变。在学习中,对农村党员和乡、社干部着重进行全心全意办好合作社,搞好生产,争取农业大丰收的重要意义的教育,农村党员、乡社干部在办社中的松气畏难情绪明显消除;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办社的教育,一些农村党员、乡社干部不走群众路线,简单地用行政命令来代替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工作,不依靠群众、有事不同群众商量的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大大改变;进行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党员大公无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为社员群众服务的思想观念更加牢固;进行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教育,农村党员和干部普遍掌握了人民内部矛盾“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新的团结”的解决办法。同时,还对社员群众进行了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积极参加生产劳动,社会主义前途远景,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一致性以及爱国、爱社、爱护公共财产,工农联盟,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分配政策,增产节约等七个方面的教育。

各地宣传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各具特色。坚持上好党课、社课,利用有线广播宣传实际生活中的生动事例,组织乡、社读报组,运用土广播、黑板报等开展宣传。为了加强调查研究、取得试点经验,县委在花桥乡作了试点,以点上取得的经验,指导全县的工作。

这次学习,为此后开展的整风运动打好了思想基础。

第二节  开展整风运动与反右派斗争

一、党内整风运动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决定在全党进行一次普遍深入的整风运动,以此克服党内滋长的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加快社会主义建设步伐。《指示》要求全党在整风过程中,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和风细雨的方式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欢迎非党干部自愿参加并允许随时自由退出。整风中要做到整风和工作两不误,把整风同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结合起来,实行开门整风。《指示》还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在整风运动中用一部分时间同工人、农民一道参加体力劳动,并逐步形成一种制度。5月8日,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确定了全省整风运动计划,作出了立即在全省党员中开展整风运动的决定。

5月18日至23日,中共桃江县委召开县直各机关单位和区、乡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县委分析了全县党员干部的现实状况,认为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后,不少领导干部出现了居功自傲的情绪,忽视政治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脱离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不善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有的甚至发展为比较严重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主要表现为工作不深入,生活特殊化;对群众采取居高临下的态度,不关心、不接近群众;在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上左右摇摆,使得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长期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积累了不少矛盾和怨气,造成了干群关系紧张。县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两个讲话精神,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解决社会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9月12日至26日,县委召开县、乡、社三级干部会议,开始县直机关的整风运动,部署农村整风工作和组织全县农民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会议采取大鸣、大放、大辩论方式,对县委提出了许多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有的还对某些领导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提出了意见。会后,县直机关的党内整风运动进入大鸣大放阶段,党员干部以毛泽东的两个讲话为思想武器,揭露各项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这些都为开展全县党内整风作了思想上的准备。

10月3日,县委作出全县整风运动的初步规划,同时成立以王志文为组长的整风领导小组,抽调18个干部组成整风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分工,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单位指导运动。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毛泽东的两个报告,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检查总结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检查领导作风、领导方法和工作制度方面存在的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问题,调查研究人民内部矛盾在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在工作中的主要表现,分析产生的原因,特别是剖析党员领导干部思想方法和工作作风上的错误根源,找出解决矛盾的办法,制定克服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的具体措施并进行整改。《规划》安排整风运动分四批、四阶段展开。第一批:县直属机关、中学;第二批:财贸、工业、农林水、卫生系统;第三批:小学、工商界;第四批:手工业联社、剧团、电影队、街道居民等。时间从1957年9月开始暂定一年。运动分大鸣大放、反右派、整改、总结四个阶段。9月至10月为大鸣大放阶段;10月到次年2月为反右派斗争阶段;2月到6月为整改阶段;6月到8月为思想建设总结阶段。全县413个单位1.5万人参加整风运动。运动后期,桃江镇和马迹塘镇在居民中也开展了整风运动。

在整风运动中,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响应县委号召,帮助县委和各级党组织整风,提出了很多批评和建议。其中绝大多数是正确的或基本正确的,态度是诚恳的或基本诚恳的,对于改进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是有益的。全县大鸣大放大辩论共贴出大字报3.8万张,提出意见25万多条。涉及农业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人事制度和干部政策、机关制度、工资待遇、生活福利、肃反审干、三反五反、文教卫生等各个方面。

在整风运动中,县委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1957年10月14日,县委整风领导小组召开各单位整风小组长联系会议,就边整边改工作作出安排,研究作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又有条件改正的问题立即作了整改。对群众意见较多的农业合作化、干部作风、人事制度、工资待遇、生活福利、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措施。1958年2月11日,县委又发出《关于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参加体力劳动的指示》。要求领导干部和所有国家工作人员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每年抽出30-40天时间同农民一起参加义务体力劳动,学习农民群众的生产经验,学会农业生产的主要农活,密切接触农民群众,改善干群关系,改进干部的工作作风和领导方法。县委要求各单位建立参加体力劳动的检查评比制度,以此鼓励干部积极参加体力劳动。根据群众提出的关于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意见和建议,县委采取有力措施,精简重叠机构,减少层次,下放干部充实乡镇基层和厂矿生产第一线。3月,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撤并了合作总社、税务局、财政局、文教部、党训班等22个机构,将精简的83名干部下放农村劳动锻炼,抽调78名干部充实乡镇基层、文教战线和厂矿企业。同时,各部门也根据实际情况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据当时统计,23个县直单位对241个主要问题订出了198个系统整改方案。其中着重抓了领导作风的改进、不合理的陈规旧制的废除和新的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由于官僚主义造成商品积压、霉变、浪费等问题的整改。随后,县委要求各单位对干部群众在鸣放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进行整理归类,认真整改。对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向群众作出解释,并作出整改规划。总的来说,这时的党内整风是严肃认真的,整改是有成效的。

二、反右派斗争

在整风运动中,社会各阶层人士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党政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提出了大量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大部分是中肯的。党也诚心诚意地听取了这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了整改。但是,随着整风运动的深入开展,出现了一些复杂情况,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利用党整风的时机,对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发起了进攻。他们反对共产党执政,鼓吹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轮流执政”,“中共组织退出机关、学校”,企图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情况,是党中央在决定整风时所没有预料到的。面对这种局面,1957年5月15日,毛泽东写了《事情正在起变化》的文章,决定对右派的进攻进行反击。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组织力量准备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指示》,《人民日报》同时发表“这是为什么”的社论。此后,中共中央多次发出指示,《人民日报》连续发表社论,指导全国开展反右派斗争。

在党内整风阶段,桃江也出现了不正常情况。在动员鸣放中,有少数人趁机发泄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的不满情绪,发表了一些诸如共产党是“党天下”“人民代表的选举是假民主”“民主集中制是旧的专制”“无产阶级领导权是产生‘三大主义’的根源”等言论。发表这些言论的人其实大多数内心并不是反党,有的是诚心向党提意见,有的因认识片面讲了一些错话或过头话,还有的纯粹是头脑简单,就个别问题发牢骚。但也不排除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兴风作浪,向党进行恶意攻击。

6月中旬,中共湖南省委根据中央反击右派分子进攻的党内指示,部署在整风的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反右派斗争。根据省委的统一部署,10月21日,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干部动员大会,决定在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和学校开展反右派斗争。随后,迅速扩及财贸、工交、卫生、文化、统战等战线。全县先后有400多个单位1.3万多人参加了反右派斗争。这次斗争主要采取四个步骤:首先是在学习中央文件的基础上,发动干部群众采用“四大”(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形式揭露矛盾,批判部分人的右倾保守思想,反击右派的进攻。批判右派言论的大字报、黑板报、漫画铺天盖地,逐步在全县形成了大规模的群众性反右派斗争高潮。据当时统计,全县共贴出大字报8504张、漫画3866张。各机关、人民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城镇、农村基层组织都召开了各种批判会、批斗会。其次是作好斗争准备,制订斗争计划,准备斗争材料。各单位召开积极分子会议,明确具体作法。同时,责成被认为有右派言论的人坦白交代问题。其三是抓住右派的言论进行说理批驳。从右派的反动言行,查找思想根源,分析其发展原因,采取“紧、松、打、拉”相结合的策略,利用右派之间的矛盾,进行内部分化,争取右派之间互相揭发更多的问题,再追出其反动目的,直到其低头认罪为止。其四是县委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六条区分“香花”和“毒草”的政治标准、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划分左、中、右标准的建议以及中共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按照基层党组织呈报、各战线党组或党委审查、县委批准的程序划定右派分子。全县共划定右派分子165人。

1958年3月至4月,县委依照省、地委的部署,又在全县开展了反浪费、反保守的“双反运动”,着重对干部中的“三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五气”(官气、暮气、阔气、骄气、娇气)进行系统整改。在此基础上,开展“论虚运动”,即向党交心和红专辩论相结合的思想革命运动。当时认为向党组织交心是党员干部思想上的一次自觉革命。据统计,县直机关参加交心的354人中,彻底交代了问题的275人,交代了主要问题的60人,交代了部分问题的14人,没有交代的5人。交心运动后,县直机关重点批判了29个有严重右派言行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党员干部。

在反右派运动中,中、小学教师队伍受到的冲击最大。中、小学教师中许多是在旧政权中任过职的知识分子,其成分与经历都比较复杂。因此,反右派斗争更加激烈,划分右派分子的范围被严重扩大。全县73名中学教师有12人划为右派分子,1672名小学教师有122人划为右派分子,占全县右派分子总数的81.2%。同时,县委整风领导小组要求各基层党支部根据教师在整风反右派斗争中的表现及反右斗争后教师面貌的变化,对所有教师进行划类排队。排队确定小学教师左派150人,中间派1376人;中学教师左派30人,中间派31人。

到1958年3月中旬,随着中小学反右派斗争的完成,全县反右派斗争基本结束。

三、基层整风和居民整风运动

随着斗争的发展和深入,整风运动逐步从县直机关、学校发展到企、事业基层单位和城镇居民,形成了全民性的整风运动。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企业中进行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和省委《关于工矿、基建、交通企业中当前进行整风、反右派和社会主义教育工作的指示》,以及地委对基层整风的统一部署,1957年12月27日至29日,县委召开全县基层整风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在基层党员干部中也存在比较严重的官僚主义、主观主义、宗派主义;一些工人、店员、职员劳动观点不明确,生活要求过高,纪律松弛,不服从分配,生产中粗制滥造、偷工减料、个人主义、绝对平均主义思想严重;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存在消极怠工、短斤少两、敲诈勒索的行为等。这些不良思想和工作作风只有通过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才能得到纠正和整改。基层整风与机关党员干部整风不同,主要是对基层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其主要内容是:勤俭持家、勤俭办企业教育,总路线教育,正确认识民主与集中、自由与纪律、生产与生活关系教育。目的是解决一些工人、店员、居民中个人主义、本位主义、绝对平均主义和自由主义等问题,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认识生活改善与生产发展的关系、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三家”(国家、集体、个人)关系。方法是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和风细雨,不开批判会,不开斗争会,不戴右派分子帽子。会议还就整风的组织领导和步骤作法作了安排。

会后,全县以片乡为单位成立9个基层整风领导小组和146个学习小组,开展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参加全县各系统基层整风的有325个单位5137人。基层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分四步进行:第一步鸣放。结合各系统各单位情况,学习整风文件,消除思想顾虑,掀起鸣放高潮;第二步辩论。专题辩论主要是关于私改、合作化、粮食统购统销、生活福利、思想作风等问题。辩论问题一般不具体到人,但对有严重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行的人,由基层摸底逐级上报,经县委批准后,进行重点批判斗争。各系统向县委上报批判对象157人。县委批准74人为重点批判对象。第三步整改。开展“双反”运动,继续大鸣大放,订出具体整改方案,提交群众讨论,发动群众整改。第四步思想建设。开展交心活动,进行红专辩论,对工作、思想、生活作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在此基础上对干部作出鉴定。在基层“双反”运动中,全县共贴出大字报1659张,提出意见5305条,查出浪费、积压资金95.9万元。

城镇居民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从1958年2月28日开始,到5月底结束。参加运动的有桃江、马迹塘、修山、三堂街、武潭5个集镇。运动分鸣放、辩论、整改及总结、动员非生产人员下乡四个阶段进行。在运动中,桃江镇、马迹塘镇动员了277户709个非生产人员回乡生产,占两镇总户数的10.5%,占总人数的17.7%。修山、三堂街、武潭3个小集镇只经过了鸣放、辩论两个阶段。

四、反右扩大化及其影响

在党内开展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步骤。在整风过程中,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向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对这种攻击进行反击是完全正确和必要的。在党内和全国人民中间进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教育,也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阶级斗争和右派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发动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运动进行反击,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加上把整风和肃反并在一起,导致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

中央1957年10月15日下发的《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提出,在根本立场上并不反对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而只是对于局部性的工作制度,局部性的不属于根本原则的政策,工作中的问题,对共产党的个别组织、个别工作人员表示不满,提出意见的人,即使意见错误,措辞尖锐,思想意识上有某些错误的人,也不应划为右派分子。但在当时强调反对“右倾情绪”的气氛下,其结果是很多这样的人都被划成了“右派分子”。如中、小学校整风反右运动中,一些老师对学校党支部和学校领导不满,提出了尖锐的意见或发表过带有攻击性的言辞,就被认为是攻击党的领导,将其划为“右派分子”。在整风运动发动干部群众鸣放的过程中,把一些有偏差的认识和过激的言论当作了“右派”攻击党和社会主义的“毒草”,把一些通过攻心诱导、小组围攻和疲劳轰炸等办法,迫使一些人交代或互相揭发的问题,以及出身、社会历史等问题作为划右派的依据,导致大量人民内部矛盾被定为敌我矛盾。一些知识分子和党员干部被错划为资产阶级“右派分子”,遭到无情的批判斗争,有的人格遭到侮辱、人权遭到侵犯。这种过激的作法,导致2人逃跑,5人自杀(其中4人未遂)。

全县划定的165个“右派”,县直机关23人,乡镇6人,教育战线134人,工商界2人。当时认为产生右派分子的思想根源和社会根源(阶级根源)有三种:1、出身剥削阶级家庭或者家属被镇压被管制被斗争,因而对党怀有很大仇恨的人,占“右派”总数的30.3%;2、历史不清楚,社会关系复杂,在肃反审干中被斗争审查管制,或过去犯过严重错误,曾受组织处分因而对党不满的人,占“右派”总数的44.85%;3、有严重的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因而对党不满,思想蜕化变质的人,占“右派”总数的24.85%。这种分析基本概括了被划为“右派分子”的情况,也说明了在反“右”斗争中,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对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分别进行了开除教养、撤职教养、监督劳动、留用察看、降职、降级、降薪等处分。其中28人被认为特别严重,按反革命或刑事犯罪分子作了处理。

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人中,除极少数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外,许多人只是向党的工作和党的干部提了批评意见,有的是正确的,有的虽然有片面性,或言辞尖锐,但并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还有一些人对社会主义的现实和理论提出一些看法和观点,即使认识有偏差,也应该用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来解决,而不应该当作反党反社会主义加以打击。在被错划的人中,有的是参加革命多年的党的基层干部,有的是同党合作共事的党外人士,有的是富有经营管理经验的工商业者,更多的是具有一定文化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经验的人民教师。由于被错划为“右派”,他们长期受到压抑和打击,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不仅是他们个人的损失和不幸,也是桃江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损失和不幸。

反“右派”斗争改变了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论断。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以阶级斗争为纲贯穿于全部工作之中。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严重挫伤了许多人的积极性,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第三节  开展农村整风整社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一、农村整风整社运动

在开展整风反右运动的同时,全县农村开展了整风整社运动。1957年9月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在发动机关整风运动的同时部署农村整风整社运动,组织农民开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大辩论。会议决定,从10月到次年3月,全县农村整风整社分三批进行。全县637个社,第一批铺开7个社,从10月6日开始,12月中旬结束;第二批铺开279个社,这批是三类社或二类社中问题比较多的社,被列为重点,从11月中旬开始到1958年2月中旬结束;第三批351个社,这批是问题较少的社,从1958年1月中旬开始,到3月中旬结束。根据各批的情况,县委分别派出三批干部组成工作组入社指导整风整社,第一批63人,第二批800多人,第三批500多人。

整风整社运动大都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在抓生产的同时,全面开展大鸣大放。第一批整风整社工作组入社后,从抓冬季生产入手,大力宣传《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和整风整社的目的、意义。同时,发动干部群众鸣放。开始,干部群众都存在很多顾虑,不敢鸣放。有的干部怕鸣“乱”了,不好收场,今后工作难搞,怕“鸣”到自己头上惹火烧身,怕打成右派。群众怕打击报复,怕戴资本主义的帽子,怕斗争,怕提了干部和政府的意见,以后“受卡”。为了解决这些思想认识问题,工作组召开一系列会议做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培训运动骨干,挨家挨户动员发动,向群众反复讲清开展大鸣大放整风整社是为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与解决敌我矛盾的方法根本不同。在运动中不打不骂不斗,不乱戴帽子。同时,社队干部向群众虚心诚恳地表明态度,对群众鸣放的意见不追问、不批驳、不报复。这样,群众才消除疑虑,运动得以推开。为了不影响白天生产,鸣放一般安排在晚上进行,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社员会、妇女会,辅之以屋场会、家庭会、田间鸣放等形式。设立鸣放意见箱和接待站,工作组和社委及时掌握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除未摘帽子的地主、富农和反革命分子外,其余都可以参加鸣放。鸣放的内容,先近后远,先外后内,先浅后深,先一般的问题后重要的问题。鸣放意见由口气轻到口气重,由转弯抹角到直接了当,由轻描淡写到深挖猛追。根据鸣放情况,将各部分人员分成四类。积极分子是党、团员、社队干部以及贫农、下中农中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分清大是大非的人;中间分子是基本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但表现不很积极,思想模糊,动摇不定的人;落后分子是对共产党有意见,不愿意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的人;极落后分子是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反对走社会主义道路,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和抵抗的人。经过初定、复定、再定到最后确定,将落后分子定为辩论对象,极落后分子定为集中批判对象。

第二步,在鸣放的基础上,进行初步整改。各工作组、社委对干部群众鸣放的意见进行整理研究后,按轻重缓急,分类排队,进行初步整改。整改方针:凡认为正确、干部群众又要求迫切、且确实阻碍生产的,都要及时坚决整改;对于关系较复杂,需要时间较长,处理难度较大的问题,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处理;其它诸如生产、分配、经营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整改。整改的情况都向群众公布。

第三步,开展大辩论。根据鸣放的意见,对提出的合作化、生产经营管理、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和干群关系、干部作风、粮食统购统销等问题开展辩论。辩论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不搞打、骂、斗,允许提反面意见,唱对台戏。每社选择二、三个典型开展对象化辩论,逐步引导,开展回忆对比,现身说法,辩论由事到人,逐步深入。很多问题通过辩论,事实更清晰,是非更明了,为后来的系统整改打下了基础。

第四步,系统整改。首先是整党、整团、整干。一是批判和克服党员、干部中的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右倾保守思想;二是解决干部不参加生产劳动,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风问题;三是清除坏分子,资本主义分子,纯洁组织。同时对在运动中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团员及时作出处理,从贫下中农中培养和挑选干部,充实基层领导班子。其次是调整社队规模。按照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农业社的巩固,便于领导的原则,实事求是确定社队规模。一般是山区社100户左右,丘陵社150户左右。生产队的规模,山区队一般10户左右,丘陵队一般15-20户左右。由社委会、社员代表会进行充分讨论,在广泛深入地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最后定案。在调整规模中划分社队权限,制定生产规划,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制,清理财务账目,办理决算分配,处理分社中的具体问题和整风整社中的遗留问题,以及山林入社的经营管理问题等。选出管理人员,党、团、妇、民兵和治安组织也得到了建立和完善。

整风整社运动整改了不少问题,达到了巩固农业社,推动农业生产的目的。但运动中,运用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形式,对一部分干部群众进行辩论、批判,存在阶级斗争扩大化问题。

二、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农村中97.8%的农民加入了高级社,手工业者、船民、渔民和私营工商业者也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但由于合作化的盲目冒进,发展过快,刚建初级社又立即转入高级社,特别是大批互助组和单干农民超越初级社,直接进入高级社,违背了农业合作化互助合作自愿互利原则,加之工作粗糙,思想工作不扎实,部分农民入社不是出于真正自愿。一些地主富农及一部分富裕中农趁机散布谣言,诋毁农业社,还有一些人对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满。所有这些都严重影响农业社的稳定和生产的发展,一些地方闹起了退社风和粮荒风。在这一情势下,中共中央及时发出《关于向全体农村人口进行一次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的指示》,要求各地围绕合作社优越性、粮食和其它农产品统购统销及工农关系问题,在全体农村人口中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根据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在1957年7月作出“以粮食问题为中心,向农民进行一次社会主义再教育,开展一场思想斗争”的决定。根据省委决定,8月2日,中共桃江县委发出《关于立即开展一个声势浩大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批判资本主义思想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向社员群众讲清楚三个问题:1、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用具体事实作对比,算合作化的好处账,宣讲社会主义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共同富裕的优越性,大力表扬爱国爱社,积极劳动,勤俭持家,节约用粮的先进社员,批判少数人的资本主义自发思想,坚定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2、在粮食问题上,讲清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批判只顾个人、不顾国家和集体,不把余粮卖给国家、浪费粮食的错误思想和行为,树立交爱国粮、节约用粮的思想;3、讲清社会主义建设的暂时困难和远大前途。县委明确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要紧密结合生产、粮食工作进行,主要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提高社员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政策,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社、队干部的资本主义思想,除蓄意破坏合作化和粮食工作的,经报县委研究批准可以斗争外,一般在党、团支部会议上或行政生活会上用批评教育的方法解决,不采取群众斗争会和辩论斗争的方式,不采取任何强迫命令和简单粗暴的作法,不打人,不扣人。运动中,主要是组织社员群众进行算账对比,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开展思想讨论,使社员群众认清资本主义思想的危害性,树立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

社会主义教育的中心是粮食问题,因为粮食问题是当时农村中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思想斗争的焦点。通过教育运动推动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工作的落实,确保预征预购任务尽早入库。

运动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坚持说理教育和辩论斗争。以粮食为中心开展大辩论,大家提出问题,通过算账对比辩论是非,每次会议解决一个问题。8月19日,县委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的指示》,要求凡具备了三条标准(打退了资本主义进攻;在统购统销、粮食任务、合作化和生产生活等方面的错误认识得到了批判和纠正,提高了社会主义觉悟;社员积极出工,增产节约和生产情绪饱满)的乡立即转入第三步。即发动社员制定爱国爱社公约和劳动纪律,订立节约用粮计划,掀起农业生产高潮。未达到三条标准的乡,继续开展辩论,切实有效地解决干部和社员的现实思想问题。同时,突出抓好生产、人民生活的安排和粮食入库工作。

农村社教从解决干部认识问题开始,最后达到使全体农民接受一次全面的、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目的。据统计,全县直接受到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的29.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6%,基本做到了宣传教育到户。原有要退社的8867户,通过社会主义教育,有8185户表示不退社了,已经退社又要求入社的133户。在2472户单干户中有589户积极要求入社,原来牵回耕牛、拿回农具,又交回农业社的1405户。全县的社员出勤率由70%提高到85%,143个农业社外流劳动力也回来了。

这次社会主义宣传教育运动,揭发和批判了农村一部分人的资本主义思想,打击了地、富、反、坏的破坏活动。全县共斗争了2063人,其中地主512人,富农507人,反革命分子116人,流氓分子209人,其他坏分子719人。依法逮捕106人,拘留313人。

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促进了农业生产和粮食工作,巩固了农业合作社。但运动中,被辩论的对象主要是对合作化和粮食统购统销有不同看法的干部和社员,尽管运动开始时,作出了不打、不骂、不斗的规定,但实际上打人跪斗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运动中全县被打的533人,导致6人自杀。有些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被当作敌我矛盾处理,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一些干部简单粗暴、强迫命令的作风不仅没有得到纠正,有的还愈演愈烈。

第十一章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

1956年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特别是农业合作化和整风反右派斗争后,中共中央于1958年发动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共桃江县委贯彻党的八届二次会议上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县掀起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历时三年的“大跃进”和“反右倾”斗争,使桃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遭受重大挫折,但在兴修水利、基本建设和农业机械化方面还是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桃江后来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第一节 开展农业“大跃进”

一、大办粮食

“大跃进”运动是从农业开始的,农业大跃进又以大办粮食为中心。1957年9月24日,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在今冬明春大规模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当年冬,县委根据《决定》精神组织了大规模的兴修农田水利和冬季积肥运动,农业“大跃进”由此开始。

1956年秋,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并得到较快发展。1957年,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基本完成。工农业总产值比1956年增加578万元,提高12%;粮食总产量比1956年增产697万斤,提高18%。

在迅速取得的成绩面前,渴望经济上尽快改变“一穷二白”落后面貌,尽可能地把建设搞快一点,这是当时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和要求。但是,县委低估了改变桃江落后面貌的艰巨性,对经济建设这个具有自身特殊规律的事物缺乏深刻认识,认为有了党的领导,有了社会主义制度,有了强有力的政治宣传和思想工作,有了群众运动的工作方法,就有了万能的法宝,什么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1958年1月,县委召开第一届二次会议,传达贯彻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扩大会议精神。这次会议在批判“右倾保守思想”的政治气氛中,讨论实施《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提出在农业生产战线上“来一个大的跃进”。会议认为在桃江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的条件已经具备,各地各部门要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证农业生产跨“纲要”(亩产800斤)。会后,县委组织了25万多人参加的春季积肥运动。为了进一步落实农业“大跃进”计划,2月17日至25日,县委再次召开县、乡、社三级干部大会,传达省委农业生产会议精神,提出提早实现农业生产发展纲要“四十条”的目标任务。作出了“十年规划,五年完成”的计划,要求1958年粮食亩产跨“纲要”,总产比1957年增产40%。这些生产指标已经超越了当时的实际可能性,但在5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讨论修改《1958-1967年桃江县建设社会主义规划(草案)》时,又将计划修改为“十年规划,一年完成”,提出“苦战三年,彻底改变桃江面貌”的口号,要求1958年亩产稻谷1000斤,亩产红薯1万斤,并向党中央发了“保证书”。

会后,全县上下在反“右倾保守”的斗争形势下,盲目地追求高指标和高速度,提出了“亩亩积足千担肥,实现亩产千斤粮”的农业生产指标。全县33万多人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农业生产“大跃进”中,农村到处呈现一派热火朝天的场面。当时有人编了一首歌谣:“月亮已经落山边,劳动大军不休眠。川流不息闹田野,劳动歌声唱翻天”,真实反映了当时大闹农业生产的情景。6月12日,县委在泗里河乡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学习毛泽东关于“破除迷信,解放思想,发扬敢想、敢说、敢干的创造精神”的讲话以及关于社会主义社会阶级斗争等方面的论述。参加会议的80多名干部反应强烈,纷纷提出本部门、本单位的“跃进”计划,不断地提高和修改计划指标,引发出了各级干部的“浮夸风”。说假话、说大话、说空话成了时尚。一时间,通过各种形式宣传“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不怕做不到,只怕想不到”等论调,天天报道高额丰产的典型(称为“放卫星”)。县委为了给农业“大跃进”造势,组织4万多人宣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庞大队伍,写出标语21万多条,办黑板报3500多块,进行各种形式的宣传。6月27日,县委召开工具改革誓师大会,开展群众性技术革新运动。会议根据省委在常宁召开的现场会议精神,提出“大革新大跃进,小革新小跃进,不革新不跃进”口号,要求在十天内赶制打稻机1.5万部,车子10万辆,耙田双滚联合器1.5万只,实现“扮禾打稻机化,运输车子化,耙田双滚联合器化”。7月1日,县委召开“晚稻超早稻誓师大会”。会议提出“加干劲,加措施,不断革命,一跃再跃,力争全县实现亩产稻谷双千斤”的口号。各级干部纷纷提出“跃进”规划向县委表示决心。桥头河乡提出1958年实现田土平均亩产粮食4200斤,力争在常德地区插上十面红旗的“跃进”计划,受到县委表扬。8月5日,《桃江报》《桃江农村》放出县委第一书记种6.7亩试验田计划实现晚稻亩产1万斤的高产“卫星”,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全县立即兴起浮夸产量、大放“卫星”的浪潮。离奇的高产卫星,大都是采用“并田”方法,即把许多茁壮成熟的庄稼移栽到一丘田里,也有一些是按密植株数推算出来的,更多的是放“空炮”。8月16日,县委又召开有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大种晚稻“试验田”的7000人动员大会,号召普种试验田,大放高产“卫星”。谁的试验田产量吹得最高,就是谁的“卫星”放得最大,就给谁插红旗。这样,晚稻亩产竟被浮夸到几千斤,甚至几万斤。密植由4×5寸发展到1×1寸,深耕由8寸扩展到3尺,积肥由一亩1000担到2000担。有部分干部群众反对这种作法,说“肥多一把草”“禾密只有狗脚踩得草”,。而这种实事求是的观点,却被当作“右倾保守思想”批判。而那种不讲科学的荒唐作法,反而被誉为“敢想、敢说、敢干”的先进典型而给予表扬鼓励。

浮夸作风使得县委决策严重失误。11月8日,县委发出《关于深入扎实开展土地深耕运动的指示》。县委认为深耕田土是农业生产上的一个大革命,同时又是一场战胜“右倾保守”的思想革命。《深耕指示》要求:全县76万亩田普遍深耕1尺以上,其中棉田要深耕1.5尺,试验田深耕2尺以上,试验土深耕3尺以上。在深耕运动中,推广绳索牵引机1300部,深耕犁1.5万部。为了追求高指标,11月27日,县委召开冬季扩干会,总结1958年农业“大跃进”的成绩,号召各级“报高产”“插红旗”。许多社队干部望风使舵,层层加码虚报。会议对各地放出的“高产卫星”大加肯定,会上先后贴出“喜报”2763份,其中最为突出的是亩产早稻3067斤的良箱农业社,亩产红薯5.8万斤的黄金洲农业社,亩产玉米1000斤的武潭乡,还有亩产中稻7050斤和芋头12万斤的“高产”典型等。县委依据各乡汇报的“跃进”产量,认定全县田土粮食亩产达到1014斤,宣布1958年粮食亩产超“纲要”,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喜”。会议根据各地虚报的产量,评选出先进乡4个,先进农业社123个,先进乡党委书记9人,先进脱产干部33人和非脱产干部178人,由县委授予先进单位和“红旗”干部称号。而对那些敢于讲真话、实事求是的干部,一概斥之为“白旗”干部,采取“四大”形式对他们围攻批判,49名“白旗”干部被迫当众认错检讨。会后,各地纷纷开展“插红旗”“拔白旗”运动,打击了一大批脚踏实地的好干部,大大助长了浮夸不实之风,“左”倾错误在全县进一步泛滥。

1958年下半年,毛泽东、党中央觉察到“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问题,在11月到次年7月间进行了纠“左”的初步努力,但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仍然完全肯定。县委在这期间也做了一些纠“左”的工作,但由于“左”倾指导思想继续发酵,“五风”仍然盛行,未能摆脱高指标高估产的迷误,一些纠“左”的措施没有落实,而是实施了1959年更全面的“大跃进”规划和工作部署,持续掀起各种“大跃进”高潮。

1960年2月28日,中共桃江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认为1959年比1958年大跃进取得了更好更全面的胜利,对1959年的工农业总产值作出了比1958年增长55%的虚高估计,在这种错误估计的基础上作出了《关于“以粮为纲,全面大跃进”的决议》,提出: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全面跃进,逐步从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196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1亿元以上,其中农副业总产值0.75-1亿元,粮食总产量达到10亿斤,生猪65-75万头。会议认为,实现1960年跃进规划,将使桃江的面貌根本改观。会议提出“彻底反右倾,全民鼓干劲,粮食是中心,全面大跃进,样样争高产,处处插红旗,规划30项,项项争第一”的口号,要求各级领导以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这“三大法宝”指导农业“大跃进”运动,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支援农业生产放在第一位,四面八方,千方百计,一切为了农业生产大跃进。会后,全县迅速掀起以春收春耕为中心的农业“大跃进”运动。县属各部门抽出三分之一、公社抽出三分之二以上干部组织农业大跃进,突击开荒50万亩,扩种粮食30万亩,突击积肥,突击低产田改造,突击完成水利工程。农业耕作、交通运输、公共食堂、畜牧场、厂矿、农副产品加工六路进军,大搞“亩亩千斤,丘丘一样,田土并举,平衡增产”高产丰收群众运动;大搞群众性技术革新运动,大抓农具、工具改革,突击制作1万部插秧机,培训2万名插秧机手;大力开展大竞赛、大检查、大评比、大插红旗和大树标兵活动,农业“大跃进”运动一个高潮紧接一个高潮。

连续三年大办粮食,“左”倾思想和“左”的作法进一步泛滥,“五风”盛行,高估产高指标不断翻新,严重地违背了农业生产的发展规律,加上连续几年的自然灾害,不但没有把粮食生产搞上去,反而导致了粮食产量的迅速滑坡,一步步陷入越来越严重的粮食危机。

二、大办水利

通过建国以来的经济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也取得突破性进展。至1956年秋,全县兴建水库56座,山塘1500多口,河堤坝400多处,蓄水量达1.19亿多立方,灌溉面积达到56万多亩,其中38万亩稻田抗旱能力提高到30天以上。这是桃江历史上在水利建设方面从未出现过的发展速度。继1957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在今冬明春大规模开展兴修农田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后,县委把水利建设作为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的一项基础建设来抓,在当年就组织了大规模的水利冬修运动。1958年11月,县委发出《大规模开展水利冬修运动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的组织发动全县大部分劳力苦战一冬春,修建中型水库18座,小型水库680座,山塘河坝等其它工程1449处,基本实现全县水利化。为了满足建设需要,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县委要求各公社建立铁木工厂、水泥厂、炸药厂和石灰厂等。随即,全县建立水泥厂40个,炸药厂37个。在兴修水利中实现运土车子化、索道化和轨道化,碎石半机械化,压土半自动化。此后,每年秋冬季,各地都调集大批劳力兴修水利,促进了水利建设的持续发展。

除了各地以区、社、大队组织的规模较小的水利冬修外,从“大跃进”开始一直到1968年,桃江连续建设了碧螺、克上村、东方红(后改名桃花江)三大水利灌溉区,使全县农田基本建设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灌溉体系。1958年冬,为解决罗家坪、龙拱滩、鲊埠地区大片粮田旱涝保收问题,县委组织民工3000多人,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奋战四个月,在罗家坪乡鱼形山,建成了桃江第一座兼灌溉、蓄洪、发电的中型水库——碧螺水库。水库坝高30米,集雨面积18.74平方公里,库容1367万立方米,装机285千瓦,年发电量40万度。其灌区分总、东、西、中、北5条干渠,36条支渠,总长128.64公里,担负着罗家坪、龙拱滩、鲊埠三个公社33个村近两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此后陆续通过几次维修改造,形成了桃江西北地区重要的防旱灌溉体系。1959年冬,县委组织灰山港、松木塘两个公社1.2万多民工,奋战六个月,在志溪河上游河溪水乡建成克上村水库。第一期工程坝高29.5米,蓄水量540万立方米,灌田1.4万亩。1963年,根据益阳地区水利局对克上村水库的整体设计进行续建,在原有水库工程的基础上扩大规模并配套成龙。续修完工后的水库大坝高34米,集雨面积36.1平方公里,库容1772万立方米,成为桃江县第二座中型水库。分南、中、北三个灌区,渠系全长102.72公里,担负着灰山港、河溪水、源嘉桥、金沙洲、金光山五个公社46个村4.5万多亩农田灌溉任务。同时装机445千瓦,年发电量160万度。此后通过陆续衬砌加固,成为桃江东南部兼有灌溉、防洪、供水、发电、养鱼等综合功能的重要的水利枢纽工程。

1961-1962年处于农业恢复期,水利建设力度不大,全县两年共投入水利建设资金7万元,劳动日600万个,完成土石方398万方,基本上是对原有山塘河坝进行修整。从1963年开始,县委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力度,每年投入冬修劳力10万多人,投入水利建设资金也逐年增加。至1965年,累计用于水利的劳动日达2700多万个,完成土石方1850万方,投入水利建设资金109万元。除整修加固塘坝外,新建小一、小二型水库13座、山塘124口,河坝27处,抽水机由119台增加到199台,全县有效灌溉面积达到38万亩,其中旱涝保收面积32万多亩。灌溉面积和旱涝保收面积比“大跃进”前的1957年均翻了一番多。

1966年春,县委、县政府决定修建东方红水库(现名桃花江水库),由益阳地区水利局会同桃江县水利局设计。经湖南省水利厅审批同意实施。5月,县委、县政府成立“桃江县东方红水库工程指挥部”,组织全县11万民工分别担任大坝枢纽工程和总渠及东、西干渠的施工任务。大坝枢纽和桃花江渡槽工程由湖南省水电工程二处组织施工。经过一年零一个月的奋战,完成大坝枢纽工程和总干渠、东、西干渠主体建设。1968年至1971年建成沾溪干渠。之后,结合治理桃花江和沾溪水系实施了一系列配套工程、提升工程和除险加固工程,桃花江灌区成为国家水利部确定的大型灌区,并纳入国家灌区续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笼子。

桃花江水库大坝地处桃花江上游桥头河公社境内子良岩,坝高54米,为混凝土重力坝。库容7200万立方米,集雨面积128平方公里,装机1890千瓦,年发电量500万度。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发电和养鱼,库区还被辟为省级林场和风景旅游开发区。灌区渠系分总干渠,东、西干渠和沾溪干渠四条,总长126.68公里,支渠18条,全长177.26公里,渡槽、倒虹、隧洞及其它附属建筑物345处,担负着全县18个乡镇226个大队近20万亩农田的灌溉任务。同时对位于下游的桃江县城及5个乡镇20多万人口的防汛、用水有重大作用。

从1958年起至60年代兴起的农田水利建设,初步构成了全县水利灌溉网络,全县90%以上的农田旱涝保收,对促进农业生产和全县经济发展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大办林业

1959年11月21日,常德地委、行署在桃江召开“青年突击队”垦荒造林现场会。会议参观了桃花江公社“浮邱山共青林场”和石井头大队女青年“百花林场”。会上,县委提出新开荒50万亩,造林50万亩,粮林间作50万亩,“苦战一冬,绿化桃江”的口号。会后,全县每天出动15万劳力,开展大规模开荒造林运动。经过10多天苦战,开荒51.9万亩,造林35万亩,植树245万株,全部实现梯土化。同时,全县突击建立社、队林场195个,园艺场197个,山林面积达57万亩,实现了社社林场化。1960年6月,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林业部为表彰桃江青年妇女突击队营造“共青林场”“百花林场”所取得的成绩,授予桃江团县委“树雄心,立大志,为绿化祖国,加速实现大地园林化而奋斗”锦旗。在大办林场运动中,全国林业劳动模范、浮邱山公社社员刘普初办起了浮邱山公社林场。经过几年的艰苦创业,到1963年,造林4000多亩,成林3000多亩。他在林业生产实践中创造的山林“六不烧”和分批采摘树种的经验,在全国林业战线推广,为发展林业生产作出了重要贡献。他也30多次被评为省、地、县劳动模范和科学试验标兵。

四、大办养猪场

1960年1月11日,县委召开畜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毛泽东《关于大力发展养猪事业》的一封信,发出“反右倾,鼓干劲,大办万千百猪场”号召,提出“集体饲养为主,公养私养并举”的养猪方针,并明确规定集体养猪要占养猪总数的90%,要求全县实现“一人一头猪,一亩田土一头猪”。会后,县委成立生猪生产办公室,迅速掀起了大办养猪场的群众运动。各地大拆民房建养猪场,全县修建万头猪场14个,千头猪场206个,百头猪场1244个。将私养猪集中公养,使得早已严重的“共产风”更加泛滥。为了掀起生猪生产的更大高潮,县委先后发出《通知》《指示》《批示》《意见》等文件20多个,明确公社书记、大队总支书记专职抓生猪生产,公社万头猪场、大队千头猪场建立党、团支部。要求万头猪场实现养猪“八化”(切草机械化、运潲车子化、用水自流化、尿粪自流化、环境绿化、猪栏白化、饲料全霉素化、管理制度化),千头猪场实现“五化”,百头猪场实现“三化”。县委先后确定17名公社党委书记、70名公社专职干部、372名大队总支副书记和大队专职干部、1815名生产队干部住到养猪场。全县养猪场饲养员达7800多人。3月8日,县委再一次召开畜牧工作会议,要求生猪生产要层层搞重点,人人搞试验。会后,县委书记龚瑞庭带领500多人的检查团对全县生猪生产进行大检查。此后,县委还对发展养猪场先后组织了四次大检查大评比。

这次养猪运动,导致“五风”进一步泛滥。由于提出的各项指标大大超过了当时的实际生产能力,各种规模的养猪场没有一个能达到其标准,生产计划落空,造成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浪费,各地养猪场都没能持续办下去,私养也被严格限制,反而造成了生猪生产大幅度滑坡。

第二节 开展工业“大跃进”

一、大办钢铁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在北戴河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提出当年钢产量要比1957年翻一番。会议号召全党全国人民为生产1070万吨钢而奋斗,在七年、五年甚至三年内提前实现原定十五年钢产量的目标,赶上或超过英国。会后,在全国掀起了全民大炼钢铁的热潮。

桃江的工业“大跃进”在全民大炼钢铁的运动中拉开了帷幕。1958年8月,中共常德地委根据全省工业“大跃进”动员大会的部署,发出《关于安排1958年度炼铁炉及生铁生产的指示》。地委召开县委书记联系会议,并确定桃江为“大办钢铁”重点县,要求桃江在1958年内新建日产25吨炼铁炉2座,20吨1座,5吨4座以及小土炉250座,生产生铁1.9万吨。根据常德地委的指示,8月23日,县委成立“桃江县钢铁生产指挥部”,县长、县委第一书记分别任指挥长、政治委员。县委召开扩干会,根据省、地分配的钢铁生产任务,确定在最后四个月生产铁5.2万吨,钢1.5万吨。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县委集中全县人力物力和财力迅速掀起“大办钢铁”的高潮,各级各部门纷纷召开大炼钢铁誓师大会,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

为完成当年的钢铁生产任务,县接管原湘中钢铁公司在桃江开办的清塘铁厂(接管后更名为桃江县第一铁厂),投资38万元,新建小高炉3座,扩建1座,新添设备10台,职工由84人增加到2000人。之后,又投资100万元,启动新建第二铁厂,年内建成小高炉3座,新建炉房、仓库11栋,添置机器设备11台,新招职工1200人,当年投入生产。以这两家为全县钢铁生产的骨干基地,同时,在灰山港等12个公社,建土炼铁炉1500座,炼钢炉482座,小高炉3座,承担全部土铁和部分土钢的生产任务。大部分土钢生产任务,分配给了30多所中学和小学,并以学校名称挂起钢铁厂牌子。为了保证大炼钢铁所需的铁矿石,县委决定将一铁厂采矿区扩建为桃江铁矿,上劳力3300多人,新建矿井135个,生产面积扩大到10多平方公里。全县领导、干部、群众的主要力量都投入钢铁生产,县委书记、县长和全体县委委员,除留2人主持日常工作外,其余都分赴大炼钢铁第一线。县直机关80多个正、副科(局)长,有71人抽去参与炼钢炼铁。全县21万劳动力(占全县农业出勤劳力的70%)、1330名干部(占干部总数80%)投入大炼钢铁及备料运输战斗中,其中7万多劳力直接参加炼铁、采煤生产。为了培训钢铁生产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县委从县直机关和相关单位抽调干部、工人和技术人员100人,由一名副县长率领,赴涟源、宁乡学习土法炼铁技术。与此同时,还从金光山乡、灰山港乡、金沙洲乡调来1500个劳力,试建小土炉63座,试验性地开始了土法炼铁。8月28日,源嘉桥乡企石农业社炼出第一炉生铁,紧接着金沙洲乡又炼出土钢300公斤。县委对此倍加赞赏,通令全县向他们学习。9月,县委两次召开“大办钢铁”广播动员大会,号召各级党委书记亲自挂帅,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炼钢铁。全县每天出动20多万人找矿采矿,运物质,砍树烧炭。由于炼钢铁所需铁矿石、煤等大部分集中在灰山港地区,在桃江到灰山港的公路上,为钢铁生产运输物资的人流如织,日夜不绝。9月28日,县委成立“桃江县钢铁生产后勤指挥部”,以加强对钢铁生产物资供应的具体领导。到10月中旬,全县已建起炼铁炉1139座,土炼钢炉492座。国家冶金工业部派出30多个干部和技术人员到桃江作冶炼技术指导,常德地委从地直机关抽调230多名干部来桃江各铁厂指导工作,汉寿县委抽调200名干部和1万名精壮劳力,由县委副书记率领到灰山港支援钢铁生产,“大办钢铁”成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

桃江“大办钢铁”运动。从1958年8月初开始,到12月7日结束,共产土钢319.8吨,生铁4314.5吨。其中有400吨烧结铁,作废料抛弃。据当时估算,这种土法炼铁,除无偿平调集体和社员的物资以外,每吨铁的成本高达5000多元,超过国家收购价(470元一吨)的10倍多,导致县财政亏损460多万元,占当年县财政收入的70%。“大办钢铁”造成了森林资源的严重破坏,1957年全县用材林面积46万亩,1958年底锐减至25万亩,木材蓄积量由125万立方米下降到40万立方米。因青壮劳力都投入到了大炼钢铁之中,当年秋季晚稻无人收,红薯无人挖,油茶籽无人捡,冬种无人搞,应当收获的粮油白白丢掉,农业损失无法估计,农村经济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二、大办能源、交通

为解决大炼钢铁的燃料问题,全县在原有煤矿的基础上,又新建煤矿3个,小煤窑92处。其中八三煤矿扩建厂房、工棚67处,添置设备15台,工人由200多人增加到4712人。10月,八三煤矿又与协作煤矿合并,工人猛增到8397人,在原有2个矿井的基础上,新开斜井31个,日产煤增加到180吨。

由于炼铁燃料仍然告急,9月18日,县委连夜召开科局长紧急会议,研究扩建炼焦炉的问题,决定全县干部群众全力以赴赶建炼焦炉。会后,与会人员每人发一捆竹签,当晚12点以前赶到八三煤矿,将竹签插在矿区附近的山坡田野上,作为建炼焦炉的选址标志。次日凌晨出动数千劳力,在插竹签的地点抢建炼焦炉,炼焦炉由6座增加到158座。各地纷纷仿效,很快建成炼焦炉449座,共炼焦炭1.34万吨。期间,为解决扩建炼焦炉所需材料,县委又决定上马耐火材料厂,上劳力690人,3次派干部、工人到外地学习生产耐火材料的技术。耐火材料厂建成后,共生产耐火砖1.33万吨。同时,还生产红砖、青瓦,供修建厂房使用。

焦炭无法满足炼铁需要,就以木炭代替。县委连续发出30个紧急通知,组织群众大烧木炭。全县先后有14万多人参与烧炭,建木炭窑1.3万多座,生产木炭1.54万吨。烧炭大军大砍乱伐,见树就砍,薪炭林、用材林甚至经济林、风景林都遭此劫,毁于一旦。3个月内,绿色林海变成了光坡秃岭。尽管如此,炼铁中燃料仍然供不应求。一铁厂曾因燃料紧张,怕炉子结疤,将几十张木床投入炉膛代替木炭。据统计,全县每吨铁平均消耗燃料9.7吨,最高达60吨。因大建土铁炉和土钢炉,风箱紧缺,县委又组织8000人的砍伐兵团,专门采伐一米围以上的大枫树,集中1200多个木工、165个铁匠赶制风箱806个、鼓风机372部及其它炼铁工具。

为解决在大炼钢铁中的交通运输问题,9月25日,县委成立交通运输指挥部,先后调集5万多劳力抢修桃马(马迹塘)、桃益、桃灰(灰山港)、桃鸾(鸾凤山)公路,整治资水滩头和志溪河水道,确保钢铁生产物资运输。

在大炼钢铁中,县委还号召开展群众性的献“八宝”(钢、铁、木材、楠竹、砖、瓦、鸡毛、燃料)活动。各家各户把铁锅砸碎、把家里的金属器皿甚至古董捣烂作废铁捐献。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无偿献出钢铁600吨,木材6.9万立方米,楠竹24万根,红砖839万块,青瓦1887万片,木炭1.5万吨,鸡毛5000斤,稻草44558万斤。

三、罗瑞卿视察桃江

1959年6月10日,国务院副总理罗瑞卿、国务院办公厅主任童小鹏及治金部的专家,由湖南省委书记于明涛、常德地委书记苑洪武等陪同,来桃江视察了二铁厂和八三煤矿。罗瑞卿一行来到二铁厂,询问了工人的生活情况,并来到工人中间,与工人亲切交谈。当了解到蔬菜和食油供应不足时,罗瑞卿一再叮嘱县里和厂里的干部,一定要注意工人的生活,要劳逸结合,不要打疲劳战,要建立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要组织解决好蔬菜和食油。当了解到大炼钢铁搞大兵团作战,建土炉,用木炭、木柴作燃料,造成巨大的人力、物力浪费时,他心情沉重地说:“这样不顾实际、盲目蛮干,结果只能劳民伤财。我们当领导的,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顾及后果,想到群众利益,切不要头脑发热。这次失败了,怎么办?中央担担子,基层也要很好地总结经验教训。”当他了解到炼出的铁优质率和合格率不高时,指示说:一定要把质量搞好,不合格的铁不能出厂,不合格的原料不能进厂,更不能入炉,要严格把关。要通过技术改造,逐步淘汰土法炼焦和落后产能。当他看到工厂因供电不足,一部分机器闲置不能用,只能用人工代替时,对省里陪同的人员说:你们能不能帮他们在这里办个电厂供电?罗瑞卿还视察了八三煤矿,与省、地、县领导对灰山港地区的开发前景作了探讨,并研究了修建益灰铁路问题。罗瑞卿走后,常德地区成立灰山港基本建设委员会,在灰山港进行工业基地筹建工作,并建起了灰山港电厂,解决了供电不足的问题。不久,湖南省委作出修建益(阳)灰(山港)窄轨铁路的决定,组织2万多民工突击抢修,1960年建成通车后又延伸修到煤炭坝,将益阳、灰山港、煤炭坝三地联成一线,为湘中、湘北的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三节 开展其他“大跃进”

一、商业“大跃进”

在农业“大跃进”和工业“大办钢铁”的同时,商业也抛开自身的主要职能,进行商店合并,抽调人员投入种田、办厂、炼钢、采煤的狂热中,造成商品经营大幅度减少,市场供应紧张。

1958年10月起,各商业单位在“工作不分时间,任务不讲条件,劳动不讲报酬”的口号下,为实现各项“跃进”指标,全系统投入70%的人员,根据县委提出的“以钢为纲,开展突击购销”,以及“生产什么,收购什么,生产多少,收购多少”,“需要什么,供应什么,需要多少,供应多少,哪里需要就到哪里购销”的要求,采取全部包下来的办法,开展了“比声势、比行动、比卫星、比干劲”的突击购销行动。各单位争相攀比,争相浮夸,争放“卫星”。全系统在行动中,先后放出了11颗“卫星”,同时预报了58颗卫星,并开展了日夜“三战”:“脚踏露珠去,太阳当中归,送去油盐百货,换回生猪蛋品;太阳当中去,顶着月亮归,送出布匹文具,换回废钢烂铁;顶着月亮去,深夜三更归,送出丝绸织品,换回工业原料”。1959年,又相继组织900多干部职工,发动15万购销大军,采取几天备战,一天突击,摸清一段,突击一段,购销并举,打运动战,定期放“卫星”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收购销售商品。另外,还抽出130多名干部,一面赴外地组织货源,一面在县里组织生产加工,全年采购农副产品689万元。由于采购商品与组织生产不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1960年,出现库存过多,其中超额商品48万多元,不配套商品2.5万多元,滞销商品33万多元,残损变质商品4.6万多元。还出现白条商品4.4万多元,被贪污盗窃商品近1.5万元,下落不明的在途商品5930元,有业务纠纷的应收款6250元,过期未回收货款4.3万元,造成极大损失。在组织收购上也出现了不切实际唱高调和强收强派行为。灰山港公社被分配派购猪任务5230头,由于任务过大,只好见猪就收。不仅全年任务只完成了42.8%,而且不合格率占32%。鲜蛋收购采取按人头派任务,挨户搜购的强迫手段,在群众中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

在“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中小相结合”的方针指导下,县委要求商业系统采取各种措施,主动为钢铁生产找原料,为工业产品找销路。全系统除抽出120人直接参加钢铁生产外,还把80%的人员放在钢铁生产的物资供应上,为钢铁生产包供全部生产、生活物资。1959年,发起“向深山进军,引万宝归仓”行动。全民动员,利用野生资源造棉、造酒、造糖、造纸,品种达800多种。1960年,根据“土洋并举、大小并举”的办厂方针,商业系统新建机制米厂1个,土法制糖厂4个,无粮酿酒厂88个,各种加工厂2549个,以及粽绳厂、雨具厂、服装厂、肥料厂等10多个厂、场、社。

商业部门办工业,虽然为国家创造了一定的物质财富,但是,由于过多的占用商业资金和人员,尤其是离开商品流通业务办工业,严重影响了商业工作的正常开展。此外,由于盲目办厂,粗制滥造,给国家造成了大量的损失与浪费。许多干部职工对这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和错误作法提出意见,却被斥之为“消极畏难情绪和右倾保守思想”。在1959年的“反右倾”运动中,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

在大办工业的同时,对商业体制也进行了调整。根据湖南省人委(58)会办商字第468号文件精神,县委决定,将商业局与供销社合并,将大部分合营、合作企业过渡为国营或地方国营,饮食服务等分散行业。也基本上组织起来,完全砍掉“单干户”。1958年12月,县委根据国务院关于对农村财贸管理体制实行“两放”(下放人员、下放资金)“三统”(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资金)“一包”(包财政任务)的决定,下放了商业机构、人员、商品购销等权限,商品价格变动权、基建款和仓库的使用权、商业计划管理权、商业财物管理权等也同时下放。1959年,县商业局采取“增”“撤”“并”“迁”的办法对全县的商业网点进行调整,全县商业网点缩减为58个,商业人员裁减为356人。县设商业局和供销社,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不适当地并业并店,追求大商店的形式,门市部合并过多,网点大为减少,挤掉了市场需要的部分小行业,取消了过去的赶场串乡、沿街设摊、肩挑贩运、夜间营业等传统的经营方式。合作店组全部纳入供销社统一核算,实行固定工资,吃“大锅饭”。这样,核算单位过大,领导管理难于到位,加之制度不健全,很多单位经营不善,商品流失,亏损甚至赔本。

“大跃进”时期,这种急于过渡,小商小贩“一步登天”的作法,取消了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空间,打乱了正常的流通渠道,削弱了社会主义市场的调节作用。同时,也增加了国营商业的负担,影响了城乡物资交流和工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

二、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大跃进”

教育“大跃进”。根据毛泽东提出的“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指示,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提出“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在这一方针指导下,县委要求学校为农业大跃进和大炼钢铁服务。为了落实县委指示,各级学校普遍开展了学农支农活动,师生参加积肥运动,中学生上山开荒,下地耕作。桃江一中部分师生搬到浮邱寺,一面读书,一面在山上开荒种地;桃江二中把学校的大操坪开垦出来,种上水稻;桃江三中抽出两个班的师生到当地黄荆洲大队种水稻20亩,农忙以农事为主,农闲以学习文化为主;各个小学的师生也到附近生产队参加农业劳动。全县还兴办22个学校农场,实行半农半读,开展种植、养殖活动。在学农支农活动中,各学校都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部分学校实现了办公费、学生书籍费、民办教师工资等自给。

在各行各业掀起各种“大办”的跃进浪潮中,县委贯彻全国第二次教育行政会议“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大力提倡群众集体办学。1958年3月,县委号召开展“劝学”运动,在3月25日到31日的7天中,全县新增民办小学30所,招收学生120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6.4%。各公社办民办初中和农业中学76所,收录学生4404人,80%的小学毕业生升入当地农业中学就读。桃江县中小学教育的迅速普及,引起湖南省委的高度重视。4月2日,省委、省人委在桃江召开普及中小学教育现场会,省委书记胡继宗到会讲话,与会人员参观了13所民办中、小学。《新湖南报》对桃江经验作了专门报道,《人民日报》刊发了“苦战七昼夜,普及中小学”的新闻通讯。同时,县里办起了师范学校,桃江一中开始招收高中生,修山完小附中升格为桃江三中,浮邱完小、三堂街完小、桥头河完小增开附设初中班。此时,全县普通中学3所,附设初中班8处,加上民办初中和农业中学76所,中学生达到9000多人。小学由1957年的643所增加到799所,小学生由5.5万人增加到7.5万人。全县幼儿园、托儿所达到1115所,入园入托人数达到2.9万多人。同时,相关部门也办起了水利学校、林业学校、卫生学校、工业学校和农业学校,到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时这些学校停办。

1960年1月,中共湖南省委在桃江召开农业中学现场会议,肯定了桃江经验。县委和修山、杉树仑、灰山港、浮邱山、荷塘、王家村、沾溪等地的农业中学在会上介绍经验。5月,灰山港大桥塘农业中学出席全国文教群英会。农业中学的兴起,满足了大批高小毕业生的升学要求,在提高农民文化水平方面起了一定作用,《人民日报》再次刊发了桃江大办农业中学的经验。这年,县委贯彻中央“适当缩短年限、适当提高程度、适当控制学时、适当增加劳动”的教育教学改革精神,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批判资产阶级教育思想,进行学制、教学内容、制度、形式、方法等方面的改革,相继进行了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和十年一贯制的试验。丢开人民教育出版社编的课本,进行自编教材的试验,又大搞上“大课”(一个年级一起上课)“双高课”(高质量、高速度)活动,要求一堂课教完两篇文章或一个单元,还鼓励学生写万字文。

随着普通教育的“大办”,工农业余文化教育也掀起了高潮。1958年,常德地委要求各县、市9月底基本扫除文盲。县委根据地委的指示精神,号召全县各级党组织、各级学校全力以赴开展扫盲工作。县成立扫盲协会(后改为工农教育委员会),区、乡设扫盲专干。各地组织民校群师到大队、生产队办点,到食堂辅导农民识字。县扫盲协会组织编印了《识字课本》《文化课本》等教材,全县兴办干部红专大学53所,学员5367人;兴办三结合红专学校3081所,学员2.39万多人。7月,桃江县扫除文盲教育工作通过国家验收。全县17万多个青壮年文盲,有8.69万人达到脱盲标准,非文盲人数占青壮年总人数的81.4%,符合国家实现青壮年无盲县的标准,国务院授予桃江“无盲县”奖旗。到年底,全县脱盲人数超过13万。之后常抓不懈,到1964年,青壮年无盲率达到96.3%,受到省委表彰。

教育“大跃进”在发展中小学教育和扫盲教育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超越了当时经济发展的承受能力,违背了教育发展的客观规律。全县各个学校普遍出现缺经费、缺校舍、缺设备、缺师资的情况;又片面强调学生参加劳动生产,支援农业和大炼钢铁,忽视了课堂教学,普通教育教学质量普遍下降。

卫生“大跃进”。卫生事业也在“大跃进”热潮中得到发展。1958年,随着人民公社化运动兴起,在全县各区建中心联合诊所、乡建联合诊所的基础上,相应建立18个公社卫生院,至1961年各公社普遍成立卫生院,社、镇卫生院达到48个。院以下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设卫生所,大队设保健室,生产队明确不脱产保健员,负责报告疫情和开展预防工作。同时,为适应大炼钢铁的需要,1958年开办了灰山港工人医院(后改为桃江县第二人民医院)。农村卫生工作的发展为医治民间一般常规疾病,保护人民健康起了重要作用,特别是为扑灭1958年暴发的流脑疫情作出了重要贡献。在推动农村卫生体制建设的同时,卫生工作还广泛深入开展了灭“四害”(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讲卫生和防治疾病运动。1958年4月8日,县委批转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开展除“四害”讲卫生的意见》,在全县掀起除“四害”高潮,提出奋战90天、争取在“七一”前实现“四无”县的口号。各地采取速战速决的办法,城镇和农村的干部群众日夜苦战,到5月中旬,全县灭鼠灭麻雀挖蛹灭蝇灭蚊取得显著成绩,不仅“四害”大大减少,同时通过疏通阴沟、迁移填平污水氹、改水改厕、新建改建猪栏牛栏以及搞大扫除等各种卫生措施,大大改善了城乡卫生状况,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卫生意识。据当时检查情况,有桥头河公社、桃江镇、马迹塘镇、三堂街公社和40个生产大队、330个生产队基本实现“四无”。这次除“四害”运动取得了很大成果,但在工作指导上缺乏科学分析,把麻雀也列入“四害”范围,导致在以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麻雀绝迹,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生态平衡。

文化“大跃进”。全县建立城乡文化网,12个公社、3个镇共建立民办文化馆15个,图书馆18个,展览馆18个,文化站110个,业余文工团110个,俱乐部1203个,图书室600个,其他文化组织1850个。这些文化组织和设施共配备脱产专职干部和非脱产干部4960人。全县培训文化骨干4000多人,图书达85万册,参观展览达46万多人次。地花鼓等多种形式的文艺宣传也很活跃,全县两个职业剧团,全年共演出680场(其中农村巡回演出174场)。文艺创作也成果颇丰,这一时期各地创作剧本300多个。县文艺工作者和各地业余作者从当时大跃进的许多动人事迹中发掘素材,编写了大量的文艺节目,进行宣传演出。著名的有县花鼓剧团编写的花鼓戏《桃花江上十二英》。在大办钢铁运动中,农村青壮年男劳力均奔赴钢铁生产第一线。桃谷山村邓元英、郭俊英等青年妇女充当了全队劳动力的支柱。她们在大队团支部领导下,成立“十二英妇女突击队”,打破“男耕女织”陈规,学会了整套种田技术,承担全队280亩稻田的主要农活。她们还参加冬修水利,男人能干的事她们也能干,成为工地上事事争先的领头雁。《桃花江上十二英》就是根据这个素材编写而成。在艺术上将花鼓戏音乐与民间小调结合起来,融入舞蹈动作,表演形式活泼,舞台气氛热烈,表现了桃花江妇女的劳动热情和精神风貌。在县内演出后,全县妇女劳动积极性大大调动起来,先进妇女组织如“黑姑娘突击队”“十二红妇女突击队”等大批生产能手和突击队在大跃进中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1960年,这一剧目参加常德地区专业剧团文艺会演引起轰动,后赴长沙湘剧院演出,受到省会广大群众的热烈欢迎。原定演出7天,结果连演10天达20场,省会媒体评价很高。

1959年4月,县文教科、县湘剧团还集体创作了反映1928年桃江革命历史的湘剧《红泛桃江》。演出后,在群众中影响很大。农村电影放映也得到较快发展,全年共放映电影2085场次,比1957年增加5倍。农村的各种便民书店也逐步出现,全年销售图书148万多册。这些为丰富城乡人民的文化生活起了重要的作用。

体育“大跃进”。1958年8月13日,县人委发出《关于普遍开展农村体育运动的通知》,要求乡乡有体委,社社有球场,河流作游泳池,马路作跑道,晒谷坪当球场,竹竿为标枪,石头作铅球,广泛组织群众开展业余体育活动。同时,各地以机关、学校为主开辟运动场,添置了一些体育设备、器材。很多农业社全年举行单项竞赛5-10次,举行综合性体育比赛1-2次。全县参加全民锻炼的达25万人,形成了以达到“劳卫制”③标准为目标的群众性体育运动高潮。全县共有2039人达到了劳卫制各级标准,为1957年的15倍。

第四节  人民公社化运动

一、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兴起

1958年9月10日,中央政治局北戴河扩大会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和《人民日报》“先把人民公社的架子搭起来”的社论发表后,人民公社化运动即在全国农村广泛开展起来。

中共中央《决议》认为,建立人民公社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趋势。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相互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探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

9月12日,桃江第一个人民公社——桃花江人民公社成立,在选举产生公社管委会班子的同时,成立中共桃花江人民公社委员会。全社辖花桥、石井头、浮邱山、双江四个乡,共1.4万户5.6万人。9月15日至22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决议》,具体部署在全县建立人民公社。会议决定将全县755个高级社合并成立20个人民公社。会后,全县农村全面掀起由高级社转入人民公社的热潮,仅7天时间全县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

10月底,县委根据省、地委指示,撤销燎原和前进两个人民公社,将全县20个人民公社改为18个。共建立生产大队169个,生产队1551个,人民公社组织里的农民都是公社社员。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制度,既是农村基层组织的政权机关,行使各项行政职能,又是农村的经济单位,组织和领导各项生产活动。公社建立党委会和管理委员会,党委会设立组织、宣传、武装保卫三个部和办公室、监察委员会;社管委会下设财粮、农水、林业、工交、多种经营、文教卫生、供销、信用、民政福利等9个部,另设计统委员会、财政管理所、粮站、监委会等部门和妇联、青年团等群团组织。

人民公社的特点和优越性,概括为“一大二公”。所谓“大”:一是规模大,就是将原来几十户、上百户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为数千甚至上万户的人民公社。最大的超美人民公社,有1.5万户近6万人。二是经营范围大,人民公社是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农村基层社会组织。人民公社不仅组织农业生产,还创办社队工厂、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公共食堂等。所谓“公”:一是将那些经济条件不同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合并后,一切生产资料和产品归全社人民集体所有,由公社统一计划、调拨和分配。二是实行工资制和部分供给制相结合,并通过收回自留地、禁止私人饲养家畜、限制家庭副业、搞“一平二调”④、取缔农村集贸市场和小商小贩等措施,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扩大积累,提高公有化程度。三是在人民公社内部搞“三化”,即“组织军事化”,将劳动力按军事建制编定,全县男女劳动力组成18个团,下辖193个营867个连2251个排7557个班;“行动战斗化”,生产由公社、大队、生产队统一发号施令;“生

活集体化”,限制或禁止私人开伙,社员集中在公共食堂集体开餐,吃饭由公社无偿供给。全县集中办起了2048个公共食堂,2285个托儿所、341个幼儿园。人民公社被誉为“通向共产主义的金桥”,与总路线、大跃进并列为三面红旗,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三大法宝”。广大人民群众怀着美好愿望建设人民公社,付出了极为艰苦的努力。

二、人民公社的初步整顿

人民公社初期,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原来高级社的财产被无偿转为公社所有。大队、生产队和社员的财产层层往上调,不分你我,不分公私。甚至连社员的房屋、房前屋后的林木果树以及社员的生产生活用品等往往也被收归公有,办公共食堂的锅、碗、坛子、钵子、筷子等基本上是从社员家里收来的。这种大集中所形成的“共产风”,造成了农民的不满和恐慌。

1958年底到1959年初,党和毛泽东察觉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问题。1958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中央在武昌举行八届六中全会,讨论并通过了由毛泽东主持起草的《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主要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倾向。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在郑州召开扩大会议,讨论整顿人民公社的工作,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1959年1月11日,县委根据中央、省委和地委的指示,将全县18个公社合并为12个,并按公社所在地命名。即桃谷山、花果山、桃花江、修山、三堂街、鸬鹚渡、大栗港、武潭、马迹塘、杉树仑、桥头河、灰山港。同时,相应扩大公社机构,公社党委由7-15人组成,配正、副书记3-5人,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委会、团委和妇联。公社管委会由15-23人组成,配正、副主任2-3人,下设农业、水利、工交、财贸、文教卫生、政法、武装和生活福利等部,形成“政社合一”的新型体制。在调整公社体制的同时,县委对全县的公共食堂、居民点、敬老院、托儿所和幼儿园也作了相应调整。3月3日至6日,中共桃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明确人民公社仍为集体所有制,实行按劳分配制度,批判了那种无根据地“立即实行全民所有制”“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作法,澄清了党员、干部在所有制和分配关系方面的错误认识。

3月24日至29日,县委召开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及作业组社员代表3218人参加的五级干部大会,贯彻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省委六级干部会议关于“权力下放,分级管理”的精神,调整公社体制,下放权力,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促进生产的更大发展。会议开展大鸣大放,对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辩论,有2852人鸣放意见3.3万多条。这些意见大多反映公社管理、油粮分配制度和生活福利、干部工作作风和贪污浪费等方面的问题。会议认为“公社权力过于集中,统得太多,卡得太死”,以致造成山林被乱砍乱伐,生猪大量死亡,干部强迫命令成风,社员生活水平逐步下降,很有必要对人民公社进行调整,实行“三级所有,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的新体制。会议讨论和通过了《桃江县关于人民公社职权范围的规定(草案)》以及《桃江县关于人民公社分级管理若干政策的规定(草案)》,承认队与队、社员与社员收入之间的合理差别,对大队、生产队建制作了适当调整,原来的169个大队调整为210个,1551个生产队调整为1640个,生产队下再分作业组5288个。会议贯彻中央决议,决定将人民公社所有制调整为生产大队所有制,明确大队为独立核算单位,生产队为“三包”单位。这些措施使得“左”的错误在一定范围内得到遏制,有利于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对于稳定农村,缓和党与农民的紧张关系,巩固人民公社、调动广大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6月下旬,县委常委学习了毛泽东4月2日撰写的《党内通讯》。这篇通讯就包产、密植、节约粮食、播种面积、机械化、讲真话等六个方面存在的不实事求是的作风,写信给省、地、县、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六级干部。信中说,“包产能包多少就包多少,收获多少就讲多少”“爱讲假话的人,一害人民,二害自己”“有许多假话是上面压出来的”“上面一吹二压三许愿,使下面很难办”。这些话是针对当时的实际情况讲的。这篇《党内通讯》没有引起县委重视,有的发到基层就被收回,没有发挥应有作用。

1961年4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重新调整社、队规模,将12个人民公社调整为47个,210个大队调整为816个,1640个生产队调整为6773个。8月4日,又恢复10个区的建制,重新设立区委和区公所。明确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分配体制。并修定劳动管理制度,推行劳动定额,按劳分配。对人多劳少的困难户,在吃粮上适当予以照顾,恢复社员自留地和家庭副业。这些调整对调动社员群众生产积极性起了一定作用,人民公社开始萌发生机。但人民公社“一大二公”体制没有根本改变,平均主义现象依然存在,遏制了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第五节  开展“反右倾”运动

一、对县委主要领导人的错误批判

1959年7月2日至8月16日,中共中央在庐山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政治局扩大会议的主旨本来是统一全党对形势的认识,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具体政策,进一步纠“左”,动员全党和全国人民完成1959年的“大跃进”任务。然而,由于毛泽东不能接受彭德怀、黄克诚等人对“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评价,错误地开展了对彭德怀、黄克诚、张闻天、周小舟的批判,庐山会议由纠“左”转向了反右。全会通过了《关于以彭德怀同志为首的反党集团的错误的决议》和《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而斗争》等文件,认定“右倾机会主义已经成为当前党内的主要危险”,“保卫总路线,击退右倾机会主义的进攻,已经成为党的当前的主要战斗任务”。这个精神迅速传达到全党,把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的斗争推向了全党,一场大规模的“反右倾”运动在全国开展起来。

8月至9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和益阳地委相继召开扩大会议,贯彻中央庐山会议精神,部署在县以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反右倾”整风运动。同时,在农民中开展整社及总路线再教育运动,肃清“右倾机会主义思想毒素”。并要求各级党委将党内过去“长期没有解决的问题”,在这一次一并解决。根据省、地委的指示,9月23日至25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和地委的会议精神。参加会议的有县委正副书记,县委委员、公社书记、县直机关部办委及科局主要负责人。会议学习了庐山会议的两个文件,接着错误地组织了对县委书记、县长李企孟的批判,指责他反对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犯有“右倾机会主义”的严重错误。

9月26日至10月4日,县委又召开扩大干部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体县委委员、县直机关干部,厂矿、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及公社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共1007人。会上,传达了中央八届八中全会和省、地扩大会议决议精神,对前段工作进行了总结,继续将李企孟就大办钢铁、人民公社化、“放卫星”等实事求是向党反映情况、提出的批评意见作为“右倾”反党言行进行重点揭发批判。同时,发动了对武潭公社党委第一书记贺隆配、桃花江公社党委第一书记罗范村、花果山公社党委第一书记陈伯清、八三煤矿党委第一书记柴小平、雪峰山农场党支部书记丁宗佑等人的批判,指责他们右倾保守、攻击“大跃进”,把他们对总路线、公共食堂、高指标的一些看法作为“右倾”反党言行进行揭露批判。这次会议共揭露出“右倾机会主义”对象45人,重点批判29人。李企孟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他认为全民大炼钢铁是劳民伤财,“大办钢铁把桃江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财政、经济搞垮了,把山里的树砍光了,大办钢铁所挣的钱,买不回炼钢铁时穿草鞋的钱。”他不相信“大跃进”中的那些高产“卫星”,认为亩产几千斤、上万斤粮食是造假,是吹牛,根本不符合科学精神。他反对县委硬性规定种35万亩双季稻的计划,认为脱离实际,是瞎指挥。他主张基本建设要量力而行,反对耗巨资修建县展览馆,再三提出县财政已出现赤字,不能再盲目搞大规模的建设,在目前条件下,不能继续大办工业、农业、师范、卫生、林业等专业学校。他认为“大跃进”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共产主义因素多了,搞大了,搞快了。1959年,当地委过多地增加桃江县的钢铁生产任务时,李企孟力陈桃江实际情况,抗争抵制,减轻了大炼钢铁中的损失。会议把这些都作为他的右倾反党言行进行重点揭发批判。对他进行夜以继日的大批小斗。他妻子劝他顺应潮流,不再固执下去,但他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如此“大跃进”,如此搞运动整人,终将会弄得民不聊生。1959年11月16日,县委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桃江县委员会关于李企孟同志右倾反党错误的决议》,指责李企孟恶毒攻击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是桃江党内右倾机会主义反党活动的集中代表,认为同他的右倾反党错误的斗争是两条道路的斗争,建议地委和省委对李企孟给予处分。1960年2月,县委将李企孟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报益阳地委撤销其县委书记、县长职务,送县钢铁厂强迫劳动。县钢铁厂对他严加管制,强迫他干重体力活。他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病情日益严重。经其家属再三向组织提出要求,才送到湖南省人民医院医治,终因病情严重,于1961年8月8日在医院病逝。临终时,李企孟嘱咐妻子代他交病中两个月的党费。李企孟是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党的好领导干部。他反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的一些“左”的作法,是他敢于坚持党的实事求是原则,对党对人民群众负责的表现,中共益阳地委和桃江县委对李企孟的批判和处分决定是完全错误的。1983年9月,中共益阳地委撤销了对李企孟的处分决定。

二、“反右倾”运动

在开展对李企孟等人批判的同时,“反右倾”运动在县直机关、工矿、交通、财贸、文教卫生、农林水系统正式开展,64个单位984人参加“反右整风”。1959年10月5日,县委组织召开“反右倾”运动动员大会,根据党的八届八中全会和省、地委扩干会议精神,部署全县“反右倾”运动。11月7日至19日,各单位开展鸣放辩论和“自觉交心运动”。规定参加整风学习的人全部向组织交心。《整风情况报告》显示:彻底交了心的756人,占76.9%,基本彻底的151人,占15.3%,不彻底的77人,占7.8%。其中科局长级干部56人,彻底交心的44人,占80%。交心中,一些干部比较彻底地交代了隐藏在心灵深处的“错误”思想。鸣放辩论中,共贴出大字报9740张,揭露出当时认为错误的各种言行1.9万多条。诸如“放卫星是浮夸”“工具改革是浪费”“钢铁生产亏本,划不来”“建设搞快了,搞多了”“生产指标高了,先进经验是假的”“人民公社化运动搞快了”“社员出工不积极是粮食供给制造成的”“生猪公养不如私养好”等等。这些本来符合实际的正确看法,都被当作错误言论给予揭露和批判。

根据鸣放辩论和“交心运动”中交代和揭露的问题,按政治态度将党员干部分为三类:一类是大是大非界线明确,立场坚定,工作干劲大,斗争坚决的;二类是大是大非问题认识基本正确,但在个别问题上还有模糊或错误认识,表现一般的;三类是大是大非不清,有右倾思想情绪,通过运动提高不大,工作表现不好的。

根据1959年11月中共中央批转的军委总政治部《关于划分右倾机会主义分子的标准和处理办法》,全县各级党组织(不含农村)联系各自单位实际,上挂下联,查历史,算总账,确定重点批判对象并进行处理。全县共有142名党员干部受到重点揭发和批判。其中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11人,划为其它各类分子2人,定为犯严重“右倾反党错误”42人(其中15人受到撤职处分,9人留党察看)。

农村“反右倾”整风运动,也是从县委扩大干部会议以后开始的。县委成立基层整风办公室,各公社以上基层组织成立基层整风领导小组。全县12个公社,1个县辖镇,1个农场,共有正副书记54人,一般干部218人,大队正副总支书、大队长、总支委员2708人,作业组长以上干部9236人,按先党内后党外开展运动。11月,各公社先后召开党员大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开展大鸣大放大辩论。全县农村基层党员6810人,在农村“反右倾”运动进入重点对象批斗阶段,经县整风领导小组批准的斗争对象104人,占党员总数的1.53%(斗争面一般控制在1.5%以内),其中有公社正副书记、党委委员和大队总支书记、大队长、支委委员及生产队党员干部。

全县社、镇所属单位101个,干部职工应参加运动的2366人,其中党员633人,经各公社整风领导小组摸底排队,一类党员347人,占党员总数的54.8%;二类党员228人,占党员总数的36.1%;三类党员58人,占党员总数的9.1%。非党干部职工1733人,其中一类531人,占31%;二类994人,占57%;三类208人,占12%。在摸底排队的基础上,通过查历史档案、深入单位收集材料、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结合他们在鸣放阶段的言论,摸出重点批判对象58人,有严重右倾言行的208人,对他们进行了整风批判。

这场“反右倾”运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一大批敢于提批评意见的干部、党员、群众遭到错误批判,不少人被定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而受到组织处分。他们受到不应有的打击,并由此在精神上、工作上受到很大影响,无论对他们个人,还是对党、对国家和人民的事业都是一个重大损失。

“反右倾”运动把阶级斗争引入党内,埋下了社会主义时期把阶级斗争、政治斗争主战场逐渐转移到党内的种子。

“反右倾”运动打断了经济工作中纠“左”的进程,随后又掀起继续“大跃进”的高潮,在“反右倾,鼓干劲”口号下,各种“大办”再次一拥而上,一度有所收敛的“一平二调”“共产风”又刮起来,经济不但没有得到发展,反而出现倒退。

“反右倾”运动形成了一种很不正常的政治风气,不容许党员和群众提出不同意见,否则就容易被扣上有思想政治问题,甚至反党分子帽子;不容许批评工作中的缺点、错误,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缺点、错误,否则就可能说成是反对党的领导。“反右倾”运动还将个别问题普遍化,往往造成扩大化错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上面有人好“左”,下面就有一批以“左”的面孔出现的干部。群众称之为“风马牛”干部(看风使舵、拍马屁、吹牛皮)。这些人往往容易受到赏识、提拔、重用。庐山会议以后,“左”比右好,宁“左”毋右,右是立场问题,“左”是方法问题等观点普遍流行,泛滥成灾。

第六节 初步纠正“左”倾错误

一、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

1959年3月3日,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311人,实到代表279人,代表全县4563名党员。县委第一书记王志文代表县委作了《坚决贯彻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组织1959年更大更好更全面跃进》的报告。县委书记吕书元作了《关于1959年农业生产与整社工作》的报告。

这次大会的基本任务是:总结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成绩和经验,认清形势,大鼓干劲,大擂战鼓,研究增产措施,猛攻农业,全面落实1959年工农业生产计划,讨论整顿提高人民公社的工作,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思想,集中一切力量,为实现1959年更全面的跃进而奋斗。

大会认真总结了第一届党代表大会以来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提出了实现“更大更好更全面大跃进”的“八关”。即农业五关:粮食关,全县平均亩产2000斤,总产量达到10-12亿斤;棉花关,全县扩种棉花3万亩,亩产皮棉100斤;油料关,力争食油自给;肉食关,大力发展家禽家畜,生猪达到50万头,鸡鸭达到100-200万只;现金关,全年农副业总产值达到1亿元,争取1.3亿元。工业三关:炼铁关,全年炼铁2万到2.5万吨,铁矿石17万吨;煤炭关,全年产煤35万到40万吨;农业机械关,每个公社办一个农具工厂,大力开展工具改革,为农业机械化创造条件。会议要求全党必须以“十分指标、十二分措施、二十四分干劲”过八关。

大会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轰轰烈烈、扎扎实实开展以积肥为中心的春耕生产运动。要全党总动员、全民总动手,集中领导、集中思想、集中劳力、大干特干,实现每亩粮田积肥800到1000担。集镇居民、工矿职工、机关干部和学校师生,也要在完成本岗位工作和学习任务后,主动承担一定的积肥任务,人人为肥而战。工业上必须抓好生产和基建。开展群众性高质高产月活动,组织大竞赛、大评比,深入开展技术革命,打好1959年铁、煤产量翻两番到三番的攻坚战。各公社农具厂、手工业社要大力整修新制小农具,为农业生产服务。

大会提出整顿巩固人民公社主要解决七个问题:一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问题。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三级核算,公社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生产计划,统一进行经济核算和收益分配,统一制定全社工资和供给标准,统一农村产品的购销和完成国家税收任务,统一规划全社大型基本建设。二是迅速落实1959年生产计划。逐级包任务、包劳力、包投资、包措施,并实施超产奖励措施。三是搞好劳动管理。确定大队、生产队规模,制定劳动纪律,挖掘劳动潜力,保证主要青壮劳力投入农业生产。四是分配问题。坚持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五是财务管理问题。由公社实行统筹统支。六是集体生活福利问题。办好公共食堂、居民点、托儿所、幼儿园和敬老院。七是在整社中同时开展整党、整团、整顿民兵组织和整顿干部作风的工作。

这次会议试图澄清各级干部的思想认识,转变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制止“共产风”“浮夸风”和“强迫命令风”,提出要弄清敢想敢说敢干与乱想乱说乱干、先进指标与浮夸虚报、客观现实条件与主观能动作用三个区别。但是,会议对形势的判断、工作成绩的总结及制定的1959年更全面的大跃进规划和工作部署,仍然坚持了“左”的指导思想,在实际上反而助长了以“共产风”为主的几股歪风。首先,会议认为右倾保守思想是继续大跃进的主要障碍,要打破右倾保守思想,破除迷信。其次,会议一方面提出制止浮夸风和强迫命令风;另一方面又继续制定不切实际的高指标和几个“大搞”,如大搞积肥运动,大搞工具改革,大搞铁煤生产,大搞治山治土运动等。提出的高指标都超越了当时的现实条件,前段有所收敛的“五风”错误又重新刮起来,致使全县的经济建设又受重创,人民生活面临更加严重的困难。

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桃江县第二届委员会。选举县委委员17人,候补委员5人。在随即召开的第二届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县委常委7人,王志文当选为县委第一书记,李企孟、吕书元当选为县委书记。大会审议通过了《中共桃江县第二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陶铸到桃江调查研究

1961年5月14日至17日,中共中央委员、中南局第一书记陶铸和秘书丁励松、胡木英一行三人,在湖南省委书记万达、常德地委书记王敬陪同下,到桃江考察调研农村工作,重点调查公共食堂和山林问题。

陶铸在武潭公社大志大队豪猪村生产队,看到公共食堂少粮缺油无蔬菜,社员普遍营养不良、体质虚弱和精神萎靡的情况,就和社员一起座谈,了解到办食堂的许多弊端,他认为解散食堂迫在眉睫。他问社员,食堂解散后,有没有困难。社员们说,困难是有,在“大跃进”中,把一些旧房子的土墙当做陈砖土担到田里做了肥料,茅草屋的茅草浸泡在池塘里搞了“粪湖尿海”,房子要新建,锅、碗、瓢、盆要重新添置,但只要解散食堂,困难自己可以克服。陶铸又征询社员有什么要求,社员们要求从集体划给他们一些菜地,允许他们在家里养猪养鸡。陶铸认为这些要求是合理的,且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应该让大家去种瓜种菜,在粮食困难的情况下,搞“瓜菜代粮”,解决燃眉之急。

武潭盛产楠竹,在大办钢铁中山林被大量砍伐。1959年搞“广种博收”又普遍放火烧山。一烧几十亩甚至上千亩,从外地调来粟、荞麦、玉米做种子散播下去,“刀耕火种”争取收成。武潭公社为了建立“万亩粟山基地”,在楠木桥、许家洲一带,自3月29日下午放火烧山,一直烧到4月1日上午,烧了三天三夜,一次烧毁竹林8000余亩。

陶铸听到、看到这些情况,心情很沉重。他认为山林潜力大,毁山容易蓄山难。他指出,要把山封起来,几年之后,大竹子越来越多,立竹密度也会越来越大,竹林就能兴旺发展。

陶铸在视察了武潭、桃谷山的竹林后,再三叮嘱县委书记王志文,要把这些山很好地看起来,把山林管理责任制搞好,落实“五定大包干”、山林可以包到社员由大家来管。

陶铸还就《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如何调动基层积极性、尊重生产队自主权、让社员当家作主,以及社员开展家庭经营、搞好小自由等问题同干部、社员开展讨论,广泛听取意见。随后,他在县、区、社三级干部大会上讲话,指出要从实际出发,顺应民意,解散公共食堂;要划给社员适当的菜地,屋前屋后,边边角角的土地要放宽使用,让社员种瓜种菜,以迅速缓解当前社员生活困难的局面。他还明确提出要坚决纠正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和干部中的违法乱纪行为,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尽量解决统得过死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问题。

县、区、社三级干部会议根据陶铸的讲话,讨论决定解散食堂分三步进行,先搞好试点工作。但武潭区没有等到干部散会,就在大志大队的影响下,全区的食堂自动解散。只几天,全县4759个食堂全部解散。桃江解散公共食堂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面。

县委还根据陶铸的指示,派县委农村工作部部长王希果、林业局局长汤晋带领工作组,分别在武潭大志和桃谷山猴栗岭两个大队进行山林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广,山林得到恢复和发展。

“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政治上搞过火斗争,经济建设上搞过高“指标”,体制变革中搞过大集中,工作方法上搞“五风”,严重脱离了当时的社会实际,是县委在领导桃江发展和前进过程中的一次严重失误,给党和人民造成了严重灾难,给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严重损失,也给桃江的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一)把建设社会主义、根本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看得太简单。这不仅表现在“苦战三年,彻底改变桃江面貌”的口号中,而且也表现在县委发动和指导“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各项决策和具体措施上,过分夸大主观能动作用,以为只要在党的领导下,搞群众运动就可以创造任何奇迹,对根本改变落后面貌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估计不足,犯了急躁冒进的错误。(二)在指导思想上“左”的狂热倾向。1957年整风反右派开始后,不停地批判“右倾保守”,批判反冒进,批判“观潮派”“稳妥派”“秋后算账派”,而对说大话、吹牛皮、放空炮不仅不加批评、制止,而且还予以鼓励、表扬,造成宁“左”毋右的风气。在不断批判“右倾保守”的气氛中,干部更害怕沾右的边。这种情绪不断升温,是导致“共产风”“浮夸风”等不正之风盛行的重要思想根源。(三)对经济建设自身的特殊规律缺乏深刻理解。搬用战争和土改年代中大搞群众运动的方法来指导经济建设,搞大兵团作战,各种“大办”一拥而上,一味地猛干、盲干、甚至乱干,势必破坏经济平衡,搞乱生产秩序,造成社会财富巨大浪费。(四)不考虑县情、社情,不从各地的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进行分类指导,盲目搬用外地经验普遍推广,搞一刀切,以致不顾各地自然条件和耕作习惯的差别,违背科学规律,一律搞深耕改土和密植等,造成劳民伤财。(五)与民争利,对农民刮起了剥夺式的“共产风”。在“大跃进”的各种“大办”中,无偿调用集体和个人的土地、物资和劳力,甚至大量拆毁社员房屋,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

当然,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也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绩,如在那一时期完成的大量的水库、山塘、河坝等水利建设和公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促进桃江工农业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大部分建设至今还在继续发挥作用。桃江的主体工业也是在“大跃进”中布局和起步的。尽管这些成绩的取得付出了十分昂贵的代价,其历史功绩不可磨灭。

第十二章  调整国民经济及其他关系

60年代初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希望扭转“大跃进”、人民公社化、反右倾运动及自然灾害造成的严重经济困难局面。中共桃江县委贯彻上述“八字”方针,落实省委《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十大政策》,加强农业生产;对工业企业实行关、停、并、转,精简职工、压缩基建规模和城镇人口,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集体手工业;对商业、教育、卫生等也进行了调整;同时进行甄别平反,调整政治关系。1962年,国民经济开始好转。到1965年,全县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

第一节  生产度荒,防治“三病”

一、大力生产蔬菜,大搞代食品

连续3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背离党的八大提出的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建设方针,加上连续遭受自然灾害,国民经济严重衰退,最后陷入极其困难的境地。桃江的形势十分严峻:“左倾”错误泛滥,“五风”盛行,重工业畸型发展,财政巨额亏损,森林资源遭到毁灭性破坏,农业生产滑坡,饥荒十分严重。至1960年全县农业总产值4058万元,粮食产量仅2.05亿斤,比1949年还减少3000万斤,人平口粮288斤。棉、油的产量也降到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历史的最低水平。1960年4月,全县仅存粮食4119万斤,扣除种子、饲料用粮外,仅有口粮2091万斤。此时离新粮接续还有3个多月,每月人平口粮仅13斤。全县182个大队,有163个大队发生饥荒。在经历了1959年粮食减产后,本应生产自救,厉行节约度难关,但公共食堂里还是敞开肚皮吃大锅饭。到1960年问题总爆发,生活物资严重短缺,几乎所有与人民生活有关的商品都凭证限量供应。因严重饥荒,水肿病人激增,劳力大量外流,人口出生率大降,非正常死亡人数剧增。面对这一严重局面,为了组织全县人民战胜困难,度过难关,1960年4月12日至15日,县委在修山公社召开公社党委书记会议,主要讨论如何安排群众生活,组织群众战胜饥荒的问题。会议要求各级党组织紧急行动起来,发动人民群众增产节约,尽最大努力培育好春收作物,大种蔬菜,大搞代食品,尽一切可能增加粮食和代食品,搞好计划节约用粮。同时,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共度难关。会后,各社、队开始普遍推行“煮谷碾米”和“双蒸饭”⑤。但这些补救措施不能解决根本问题。10月29日,县委发出《关于立即大种秋菜的紧急通知》。全县农村、厂矿、机关、学校全面紧急发动,以食堂为单位,平均每人种菜2-4分地。塘边、山边、田边零星土地划给社员种菜,一些部门单位也到农村开荒种菜。一些社队采取奖励措施,鼓励农民多种菜、种好菜。到年底,全县共种各种蔬菜20多万亩。大量蔬菜出园,人民群众以菜代粮,对缓解饥荒起了一定作用。

在大种蔬菜的同时,还开展了大搞代食品的群众运动。1960年12月,县委成立大搞代食品领导小组,号召全县人民采集和制作各种代食品。12月7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门研究代食品问题。县委提出要贯彻“全民动员、食堂为主,土洋结合,以土为主”的方针,开展大搞代食品群众运动。会后,各公社、大队、厂矿、机关、学校分别成立了代食品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主要领导抓这项工作,制定计划,全民行动,统一领导,分兵作战。当年冬到次年春,全县安排劳力1.85万个,干部3407人,办代食品加工厂3058个,寻找或加工代食品24万担;组织捕鱼打猎组491个,增加肉食水产品4.5万斤。各地制定劳动定额、报酬标准和奖惩办法,激发干部群众大搞代食品的积极性。同时,划分经营范围,坚持“谁劳谁得”分配原则。即集体组织的专业队、加工厂所采集或加工的代食品,归全队社员集体所有,社员在休假期间或业余时间打猎、捕鱼或从事其他劳动所收获的东西,归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这些措施,激发了干部群众大搞代食品的积极性,到1961年初夏,基本实现了县委提出的采集和加工代食品的计划。

大种蔬菜和大搞代食品运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食品严重缺乏的矛盾,为帮助人民群众度过难关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防治“三病”,解民疾苦

1958年以后造成的国民经济严重困难,特别是粮食极度紧张,使人民生活陷入十分艰难的境地,社员营养状况普遍恶化。1959年开始,全县城乡“三病”(水肿病、妇女闭经和子宫脱垂、小儿疳积)开始发生并广泛流行。据县卫生部门1960年9月统计,全县“三病”病人近3万,仅水肿病人就有2.4万多,占当时全县总人口的6.8%。武潭公社莲花坪大队石家田生产队主劳力22人,有16人因病不能劳动。杉树仑公社川门湾大队15岁至45岁的妇女劳力538人,有244人患妇科病,占妇女劳力的45%。

“三病”导致的死人事件更是触目惊心。从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上半年,全县死亡2.2万多人(含部分老死及其他疾病死亡),死亡率高达患病人数的47.37%。这种死人严重的情况引起了省委的高度关注。1960年7月15日,省监委和地委电话指示桃江县委迅速查明情况上报。县委立即召开常委会议,决定从县里抽调63名干部和医务人员,各公社抽调200多名干部组成“三病”死人情况调查组,由吕书元任组长,地委也派出了以地委委员、专署检察长李振江带队的检查组。地、县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两次全面检查。检查核实,从1月1日到7月31日,全县共死亡11348人,占全县总人口的2.3%,其中因“三病”死亡占了很大的比例。

此前,县委就开始了对“三病”的防治工作。4月28日发出了《关于突击防治水肿病的紧急通知》,对全县以水肿病为主的“三病”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并在全县推广了武潭突击治疗水肿病的经验。7月12日,中共湖南省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速消灭水肿病的指示》。县委贯彻省委指示,调整工作思路,一手抓生产,一手抓治病。全县各级党组织“千方百计,保命第一”,把扑灭“三病”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抗灾、增产节约工作统一研究、统一布置、统一汇报、统一检查、统一评比。为了加强领导,县委第一书记亲自挂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工负责。同时,各区、社都建立除害灭病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区、社、大队都由主要领导挂帅,安排得力干部专抓。文教、卫生、组织、监察及基层整风工作队齐抓共管,形成了全党动手,全民发动,集中力量突击防治“三病”的高潮。王志文经常深入基层,听取汇报,了解情况,指导“三病”防治工作。许多乡镇书记长住公社疗养院,与病人谈心,了解病情,征求病人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针对“三病”病人严重缺乏营养的状况,县委把改善病人生活放在“三病”治疗的首位。在省、地委的大力支持下,县委组织商业、粮食、民政等部门,加强营养物资调运,要求各级党组织保证病人在治疗期间每人每天1.5斤大米,1.5斤蔬菜,0.5两食油。1960年,县委先后下拨大米28.6万斤,黄豆6.8万斤,食油2.6万斤,红糖3728斤,医药救济款14.5万元。经县委同意,全县一共宰杀131头牛用来补充病人营养。1961年元月起,县委又组织下拨大米130万斤,黄豆11万斤,食油8400斤,食糖7万斤以及14万元医疗救济款,专项供应集中治疗的水肿、干瘦、妇女闭经、子宫下垂和小儿疳积病人。各公社、大队在困难的处境下,也为“三病”病人提供了一些鲜鱼、牛肉、猪肉和蛋品。

为解决大批病人的集中收治问题,各公社都建立了中心疗养院,专门收治危急病人。大队建立疗养院,收治中度病人。一般轻度病人,以食堂为单位开设营养餐,营养席。1960年到1961年,全县12个人民公社都建立了中心疗养院,建立大队疗养院199所。桃花江、鸬鹚渡、杉树仑等公社和城关镇还建立了干部、教师疗养院。县、公社、大队三级共配备专职干部290人,兼职半脱产干部和事务员529人。大部分大队疗养院达到了“七有”:有足够的房屋、专职院长、医务人员、炊事员、制度和公约、蒸汽疗法和医疗设备,基本能做到让病人吃好、住好、休息好、治疗好。全县共有600名医务人员参与“三病”防治。此外,省、地还抽调236名医务人员支援桃江。为了提高防治效果,解决缺药问题,县委召开名老中医座谈会广泛收集民间验方;推广土方土法土药。全县共挖掘1020个民间验方,归纳整理推广了506个民间验方。找出具有较好治疗效果的土药18种。至1961年10月,全县共收购土药53.08万斤,不但增加了集体和社员的收入,还缓解了药材短缺的矛盾。1960年全县治愈“三病”病人2.08万人,1961年治愈2.3万人,死亡人数直线下降。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调整,1961年3月,县委将原来的公社和大队疗养院合并为47 个公社疗养院,危重病人和中度偏重病人继续集中在公社疗养院治疗。中轻度病人分散治疗,由医务人员划片包干,实行定点、定时、定任务、定要求和包预防、包治疗、包宣传、包药材采挖的“四定四包”地段医疗责任制,确保医治到位。

在加强“三病”防治的同时,县委还加强了对病人、劳动力的保护,确保社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县委先后规定,“在食堂疗养的病人不许出工,一律完全休息至少20天”,病人痊愈后,本着“劳动强度由轻到重,劳动场地由干到湿,劳动任务量由少到多,劳动时间由短到长”的原则安排农活,对妇女实行“经、孕、产、乳”四期保护。

在整个防治“三病”的过程中,县委始终抓住宣传发动和卫生教育工作,组织了一支以学校师生和医务人员为主的6万人宣传队伍,广泛运用广播、大字报、黑板报、标语、文艺节目和游行等形式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同时,县委还持续开展大检查、大评比,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知识的普及和卫生状况的好转。到1962年底,全县“三病”防治工作基本结束。

县委及时开展的“三病”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保护了人民健康,体现了党对人民生活疾苦的关怀,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此后,工农业生产形势逐步实现好转。

第二节  调整农业

一、放宽政策,集中力量发展农村经济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1962年中央扩大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进一步统一了全党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认识,从“西楼会议”⑥开始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

从1961年起,全县党组织及党员干部的思想面貌已发生了明显不同于“大跃进”时期的可喜变化,强迫命令风、浮夸风、“共产风”和假大空等不切实际的作风明显收敛,实事求是的作风开始回归,这为全县国民经济的调整奠定了思想基础。2月,县委针对人民公社统得过死的状况,宣布允许大集体下的小自由。3月初,县委《关于农村人民公社若干经济问题的处理意见》作出了六项规定:一是划出耕地面积的7%给食堂和社员作为自留地,保证每个社员划足5-7厘地;二是允许社员开垦小量荒地,但面积不得超过自留地的一倍;三是社员房屋周围的一切资源归社员所有;

四是社员原有的少量麻土、茶蔸仍归社员个人所有;五是个人家禽、汇款、劳动收入永远归个人所有,存款自愿,取款自由,任何人不得克扣和干涉;六是允许社员利用假日和业余时间打草鞋、捉鱼虾、挖药材及从事其他小规模家庭副业。至4月,全县共划出自留地1.6万亩。

3月3日至10日,县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学习中央、省委和地委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文件。县委《坚决夺取1961年农业大丰收》的报告,确定了大办农业的八大措施:(1)坚决地认真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政策,特别是严格执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和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政策,坚决纠正“共产风”。(2)坚持群众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3)坚持四集中:任务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资金集中,加强农业第一线。(4)坚持两条腿走路的生产方针,即田土并举,提高单产与扩大复种面积并举,抓春夏秋三季作物并举,粮食生产与林、牧、副、渔生产并举,发展生猪以私养为主,公私并举。(5)切实搞好人民公社的生产经营管理。(6)坚持贯彻农业生产“八字”宪法。(7)高度关注群众生活,坚持办好公共食堂。(8)坚持政治挂帅,加强思想教育,经常鼓干劲,防止右倾情绪。同时,县委根据“中心十分突出,力量十分集中,措施十分有力”的要求,高度集中领导力量,县委主要领导除1人抓全盘外,其余全力以赴抓农业。28名县委委员除8人兼任区委书记,一人抓财贸以外,其余全部实行包区负责制。县直科局长包社,建立“四定”(定点、定位、定心、定期)“五包”(包政治思想教育、包执行好党的政策、包生产生活、包培养教育干部、包改变地区面貌)责任制。县委压缩全部基建项目,将3.3万多个民工转移到农业生产上,抽调干部2026人到基层工作。从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中压缩职工、家属1.5万人到农业生产第一线。1961年,全县共发放支农贷款168.6万元,新添抽水机91台,调拨石灰2.8万担,化肥6150担支援农业。

1962年,又大刀阔斧压缩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5月20日,县委成立精兵简政领导小组,继续在全县各条战线实行“精兵简政”。县委除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外,其他机构全部撤销或合并。县人委撤并一级机构8个,二级机构3个,三级机构44个。全县各条战线精简干部、职工25467人,充实到农业战线。这些措施的实施,每年为国家节省开支160多万元,减少商品粮供应197万多斤。财贸部门想方设法组织货源,供应石灰91.6万担,化肥2.45万担,农药5840担,各种饼肥4512担,绿肥种子1280担,烟煤2700吨,农具74万余件,发放农业贷款440万元。

1962年3月24日,县委根据中央修改后的“农业六十条”和省委1月7日《给全省干部、社员的一封信》,作出农业政策“十不变”的决定:(1)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少30年不变;(2)田土、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固定到队不变;(3)在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期间,划给生产队管理的山林所有权不变;(4)按劳分配、多劳多得、自愿互利、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变;(5)划给社员的自留山、自留地长期归社员使用的政策不变;(6)社员个人的房屋、家具、存款及劳动收入永远归个人所有的政策不变;(7)社员开垦荒地和经营自留地生产的农副产品归个人所有,不计征购、不抵口粮、不纳农业税的政策不变;(8)社员在住房周围新种植的果木归个人所有的政策不变;(9)国家给生产队的农副产品征购、派购任务不变;(10)土地改革中划定的家庭成份不变。县委的“十不变”政策对解除农村干部、社员“怕富”“怕变”的顾虑,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起了重要作用。

二、贯彻农业“六十条”,实行“五定”包干制

1962年5月8日至17日,县委召开生产队长以上干部会议,学习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及中央给全党的信,采取“大鸣大放,揭盖亮底”的方式总结“大跃进”三年来的经验教训。大家吐怨气、谈思想、放包袱,反映最多的是办公共食堂及分配的大锅饭问题。会后,县委着手纠正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实行“多劳多得,按劳分配”的原则。7月,省委发出《关于做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意见》。县委贯彻这个《意见》,派出工作组分别到双江公社杨家坳大队、桃谷山公社打石湾大队、石牛江公社安陵坪大队试点,将生产以大队核算改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队核算体制。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普遍提高。杨家坳大队出现了社员争出工,农活抢着做的现象,荒芜了三年多的100多亩田、60亩土全部种上了庄稼。9月,中央集中各地意见对“农业六十条”进行修改,正式确定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三十年不变。不久,中央又发出《关于改变农村人民公社基本核算单位问题的指示》。11月23日,湖南省委《关于开展宣传五定包干制,全面促进生产的通知》明确指出,五定包干制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县委认真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的这些指示。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县委第一书记王志文、县长胡瑞庭参加了中央“七千人大会”。这次会议总结了“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认为不少党员干部不谦虚谨慎,违反了党的实事求是和群众路线传统作风。毛泽东专门讲了民主集中制问题,又作了自我批评。这次会议虽然没有否认“三面红旗”,但对待缺点错误的诚恳态度、民主精神及自我批评的勇气,又一次给全党以鼓舞。“七千人大会”以后,县委分别召开各种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精神,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教训。县委带头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检查了工作中的失误并承担责任。经过逐级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全党统一了认识,加强了团结,树立了战胜困难的勇气,坚定了执行中央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信心,实事求是又开始成为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从此全县实行新的核算体制,生产队成为基本核算单位,并向社员宣布这种体制至少30年不变。同时,公社对生产队实行五定大包干(定工、定产、定征派购、定上交、定交换),取消基本口粮,实行多劳多得。全县五定大包干从1962年1月9日开始分批实施,第一批3个大队,二批24个大队,三批143个大队,四批642个大队。到3月2日,全县99.3%的生产队完成五定大包干工作。五定大包干实际上是以生产队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五定大包干体制下,经营管理得到了强化。但各生产队的情况不一。从1962年底的经营管理情况看,全县7058个生产队中,集体生产组织得好的3573个队,占51%;集体生产一般的2416个队,占34%;经营管理混乱,集体生产搞得差的1069个队,占15%。包干到队后,生产队又出现了多种经营管理形式。其中三种广为采用:第一种,在坚持定额(按每项生产的难易程度、劳动强度等定出工分报酬标准)两基本(基本投工与基本投肥)的基础上,根据农活特点分别实行长包工或短包工,按月公布评奖罚。第二种,少数农活包到人,多数农活搞排工,记工基本按定额,三五天记一次工。第三种,长活包到人,短活实行临时排工,少数农活有定额,多数出工一窝风。长包活主要是指看牛、看水、耕田、中耕追肥等,短包活主要指治虫、插田、收割、除稗、挖田垅等。此外,有极少数生产队搞了家庭联产承包,这种形式主要集中在灰山港,而且维持时间极短。1963年3月8日,县委《关于在干部中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情况报告》通报了这一情况:“灰山港区五个公社有三个公社闹分田单干,表现突出的源嘉桥公社党委书记肖什锦去年上半年上书中央毛主席,提出包产到户有6大优越性,全社780亩三包土已分到户的有730亩,229个生产队已有17个把晚稻和来年粮食作物包产到了户。河溪水公社党委书记杨家美1962年9月在河溪水大队亲自搞包产到户试点,把2个队的田、耕牛、农具都分到了户”。包产到户虽然是解决社员之间平均主义问题的一种有效形式,但为当时的体制和政治环境所不容。《情况报告》对“包产到户”提出了严厉批评。在强大的社教运动政治攻势下,包产到户很快就消失了。

全县绝大部分生产队将农活承包到组到人,由社员个人或小组搞生产,再由生产队办分配。为了尽量做到分配合理,各队实行了按定额或评工记工分的制度。在实践中,这两种记工方式各有利弊。评工记分较简便易行,但未克服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往往造成窝工浪费和工效不高;定额记工较好地体现了多劳多得原则,但有些农活难以实行定额,且搞定额记工往往造成为多挣工分而影响工夫质量。尽管如此,毕竟比“大跃进”时期的吃“大锅饭”前进了一大步。它对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起了很大的作用。“六十条政策到农村,出工不要喇叭筒,分配不搞一拉平,吃饭不用钵子蒸”,这几句顺口溜是对“五定”大包干后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和生产分配变化的真实反映。

三、加强农业科技工作

1963年初,根据省农技推广工作会议精神,县委组建了以县委副书记胡瑞庭为主任的“种子工作委员会”,开展以推广水稻良种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同时,县委、县人委批准恢复桃花江、三堂街、大栗港、杉树仑、灰山港5个区农技站,新建马迹塘区农技站,并成立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964年2月,县委批准恢复县农业局。5月,新建桃谷山、修山、武潭、松木塘4个区农技站。至此,全县10个区全部建立农技站,共配备农技干部53人。农业技术机构的建立和健全推动了良种推广工作的发展。1963年以后,先后引进矮脚南特、青小金等42个熟期配套的早矮品种进行示范推广。1964年,全县选择生产性能好、适应性广、抗逆性强、熟期配套的矮脚南特、南六矮、青小金、矮南早一号为当家品种,实现了早稻矮杆化,每亩产量上升到500多斤。晚稻经过1963年和1964年的波折,到1965年,农垦五八成为晚稻当家品种,县委组织农垦五八“粒粒选”全民选种运动,还调入晚粳一一等37个以晚粳为主的良种进行示范推广,并和晚籼品种浙场九号等进行对比。同年,省委发出“全党动员、集中力量,打好良种推广歼灭战”的指示。县委提出“早稻矮杆化、晚稻粳稻化”的口号,组织“新品种栽培技术培训班”,调进早矮品种221万斤,晚粳品种360万斤,还从浙江、广东等地聘请55个农业技术人员,进行实地操作、现场推广。农技部门在全县各基点大队有步骤地开始试种10个早稻矮杆品种,7个中稻矮杆品种及18个晚粳品种。这年7月,县委组织区社书记、基点大队党支书、农技干部,对县委基点桃谷山公社打石湾大队试种的6.4亩矮脚南特号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平均亩产1202斤,矮脚南特成为首选推广的良种。当年,全县共试种早矮品种2870亩,中矮品种4000亩,晚粳品种3万亩。其中早矮品种南陆矮试种7个点,亩产858斤,矮脚南特号试种9个点,亩产763.5斤,晚粳品种农垦五八亩产300-400斤。1966年以后,全县逐步实现了早稻矮杆化、晚稻粳稻化。

四、发展多种经营

1961年5月底,副县长时子骞到金沙洲公社竹山大队进行多种经营情况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县委很快就批转了这个报告,并要求各区社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多种经营,发展社员家庭副业。7月23日,县委又批转石洞工作组《关于抓粮又抓钱,积极恢复和发展副业生产的报告》,指示各区社因地制宜发展副业生产。1962年,全县粮食产量2.81亿斤,年人均口粮430斤,加上杂粮,社员饥荒问题基本解决,多种经营开始升温,全县集体多种经营收入487万元。1963年6月4日,县委召开全县多种经营工作会议,作出了《关于切实加强人民公社集体多种经营工作的指示》。会后,县、区配备27个专职干部具体抓多种经营工作,10个区47个公社成立多种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各大队、生产队安排副队长抓多种经营。每个公社都是先设基点,摸索经验,然后加以推广。9月23日,县委、县人委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加强领导,迅速掀起多种经营高潮的指示》,要求各级党组织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以副养农、农副并举”方针,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全县各级围绕发展多种经营,再一次健全班子,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因地制宜制订规划,广开多种经营门路。县直各战线大力支持多种经营生产,寻找门路,提供技术,排忧解难。多种经营得到较快发展,收入逐年增加。1963年,全县实现多种经营收入545万元,1964年618万元,1965年达到885万元。

1962年至1965年,多种经营主要是牧(业)副(业)林(业)。1961年总结过去“大办猪场”的教训,作出《关于畜牧水产方面若干经济问题的处理意见》,放宽饲养政策,提出“私有私养、公有公养、公有私养、私养公助”多种形式,划给食堂饲料土,给饲养员一定补助,刺激生猪生产发展。由于当时还处在“大锅饭”体制和饥荒中,这些措施没有任何效果,至年底,全县生猪头数锐减到4万头。1962年,县委、县人委实施“公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的方针,下放一批猪场,生产队按户和饲养数划给社员适当的饲料地和一定粮食指标。这一政策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生猪生产开始恢复并得到发展。1963年,全县生猪饲养量达到15.1万头,1964年上升到22万头,1965年为17.6万头。畜牧业其他方面也发展较快。到1965年,全县存栏耕牛2.4万头,山羊1989头,家禽96.6万多只,牧业收入达到186万元。畜牧业整体达到解放15年来的最高水平。县委在大抓畜牧生产的同时,抓紧了副业的恢复和发展。农业合作化后,农业社开始出现社办企业,“大跃进”期间,社办企业蜂起。1962年,社办工厂全部停办,只留下副业队组。1963年,县委的多种经营政策带动了农村工副业的恢复,全县共有专业和兼职副业人员2.5万人,占男女评级劳力的16.8%,副业收入达363万元。1964年,副业进一步发展,全县有6947个生产队开展了副业生产,投入劳力3.7万人,兴办厂、坊1209个,经营项目达到354个,副业收入达386万元。1965年,增加到507万元。同时,林业生产也提到了议事日程。由于“大跃进”期间林业生产遭到毁灭性破坏,1960年的林业收入只有126万元。1961年8月,县委召开林业生产会议。全县开始重新确定林权,把公社统管的山林权部分下放给大队、生产队和个人。到11月底,重新确定林权65.7万亩,占全县山林总面积的54%。国营林场山林面积由7万亩减少到5万亩。这年,林业收入增长到151万元。1962年3月,县委在农业政策“十不变”的决定中,再次重申划归生产队的山林所有权不变,划归给社员的自留山长期归社员使用,对稳定和发展林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4月,县委作出《关于加强林业生产的指示》,要求各地迅速搞好确定林权的扫尾工作,同时在已确定林权的地方再搞一次复查。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山林管理,对集体所有的山林“统一经营,三包到队,管理责任落实到队到组到户到人,提成奖励,奖罚兑现”,做到“山有主,主有权,权有利”“有人管,管理好”。全县山林进入恢复期。1963年,用材林、竹林面积开始扩大,经济林面积达到6.4万亩,比上年扩大2100亩。1965年,全县木材蓄积量增加到65万立方米,经济林面积达到9.06万亩。蓄积量的增长,为林业生产的发展、林业收入的增加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1966年开始,林业产值逐年上升。

第三节  调整工业、商业和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

一、调整工业

1960年,工业继续盲目跃进。到年底,全县工业企业达到637个,其中国营28个,社办65个,其余为大队所办。全县工业总产值1670万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30%,比“大跃进”以前的1957年增长6.7%。这些企业大多产品质量低劣,产供销不衔接,经营管理水平低,连年亏损。投产的21个国营工业企业中,有13个共亏损208万元。其中县一铁厂、县二铁厂、县八三煤矿、县铁矿4家企业就亏损194万元。这一情况使全县工业企业面临两大任务:一是缩小规模、调整比例;二是提高质量与效益。县属国营企业是调整的重点。

1961年,县委贯彻中共八届九中全会提出的国民经济调整“八字”方针,在对农业进行调整的同时,对工业企业进行调整,实行关停并转。国营工业的调整分三个阶段。1961年为全面调整阶段。县属企业减少到9家,金矿、磷肥厂等12家企业先后停办;八三煤矿、裕民煤矿等4家企业上交常德地区;县建筑工程公司转为集体企业,交由财贸部门管理;保留农械厂、陶瓷厂、造纸厂、桃江电厂;矿山机械厂并入农械厂;锰矿、食品厂、印刷厂等五家企业压缩规模,精简职工后,继续生产。65个社办工业精简为17个,巩固充实了60个手工业社组。

1962年为继续调整阶段。7月,县委撤销工交办、工业局、交通局,成立县人委工交科,并与手工业管理科、邮电局联合成立工交党组,所有机关由灰山港迁回桃江镇。县属国营工业又进行了三次调整,通过压缩、合并,只保留了农械厂、食品厂、电厂和印刷厂4个企业。社办企业几乎全部停产,只有手工业发展到62个社组。两年关、停、并、转,初步扭转了盲目“大办”的混乱局面,实现了均衡生产,企业的产值、产量、销量、效益、劳动生产率逐步提高,部分企业扭亏为盈,出现了较为正常的生产经营局面。

1963年为调整巩固阶段。县委继续贯彻“八字”方针,将4个县属工业企业的干职工调整到128人。调整后,这几个企业与13个省、地属在桃企业、部门企业、集体手工业一道,以服务农业生产为中心,以增产节约为动力,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生产得到较快发展。这年,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527万元,其中县属国营工业企业45万元,手工业企业191万元,省、地企业与部门工业291万元。发电量、饮料酒、印刷件、农机产品均超过年计划。调整后,虽然工业总产值不到1960年的三分之一,但由于注重了经济效益,产品有新的发展,农机产品由10多种发展到30多种,各项产品成本显著降低,扭转了长期亏损的局面,实现了厂厂盈利。4个县属工厂共盈利23.86万元,人平获利1800多元,上交利润比1962年增长42%。手工业进行体制调整后,得到迅速恢复。1960年以来供不应求的雨伞、卫生纸、皮纸、陶瓷等增加了生产,满足了人民生活的需要。1964年,全县国营工业走上逐步发展的道路,县硫铁矿恢复生产。全县完成工业总产值620万元。其中县办工业完成53.4万元。1965年,县办工业进一步显现生机,新办了板溪锑矿和王家村锑矿,并实现年产值126万元。除电厂外,6个厂矿都盈利。

工业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果,关停了一些燃耗高、效益低的企业,精简了工人,支援了农业,扭转了亏损局面。但在“工业要退够”的方针指导下,一些可以保留、可以发展的支农企业,也被一并砍掉,实际上也是一种损失。

二、调整商业

“一五”期间,全县工农业生产有较大发展,商业购销两旺。然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使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工农业生产大幅度下降,也给商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整个商业系统资金周转缓慢,费用水平高,企业积累少,不少单位发生亏损,人均市场供应量明显下降,特别是粮食、副食品以及日用品供应紧张。1958年至1960年全县的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5142万元,许多食堂因食用油、肉食、副食品和蔬菜供应不上,只能吃“巴锅菜”(无油)或盐水汤。

为了适应调整国民经济的需要,摆脱商业工作的困境,1961年5月,中共中央制订了《关于改造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草案)》(商业工作四十条)和《商业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商业工作一百条),商业进入调整期。县委根据中央精神,把各商业企业财务计划审批和主要财权收归县商业局,商业企业收支情况纳入省商业厅财务预算计划指标。同时对农副产品收购、商品分配、经营作风、劳动工资作出具体规定,计划、统计、物价、基建等也都按照省商业厅的规定实施。

同年,中央发出《关于恢复农村集市贸易中几个政策问题的规定》,在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允许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小规模家庭副业的情况下,有领导、有计划地开展集市贸易。县委积极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市场,到年底,恢复了26个农村集市贸易市场,上市商品由28种增加到120多种。这一举措促进了商品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调剂了社会余缺,增加了社员的收入和社会财富,补充了国营商业的不足,改变了商品供不应求的局面。同时物价也有所下降,大米、小麦等主要粮食和食油、猪肉、牛肉、禽、蛋价格下降都在50%以上。

农副产品收购是保障供给的前提。1961年,根据中央农村政策“兼顾几个方面利益”的精神和省委《关于生猪、禽蛋收购政策的几项规定》,县商业部门对粮、棉、油、猪、禽、蛋、鱼及主要经济作物产品与中药材等一、二类产品收购由国家下达计划实行奖售,完成计划后允许自销,三类产品允许在市场自销。当年,全县换购、奖售的农副产品有37种,换购奖售的工业品有33种。收购和换购都较好地完成了计划,大大改善了市场供应。9月,县商业局分为一局、二局。二局行使供销社的职能,主要负责全县农资购销。随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农村商业机构、商业网点也进行了调整。为了方便人民的生活,沟通城乡物质交流,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供销社又扩大了社员的股金,恢复了10个区社和47个分社,设零售网点280个,基层业务人员达996人,达到了1957年以前的规模。同时,对社会商业进行调整,将个体商业从国营和集体商业中剥离出来,除恢复原有合作商店与合作小组外,另有小商小贩710户进行个体经营。并对城镇从事商业经营的单位、个人重新登记发证。1962年,桃江镇有商店15个,服务行业店5个,门市部24个,摊点53个,从业人员279人。社会合作商业恢复了生机,出现了新气象。市场上各种商品花样翻新,品种繁多,同时也推出了多种服务项目,深受群众欢迎。当年,县商业系统扭亏为盈。

1962年5月,县委贯彻国务院《关于商业系统恢复和建立各级专业公司的决定》,恢复和建立了百货、肉食、副食三个公司和饮食服务零售贸易管理处。1963年,建立盐业运销店。1965年,县商业局增设药材公司、石油批发部、桃江煤站、十个区肉食站。全县商业构成了一个门类较为齐全的网络。

1962年5月,县委、县人委贯彻中央压缩集团购买力的指示,在全县各机关、团体、厂矿、学校及企事业单位普遍实行集团购货凭证制度,同时要求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必需的18种商品的价格稳定,确定由百货公司和各区联社按购货单位核定计划,分月按品种供应。这年,按照中央提出的“当年平衡,略有回笼”的方针,县商业部门采取派购生猪购留各半的办法,发放生猪预定金(每头猪20元),配合农业调整,刺激生猪生产。同时扩大一部分高价商品范畴,采取一系列稳定市场、回笼货币的措施,对繁荣市场,保证供应,稳定物价起了积极作用。1963年5月,商业部发出《关于改进商品供应办法的通知》,计划供应和凭证凭券供应减少,加上全县收购的农副产品大幅度增加,市场物资进一步丰富。同时,商业系统发扬“一厘钱”精神,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全系统29个单位,盈利23个。到1965年,主要农副产品收购远远超过1957年水平,各种商品、物资供应相对充足,商业出现逐步繁荣景象。

三、调整教育卫生事业

根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从1961年起,县委对全县教育卫生事业也进行了调整。主要是教育系统,重点是裁减学校和教师(学生)数量,调整学校布局和整顿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

3月,县委发出指示,要求各中小学校动员大龄学生参加农业生产。改全日制为半日制或半年制,将全部农业中学改为四八制(四个月学习,八个月劳动),同时,决定停办一些学校。当年动员中学生1978人、小学生1174人参加农业生产,停办了浮邱附中、三堂街附中、马迹塘附中、县农业学校、县水利学校、县林业学校和县师范学校。同时撤掉了一些民办初中和农业中学,每个公社只保留一所民办初中或农业中学。全县在校中小学生56740人,比1960年减少16019人。1962年5月,全县精简下放小学教师538人,部分初中教师和新毕业的大专学生被分配到小学任教。6月,在牛潭河公社装柴埠小学进行公办转民办试点,并在全县推广试点经验。9月,全县173个公办小学转为民办,民办教育成为全县中小学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

1963年3月23日,中共中央转发《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中学五十条”)《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小学四十条”)。县委根据两个《条例》精神,明确规定,今后凡与学校工作无关的社会活动和工作,不得抽调教师和学生参加,凡不按规定手续向学校直接布置工作和从学校抽调师生的,学校可以拒绝。这样,过去学校社会活动和劳动过多,随意停课的现象基本得到纠正。同时,县委还规定对可以胜任教学工作的人员,基本上要恢复他们的教学工作,曾经改行的教师,根据需要和可能,尽量归队。按中央规定,中小学实行10年和12年两种学制,全日制中小学每年教学时间不少于9个月,寒暑假2个月,校内外劳动1个月。中止自编教材和创“双高课”活动,使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部颁教材。组织期中、期末考试和中小学毕业会考。各学校按照县委指示,调整学校工作,基本建立了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领导改进工作作风,深入教学、深入课堂,干群关系也得到改善。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教学中加强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纠正了每科必加政治内容,每课必讲政治的倾向。教学研究基本形成风气,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教师们普遍反映,教育教学工作的位子摆正了,政治、劳动与教学的关系搞清了,教学为主的秩序建立了,知识分子政策落实了,心情舒畅了。

教育如何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十多年来探索的重要课题。为此,中央发出关于建立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指示,提出两条腿走路工作方针。1963年9月到1964年上半年,县委贯彻中央精神,在全县兴办各种形式的耕读学校,办了23个中学耕读班。耕读小学中有半日制、隔日制、早班、中班、晚班、牧童班、巡回班。1964年全县在校小学生71821人,比1963年增加14970人;在校中学生4634人,比1963年增加1797人。1965年7月,县成立耕读教育办公室。9月,县委召开教育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推行“两种教育制度”(全日制、半耕半读)的指示,把发展农业中学作为农村教育的方向。会后,继续开办耕读小学和农业中学。到年底,全县耕读小学学生达到6700多人。农业中学由16所发展到38所,学生由1100多人增加到3350人,成为全国的先进典型。经过两年调整、整顿,至1965年,全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走上正轨。

卫生工作调整是随着农村人民公社体制调整开始的。1961年,根据县委关于农村卫生工作“公社成立卫生院,院以下根据实际需要与可能设置卫生所。大队设置保健室,生产队配备保健员”的调整部署(桃发[61]208号),全县建立公社(镇)卫生院 48个。1962年,根据中央对基层卫生组织的调整方针,县委明确公社卫生院属公社集体所有,为公社集体福利事业。1965年,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城乡医疗力量”的精神,结合全县实际,县委决定调整城关镇联合诊所、县人民医院中医部、马迹塘和灰山港卫生所中医业务,开办属于集体所有制的县中医院。6月26日,毛泽东发表“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县委要求全县医疗卫生组织认真贯彻这一指示。当年,县人民医院组织两批医疗队到关山口公社、龙溪公社进行巡回医疗。仅半年时间,诊治病人5327人,抢救危重病人84人,进行大小手术78次,为生产队培训不脱产卫生员20名。到年底,全县共建立医疗卫生机构66个,床位238张,医务人员700人。其中卫生部门办58个(全民所有制9个,集体所有制49个),有床位232张,医务人员654人。工业及其他部门办8个,床位6张,医务人员18人,个体开业行医28人。

五年的国民经济调整,取得了很大成功。工农业生产和其他行业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重创中恢复并得到发展。工农业总产值、商品零售总额、财政收入等逐年提高。1961年工农业总产值3337万元,财政收入304万元,商品零售总额322.62万元。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5149万元,财政收入702万元,商品零售总额2371万元,粮食总产量达到2.9596亿斤,棉花总产量达到1.12万多担,食用植物油总产8288担,造林6.3万亩,全年发展生猪17.58万头,年末存栏生猪10.13万头,耕牛年末存栏2.4万头,茶叶生产0.49万担,社员人平年纯收入43元 ⑦。水利建设方面,经过兴建续建,全县共有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110座,山塘12463口,河坝2752座,其他水利工程2816处,安装抽水机199台3385马力,水轮泵50台,水土保持控制面积200平方公里,总共引蓄量1.8亿立方,全县56万亩水田,有效灌溉面积达5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达33万亩。工业及手工业总产值335.87万元,其中7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6.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3445元。各种经营收入885万元。财政由亏转盈。农副产品采购总额完成1540万元。人民购买力46.1元。从1962年起,人口也开始回升,全县总人口51.49万人。中小学在校学生达到8.3万人。

四、甄别平反,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1957年至1960年的社会主义教育、整风反右、反右倾、“新三反”、整风整社等运动中,由于“左”的指导思想影响,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全县共批判和处分党员、干部455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19.4%,另外还有部分群众也受到批判和处理,给党员、干部和群众造成了严重伤害,特别是给农业生产带来了重大损失。为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积极性,恢复党的实事求是光荣传统,1961年5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决定对几年来受到错误批判和处分的党员和干部甄别平反。6月,县委召开甄别平反工作会议,成立甄别定案办公室,并发出《关于甄别定案工作的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开始对1957年社教运动以后,历次运动中受到批判处理的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甄别平反。9月18日,省委发出《关于当前甄别和定案工作几个问题的意见》。县委根据省委《意见》,对全县的甄别平反工作进一步作出具体规定:1957年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以来,受到批判和处理的党员、干部(不包括右派),都要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加以甄别;对群众(包括富裕中农)进行的批判处分,凡批判或处分错了的,都应予以纠正,并向受到错误批判或处分的群众道歉。今后不再在不脱产干部和群众中开展反右倾和反“左”倾斗争,不准给他们戴政治帽子,过去已戴上的应予以取消;对受到错误批判、错误处分后病故的党员、干部和群众也应平反,恢复名誉,并对其家属生活给予适当的照顾和安置。1957年以前处理的案件,凡本人提出申诉,或组织认为明显搞错的,也要认真复查,恰当处理。县委还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甄别平反工作的领导。甄别工作采取甄别定案干部和群众相结合的办法,对甄别对象反复摸底排队,反复核对材料,认真执行政策。党支部研究处理时,要吸收本人参加,然后,党委集体研究。甄别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出书面意见。同时,甄别工作要加强上下联系,经常检查督促。做好甄别对象的思想工作,作好组织安排。1962年4月,省委批转省监委《关于甄别、定案工作座谈会议纪要》,将甄别范围扩大到1957年反右派运动中受到批判、处分的党员和干部及1957年“反资”斗争以来平时受到批判、处分的党员干部。《纪要》提出,右派分子不列入甄别范围,但个别确实错划的也应该改正;给在反右派斗争中戴上“中右”帽子的党员和干部摘帽;对1957年社教运动前错处理的案件进行复查甄别;对1960年新“三反”运动中的案件,凡在1960年7月前定案的,普遍进行复查。根据省委精神,县委指示县甄别定案办公室又进行了三次深入细致的摸底。甄别对象由2696人增加到4555人。1962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速进行党员、干部甄别工作的通知》,把甄别工作的重点放在县级以下的农村基层干部,对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批判、处分错了和基本错了的党员、干部,采取简便方法,认真地、迅速地加以甄别平反。5月,省委发出贯彻执行中央通知的意见,5月下旬,县委贯彻中央和省委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快甄别平反工作的进度。从1961年6月开始,经过一年多紧张有序的工作,到1962年底,除个别疑难案件外,基本结束甄别定案工作。全县受过批判、处分的党员、干部甄别结案4548人,占受批判、处分总人数的99.8%。其中受到各种处分的1819人,甄别后维持原处分328人,减轻处分458人,取消原处分1033人。此外,全县受到批判、斗争的工人、农民、学生共6058人,全部甄别平反。

甄别定案平反工作,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对发扬民主,加强团结,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起了重大作用。平反后,他们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大多数都精神饱满地投入到了生产和工作中。

第十三章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与

政治思想建设

20世纪60年代初期,县委在经历了经济建设的重大挫折后,根据中央和省地的部署进行了近两年的调整,县内形势逐步好转。但是,在经济发展问题特别是阶级斗争问题上的“左”倾思想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纠正,政治思想方面“左”的倾向仍然处于主导地位。在这一时期,先后开展了农村建党整党、整风整社和新“三反”运动,并相继开展了县直机关社教、双江公社社教试点、面上社教和宁乡社教。同时,开展了学习毛泽东著作和向雷锋学习的运动。这些运动的开展,对纠正“五风”错误,加强党的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改善干群关系起了好的作用。但是,在社教运动中提出的一些“左”的口号,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导致“左”倾错误继续加剧。

第一节  加强党建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

一、农村建党整党

1959年底,桃江全县有党员7509人,其中农村党员5489人;建立党支部872个,其中农村支部736个。虽然党的队伍建设已经有了很大改善,但是党员发展和党的组织建设存在不平衡现象。全县尚有党员空白生产队1027个,党的领导力量在一些地方仍显薄弱,党组织形不成核心,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发挥。1959年12月13日,县委根据当时全县党的队伍状况,提出了《关于1960年党的组织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的组织要贯彻“积极慎重”的建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1960年继续发展农村党员2120人,达到每个生产队有党的支部或小组,进一步加强党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领导。规定各级党组织除党群书记和组织部门具体抓党建以外,党委书记和到公社协助工作的县委委员,要把党建工作抓起来。县委每个季度研究一次,公社党委每月要研究一次,并结合整社整党,把建党任务落实到支部,具体到培养对象,对入党积极分子大胆放手让他们工作,使之受到锻炼。根据县委对党建工作的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从1960年1月起,在整社整党运动中积极发展新党员,并把重点放在农村党员空白队和党员少的生产队。同时,坚持党的阶级路线,把贫农、新老下中农中的优秀分子作为发展对象,并注重培养妇女党员,每个公社基本做到有15~20%的妇女党员。当年,全县党员发展到9122人,其中农村党员6491人;建立党支部924个,其中农村745个,妇女党员746人。此后进入平稳发展期,到1965年,全县党员9247人,其中农村7388人;建立党支部955个,农村790个。

1960年12月20日,县委批转县委组织部《关于结合整社进行整党的意见向县委的报告》。《报告》认为,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全县党的组织在三大革命运动中成长壮大起来了,党的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得到了增强,广大党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是,由于有的党组织忽视政治思想工作,不抓思想作风建设,放松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存在组织不纯的情况。全县农村公社的干部中,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占6.2%;农村党员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占1%;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也存在不少问题。通过对31个试点大队的1090名党员的分析,问题较严重的占12%,主要是“共产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特殊化风、生产瞎指挥风。据此,提出了结合整社进行整党的意见。

这次整党的中心任务是纠正党员、干部的“五风”错误,加强党员、干部的政策观念、组织观念、阶级观念和群众观念,达到总结经验、提高觉悟、改进作风、纯洁组织、促进生产的目的。整党的重点放在落后社队,贯彻“教育为主,惩办为辅”的整党方针,促进党的思想作风建设。主要解决四个方面的问题:1、对党员、干部进行共产主义远大前途教育,树立雄心壮志,培养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以农业为基础,以粮为纲的思想,培养艰苦朴素的作风;2、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策观念和组织观念教育,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省委关于“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十大政策,提高党员、干部的政策水平,增强组织纪律性;3、加强群众路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阶级观念和群众观念,彻底纠正“五风”错误,教育党员、干部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有事同群众商量,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党群关系;4、改造好落后社、队,纯洁党的基层组织,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整党整风分四步进行,总的原则是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党内的问题在党内解决。第一步,根据整风整社精神,大力宣传中共中央紧急指示信和省委十大政策,深入发动群众,安排好生产、生活。具体是开好公社党委会、大队总支会和党员干部会,摸清生产、生活的底;摸清党员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底,特别是“五风”错误的底;摸清党员、干部出身历史的底。通过学习解决对整党认识问题;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初步解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问题,特别是“五风”问题。第二步,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的政策,重点解决贯彻党的政策不力和纠正“共产风”不力的问题,彻底纠正“一平二调”的错误。首先,以大队总支或支部召开党员会,学习中央紧急指示信和省委十大政策,发动党员鸣放;其次,以生产队为单位召开群众会,发动群众鸣放,对党员、干部提意见,然后将党员、群众鸣放的意见在党内进行分析整理;其三,以大队召开党员大会,围绕“共产风”为什么必须纠正、算账兑现是否右倾、贯彻政策与完成任务是否有矛盾三个题目进行专题辩论,提高党员、干部的认识,划清是非界限,然后进行整改。在整改中,党员、干部个人的问题在党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由各自向群众作出检讨和交代。工作中的问题,由公社党委、大队支部作好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党员、干部,经公社党委批准后,组织群众进行说理斗争,教育党员、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保持劳动人民本色,做人民勤务员。第三步,各级党组织进行系统整改,加强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一是发动党员、干部总结整党成绩,谈整党收获,加强政策观念、组织观念、群众观念和阶级观念,明确工作方向;二是对全体党员进行一次思想鉴定,就整党前和整党中的表现及思想和工作情况,由个人写出检查,支部讨论,总支作出审查鉴定,然后填表入档;三是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对犯一般错误的同志,主要进行批评教育,问题严重的给予适当处分。在处理党员、干部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控制在1%以内。在纯洁党的组织时,按照县委的规定,凡富裕中农家庭出身的原则上不再担任主要职务,已担任主要职务的采取回避调动、落选的办法处理;同时,将运动中涌现出来的贫下中农中的积极分子吸收入党、入团,调到领导岗位上,建立以贫下中农为骨干的党支部核心领导班子;四是建立健全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制度。经常性地开展阶级路线、群众路线、集体主义、勤俭建社、实事求是以及遵守党纪国法的教育,培养党员、干部忠诚党和人民事业的敬业精神,科学的思想方法和独立的工作能力。同时,严格党员、干部呈报手续和民主选举制度,坚持提拔、调动集体审批制度,建立经常考察了解制度和档案、卡片制度,建立群众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度;五是制定党委、支部和党员干部个人的红专规划,开展竞赛,巩固整党成果。

二、建立县委党校

1958年12月10日,根据省、地委党建工作精神,县委决定,将原县委党训班改建为中共桃江县委党校,龚瑞林兼任第一任校长,李范堂任副校长。县委党校培训对象是:县直机关、公社、厂矿企业一般党员干部及理论工作干部和理论教员;大队总支副书记、委员、大队干部、生产队党支部书记;学校党员教职员工及县直机关、社镇、厂矿的非党干部。党校的学习培训坚持为政治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的原则,根据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确定抽调党员、干部参加培训学习,农闲多训、长训,农忙少训、短训。一次培训时间不超过1个月,不少于10天。党校的培训主要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领导方法、领导艺术教育,特别是党的政策的教育和群众路线教育。教学采用自学为主、教学为辅,教学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分五步(提示、阅读文件、初辩、专题辩论、总结)进行教学。

党校建立后的第一年,组织了15期培训,共培训党员、干部2788人。1960年陆续安排了一些培训。1961年以后,由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开展,党校停办,机构保留。“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以学习“老三篇”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兴起。县委配合这个学习运动,重新组建县委党校,任命县委书记谭竹林为校长(兼),县委常委李国全为副校长(兼)。党校分批分期培训“活学活用毛泽东著作骨干”8524人,培训大队干部、民兵干部1928人。1969年3月,桃江县革命委员会发出文件([1969]029号),成立县“五七”干校。县委党校机构消失。1978年1月,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办好各级党校的决定,重新恢复了中共桃江县委党校。校长伍启瑶(兼),副校长李范堂。以后,县委党校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培训党员干部和非党积极分子,在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新“三反”运动

1960年5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农村开展“三反”运动的指示》。“三反”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以反贪污为重点。从1959年起,凡是犯有贪污、侵占、挪用等错误的人,不论数量大小,都必退必赔。需要进行“三反”检查的,是生产队以上干部和财贸系统的基层干部,特别是公社一级和公社直接经营的企业单位。运动的原则是教育为主,惩办为辅。

人民公社化后,生产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一些干部很不适应这种变化。此前在1952年的“三反”,主要是针对地主阶级。以后几年,虽然也进行了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但教育的侧重点都有所不同。这次新“三反”运动,主要是针对农村干部作风上存在的官僚主义、铺张浪费和贪污腐化现象,制度上存在的不健全、漏洞多的情况而开展的,是必要的和及时的。

1960年5月,县委成立“三反”运动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配备13个专职干部、另抽调10个干部组成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分成两个小组,一组到桃谷山公社进行“三反”试点,一组到面上听、查、访、排了解情况。5月5日,试点工作组进入桃谷山公社,分两个阶段开展试点工作。一是建立机构,掌握情况。成立公社“三反”领导小组,对运动步骤、作法作出全面安排后,再深入摸底,掌握材料。工作组采取看(看汇报)、听(听座谈情况)、查(查账)、访(访问干部社员)、排(将对象和问题排队)、结(初步小结)方式,逐人逐个问题查对,掌握初步情况,组织有问题人员集中学习。二是报告动员,展开运动。运动开始时,一些干部思想上存在“七怕”(怕批判、怕判刑、怕处分、怕退赃、怕丢丑、怕失威信、怕丢官)情绪,只交代已查明的,不交代隐藏的;只交代小问题,不交代大问题;只交代浪费错误,不交代贪污错误。对此,试点工作组组织第二次动员,进一步解除思想顾虑,交待政策,指明前途。要求有问题的干部快交代、再交代、深入交代,尽快解脱自己。并采取以自觉交代和互相深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党内后党外,先领导干部后一般干部,层层交代,个个过关,步步深入。试点中,共揭发各种问题1157个。经反复审查,确定斗争对象5人,其中3人贪污,1人官僚主义,1人违法乱纪。公社党委和工作组对这5人组织专题辩论和批判斗争。在批斗的基础上组织退赔,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掀起了农业生产高潮。

桃谷山公社“三反”运动试点结束后,根据中共常德地委关于“三反”运动的部署,县委对全县“三反”运动作出安排。6月8日至13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如何克服官僚主义和在农村开展“三反”运动等问题。王志文代表县委作检查,着重检查了领导方法和工作作风上的官僚主义。会上揭露出犯有贪污、浪费、官僚主义、违法乱纪各种错误的干部14人。会后,县委采取六项措施,改进干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克服官僚主义,防止贪污腐化、铺张浪费和违法乱纪行为。第一,大力精简机构,下放干部充实农业第一线。采取撤销或合并的办法,率先将县委所属26个办公室,重新按农业、工交、财贸、文教、政法合并为5个办公室。各公社也精简干部二分之一左右,到大队、生产队和作业组加强领导。第二,领导下基层包片指导。县级领导包片,科局长包公社。县委抽出4名县委委员、27名科局长分赴12个公社,加强基层领导,包干到底,一年不变。第三,单位包队。县委、公社党委及县直部门都选择一个大队,建立生产前线办公室,帮助开展工作。各级党委成员和部门负责干部都必须保证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生产前线办公室办公,“解剖麻雀”,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第四,切实压缩会议,精简文件、报表、报刊。县直机关原有报刊、简报36种,除《桃江报》《桃江通讯》外,其他刊物、简报全部停办。各战线办公室只办一个情况简报,在本战线内交流情况和经验。县里除一年召开一次党代会、五级干部会以及省委、地委规定必须召开的会议以外,其他会议大量压缩,保证干部有时间深入基层,参加生产,领导生产。第五,明确工作方法。要求各级干部必须坚持“四有”(有试验田、劳动手册、生产工具、学习书报)“五到”(到食堂、田间、猪场、班组、分店)“四同”(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商量)“一统一”(统一思想行动)的工作方法,严禁满足于一般号召,一般安排,不亲自动手创造经验的官僚主义作风。第六,严格工作纪律。规定各级干部必须奉公守法,严格遵守六不准(不准强迫命令,打人骂人;不准贪污浪费,挪用私分;不准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不准打击报复,压制民主;不准生活特殊,揩集体的油;不准违反市场管理规定,搞物资开后门)。工作中必须切实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服从组织领导,反对个人至上,阳奉阴违。

6月30日至7月5日,全县各公社(农场)先后召开公社、大队、生产队、作业组四级干部会议,大鸣大放揭批问题。由于参加会议的人员绝大部分是最基层的干部,是党的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是群众生产生活的直接组织者和领导者,因此,他们揭露的问题,比县委扩大会议揭露的问题更全面更深刻。据统计,在这期间,全县共贴出大字报25万张,鸣放意见50多万条。其中,揭露官僚主义的13万多条,贪污方面的9万多条,浪费方面的7万多条,违法乱纪的近9万条,其它方面的11万多条。有3775名干部被查出有问题,其中问题较大的215人被批判斗争,占参加运动人数的1.6%。从问题性质分类,官僚主义错误22人,贪污错误116人,违法乱纪错误68人,其他9人。会上共退出赃款8546元。

这次“三反”运动,全县揭发出犯有各种错误,受到重点帮助和批判斗争,需要定案的758人,其中属地委审批定案的2人,属县委审批定案的358人,属公社审批定案的398人。经过层层审批,有141人受到处分。其中党内处分72人,行政处分69人,有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0月13日,县委成立“贪污退赃处理委员会”,具体领导全县“三反”运动中赃款赃物的追缴和处理工作。11月6日,县委发出《关于“三反”运动中赃款赃物的追缴和处理的具体规定》,对退赃时间、赃物作价、赃物归属(国家、集体、个人)以及处理权限作出明确规定。全县原查出贪污金额80207元,经甄别后确定为38598元,全部追缴到位。

“三反”运动改善了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密切了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挽救了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清除了腐败分子。“三反”运动后,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大为改观。据调查统计,全县农村干部深入第一线,同农民群众“三同”,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占了80%,基本好的干部占15.9%,作风不好或重犯错误的干部只占4.1%。同时,通过精简机构,减少会议、文件,克服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加强了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得到提高。

在“三反”运动中,也有一些执行过“左”和失实的问题,如把思想认识问题进行批斗,甚至把一些坚持实际、反映客观的正确言行当成右倾保守进行批判,把某些领导的决策错误归咎于下级执行者等,既挫伤干部积极性,也给工作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四、整风整社运动

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国农村经济滑坡,农民生活严重困难。1959年、1960年连续两年全国性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粮食和经济作物大幅减产,但一些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不纯,作风不好,严重的“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和特殊化风造成的工作失误,影响了人民公社的巩固和农业生产的发展,给党的事业和群众利益带来很大的损失,更是不容忽视的原因之一。中共中央发现这一问题后,于1960年11月15日,发出《关于彻底纠正“五风”问题的指示》,要求全党立即行动起来,发动群众,揭发和批判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共产风”等“五风”错误,搞好整风整社,提高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根据中央精神,中南局和湖南省委分别作出了关于开展农村整风整社运动的指示。

11月上旬,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以反“五风”为主要内容、以巩固人民公社为中心的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在问题较多的57个大队分三批开展整风整社。第一批,重点在桃花江公社的7个大队试点;第二批45个大队;第三批5个大队。县委要求,在整风整社运动中,要充分发动群众,区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树立三部分人(贫农、新下中农、老下中农)的绝对优势;建立健全党、团组织,纯洁干部队伍;改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彻底纠正“五风”错误,认真处理“一平二调”问题,坚决退赔兑现;做到四个坚持: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坚持部分公共积累,坚持部分供给制,坚持办好公共食堂;把生产队“三权”(在统一计划下有因地制宜权,有采取生产措施权,有安排劳力权)“四固定”(固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确定好,安排好群众的生活,掀起新的生产高潮。县委还明确规定,整风整社运动中,不准开群众斗争会,不准重新划分阶级,不准打击报复,不准偏离党的政策。

这次农村整风整社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学习文件,进行思想发动。在通过层层开会和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每个大队建立四支队伍(生活生产队伍、宣传队伍、算账队伍、积极分子队伍),摸清三个底子(干部“五风”错误底子,“一平二调”底子,基层干部底子),进行五个教育(当家作主教育、群众路线教育、政策观念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前途教育),以生产队建立代表组,以大队建立代表会,形成骨干力量。同时,做好上中农的团结教育工作,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第二步,深入发动群众大鸣大放,揭露“五风”错误,,并组织兑现“一平二调”的工、钱、粮、物。各公社再一次层层开会,放手发动群众大鸣大放,采取大会鸣、小会鸣、田间鸣、屋场鸣、背靠背鸣、面对面鸣和上门听取意见等各种形式让干部社员充分发表意见,真正鸣深鸣透,彻底批判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使干部思想受到触动,为经济退赔扫除思想障碍。1961年1月下旬,县委成立“一平二调”清理委员会,对“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无偿平调的劳力、物质和资金“坚决、彻底、全部分期分批退赔”,彻底纠正“共产风”。县委组织千余名干部,进行了6个月的清理,发动群众采取自下而上登记和自上而下清理查对的办法,以清账队伍为主,以食堂为单位,设立登记站,边发动,边登记,边查对。据县“一平二调”清理委员会统计,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共拆毁社员住房7万多间,占用社员住房1.23万间,平调劳动日547万个,各种农具13.5万件,炊具用具26.3万件,生猪5万多头,耕牛353头,家禽2.2万多只,田土1.85万亩,竹木310万根,现金17.6万元,总价值1250多万元。其中国家平调集体的777万元,公社平调大队、生产队的141万元,大队平调生产队、食堂和社员的176万元,生产队平调社员的157万元。在清理的基础上,本着“谁拿谁用谁退赔”的原则,组织退赔兑现。原物存在的退还原物,原物已经损耗的,按照评议价格退实物作抵。原物存在,平调单位迫切需要,经被评调单位或社员同意,可租用或借用,付给折旧费或维修费,也可折价收买。对需要付给现金的平调物资,分类分期,确定付款比例,计算到户,填发通知单,以大队召开兑现大会,不扣不抵,把钱直接发到社员手里。同时,公社、大队成立房屋修建委员会,掌管修房资金,负责维修在“一平二调”中损坏的房屋。到12月6日止,累计退原物、实物折款511.8万元,现金642万元,余下的由县人民银行印发“期票”,在两年后分期偿还。第三步,加强思想、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公社、大队、生产队根据县委的要求和社、队的实际,修改和制定学习与生活、干部定工生产与定额补贴、社员代表会议、财务收支审批、食堂民主管理、检查评比等制度,同时,进一步修订生产计划,落实“三包”,开展劳动竞赛,掀起新的生产高潮。

1961年3月31日至4月6日,县委按照省委提出的四条标准对整风整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认为完全符合四条标准的大队15个,占开展运动大队数的26.3%;基本合格,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的大队32个,占56.1%;运动不深不透,生产、生活仍处后进状态的大队10个,占17.5%。同时,根据政治、生产、生活三个方面的情况对全县12个公社182个大队进行分类排队,一类公社2个,二类6个,三类4个;一类大队59个,二类83个,三类40个。

运动后期,调整了社、队规模。全县12个公社调整为47个,182个大队调整为732个,重建生产队5109个。重新选举和调整配备了各级干部23572人。其中新选干部7246人。确立了贫下中农的领导优势。对犯错误的干部,分别进行了审查、定案处理和复查。全县作业组长以上的农村干部21657人,运动中共处理2001人。在参与整风的57个大队中,参加运动的干部6105人,共处理1217人,其中清除各种不纯分子346人,处分犯错误的干部505人,作其他处理的366人。

这次整风整社运动是在国民经济十分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它对纠正以“共产风”为主的“五风”错误,清退“一平二调”资金,提高社员群众生产积极性,改变干部作风,促进农业生产,提高群众思想觉悟和生活水平,起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在运动中采取的鼓励开垦荒地、大抓瓜菜生产,以菜代粮;执行按劳分配、等价交换政策;落实农业生产“三权、三包、四固定”;给社员划分自留地,鼓励家庭副业,允许社员个人在房前屋后开荒植树等政策和措施,促进了农业生产,深得社员群众的拥护。

但在运动中采取对敌斗争方法,试图用运动的方式来解决基层干部中的工作作风问题,仍然是一套“左”的做法,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采取了一些过火行动,错整了一些基层干部和群众。

第二节  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

一、县直机关“四清”运动

在调整国民经济的同时,县委按照省、地委的统一部署,贯彻中共八届十中全会关于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决定,在县直机关率先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运动,又称“四清”运动)。1963年7月下旬,县委成立县直机关“四清”(清钱、清粮、清物、清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清理组、查账组和专案组。县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四清”领导小组,组织了清理、查账队伍。县直机关除公、检、法外,其余49个单位共有干部职工1499人,实际参加运动的1080人。

县直机关的“四清”运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召开动员会议,认识意义,明确目的。7月24日,县委召开县直机关干部职工900多人参加的“四清”运动动员大会,宣讲意义目的,明确作法要求,进行思想发动,统一思想认识。第二步,揭盖子和进行钱、粮、物、账清理。从两方面同时进行,一是进一步深入发动群众大揭盖子。在揭盖子的基础上,人人照镜子、自觉放包袱(个人在政治、经济上的错误),“洗手洗澡”(检讨自己的缺点、错误),制定个人整改方案。二是组织专业清账队伍,对单位的钱、粮、物、账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出榜公布。三是针对揭露的各种问题,查找根源,建账建制。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对各种“包袱”产生的根源、危害性进行分析,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8月30日,县直机关“四清”运动基本结束,共清理出735人存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问题。经济方面,共清理出贪污盗窃、挪用公款、私分、多占等问题1039起,涉及金额近8万元。另外,清出由于仓库保管制度不严,企业经营管理混乱,盲目采购、粗制滥造等原因造成的损失达81万多元。各单位制定方案,如数追缴了属于贪污、挪用、私分、多占的资金。

县直机关的“四清”运动,自始自终坚持贯彻了党的方针政策,自己“放包袱”“洗手洗澡”,轻装上阵,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方法,对犯错误的干部职工坚持说服教育,处理问题既严肃认真,又合情合理,做到了既解决问题又不伤害干部群众。运动中,各级领导带头揭盖子,带头放包袱,带头退赔兑现,使“四清”运动得到深入发展。然而,运动存在前紧后松,放包袱不彻底,建账建制马虎了事的现象。还有一些单位在执行政策中,政策界限不明,把正常的买卖行为视为投机倒把处理,把正常的借支与挪用混淆,把少数干部、职工因生活困难,要求退职、退厂作为一股逆流来批判,导致了斗争的扩大化。

二、双江公社“社教”试点

1963年12月20日到1964年3 月,县委根据省委、地委的指示,组织全县区、社书记和县直机关干部370多人,在双江公社进行“社教”运动试点。

双江公社有16个大队132个生产队,被认为是单干风严重,社员自留地、小自由、家庭副业多,山林破坏大,蚕食集体经济的情况比较严重的社。试点分四步进行:第一步,宣传学习,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县社教工作队入队后,一方面抓党员干部的教育,启发他们自觉革命,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简称“前十条”)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具体政策和规定(草案)》(简称“后十条”),宣讲“四清”的政策、目的、意义,消除党员干部的顾虑,提高他们对“四清”运动的认识。一方面充分发动群众,扎根串连,发展“四清”积极分子,建立一支推动“四清”运动的阶级队伍。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动员,积极分子队伍由开始的357人发展到2836人,为搞好“四清”运动,打下了比较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

第二步,揭盖子,放包袱,层层开展“四清”。由于前几年干部的强迫命令风和特殊化风,干群关系比较紧张,社员对干部有一种惧怕心理,不敢揭发干部的问题,怕工作队走后,遭到打击报复。工作队针对这种思想,做耐心的思想发动工作,启发社员群众揭盖子。同时,教育干部自觉“洗手洗澡”,积极主动放下包袱。工作队在干部群众中开展讲“三史”(家史、村史、社史)的活动,通过回忆对比,诉旧社会的苦,讲新社会的甜,提高阶级觉悟。很多群众消除了顾虑,勇于大胆揭发。一些干部也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找工作队讲清自己的问题,放下了“包袱”。全公社658个大队、生产队干部在揭盖子和放包袱中,暴露有“四不清”问题的411人,占总数的60.8%,共计贪污现金4771.8元,挪用公款17747.4元,铺张浪费2787元,瞒产私分粮食83679斤,投机倒把牟利1279元。全公社有1645户侵占集体水田55.3亩,旱土163.5亩,山林40.4亩,侵占集体财产2416件。12个公社干部中,有“四不清”问题的11人,清出粮食2071斤,现金2088元,公物6件。

第三步,清理阶级队伍,进行阶级斗争,打退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进攻。“四清”运动取得初步胜利后,工作队又用半个月的时间,清理阶级队伍,深挖破坏活动。一是以中共中央“两个十条”为武器,发动干部群众层层清阶级、查敌情,报上当,深挖敌人;二是根据区别对待、分化瓦解的政策,组织说理斗争,打击地富反坏右的反革命气焰;三是政治评审,经济清算,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对敌人的专政。全社共清出隐藏漏划的四类分子15人,有破坏活动的四类分子143人,其中有严重破坏活动的22人。通过这一阶段的斗争,全公社重新戴帽的四类分子15人,表现好而摘帽宣布为社员的12人,为“候补社员”的67人,监督生产的137人,管制生产的6人。重点批判斗争了30个四类分子和资本主义分子。

第四步,建立健全各级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掀起农业生产高潮。通过前几个阶段的“社教”运动,提高了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密切了党群关系。全公社有92个党员就强迫命令、生活特殊化等问题,主动到139户贫下中农家里道歉。21个党员帮26户社员修好了房子,25个党员干部主动借出粮食7876斤,解决114户社员缺粮困难,6个党员干部为“五保户”请医治病。全公社建立了16个贫下中农委员会,127个贫下中农小组,树立了贫下中农的优势,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基层组织,重新建立健全了共青团、妇女、民兵组织和各种规章制度,农业生产得到发展。

双江公社“社教”运动试点,对教育党员干部、改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提高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发展农业生产起了很大的作用。但运动中准确把握党的政策不够,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对党员干部犯错误的性质定性不准。如把干部多吃多占、送派购猪得奖励谷、借支现金一概定为贪污,把工作中的意见分歧和一般的“五风”错误、做小生意等不加分辨地作敌我矛盾处理等,一些干部受到了过重的处分。

三、十个公社的“社教”(四清)运动

1964年6月15日,县委根据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地委指示,制定了《关于分期分批完成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初步规划》。县委认为,为了在政治上、经济上、思想上、组织上打好巩固的社会主义基础,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必须按照中共中央“两个十条”精神,由点到面、分期分批开展系统的“社教”运动。根据地委的部署,结合县里的具体情况,县委决定全县47个公社805个大队,除试点的双江公社及其16个大队外,面上的46个公社789个大队,分四批开展“社教”运动,1965年底完成任务,1966年底前搞好复查。

第一批从1964年6月到10 月。每个区铺开1个公社试点,全县10个公社;第二批从1964年11月到1965年1月,铺开16个公社;第三批从1965年3月到5月,铺开14个公社;第四批从1965年6月到9月,铺开6个公社。县委以主要力量抓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各级党委和县属各部门的“一把手”亲自参加领导运动。

6月16日,全县共组织社教工作队员1471人,派出县委委员15人和各级领导干部121人,深入桃谷山、桃花江、修山、湖莲坪、伍家洲、龙拱滩、马迹塘、石牛江、桥头河、灰山港10个公社142个大队开展点上“四清”。工作队入队前,县委采取部队整军的方式,对社教工作队员进行了26天的集中整训。让工作队员先受教育,端正态度,提高认识,提高觉悟,激发工作热情。6月18日起,工作队员深入到社队与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接触,调查研究,深入查找各公社党委、大队支部的问题。对查找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归结为五个方面:一是阶级立场不稳,对贫下中农缺乏阶级感情;二是经济上“四不清”问题比较普遍;三是一些大队党支部组织涣散,没有战斗力;四是一些党员、干部革命意志衰退,工作消极;五是腐化堕落,生活作风败坏现象较多。

正当第一批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紧锣密鼓进行的时候,8月25日,省委发出停止这一批公社“四清”运动的指示。县“四清”工作队撤离社、队,桃江县内“四清”工作告一段落。

四、参加宁乡县“社教”(四清)运动

1964年9月,中共湖南省委决定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集中力量到重点县进行“四清”运动。9月5日,县委按照省、地委指示,抽调580多名干部组成益阳社教工作团第六分团,到宁乡县双江口区的5个公社开展“社教”运动,王志文亲任分团党委书记兼团长。工作队入队后,按照当时推广的“桃园经验”“小站地区斗争经验”等一系列“左”的政策和作法,将矛头指向基层干部甚至某些群众,在方法上搞逼、供、讯,造成打击面过宽、打击力度过重,除地、富、反、坏、右分子受到严厉管制和打击外,社员搞点小自由,也被认为是资本主义思想严重而受到批判斗争,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1965年1月,中央发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二十三条),要求各地改正前段运动中打击面过宽的作法,并决定城乡“社教”运动改称“四清”运动。“四清”的具体内容较前段更加宽泛,从清钱、粮、物、账改为了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二十三条》虽然要求纠正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的一些“左”的作法,但又提出“运动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矛盾,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等“左”的观点。1月,省委召开扩大会议,根据中央《二十三条》,对全省城乡“四清”运动重新作出部署。2月6日至15日,县委召开2000多人的三级干部和“四清”工作队员大会,学习《二十三条》,传达省、地委会议精神,重点研究、讨论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会后,社教工作队转赴宁乡老粮仓区开展“四清”运动。该区有6个公社,103个大队,党员960人。在此次运动中,部分地纠正了对基层干部打击面过宽的错误,改变了社教工作队包办一切和“四清”运动工作神秘化的作法。11月1日,中共桃江社教分团党委发出《关于毛公桥公社石峰大队工作组在运动中严重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通报》,对石峰大队工作组不认真贯彻中共中央《二十三条》,对干部采取变相拘留、“车轮战”进行逼供讯及随意扩大“四清”范围整社员群众,在干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给工作造成重大损失问题提出严厉批评,并责令毛公桥工作队党委立即停止石峰大队的“四清”运动,查明情况,进行整顿。通报发出后,各“四清”工作队、工作组从石峰工作组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对照中央《二十三条》,进行了一次整顿,“四清”运动中的极左行为得到了部分遏制。

桃江社教工作分团在宁乡的“四清”运动中,斗争了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67人,立案审查236人,给予各种处分186人,其中双开5人,开除公职6人,开除党籍94人,留党察看54人,撤职10人,党内严重警告7人,党内警告10人。地委在宁乡县开展的“四清”运动,共处分干部职工1490人,占干部职工总数的2.48%,其中法办、劳教和开除公职312人,占0.52%,受到党纪处分的共产党员1222人,占党员总数的8.53%。

11月21日,桃江社教分团党委发出《关于对主点大队“四清”运动组织验收的通知》,组织四个验收组,就发动群众、定案退赔、骨干培养、生产生活和工作队干部的思想、学习、工作、劳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这次验收对促进农业生产、改进干部工作作风起了一定作用。1966年6月,“四清”运动因“文化大革命”开始而结束。桃江“四清”工作队撤离宁乡。

“社教”运动对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起了一定作用,在一定范围内纠正了基层干部脱离群众,多吃多占,强迫命令、瞎指挥等错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在运动中,县委提出“以生产为中心”的口号,强调“社教”运动要落脚到农业生产上,要把农业生产的好坏作为衡量“社教”运动好坏的重要标准。在具体工作中抓了改善经营管理,推广了汉寿县洲口公社试行生产责任制的经验,加强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推广良种。工业上大搞氮肥、磷肥生产,支援农业,工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发展。但是,“社教”运动是在“左”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运动中,对阶级斗争形势作了不正确的估计。1963年7月开展的县直机关“四清”、12月开始的双江公社“社教”试点、1964年5月开始的10个重点公社的“社教”及后来桃江“社教”工作队赴宁乡“社教”,都在“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和“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理论指导下,过分地夸大了阶级斗争,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把一些反“左”的正确意见和行为当成错误的倾向,将一些具体的工作意见视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错误地处理打击了一大批基层干部。在“社教”期间,还搞唯成份论,清理了教师队伍,按省委提出的教师清理工作的“30字”⑧方针,将一批现实表现好而阶级出身不好或历史有这样那样问题的教师清理出教师队伍,给教育工作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社教”工作队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搞群众运动,摆脱基层党组织搞党员、干部“洗手洗澡”、人人过关,压制正确的意见,影响了基层干部和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党内的民主生活遭到破坏。

第三节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一、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

1960年以后,由军队率先开始的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在全国蓬勃开展,到1964年达到了高潮。

1961年,中共湖南省委开始部署学习毛泽东的有关著作,要求在公社党委书记以上干部中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优良传统的教育。此后的党建理论学习,除了学习党的相关理论和知识外,把学毛泽东著作列为了重要内容。

1963年2月,县委发出《关于加强在职干部理论学习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干部学习毛泽东著作的要求。6月21日,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干部学习毛主席三篇哲学著作的通知》,对组织在职干部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三篇文章作了安排。这年下半年,配合反对修正主义的斗争,县委特别加强了干部的理论学习,主要是学习毛泽东著作。区、社建立健全学习领导小组,领导带头,专人辅导,健全制度,保证时间。提倡认真读书,刻苦钻研、独立思考、自觉主动的学风。县委明确规定,区、社国家干部每月集中学习两天,中小学教职员每月集中学习四小时,学习毛泽东著作逐步形成风气,在干部群众中开始形成“书本随身带,一有空就学”“天天学理论,事事用理论”的学习氛围。这一年,全体县委委员通读了《毛选》第四卷,有不少干部通读了两卷,有的通读了四卷。干部中涌现了一批学习典型。桃花江区委副书记李范堂,克服工作忙、文化水平低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在一年多时间里,利用业余时间通读了《毛选》一至四卷,还精读了《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反对自由主义》等30多篇文章,并联系实际写了30多篇学习心得和40多万字的学习笔记,成为当时全县干部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榜样。县委宣传部对县直机关干部进行了两次学习毛泽东哲学著作的考试,将考试成绩予以通报,推动了学习毛著运动的开展。

1964年3月,县委宣传部发出《关于当前党的宣传工作的几点意见》,规定1964年是毛泽东著作的大学之年。全县进一步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热潮。一方面干部的学习更加系统化,规范化;另一方面,学习的人群扩大到了工人、农民、城镇居民和中学生。县委推出了鸬鹚渡大队这个大学毛主席著作、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先进典型,以此推动全县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的深入开展。4月24日,县委发出《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干部除了学习毛泽东的《实践论》《矛盾论》《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等四篇著作外,还要选学毛泽东的其他著作。并规定县里一年统一考试三次,以检验全体干部的学习情况。还要求各级党组织也要不定期地举行考试,加强学习辅导力量,明确兼职理论辅导员。县委还决定恢复县委党校的轮训,每期轮训7至10天,每期读一本书。各级党组织也加强了对人民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的领导,在农村普遍组织毛泽东著作学习小组,办业余政治夜校,举办读书会。县委还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毛泽东思想研究小组,加强对毛泽东思想的研究。文教科、文化馆、广播站、新华书店、电影院、剧团都把宣传毛泽东思想作为最重要的任务,用各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5月下旬,县委在鸬鹚渡大队召开有160多人参加的全县重点大队党支部书记会议,再次推广该大队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典型经验。这个大队在党支部领导下,积极组织社员群众认真学习毛泽东著作。全大队9个生产队都建立了学习小组和学习室,自学毛泽东著作的成年人占总人数的71%。大队党支部书记谢伯颐成为了区、县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先进典型。

县委总结出鸬鹚渡大队学习毛泽东著作带着问题学,联系实际学,活学活用、学用结合,坚持群众路线的四条经验,要求各地、各部门用鸬鹚渡作镜子,对照自己的工作学习找出差距,采取措施,迎头赶上,在全县形成“读毛主席的书,听毛主席的话,按毛主席的指示办事,做毛主席的好学生”的良好风气。在推广鸬鹚渡大队经验的同时,县委在内刊《桃江通讯》上向全县不断推广各地的学习经验和典型,以推动学习持续开展。1965年2月14日,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指示,发出《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几项规定》,对各级干部和工农群众分别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强调学习毛泽东著作必须理论联系实际,学会运用毛泽东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解决自己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防止形式主义的偏向。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学习考核制度,把学习作为干部年终鉴定的一项重要内容。5月25日,县委组织举办了全县学习毛泽东著作经验和成果展览,共展出典型图片、实物300余件,在全县城乡巡回展出,由各公社统一组织生产队长以上基层干部、党团员、积极分子、贫下中农代表和民兵、妇女代表参观。巡回展览历时3个多月,参观人数达3.7万多人,对推动全县大学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产生了一定影响。据统计,1966年,全县各区、社、大队、生产队都召开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动员大会,有5540个生产队组织了社员座谈讨论。全县组织了10万多人的宣传队,采取作报告、写标语、大字报、黑板报、快报、广播、小演唱等多种形式,沿队挨户开展深入宣传,受到教育的群众达26万多人。县委党校举办了3期毛泽东著作学习轮训班,共培训8254人。各区、社训练班培训2.4万人。县委还组织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标兵讲用报告团到社、队和各战线巡回作讲用报告。10多万人听了讲用报告。各区社、各战线也先后举办讲用会,全县有200多人在讲用会上作典型发言。大部分大队办起了共产主义夜党校,大部分生产队建立了文化室,干部群众在夜党校和文化室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总人数达到26万多人。

1966年2月,县委发出《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南局和省、地委关于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决定和指示的意见》,要求农村业余学校要突出政治,积极组织农民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内容要根据各地生产要求和群众的思想情况而定,做到学习内容跟中心、跟生产、跟干部群众的活思想转。一般情况下,扫盲班以学习毛泽东语录为主,高小班以学习《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反对自由主义》《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等文章为主。初中班可以系统地学习《毛泽东选集》乙种本。把学毛著和学文化结合起来,把学原著和联系实际讲用结合起来,力争使群众接受得快,领会得深,运用得好。

1966年5月,县委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有各区、社党委书记、县直单位负责人,积极分子代表180人。会上,总结和交流了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经验,在全县推选出1万多个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积极分子担任区、社、大队和生产队学习辅导员。会议号召全县人民要更加深入地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群众运动。配合这一运动,县委还举办了一次全县农村红色故事汇演,以弹词、快板、对口词、小演唱的形式,歌颂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的新人新事。

1963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的三年多时间里广泛开展的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促进了毛泽东思想的普及和社会风气的好转,特别是在提高人们思想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因受到林彪学习方针的干扰,出现了许多形式主义、实用主义和庸俗化的问题。在后来的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和“四人帮”大搞个人崇拜,大搞“四个突出”,宣扬“学毛著万能论”,更加使得学习毛泽东著作运动走上了岐路。直到粉碎“四人帮”以后,通过批判“两个凡是”,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才恢复了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人民群众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活动才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开展学习雷锋等模范人物运动

1963年2月7日,《人民日报》刊登雷锋日记摘抄和评论员文章,推出了雷锋这一时代典型。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刘少奇、朱德、周恩来、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也先后题词。接着,全国各大报刊大力宣传雷锋事迹,《雷锋的故事》和《雷锋日记》陆续出版发行。此后,学习雷锋活动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中持久开展。雷锋精神成为激励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一代奋发向上、健康成长的精神力量。为了推动学雷锋活动,省市都召开了学雷锋动员大会,各级都推出了学雷锋的先进典型。桃江也和全国各地一样,迅速掀起了学习雷锋的热潮。

3月,县妇联在《关于当前妇女工作的意见向县委的报告》中,提出要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全县妇女中深入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4月2日,县委批转县妇联的报告,学习雷锋群众运动首先在全县妇女中开展起来。

5月26日至27日,共青团桃江县委召开区、社团委书记会议,传达贯彻团省委第四届一次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共青团的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以阶级教育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学习雷锋的活动。会议对学习雷锋活动作出了部署,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宣传雷锋的光辉形象和先进事迹,发动广大团员、青年响应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号召,以雷锋为榜样,学雷锋做雷锋。第二阶段是制定红专规划,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第三阶段是抓评比,树标兵,插红旗。会议号召全县青少年学习雷锋关心集体、热爱集体的思想品德、学习雷锋刻苦钻研的“钉子”精神和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把学雷锋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并落实到学习工农业技术、发展生产上,落实到争当“五好青年”,争创“四好支部”的评比竞赛中。

紧接着,县委召开全县少先队辅导员代表会议,要求在全县广大少年儿童中深入开展“向雷锋叔叔学习”的活动,加强对少年儿童的共产主义教育,特别是阶级教育。学雷锋活动在各中小学校如火如荼开展起来。11月18日至21日,团县委召开农村知识青年代表座谈会。会上,“雷锋式的好干部”丁合云作典型发言,汇报其在学习和工作中学雷锋的情况。他的事迹在农村知识青年中引起很大反响,会议号召农村知识青年向雷锋学习,同时向“雷锋式的好干部”丁合云学习。不久,团县委又召开区、社、中学团委书记和农村知识青年代表会议,向全县广大团员、青年发出向雷锋同志学习,红在农村、专在农村,积极投入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的倡议信。在广大团员青年的带动下,学雷锋活动在全县农村和各战线更深入广泛地开展起来,形成了知识青年扎根农村、安心农业生产、各战线青年在岗位争贡献、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气。1964年3月,全县举行大型学雷锋活动、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一周年大会。此后,每年3月5日成为全县学雷锋活动日,3月成为学雷锋活动月。在开展学习雷锋运动的同时,全县还先后相继开展了学习王杰、欧阳海、戴笃伯、焦裕禄、戴碧蓉等模范人物的活动。

从1963年到文化大革命前的3年多时间里,全县机关、学校、工厂、农村深入开展的学习雷锋活动,涌现出了“雷锋式的好干部”丁合云等典型人物,广大团员、青年和少年儿童成为学雷锋运动的主力军,中、小学校成为学雷锋运动的主要阵地。以共青团和少先队为主组织开展的多种多样向雷锋学习活动,如报告会、座谈会、讲演会和学雷锋主题班会,歌颂雷锋精神,畅谈学习雷锋的心得体会。全县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办了各种关于雷锋事迹的黑板报、专栏。“学习雷锋好榜样”的歌曲在校园、机关、厂矿、公司和农村各地传唱,雷锋成了人们心中的偶象,以雷锋为榜样,“象雷锋一样学习和生活”,做雷锋式的红色接班人,成为广大青少年的共同追求。

学雷锋运动开展以后,全县广大青少年和中小学生,事事处处与雷锋相对照,新人新事不断涌现。他们利用星期日给生产队送肥,主动帮助同学、拾金不昧,把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让给别人,做好事不留姓名成为了新的风尚。车站码头扶老携幼,车上给老弱病残让座,放学后为老人挑水劈柴,过马路扶送盲人的好人好事到处可见。在学校、机关单位,通过设置好人好事登记本和广播表扬等方式,引导青少年投身于学雷锋活动。各学校、各单位也结合学雷锋活动开展了修桥补路、慰问五保户等公益活动,更促进了学雷锋运动的深入开展。

“文化大革命”中,学雷锋活动一度受到干扰和破坏,活动陷入停顿状态。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全国性的纪念毛泽东“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20周年活动以后,学雷锋的热情又在全县重新燃起。雷锋精神展示了共产党人的特殊品质,体现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契合了人心向善的本质,特别是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可以说雷锋精神培养了一代新人,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第四编  桃江党组织在“文化大革命”时期

(1966.5-1976.10)

◆第十四章  开展“文化大革命”

◆第十五章 “文化大革命”的曲折反复与结束

第十四章  开展“文化大革命”

1965年11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对《海瑞罢官》剧本的批判,揭开了“文化大革命”的序幕。1966年5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和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制定了发动、指导“文化大革命”的两个纲领性文件。从此,开始了长达十年的“文化大革命”。桃江和全国各地一样,各条战线许多正确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被当作修正主义的东西进行批判,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造反派夺取了各级党政大权,县委及各级党政群机关普遍遭受冲击并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1968年9月中下旬,各级革委会建立起来以后,替代了各级党的组织和行政机构,领导开展了全面的“斗批改”运动。直到1970年11月中共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后,中共桃江县委才得以恢复。

第一节 “文化大革命”的发动

一、贯彻中央“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

1966年5月4日至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关于开展“文化大革命”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简称《五一六通知》)。为了进一步推进“文化大革命”,8月1日至12日,中国共产党八届十一中全会又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条》)。这两次会议的召开和两个文件的下发,在全国范围内点燃了“文化大革命”的熊熊烈火。

早在1965年11月,县内教育、文艺战线就开始组织对《海瑞罢官》的批判。县委宣传部多次召集教育文艺界人士学习《文汇报》登载的姚文元《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并派员到县花鼓戏剧团召开批判会,开始了桃江的“文化大革命”。1966年5月上旬,县委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抽调干部50多人,组成七个工作组,进入县文教科、县一中、县二中、县花鼓戏剧团等单位,指导开展“文化大革命”。以后,各单位陆续成立“文化革命小组”,代行党委职权,领导“文化大革命”。6月4日,桃江一中写出168张大字报声讨邓拓、吴晗、廖沫沙“三家村”。6月3日至10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五一六通知》,部署在全县开展对学术、教育、新闻、文艺、出版等五界“资产阶级反动思想”的批判,扫荡“三家村”在这些领域的“追随者”。5日,以会议名义向党中央、毛泽东发出《声讨邓拓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的电报,表示坚决拥护中央《五一六通知》,彻底揭露反动“学术权威”的罪行,清除钻进共产党内打着红旗反红旗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县委号召全县广大共产党员,坚决站在“文化大革命”运动的最前列,与一切剥削阶级思想彻底决裂,防止和平演变。自此,对“黑帮”的声讨一浪高过一浪。《桃江报》《桃花江》等报刊和县广播站连篇累牍登载和播送全县工农兵群众愤怒声讨“三家村”的消息;教育、新闻、文化战线纷纷召开“文化大革命”座谈会,愤怒声讨邓拓“黑帮”,提出揪县里的“小邓拓”。各条战线干部职工也顺应运动潮流,向“三家村”猛烈开火。桃江城乡到处可见举着红旗、抬着横幅和毛泽东画像的游行队伍。

6月中旬,县委遵照省委指示,宣布当年“各级学校一律不举行期终考试和毕业考试”。全县各学校相继停课,纷纷建立红卫兵组织,“停课闹革命”。8月中旬,根据中央“文革小组”通知,县委宣布工作组“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了“方向、路线错误”。工作组随之撤离并受到公开批判。

《十六条》和毛泽东《炮打司令部》的大字报公开发表后,8月17日,数千干部群众在县城举行大会,热烈庆祝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召开,拥护全会通过的《十六条》。会上,县委领导讲话,各界代表发言,宣讲“文化大革命”运动的目的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的反动学术权威,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会议指出,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派”,向“走资派”夺权,要求“敢”字当头,放手发动群众,依靠左派,孤立右派,争取中间派,运用“四大”,揭露一切“牛鬼蛇神”。会议规定“县文化革命领导小组”为全县“文化大革命”的权力机构,要求各区、社、大队以贫协主席为主建立“文革小组”,领导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

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后,“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范围迅速从文化教育扩展到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全县城乡掀起批判所谓“资反路线”的浪潮。8月31日,桃江1000多名参加暑假学习班的中小学教师,受外省串连的红卫兵和省会高校造反派的影响,以破“四旧”为名,冲击县委机关,在机关大院张贴标语,向县委领导提出“八条质问”,无论县委领导怎么解释、劝阻都无济于事,以致通宵达旦。这一事件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此后,县城游行示威此起彼伏,县委机关成天被群众组织团团围住,大字报满天飞,口号声震耳欲聋,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县委已由“文化大革命”开始时的领导者、组织者变成主要冲击对象,陷入被动境地,全县“文化大革命”的局势完全失控。

二、红卫兵运动

“文革”之初,北京大中学校学生中成立的红卫兵组织,充当了冲锋陷阵的先锋。由于得到毛泽东的支持和鼓励,红卫兵运动迅速发展到全国。红卫兵运动兴起后采取了一系列行动,第一个行动就是破“四旧”。1966年8月28日,《湖南日报》发表《革命小将敢字当头横扫“四旧”》的报道。全县红卫兵闻风而动,冲向文化教育机关、党政机关,冲向社会,大破“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传统的思想、文化、风俗习惯遭到扫荡,连历史文化遗产也被当作封建糟粕而遭到毁灭性的破坏。

红卫兵先是在街头巷尾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通令、倡议书等,继而砸招牌、路标;烧菩萨、古书;强剪妇女辫子;禁穿旗袍、高跟鞋;禁止祭祖、扫墓、拜年及一切民间传统活动,对他们认定的“封资修”事物肆意破坏并一概禁止。佛教圣地,祠堂庙宇首当其冲。泥塑佛像及建筑装饰古雕刻被砸烂焚烧,大小庙宇寺院被损毁。古浮邱寺、东陵寺、青云庵等佛教场所无一幸免,有的成为一片废墟。始建于1953年,拥有4361个基层俱乐部规模的县农村俱乐部被勒令停止活动,被迫自行解散。县花鼓戏剧团被斥为“文艺黑线窝子”,受到严重冲击,传统戏的所有道具及服装被付之一炬,所有传统剧目被视为“封资修毒草”全部禁演。1968年12月21日,县革委下发146号文件,撤销原县人委文教科,成立“文教小组”,由县革委政工组直接领导。县文化馆和48个社(镇)文化站全部砍掉,馆藏资料(含文物)遭烧毁或散失。县城“造反派”占据县文化馆,以“封资修”毒品罪封闭图书室,遣散工作人员。图书室成了“造反派”的指挥部,上万册藏书流失,数十件珍贵文物失踪。1969年3月,县革委根据上级指示,作出撤销桃江县花鼓戏剧团的决定。3月15日,县剧团演职人员全部下放农村落户。声名远播的马迹塘故事、地花鼓、胡呐喊等具有桃江地方特色的传统文艺被封禁,大批有文化造诣的民间艺人被迫改行。

地名人名也被烙上时代印记,使之带有浓厚的革命色彩。乌旗山公社更名为“红旗山公社”,子良岩水库改名为“东方红水库”。不少人为表明思想“革命化”,特意将人名也改为“卫东”“文革”“反修”等。

这场破“四旧”运动,虽然持续的时间不长,但造成的危害不可低估。它扰乱了人们的思想,破坏了党的宗教信仰政策,破坏了中华民族的许多历史文化遗产,给国家和社会及一些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红卫兵的第二大行动是进行革命大串连。1966年6月初,北京大学造反派聂元梓等人贴出所谓“全国第一张马列主义的大字报”后,北京成为全国“文化大革命”的中心,外地红卫兵纷纷赴北京取经。红卫兵运动由破“四旧”转向了席卷全国的“革命大串连”。9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组织外地高等学校革命师生、中等学校革命学生代表和革命教职工代表来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通知》规定:红卫兵赴京串连由国家提供交通费和生活补助费。8月18日至11月26日,毛泽东在北京先后8次接见来自全国各地的1300多万师生和红卫兵。9月13日,省委发出通知,规定从9月19日起至11月25日止,组织全省100万师生分期分批去北京参观学习“文化大革命”运动。为此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安排省内学生和教职工代表去京事宜。桃江各中学的师生迅速卷入了风靡全国的“革命大串连”行动。

省委通知后不久,计划即被打乱。学生们根本不管代表不代表,挤上火车就去了北京,一些人还多次去北京和长时间停留在北京。不少学生趁乘车、食宿免费之便,或自由组合,或单独外出,开始了“北上、南下、西进、东征”的大串连。韶山、井冈山、延安等地成为大串连首选地,有的串遍了全国各地。不久,“革命大串连”行动发展到工厂、农村,少数青年工人和个别农民也外出串连。外地红卫兵也陆续来县,至10月形成串连高潮。

桃江红卫兵赴京串连很多批次,但以县委名义组织的只有一次。11月上旬,全县各中学的800余名红卫兵和教职员工代表,在县委宣传部干部的带领下,赴北京参观“文化大革命”。这800余名红卫兵是经过贫下中农推荐,按10:1的比例,从全县中学生中挑选出的“家庭出身好、政治素质高”的代表。到北京后,他们受到接待站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在接待站内进行半个月的集训(主要是队列训练和学习毛泽东语录)后,11月26日,在西苑机场接受了毛泽东对红卫兵的第8次也是最后一次检阅。作为“毛泽东家乡的客人”,他们在北京享受了特别待遇,吃饭不花钱,每人都有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的乘车证,并能免费进入公园等游乐场所。

随着大串连中交通、食宿等问题的日趋严重和大串连政治使命的完成,中共中央开始采取措施逐步停止大串连活动。11月底,中央作出结束串连的决定。年底,大部分外出串连的桃江师生陆续返回原校。桃江红卫兵串连行动随之降温,但大串连之风直到1967年4月以后才基本结束。

三、“造反派”揪斗领导干部

1967年初,受红卫兵运动和外地形势影响,桃江的“文化大革命”进一步发展。一些系统、部门、单位乃至社会上的人员纷纷成立“造反派”组织,公开树旗招兵,甚至跨单位、跨行业拉帮结派。一时间,名目繁多的各种“兵团”“战团”“司令部”“纵队”“战斗队”纷纷涌现。

1月,县委机关成立“延安战团”,县人委机关成立“捍真战团”,党政群团及工交、财贸各单位分别建立纵队、支队。随后,卫生系统“白衣红心战斗队”,县文教科“文卫联”,农林水系统“红色革命造反者”,政法系统“革命造反军”,县农校“半工半读红色风暴”,桃江一中“井冈山公社”,县农机厂“星火燎原联合兵团”,银行系统“永向东革造团”,县农机公司“资江总部”等争相建立。接着,跨行业、跨地区的“湘江风雷桃江司令部”“红旗军”“中国青年挺进队”“毛泽东思想红卫军”等也相继成立。各单位、各系统造反组织建立后,县委和各级党组织很快失去了对“文化大革命”运动的领导权。各派大小头目成了“运动主角”,他们纷纷把矛头指向县委和各级党组织,“踢开党委闹革命”。2月以后,围绕“湘江风雷”能否翻案、批判“二月逆流”等问题,群众组织之间意见分歧,争论激烈。由此发生分化和改组,逐渐演变成“革”与“保”对立的两大派。前期为“工联”派和“高司”派,后期为“红勤站”和“联合办”。“红勤站”全名为“桃江县城捍卫毛泽东思想红色勤务兵联络站”,成立于11月14日,由县委机关“延安战团”、县人委机关“捍真战团”、县农机厂“星火燎原联合兵团”、银行“永向东革造团”等28个组织联合组成。“联合办”全名为“桃江县城工人阶级造反联合指挥部办公室”,成立于7月21日,由桃江工联、桃江农联、桃江一中井冈山公社、资江总部、文卫联、湘江风雷等组织为主体组成。

“红勤站”“联合办”成立后,争论和相互攻讦日趋白热化。1968年3月26日,在地革委、47军驻益部队和益阳军分区“支左”领导小组的协调下,“红勤站”和“联合办”两大群众组织的代表,参加了地区进一步全面落实毛泽东关于“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工人阶级内部,更没有理由一定要分裂成为势不两立的两大派组织”的最新指示大会,签定了《桃江县城无产阶级革命派革命大联合协议书》,双方达成了10条协议。《协议》规定: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促进革命的大联合和实现革命的三结合,撤销原单方面成立的“工代筹”,从思想上铲平山头,促进县工代会、农代会、红代会的建立,积极地努力促进桃江县革命委员会的诞生。经双方协商确定,成立了13人组成的桃江县工代会筹备工作小组,负责建立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工代会建立后,工代会筹备小组撤销。“红勤站”和“联合办”经过将近一年的唇枪舌剑,终于握手言和,实现了革命大联合。但到4月23日,由于派性作怪,乱风再起。原人委机关“革造联”重又出笼,随即,县城68个已经实现革命大联合的单位,又分裂出57个“革造联”。县城各造反派组织重树战旗,重开内战,斗争日趋尖锐。

1967年2月,县城造反组织联合召开“控诉、批判县委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罪行大会”,县委主要领导均被揪上台接受批判。全县各区、社书记和部门单位负责人,也被通知到县城参加大会“陪斗”。这次大会后,县委的处境更加困难,从此再也发不出任何指示。在桃江担任县委书记长达13年之久的王志文(1966年3月底调益阳地委工作),被“造反派”揪回桃江接受“群众专政”,批判他的大字报满天飞。县委机关“全无敌”等造反组织连续5次公开贴出揭露其“罪行”的大字报;县工联、农联、文卫联等12个造反组织,联名罗列出他“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罪行”105例。将他和他的妻子郭书梅(桃江县副县长)各剃半个光头,戴上高帽子,背上“走资派”牌子,不分昼夜在桃江巡回游斗。1966年3月30日从省直机关调任桃江县委书记的沈瑞庭,也同样受到运动的冲击。他初来乍到,在桃江找不出他的“罪行”,造反派就指责他执行了“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镇压了“造反派”,还别出心裁,于1968年8月7日贴出了《惊心动魄的“南楼”反革命事件》的大字报,将沈瑞庭及其妻子李仲英(时任县工交办政治部副主任)执行上级指示,参加省委组织的中央文件清理工作,说成是“攻击了毛主席”,是“反党”,夫妻俩因此受到批斗。9月5日,全县贯彻省军区“南岳会议”精神,开展“政治大扫除”行动,县军管小组以桃江“右倾翻案的黑主帅”“炮打‘三红’(无产阶级司令部、人民解放军、新生的红色政权)的总后台”“反革命两面派、阴谋家、野心家”等罪名,逮捕了县委副书记、县长龚瑞林和县委副书记游和炳。10月中旬,桃江先后召开一系列会议,层层传达贯彻益阳军分区主持召开的全区“对敌斗争”会议精神。县城召开万人批判斗争大会,批斗“走资派”龚瑞林、游和炳,并整理出他们的主要“罪行”,在县“阶级教育展览馆”展出。9月15日凌晨1点,在县军管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县城“造反派”的协助下,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周瑞庭被作为“反动会道门”分子抓走。此后,县委领导大都分别被群众组织控制,受到轮番揪斗折磨。县委和县人委机关干部不再按时上班,许多干部参加了群众造反组织。各区、社、部门单位、厂矿企业的造反派组织也层层批判各单位党组织所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一时间,“打倒一切”“全面夺权”的黑色风暴席卷桃江。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几乎层层都被夺权。大批领导干部乃至一般干部被打倒或靠边站,各级经济指挥和管理机构瘫痪或半瘫痪。除驻县部队外,县内党的组织、共青团等群团组织陆续停止了活动,全县处于无政府状态。

第二节  实行“三支两军”

和建立革命委员会

一、“夺权”引发武斗事件

1967年下半年以后,县内各造反组织从维护本派利益出发,围绕打倒谁、结合谁,逐渐分裂成“红勤站”和“联合办”两大对立派。围绕“夺权”问题,两派组织竞相召开批斗大会,争夺批斗对象,两派间的冲突日趋激烈。县、社机关干部也卷入了派性斗争。驻桃“支左”部队也因奉命取缔过“湘江风雷”“红旗军”而受到这些组织的批评与责难,难以“一碗水端平”,造反派组织同“支左”部队之间也产生了冲突。在江青“文攻武卫”口号的蛊惑下,一些造反派组织发展到砸公检法机关、冲击武装部,抢夺枪支弹药,酿成了一连串武斗事件。个别造反组织还成立了诸如“文攻武卫指挥部”“治安指挥部”之类的专业武斗队。一些派性膨胀的造反派头头,打着“文攻武卫”旗号,把一些领导干部、革命群众关进“治安指挥部”,采取捆绑、“踩杠子”“吊半边猪”等进行严刑拷打,大搞逼供讯,致使有的被打伤,有的被打成终身残废,甚至丧失生命。在1967年8月至1968年9月一年多时间里,桃江因“夺权”引发武斗事件10余起,造成多起流血事件,给无辜群众人身安全带来威胁,全县工农业生产因此受到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无法得到维护和保障。其中造成重大伤亡的有四次:

“八·六”事件。1967年8月6日傍晚,县城造反组织“红色怒火”以“文攻武卫”为名,到县人民武装部抢夺枪支弹药。武装部政委曲禄云和部长李维富分头组织转移枪支弹药被造反派发现,部分枪支弹药被抢走,曲禄云被打断3根肋骨,随行的武装部战士也遭殴打。

“八·二一”事件。1967年8月17日下午,县城“红旗军”组织30多人从益阳乘船运送一批武器回桃江。牛潭河公社桐子园大队民兵营教导员获悉后,组织牛潭河与桃谷山的部分民兵途中拦截。船上人员全部扣留,武器弹药被收缴。被扣留的人有的罚了跪,有的挨了打。后经县人民武装部出面做工作,18日早晨8点左右,被扣留人员才被全部放回。18日下午,“县工联”召开会议,商议对“八·一七”事件进行报复,并派人去益阳求援。益阳来援队伍70多人于21日凌晨到达桃江,经曾家坪向县城开进,沿途抓了7个农民,缴了3支枪,把人押到“县工联”总部训话后放走。当天早晨,曾家坪组织七、八十个农民进城要人(未带武器)。“益阳工联”立即集合队伍冲过桃花江大桥,举枪对农民射击,还扔了手榴弹,当场打死两人,打伤三人。

“六·二二”事件。1968年6月22日,县城成立新的造反组织——“工代会”,省、地“工代会”和益阳地革委副主任等10余人前来祝贺并参加成立大会后的游行。游行队伍在县农机厂门口等多处地点,与另一造反派组织“红勤站”发生激烈冲突。由开始散发传单、喊口号,发展到最后泼硫酸水、丢石灰包、砸砖块等,致使双方20多人受伤,其中重伤8人。

“六·二四”事件。县农林水系统的造反组织“工代会”,为追究“六·二二”事件相关人员及“红勤站”收藏的“黑材料”,于6月24日上午派出20多人先后来到县农业局下属单位园艺场、农科所等地进行活动,引起当地农民不满。桃谷山、城关镇、桃花江等地的造反派组织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带着锄头、铁尺、木棍等赶来对其围攻,双方又一次发生武斗,造成数十人受伤,其中重伤10多人。这场武斗延续到下午6点多钟,县“支左”部队介入后进行多时劝阻和调解,才制止了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桃江的全面夺权和武斗加剧了两派群众组织的对立情绪。后来在毛泽东关于“在工人阶级内部,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的指示引导下,虽然两派实现了大联合,但在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一直影响着全县的团结和安定。

二、实行“三支两军”

1967年1月23日,根据毛泽东提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紧接着,中央军委作出《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省军区及驻湘部队开始奉命执行“三支两军”任务。

桃江“三支两军”从3月上旬开始。早在2月5日,县人民武装部召开各区、社武装部长紧急会议,贯彻周恩来“关于文化大革命期间委托军队领导生产”的指示,各区、社由武装部长负总责,建立生产领导班子,行使党政权力。3月4日,县人民武装部奉命执行“三支两军”任务。鉴于全县党政机构瘫痪和工农业生产不容耽误的情况,为贯彻落实2月28日省军区主持召开的全省“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三级干部会议关于立即“建立和健全各级生产指挥班子,落实各项生产计划,大力支援农业,搞好春耕生产”的精神,县人武民装部牵头组成军队干部、地方领导干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的县生产领导小组。5月,县生产领导小组改称“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领导全县的工农业生产。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接连召开了全县基建工作和财贸工作会议,紧急处理了一些经济问题,提出了一些抓生产的措施。后来由于派性斗争愈演愈烈,生产指挥部作出的许多决定都得不到贯彻执行。早在2月4日,中央文革小组作出“对‘湘江风雷’‘红旗军’的反动头目,应该立即采取专政措施,分化瓦解其中被蒙蔽的群众”的批示。县人民武装部和县政法机关奉命将这两个组织在桃江的骨干人员拘押审查。“桃江湘江风雷司令部”头目被县公检法抓捕,坐牢40多天(同年3月16日释放)。强制措施的实施,使全县一度混乱的局面稍转平静。7月27日,中央文革小组又否定“二·四”批示,县城各造反组织为“湘江风雷”“红旗军”举行平反大会。当时的“支左”工作,主要是支持“左派”群众组织。但何谓“左派”群众组织,并无客观标准。县人民武装部和驻桃部队只好凭借掌握的情况来确定“支左”对象,这种作法引起了另一派组织的不满,加剧了两派之间的矛盾。中央文革小组两次截然不同的表态,使遭受过打击的“湘江风雷”“红旗军”等组织,又重新活跃起来,且更加有恃无恐,肆无忌惮。他们利用各种形式控诉受“二月逆流”的打击和迫害,声称县人民武装部和驻桃部队在“支左”中“犯了方向、路线错误”。8月份后,先后酿成了冲击县人民武装部、政法机关,抢走枪支弹药和封“支左”办公室的门等严重事件。县人民武装部作为全县最后一个权威领导机关,日益陷入被动,“支左”工作难上加难。

8月10日,中共中央以正式文件下达《关于湖南问题的若干决定》,将一派组织定为“革命造反派”,而另一派则定为“受蒙蔽的组织”,在桃江引起巨大反响。县城造反组织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各持己见,武斗时有发生,局面一度极为混乱。10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六八○九部队一个连队奉命来县“支左”,直接领导“文化大革命”,桃江的混乱局面才稍有控制。

1968年3月,根据中央军委和中央文革小组命令,成立县公安、检察、法院军事管制小组,对公检法实行军管。4月初,县“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贯彻省革筹、四十七军、省军区联合发出的《关于掀起春耕生产高潮的紧急动员令》,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班子,并规定农村生产队一般不许夺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到生产第一线去,农业生产得以照常进行,农村没有出现大的混乱。8月29日,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成立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厂矿企业、机关、学校及农村重点公社,开展斗批改,促进群众组织按单位、按系统实行革命大联合。并在桃江一中操场召开“全县军民支持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县委机关”庆祝大会。会后,一万多人举行大游行。之后,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召开各区、社武装部长会议,部署在全县开展“政治大扫除”(亦称“红色台风”)。在9月24日统一行动中,抓捕干部和群众1419人,酿成许多冤假错案。11月1日,县革委和驻军“支左”领导小组,成立329人的干部、工人、农民“三结合”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28个县直机关、学校和没有搞好斗批改的“老大难”单位,领导斗批改和教育革命。

1970年5月,根据中央军委命令,驻省四十七军调离湖南,“三支两军”工作移交省军区主管。桃江的“三支两军”工作转由县人民武装部主管。1972年8月22日,中央军委指示,凡成立了党委的单位,逐步撤出军宣队及“三支两军”人员,同时还规定由省、地、县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军事机关第一政委。根据这一指示精神,桃江于10月撤销驻桃“支左”领导小组。1973年4月,省军区党委向所属部队发出《关于做好“三支两军”干部调回部队工作的指示》,在桃江执行“三支两军”任务的一个连队,分期分批调回了部队。

人民解放军在桃江实行“三支两军”历时6年多,在“文化大革命”打倒一切、全面内乱及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处于瘫痪、工农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对于缓和局势,维护社会秩序,尽量减少“文化大革命”运动对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所造成的损失,起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总的“左”倾错误方针的指导和支配下,人民解放军参与地方的各项工作,介入群众组织之间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也带来一些消极后果。在“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直到1985年整党期间,省军区还专门指示县人民武装部代为消除“三支两军”消极后果。县人民武装部也派人到各区、社征求意见,加强了军政、军民和军地团结。

三、建立革命委员会

1967年3月10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社论《论革命的“三结合”》,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在需要夺权的那些地方的单位,必须实行革命的‘三结合’的方针,建立一个革命的、有代表性的、有无产阶级权威的临时权力机构。这个权力机构的名称,叫革命委员会好”。

1968年2月26日,益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4月8日,湖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省、地革委会成立后,桃江县革命委员会着手组建。在筹建革委的同时,着手解决桃江派性斗争问题。9月5日,益阳地革委和地驻军“支左”领导小组作出《关于桃江问题的处理决定》,敦促把桃江问题尽快解决,尽快实现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到9月10日止,有县供销社、建筑工程队等20多个单位实现了革命大联合,成立了工代会。11日,筹备了几个月的县工人代表大会召开。12日,桃江县革命委员会诞生,并召开各界人民代表大会(代第六届人大),以“新生红色政权”名义,宣布接管原县委、县人委的党政大权。县革委由军队代表(7人)、干部代表(6人)和群众代表(工人、农民各12人)共37人组成。其中常委13人,委员24人。主任由军队代表武峰担任(1973年2月以后,主任改由地方干部担任),副主任由沈瑞庭、马洪义、周希庭、曾志成、莫树柏、胡翠英(女)担任。隶属地革委领导。县革委的人员调动、补充、变更、任免、结合等,均由地革委决定。

县革命委员会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4个大组及所属工业、农业等13个小组。办事组取代原县委办和原人委办职能。政治工作组下设组织、宣传、文教、群工等小组,取代原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监察委员会及工会、妇联、团县委等组织的职能。生产指挥组负责管理全县工业、交通、财政、贸易、农林水和计划、统计等工作,下设工交、财政、贸易、粮食、农业、卫生、计统等小组;人民保卫组取代原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的工作职能。其间,县革委的工作机构经过了几次变更。为了在革命委员会内实施党的领导,1969年2月25日,成立桃江县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后改为核心领导小组),武峰任组长,沈瑞庭任副组长。1970年11月15日至22日,召开中共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根据省、地委指示,取消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选举产生了中共桃江县第三届委员会,中共桃江县委得以恢复。1973年6月,县革委所属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三大组及各小组撤销,陆续成立县革委办公室、计划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农村办公室、工交办公室和县革委民政局、物资局、粮食局、水利电力局等21个办、委、局。同时,县委还成立了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宣传部。其中县革委办与县委办合署办公。5月和8月,相继恢复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后,县革委人民保卫组于同年8月撤销。1978年11月,县委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关于重新设置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规定,经报请上级批准,建立桃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职能从公安局析出。

桃江县革命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全县“夺权”斗争基本结束。它是“文化大革命”这个全局“左”倾错误的产物,但作为一个过渡性的权力机构,对结束无政府状态,逐步恢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生活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按照省、地革委的要求,桃江县的区、社(镇)和工矿企业,于1968年5月份开始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的组建工作。区革命领导小组(后改称领导小组)人员由区武装部长牵头,成员由干部和群众代表组成。公社革命委员会由公社武装部长牵头,成员由干部和农民代表组成。为适应当时政治形势的需要,从1970年起,仿照部队建制,各区和城关镇先后配备政治教导员,公社配备政治指导员。工矿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人员则由革命干部、职工代表和民兵代表组成。区、社(镇)和工矿企业革命委员会(革命领导小组)人员调动、补充、变更、任免、结合等,均由县革命委员会研究决定。

县革委成立前,全县只有武潭区建立了革命领导小组,天湾、鲊埠、马迹塘、筑金坝、红旗山(原乌旗山)、合水桥6个公社建立了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底,全县10个区47个公社、两个镇(城关镇、马迹塘镇)和各工矿企业、部门、单位都分别建立了革命领导小组或革命委员会,实现了“全县一片红”。

由于革委会成员的素质、水平参差不齐,经历不一,加上一些造反派头目参与,造成内部思想、作风严重不纯。县革委成立不久,一些对革委会的权力分配不满的造反派头目,借机制造事端。开始时,只是在革委会内部吵吵闹闹,随着政治气候的发展变化,他们又走向社会,重新拉山头,树旗帜,刚刚实行大联合的单位又重新分裂。他们以“反复旧、反右倾”为名,提出种种极“左”主张和无理要求,尽力扩充自己的权势。一是把矛头指向新生的红色政权。说革委会是“反革命的三结合”,是右派掌权,甚至挑动不明真相的群众砸县革委的牌子;二是把矛头指向人民解放军。谩骂、攻击解放军,封驻军“支左”办公室的门,说支持拥护解放军的人是“右”了、“修”了;三是把矛头指向人民群众。广大工人、贫下中农维护县革委的领导,他们就叫嚷“老保翻天,坚决镇压”。针对混乱的政局和不容乐观的经济形势,县革委多次召开全会,对几个带头闹事的代表人物进行严厉批评,对一些打砸抢分子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对一些久乱不止的“老大难”单位,派驻“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帮助整顿秩序,恢复正常工作。此后,全县的政局才逐步走向平稳。

四、“三忠于”和“学毛著”运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不久,手拿毛泽东语录红小本,胸佩毛泽东像章,唱毛泽东语录歌的风气骤然兴起。“红海洋”“三忠于”活动风靡全国,个人崇拜一浪盖一浪。

开展“三忠于”活动。1968年9月15日,县革委第一次全体会议作出《关于广泛深入开展“三忠于”活动,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提高到更新阶段的决定》,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无限忠于毛主席,无限忠于毛泽东思想,无限忠于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三忠于”活动,号召全县各级革委会和革命干职工,“要开忠字会议,讲忠字道理,交流忠字经验,树忠字标兵,大树特树一个忠字”。唱忠字歌、跳忠字舞、做忠字牌、绣忠字旗、交忠字粮、收忠字贷、开忠字会风靡一时。宝书台、宝书箱、形象栏等,随处可见。县城、集镇的车站、码头和主要街道到处悬挂着忠字牌、忠字旗;农村家家户户的屋顶上、墙壁上写满了忠字和毛泽东语录。田垅一片白,墙壁一片红,山坡写满“忠”。“早请示、晚汇报”制度首先在机关普遍推行,后来发展到工厂上班、生产队出工、学校上课前后都列队举行“早请示、晚汇报”。连寻常百姓家办红白喜事,也都照此办理。9月中旬,县革委又作出《关于认真作好毛主席像章普及发行的决定》,要求在国庆节前,全县人民都佩戴毛主席像章。11月5日,“桃江县毛主席光辉业绩敬仰馆”向全县人民开放。与此同时,各机关单位、厂矿、学校、公社、大队、生产队乃至社员家庭都层层办起了毛泽东敬仰馆(室)。桃江开展的“三忠于”活动,在中共九大前后形成高潮,1971年林彪事件发生后才逐步降温。

贯彻“最新指示”。“文革”中,对领袖的神化达到极至。毛泽东的每一句话都被称为“最新指示”,每一“最新指示”公布后,都是学习宣传不过夜。在全国山河一片红、“文化大革命”进入斗批改高潮的新阶段,毛泽东发出“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的最新指示。1968年10月10日,县革委第二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大力宣传、坚决贯彻、全面落实毛主席最新光辉指示的决定》,要求“全县各级革委会(领导小组)、各革命群众组织,必须雷厉风行,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力宣传毛主席的这一最新光辉指示,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2月22日,新华社发布毛泽东“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这一号召后,《桃江报》作过这样的报道:“从昨夜到今天,全县城乡干部群众一片欢腾,纷纷冒着严寒和风雪,敲锣打鼓,集会游行,最热烈地欢呼毛主席最新指示的发表。在震撼夜空的欢呼声、锣鼓声和鞭炮声中,桃江县48个社(镇)的广大军民,抬着毛主席画像和最新指示的语录牌,挥动红宝书,举行声势浩大的集会游行。在欢腾的海洋里,人们写出了热情洋溢的诗歌:‘北京传来大喜讯,最新指示照人心。知识青年齐响应,满怀豪情下农村。接受工农再教育,战天斗地破私心。紧跟统帅毛主席,广阔天地炼忠心’”。毛泽东每发表一条最新指示,全县城乡都会呈现这种载歌载舞的热闹场面。

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遵照毛泽东关于“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得到解决”的指示,县革委1968年发布1号文件,要求各级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各革命群众组织,要把办好毛泽东思想学习班作为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规划,狠抓普及,提高质量;要各级办、屋场办、家庭办、田头(车间)办、脱产办、业余办;要随时总结交流办好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经验;所有的干部、职工和社员群众每年要轮训一次;学习班要以“斗私批修”为纲,根据各个时期的革命形势,带着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中的问题,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推动革命运动不断深入发展。同时,要继续坚持“天天读”“学习日”制度,大力推广宝书台、宝书箱,形象栏、敬仰馆;要经常召开各种形式的讲用会、经验交流会,互相促进,不断提高。在县革委的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办起了规模不等、形式多样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解决了一些关于大联合、领导班子团结、斗批改等方面的问题。1970年1月至7月,全县举办了两期财贸战线毛泽东思想学习班,1176人参加学习,占全县财贸干职工总人数的76.3%。桃江举办这种大型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的经验,在益阳地革委召开的斗批改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并在全地区推广。

学习毛泽东著作。1966年初,中共中央中南局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的决定》。6月上旬,县委组织区、社书记和县直部门负责人150多人,赴广东省台山县三合大队,参观当地贫下中农学习毛泽东著作的经验。8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全国人民的大喜事》社论,公布中共中央决定大量出版毛泽东著作的消息。为了迅速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高潮,县革委采取了五条措施:一是普及和发行毛泽东著作。1966年至1976年,全县共发行马列、毛泽东著作95万多册。其中,1968年发行《毛泽东选集》5.3万多套,相当于建国17年来发行总数的10倍;发行《毛主席语录》24.5万多本,各种张贴的毛主席语录、毛泽东画像169万多张;各种毛泽东著作单行本26万多本。特别是县革委成立后,短短四个月,就发行《毛泽东选集》2.6万多册。二是建立学习制度。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成立中心学习小组,定期开展学习。全县各级机关、部门单位规定每天上班以后的一小时为“天天读”时间,每周星期二、五下午为“学习日”。不管工作多忙,生产多紧,“天天读”“学习日”制度雷打不动。三是召开讲用会和积极分子代表会。在学习热潮中,全县各级党组织、革委会召开了各种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学习毛泽东著作讲用会和学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在1969年2月到1970年11月的一年多时间里,县委连续四次召开一千多人参加的全县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积极分子代表大会和毛泽东思想讲用会,频率之高和规模之大为建县以来从未有过。四是大办“两馆一队”,即毛主席光辉业绩敬仰馆、阶级教育展览馆、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据统计,全县共办敬仰馆335个(其中县办1个、区办10个、社办34个、大队办290个),共有33.95万人次参观学习了毛泽东光辉业绩;共办阶级教育展览馆68个(其中县办1个、区办6个、社办17个、社会办44个),参观展览的达15.78万人次,共组织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280多个。五是树立推广学习典型。1966年桃花江区肉食站营业员詹爱清出席了全国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大会。全县先后树立起来的学用毛泽东著作先进单位有鸬鹚渡、竹山里、清凉、南京湾、花桥港、城关镇制帽塑料社,先进个人有詹守湘、刘玉清、肖胜华、曹美玉。在此基础上,全县还开展了学哲学、用哲学活动。1970年9月,县革委发出《关于立即贯彻省革委开展向汩罗公社学习的决定,迅速把全县学哲学、用哲学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高潮的通知》。随后,全县掀起了学习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热潮。各级领导下到基层办学哲学的点,召开学习毛泽东著作的新老典型代表学哲学、用哲学的讲用会,全县还召开了学哲学现场会,把对毛泽东著作的学习,由原来的学语录、学“老三篇”,延伸到了学习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新领域。

在学习毛泽东著作群众运动中,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出于对毛泽东深厚的感情和无比热爱,心真意诚,促进了思想的统一、社会风气的好转和全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客观上促进了毛泽东思想的普及。但是,学习运动中大搞个人崇拜和个人迷信,极力神化毛泽东,搞了许多形式主义甚至是封建迷信的东西,普遍存在着简单化、庸俗化、实用主义的问题,对党的思想、作风建设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学习效果并不理想。

第三节  进行“斗批改”

一、部署全县“斗批改”

1966年8月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十六条》指出:“文化大革命”的目的是“斗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批判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改革教育,改革文艺,改革一切不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以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以后即被概括为“斗批改”。但在“文革”初期全面夺权、全面内乱、武斗频繁的情况下,“斗批改”实际处于乱斗乱批乱改的无序状态。

桃江有组织有领导的“斗批改”,从1968年9月下旬开始。按照省、地革委指示,县革委和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要求通过“斗批改”,把“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推向新阶段;建立一个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密切联系群众的革命化的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领导班子;“清理阶级队伍”,搞好整党、整团、整顿民兵组织;改革各种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巩固社会主义阵地;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落实“备战备荒为人民”的伟大战略方针。全县“斗批改”运动分为四大步:第一步,进一步宣传贯彻毛泽东亲自签发的“七·二三”布告⑨和“八·二八”命令⑩‚以及中央“两报一刊”国庆社论精神,煞住“三股黑风”(资产阶级派性、无政府主义、资本主义倾向),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提高警惕,保卫祖国,要准备打仗”。在人民内部通过“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原则,在毛泽东思想基础上实现革命的大团结,特别是核心领导班子的团结;第二步,“清理阶级队伍”,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第三步,整党、整团、整顿民兵组织;第四步,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为了全面、深入、细致地抓好“斗批改”,桃江通过“以点带面”“办学习班”“制定达标要求”等办法抓落实。1969年7月上旬,遵照毛泽东关于“先抓好三分之一,再抓三分之一”的指示,桃江“斗批改”试点工作铺开。县革委成立九人领导小组,专门抓斗批改。全县47个公社773个大队6450个生产队中,第一批铺开244个大队和2063个生产队。为了高标准抓好第一批试点,县、区、社各级革委会都集中主要精力抓农村斗批改,主要领导亲自蹲点,以点带面,指导全局。全县共派出宣传队1950人,平均每个大队8人。以区为单位进行短期训练后入队,按县革委统一部署,举办大队党员、革委成员、生产队骨干、贫下中农和社员家庭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两忆”(忆民族苦、阶级苦)“三查”(查立场、查斗志、查战备观念)活动,召开五个会(大队社员会、老贫农会、青年民兵会、妇女会、可教育子女ƒ会⑪)。经过五个月的工作,基本完成第一批试点的斗批改任务。12月18日,县革委组织第二批试点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队员,在县敬仰馆举办了为期7天的学习班。学习班后迅即铺开第二批单位的斗批改。全县800多名宣传队员进驻15个县属单位、5个区的所属部门和250个农村大队2199个生产队。通过这一批试点,带动未派进宣传队的单位,并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的工作成果。1970年3月和6月,完成了第三批斗批改任务。

“斗批改”实际上是“文化大革命”中发展起来的“左”倾错误在各个领域、各条战线的具体化,不仅没有收到稳定局势的效果,反而引发了许多混乱。

二、开展“革命大批判”

“革命大批判”是“斗批改”的主要任务之一,贯穿于“文化大革命”的整个过程。“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桃江就首先开展了批判“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破“四旧”等活动。随后,根据中央文革小组的部署,对被定为“大毒草”的《论共产党员的修养》和“黑六论”⑫等刘少奇关于党性修养的一些讲话、论著开展了猛烈批判。

县革委成立后,各项工作都坚持以“革命大批判”开路,火力猛、声势大、涉及面广。1969年9月2日,县革委主持召开有1400多人参加的“认真学习、坚决贯彻中央‘两报一刊’重要社论、把革命大批判切实抓紧”动员大会。会议要求在继续对“党内最大的一小撮走资派”进行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的同时,集中主要力量,集中主要火力,对“旧县委内一小撮走资派”进行大揭发、大批判、大斗争,带动各单位、各部门的“斗批改”,推动各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夺取“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会议明确指出:在农村要着重批判“三自一包”“四大自由”‚⑬的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批判分田单干、乱砍滥伐的资本主义倾向;在文化、教育、卫生领域,要着重批判刘少奇“反革命修正主义文艺路线”和一切“毒草作品”,批判业务挂帅,专家办院、办校,以及防(疫)治(疗)分家的“反革命修正主义的文化、教育制度和卫生路线”,批判“三权”(人权、财权、管理权)下放、自负盈亏的“资本主义”经营方式;在财贸战线,狠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商业走后门。12月12日,县革委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革命大批判向纵深发展的规划》,决定集中力量打好两个战役:12月份深入批判苏修社会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和一小撮阶级敌人刮起的资本主义黑风。全县“革命大批判”掀起了三个高潮:一是以“七二三”布告

和“八二八”命令为武器,以无政府主义、资本主义倾向、资产阶级派性“三股黑风”为靶子,上串黑主子,下联活靶子,人人口诛笔伐,打了一场围歼“三股黑风”的人民战争;二是以毛泽东有关政权建设的指示和“两报一刊”国庆《社论》为武器,围绕进一步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开展“革命大批判”;三是以毛泽东建党思想为纲,以新党章为教材,围绕整党建党,开展“革命大批判”。全县从机关到工厂、学校,从城镇到农村,到处摆开“革命大批判”的战场,共办“革命大批判”专栏4178个,写大字报3.3万多份,标语、横幅5.4万多条,开各种大小批判会8200多次,新挖出“阶级敌人”89个,交出侵占集体田土2.99万多亩,公物还家6205件。

“革命大批判”错误地批判了一大批领导干部、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及行之有效的政策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搞乱了人们的思想,动摇了人们对共产党、共产主义的信念,助长了无政府主义思潮,给生产、科研、文化、教育、卫生各个领域带来巨大破坏,造成了百花凋零、万马齐喑、思想被禁锢的局面。

三、清理阶级队伍

清理阶级队伍是“斗批改”的主要内容之一。1968年元旦,“两报一刊”《迎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的社论提出,要充分发动群众,彻底清查、坚决处理混入革命队伍内部的一小撮叛徒、特务、走资派以及没有改造好的地、富、反、坏、右分子。5月25日,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5月19日关于《北京新华印刷厂军管会发动群众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的批示,要求“充分发挥群众专政的巨大威力,有步骤地有领导地把清理阶级队伍这项工作做好”。此后,全国各地开展了清理阶级队伍运动。

县革委成立后,桃江清理阶级队伍的工作提上议事日程。先是清查档案。1968年9月,县革委和驻军“支左”领导小组从全县30多个单位抽调37名政治可靠的骨干组成“清档办”,由人保组、军管小组派出得力干警负责保卫。在清查档案的基础上,按照省革委和省驻军“支左”领导小组在南岳召开的县团以上干部会议精神,全县开展三次“政治大扫除”,刮起了大搞“阶级斗争”、大搞“群众专政”“向一切阶级敌人发动全面进攻”的“十二级台风”。第一次“政治大扫除”抓押31人,县委副书记龚瑞林、游和炳被无辜关进监狱。9月14日凌晨1点,县军管小组统一部署,在桃江镇又进行了第二次抓“坏人”行动,共抓28人。有3人被送进监狱,有9人送往县农场由群众管制生产,其余的进行教育后交原单位批斗。在这次行动中,县委政法书记、公安局长周瑞庭被作为“坏人”抓押。9月21日,县“支左”领导小组召开各区、社武装部长会议,部署在全县开展第三次“政治大扫除”行动。全县出动4.52万人,其中民兵2.93万人,先后共抓“坏人”4268人,并缴获长枪1支,民用枪35支,长枪弹238发,短枪弹36发,手榴弹41枚,雷管51个,炸药116斤,匕首122把,梭标68支,大刀79把,其他武器198件,各种装备物质195件,毒药6斤,硫酸200斤。还缴获“变天账”171本,“翻案书”149本,“反动诗词”175本,“反动日记”98本,保存的“反动遗物”1446件,迷信物质1409件,其他“反动证件”806件,还有金、银、光洋(银圆)、手表、粮票、布票等共1.3万多件。10月,桃江先后召开一系列会议,层层传达贯彻省、地对敌斗争会议精神。全县10个区和城关镇都召开了万人批判斗争会。县城揪斗了“走资派”龚瑞林、游和炳等县级领导干部。各区、社和大队都揪斗了本地的“阶级敌人”。与此同时,全县共组织298人的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成11个分队,分三批进驻27个“老大难”单位,以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阶级教育展览馆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全县共举办各类学习班193期,参加学习人数达3.58万人,举办阶级教育展览馆25个,参观学习、接受教育的有5.12万人。并将从大搜捕行动中缴获的各种主要“罪证”集中整理,从10月20日开始到次年4月底止,历时半年时间在全县巡回展览。接下来是开展清档查敌工作。1969年3月,根据省、地革委指示,县人保组、军管小组成立第五办公室,抽调骨干9人,专门负责清理混入地下党(包括地下党领导的地下武装)、青年团内的叛徒、特务和其他反革命分子的专案工作。各区、社和各部门单位都成立相应机构,抽调专职人员,按照县革委下发的清理表册,对照伪职人员名单进行清档查敌工作。至1971年底止,全县共清查各种敌伪档案资料6751册,查实各种敌伪线索20318条,其中涉及敌伪骨干5948人,各种反革命分子2159人;还查证全国各地转入的敌伪线索5356条;查清国民党在桃江的13个区党部、81个区分部、98个伪保、3个警察所、1个中统特务小组及1个特训班的情况;清查地下党区委3个,支部12个,地下党员230多人;地下武装3支6000多人,挖出地下党组织的叛徒15人,特务嫌疑分子3人,反革命分子28人,自首变节分子24人,投敌分子25人,混入地下武装组织的特务分子21人,地富反坏右分子28人。通过对敌伪档案资料全面、系统的清理,全县共新挖出各类反革命分子223人。其中叛徒4人,国民党骨干8人,三青团区队长以上6人,伪县长1人,国民党军上尉以上57人,宪兵37人,中统、军统特务5人。4月上旬,县革委举办有10个单位166人参加的各区、社、厂矿企业保卫干部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贯彻在泸溪县召开的全省“对敌斗争”会议精神,分析桃江前段“清理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的情况。会议总结出“四个不如泸溪”,要求各级学习泸溪经验,进一步把桃江的“清队”工作抓紧抓好。年底,根据地革委人保组、军管会召开的全区“清队”、对敌斗争会议精神和1968年11月省党代会关于“清理阶级队伍”的五条标准,县人保组、军管小组派员分赴各区、社和有关单位,及时总结了河溪水、马迹塘、桃谷山等公社和县运输社“清理阶级队伍”、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

1971年4月,根据省委指示,桃江成立清查“五一六”反革命阴谋集团领导小组,在县“五七”干校举办相关人员学习班。由于桃江并不存在“五一六”反革命组织,县委通过反复分析研究,停止了清查工作。

桃江“清理阶级队伍”,其消极后果是严重的。在“左”的思想指导和派性的干扰下,严重存在扩大化和乱定性问题,有的甚至张冠李戴,指鹿为马,伤害了数以百计的干部和群众。在国民党统治区长期坚持地下斗争并为和平解放作出了很大贡献的桃江地下党组织被全盘否定。在全县“清队”工作中,非正常死亡48人。其中五类分子42人,大多是“畏罪”自杀,也有刑讯逼供所致。桃江二中在“清队”工作中,先后有3名教师被逼自杀,有20名教师被开除公职。10月中旬,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长期坚持党的地下斗争,并担任过中共桃江区委书记的教师汪俊明,被进驻该校的贫宣队和学校造反派,以捏造的材料威逼其承认是“国民党区分部书记”,在惨遭辱骂、罚跪、毒打后自缢身亡。这些冤假错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部平反纠正。

四、开展“一打三反”

1970年1月31日至2月5日,中共中央连续发出《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通知》、《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和《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一场轰轰烈烈的“一打三反”运动在全国迅速开展起来。

1970年2月初,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武装部紧急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成立“一打三反”领导小组,对运动的指导思想、打击重点、力量安排和具体步骤作出部署。当夜,领导小组召开各区、社(镇)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武装部长紧急会议,传达贯彻中央文件,明确要求各级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长、武装部长、人保干部要专职抓,组成强有力的专案班子,按照文件中列出的12种打击重点,开展调查摸底,收集整理上报材料,及时予以打击。2月11日,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按照中央文件和省、地会议精神,大张旗鼓宣传发动群众,全面开展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大批判。紧接着各区、社(镇)、部门单位纷纷召开骨干会、群众会,举办学习班,培训骨干6万多人,张贴标语、横幅7.8万多条,设置举报箱9800多个,组织民兵、治安积极分子4800多人设置岗哨、路卡570多处。按照县革委要求,县人保组派出82人宣传队,帮助23个后进大队抓“一打三反”运动。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同时,各区、社(镇)、部门单位组成专案班子,开展调查摸底,收集整理材料。全县迅速形成了一个“妻揭夫、子揭父、侄儿揭叔父,人人开动机器,个个回忆往事,深挖细找,口诛笔伐,发现敌情有人查,坏人坏事有人抓”的斗争局面。至2月17日,各地就有230多份材料上报到县。县“一打三反”办公室及人保组专案审批负责人在县人民武装部不分昼夜审查材料,核定打击处理名单。4月7日,在桃江一中大操场召开了第一次宣判大会,判刑5人,枪决1人。同日,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强调各级党的组织都要以最大的政治热情,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积极的政治态度,切实加强对“一打三反”运动的领导。会后,180名骨干火速赶回自己的工作岗位,各区、社(镇)、县属各厂矿、农林场先后召开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扩大会,脱产干部会,武装部长、人保干部、民兵营长会以及大队支部书记会等一系列会议。6月1日,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根据省、地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的指示精神,结合桃江前段运动的实际情况,针对打击重点不突出和执行政策中出现的问题,向全县下发(1970)13号文件,提出了对运动的四点意见,要求各区、社(镇)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坚决把运动进行到底;组织深入持久地开展革命大批判;坚持以点带面,求得运动的平衡发展;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对深挖出来的阶级敌人,分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7月上旬,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下发《中共桃江县核心领导小组第四季度工作安排意见》,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总结前段“一打三反”运动经验,继续有力打击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妄图复辟资本主义的反革命分子。前段运动搞得不深不透的单位,要查清原因,重新发动群众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大批判,坚决搞深搞透。前段运动搞得较好的单位,要进一步发动群众深挖细找,把暗藏的阶级敌人统统挖出来,以“狠抓革命,猛促生产的优异成绩,迎接全国四届人大的胜利召开,迎接新省委、新县委的胜利诞生”。8月15日,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第四次部署全县“一打三反”工作,提出了搞好运动的五条标准,要求“凡是没有达到五条标准的单位,必须认真地扎实地进行补课”。1970年底,县委(1970年11月恢复)根据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召开的全区四级干部会议精神,召开第五次工作会议,要求全县各级务必乘胜前进,把没有挖出来的阶级敌人一个不漏地挖出来,并按照党的政策,搞好定案处理,夺取“一打三反”运动的全面胜利。鉴于文教战线运动开展稍后的情况,县委责成政工组和人保组组成142人的文教专案组,在教师队伍中开展“一打三反”。1971年4月30日,县委下发关于《转发武潭区继续开展学校“一打三反”运动的情况报告》,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按照毛泽东“阶级斗争,一抓就灵”的指示,与进驻学校的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密切配合,进一步整顿充实专案队伍,放手发动广大贫下中农和革命师生,做到深入发动群众不停,开展革命大批判不停,政策攻心不停,内查外调不停,把学校的“一打三反”运动进行到底,把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任务落实到每个学校。全县文教战线举办了3500多名教师参加的学习班,召开了两次宽严大会。

在“一打三反”运动中,全县挖出所谓历史反革命分子183人,先后在县城、灰山港等地召开了五次宣判大会,共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73人。其中枪决2人、判刑44人、管制24人、戴帽3人。共破获60年代积案514起,破获1970年以来新发案件163起,查出贪污盗窃千元以上案件91起,计币12.1万多元,粮食86915斤,布票8200尺;投机倒把千元以上37人,计币61710元,粮食5963市斤,布票2400尺;缴获长、短枪各1支,手榴弹8个,子弹596发,匕首等凶器10件,军用物质6件,其他“罪证”1276件。还抓获流窜扒窃犯罪分子22人,投机倒把犯19人。1972年以后,县革委召开的第六次全体会议虽然提了“要继续抓紧‘一打三反’运动”,但此后再没有组织具体行动,也没有按运动的五条标准组织检查总结。这样,桃江历时23个月的“一打三反”运动结束。

“一打三反”运动,清除了一些在动乱时期浑水摸鱼的贪污盗窃和胡作非为分子,但由于严重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并夹杂派性斗争,使打击面严重扩大化。一些为刘少奇鸣不平,对“文化大革命”有不同看法,对林彪、“四人帮”有议论的人,都被打成“现行反革命”,有的投进监狱,甚至判处死刑;对历史问题老账新算,甚至强加“莫须有”罪名,造成冤案;对一般“落后言论”小题大做,无限上纲上线;把一般的经济问题也列入打击重点,并任意拘押、捆绑吊打、株连家属子女。

五、开办“五七”干校,下放机关干部

1968年10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柳河“五七”干校为机关革命化提供了新的经验》一文,传达毛泽东关于“广大干部下放劳动,这对干部是一种重新学习的极好机会,除老弱病残者外都应这样做。在职干部也应分批下放劳动”的批示。柳河干校的经验迅速在全国推广。1969年3月25日,县革委下发《关于撤销原桃江县综合场,成立桃江县“五七”干校的通知》,在桃花江水库县综合场原址开办“五七”干校,作为干部学习和下放劳动锻炼的场所,分期分批组织机关干部参加学习和劳动锻炼。4月17日,首批党政机关和教育战线的100多名干部、教师进入“五七”干校。“五七”干校教学实行“三三制”。即学习、劳动、社会调查的时间各占三分之一,生产劳动是干校的主课。学员参加劳动主要在校内进行,有时也安排在附近生产队。强调学员和职工必须参加生产劳动,既改造思想,又学习生产技术。1972年5月17日县革委《“五七”道路越走越宽广》的总结报告称:“‘五七’干校建校4年来,先后有231名干部、教师、职工,192名知识青年进校安家落户,学习劳动。在自力更生的方针指引下,坚持艰苦创业,白手起家,在偏僻的深山中构筑了20多栋土房共1万多平方米,耕种田土600多亩,封山育林2万多亩,造林5700多亩,垦复竹林3500多亩,育苗36亩,开辟茶园240多亩,修筑拦河坝一座,办起了小型发电厂、加工厂。4年来,产粮34.5万多斤,产油6000多斤,养猪335头,其中交售给国家131头,支援社队82头,产鱼21万多斤,总收入13万多元。实现了粮、油、肉、菜自给和知识青年工资、经费自给。”

1976年10月,县“五七”干校停办。7年半时间,学校共办培训班28期,培训5000多人。此外,短期轮训县、区、社、队在职干部1890多名。还先后安置了300多名干部、教师、职工,617名知识青年进校安家落户、劳动和学习。

在开办“五七”干校的同时,大批党政干部、知识分子被下放到农村,“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从事体力劳动。他们经受了劳动锻练,增加了对农村的了解,对思想改造起了一定作用。但是,很多人长期接受审查,进行劳动改造,身心受到伤害;一些文化、教育和科技工作者被长期挂起,排除在各项业务和科学文化研究之外,业务专长得不到发挥,其损失不可估量。这种做法,在一些部门和单位还实际上成为迫害干部、惩罚知识分子的手段,产生了破坏性的后果。

六、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

桃江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从1964年开始,到1982年结束,历时19年,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始发阶段。1964年9月,按照省委关于《1964年全省安置城市知识青年、闲散劳力参加农业生产的报告》的批示,在县委领导下,由农业局主管,动员下放了110名城镇知识青年,其中城关镇70名、马迹塘镇10名、益阳市30名,分别安置在石牛江、桃花江、桃谷山三个公社的六个大队。1965年1月,全县继续动员下放了66名知识青年,以插队落户和投亲靠友的形式,安置在桃谷山、桃花江公社的四个大队。安置费和补助为每人150元(后逐年有所增加)。根据省、地委指示,同年7月5日成立“中共桃江县委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安置工作。“文化大革命”初期,桃江的城镇下乡知识青年互相串连,成立“造反兵团”,返回城镇造下放安置工作的反,并殴打安置办公室干部。由于“文革大革命”初期党的各级组织瘫痪,派性争斗,内乱不止,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一片混乱,“知青”下放工作被迫中止。

高潮阶段。1968年9月12日,县革委根据省委指示,撤销原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桃江县革命委员会‘四个面向’(面向农村、面向边疆、面向工矿、面向基层)办公室”,一手抓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巩固、教育工作,一手抓1966年到1968年三届城镇初、高中毕业生的上山下乡动员工作和三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分配工作,重点是抓城镇初、高中毕业生的上山下乡工作。首先在马迹塘镇办点,组成镇革委、毕业学校、接收公社“三结合”工作组,动员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展“听毛主席的话,走与工农群众相结合的革命道路”的宣传动员。16名知识青年主动申请上山下乡,经县“四个面向”办批准,下放到筑金坝公社的8个大队安家落户。这是“文化大革命”中第一批上山下乡的城镇知识青年。他们的行动,带动了全县城镇知识青年继续走上山下乡之路,此前造反回城、逗留城市的知青也自觉返乡。10月10日,县革委《关于贯彻“四个面向”,做好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规定:毕业生的主要去向是农村人民公社、大队。下乡知识青年的安排原则和办法是:凡家住农村的毕业生,除升学的以外,一律回到家庭所在社、队参加生产劳动。城镇毕业生在农村有直系亲属的,应动员他们到直系亲属所在社、队安家落户。原籍农村,现在农村又有其他亲属的,也应积极动员他们回原籍落户。家在城镇无上述关系的,采取2-3人的小组形式,组织集体插队落户。《意见》要求,下乡知识青年要安置到“政治空气高,领导力量强,人少田多的公社、大队”。11月5日,县革委发出《关于“四个面向”工作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确定:城关镇、马迹塘镇、三堂街镇的毕业生纳入县统一安置,要求66、67届城镇毕业生,必须在月底结束分配。《通知》明确:“凡私招乱雇66、67、68三届毕业生或把已上山下乡又返回城镇的知识青年安排了工作的,均一律无效”。并规定下乡人员每人安排安置费210元(成户下乡和投亲靠友的每人150元,到直系亲属家的每人50元),还对下乡人员的口粮、建房用材、棉布、棉花补助等问题,以及安置接收工作的落实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1968年12月,毛泽东发表“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全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形成高潮。仅城关镇就分三批下放知识青年200多名。12月26日,《人民日报》刊登“我们也有两只手,不在城里吃闲饭”的文章后,全县上山下乡不再限于城镇知识青年,灰山港、武潭、鲊埠、修山、舒塘、大栗港等集镇从1969年起,也动员知识青年和居民下乡,参加农业生产,支援农村社会主义建设。1972年6月,县委成立“中共桃江县委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七二届城镇中学毕业生上山下乡动员安置工作会议”,提出:凡已确定的下乡对象,城镇不得招工安排其他工作,该下去的坚决动员下去。不满16周岁又不能升学的毕业生,各级教育部门要妥善安排,加强教育管理,下年度纳入统一分配。城镇毕业生和社会青年有严重疾病,经指定医院证明,不适合农业生产的;只有一个独子或独女的;子女虽多,大部分已下乡劳动,只一个在城镇的;确系特殊困难,可以不动员或缓动员的对象,经群众评议,报县革委批准,可以缓下或不下。此后,全县城镇中学毕业生的上山下乡,都按照调整后的政策进行安置。1973年9月,县委将“中共桃江县委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中共桃江县委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为独立县直局级机构,主管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县革委“四个面向”办同时撤销,城镇居民下放安置工作划归县民政局管理,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工作划归县委组织部管理。县委还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政策进行了必要调整,采取分别情况下放的措施,使运动持续发展。1974年起,学习株洲市的经验,除投亲靠友者外,一律集中到社、队、农、林、茶场安置。1974年至1978年,全县先后建立知青点124处,每人拨款415元,并组织、抽调带队干部117人负责知青点的管理。1977年,全县全年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达707人。

终结阶段。1978年由于中央政策调整,知识青年下乡数量锐减,运动逐步走向终结。这一年,全县下放的知识青年只有29人。知青工作重点逐渐转向了劳动就业。1982年结束下放工作,全面转向劳动就业安排。桃江长达19年的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划上了句号。19年间,全县共计下放和接收外地下放的知识青年4844人,分别安置在45个公社352个大队707个生产队、5个农林场和“五七”干校,用去安置经费1200多万元,建房木材2500多立方米。

在安置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同时,县委还下大力气抓了精简职工和压缩城镇人口的工作。继60年代初大批精简干职工和城镇人口后,1969年2月至1972年底,又多次动员城镇人员下放农村落户参加农业生产,并把大部分合作商店砍掉,还砍掉了一些手工业社(组)。全县共下放1077户3466人。其中外省、外县(市)下放来桃的316户887人。

1964年开始的动员城镇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广大知识青年下放农村,带去了文化,为建设农村作出了贡献。不少人在艰苦的环境中受到了锻炼,了解了农村、农民和基层的情况,学习了农民勤劳、朴素的优秀品质,后来成为各方面事业的骨干。但是,用上山下乡来解决就业问题并不成功,浪费了国家的资金,出现知识青年和农民“争饭吃”的现象,也打断了青年人的学习进程,妨碍了人才的培养。同时仅仅只把知识青年作为“再教育”对象具有一定的片面性,是与当时对知识分子队伍的“左”的认识密切相关的。

七、实行“教育革命”和“文艺革命”

1966年《五一六通知》提出“教育要革命”,“革掉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对于学校的统治”,号召全党高举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旗帜,彻底揭露批判包括文艺界、学术界在内的上层建筑领域资产阶级反动思想,夺取在这些文化领域中的领导权。《十六条》指出:“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改革旧的教学方针和方法,是这场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一个极其重要的任务。在这场文化大革命中,必须彻底改变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统治我们学校的现象”。1968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关于派工人宣传队进驻学校的通知》,要求“以优秀的产业工人为主体,配合人民解放军战士,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分期分批进入各学校”,“帮助、促进那里还没有实现革命大联合的两派革命群众组织,在毛泽东思想的基础上,实现革命大联合”。“工人宣传队要在学校中长期留下去,参加学校全部斗批改任务。在农村则应由工人阶级最可靠的同盟者——贫下中农管理学校”。

县革委成立后,在县革委政工组下面设立文教小组,专门负责指导“教育革命”和“文艺革命”。1968年10月16日,县革委、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联合下发《关于组织第三批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桃江二、三、四、五等4所中学的通知》,由这些中学所在区革命领导小组和区武装部按照选调和派遣工宣队的标准,负责在本区范围内选派第三批工(农)宣队进驻这些学校开展工作。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县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的领导,县革委和县驻军“支左”领导小组曾三次建立、调整和充实领导机构。11月2日,县革委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办公室下发《关于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供试行)》,对工宣队的选调标准、进驻单位和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按照文件精神选拔了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表现好的工人、贫下中农组成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学校。此后,全县各中小学“复课”,主要还是进行“斗批改”,所有教职员工均被集中起来办各种各样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和参与“清理阶级队伍”。负责学校教学“改革”的是工人、农民为主组成的工宣队、贫管会。

“教育革命”对新中国成立后17年的所谓“资产阶级反革命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展开大批判,大批“师道尊严”“智育第一”“知识私有”“个人奋斗”“三中心”(教师中心、课堂中心、书本中心)等,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三个方面“改革”:改变教育管理体制。农村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1968年至1972年底,全县95%的大队有小学,公社有初中,区有高中,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7%,基本上达到了农村普及五年教育、城镇普及七年教育的要求。在把公办小学下放到大队办的过程中,还进行了教师队伍的清理、调整、选用和工资制度改革等工作。1971年11月,县革委对全县被清理出来的194名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区别情况,进行了清洗、开除、复员退职、退休等处理。1968年冬,农村公办小学逐步交由生产大队管理,教师回本大队工作,至1969年夏移交完毕。区、社设立“教育革命办公室”,负责管理区、社范围内的学校。公办教师的任用、调配、工资福利及民办教师的国家补贴等,仍由县统一掌握。1970年以后,公办小学恢复原管理体制。在这一时期,开展了向谌赛男学习的活动。谌赛男(女),桃花江小学民办教师,1972年5月20日,为抢救落水学生而牺牲。县委作出向谌赛男学习的决定,共青团桃江县委授予谌赛男“模范共青团员”称号,中共益阳地委也于11月25日作出《关于向谌赛男同志学习的决定》,并根据其生前的申请和一贯表现,追认她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桃江县教育局举办《谌赛男事迹展览》,在全县巡回展出,并在省第六次共青团代表大会展出。开展这一活动,在县乃至益阳地区干部职工、教师和人民群众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改革招生制度。采取推荐和选拔的方式招收工农兵学员上大学。1968年7月,毛泽东提出“要从有实践经验的工人、农民中间选拔学生”。高等学校在经过4年停止招生后,1970年开始招生试点。这次招生,取消文化考试,按“自愿报名,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学校复审”的办法,不招应届高中毕业生,从有两年以上实践经验的优秀工农兵中招生。从这一年起,全县初、高中新生录取工作也作了大的改革。县革委规定,新生可以从工人、贫下中农子弟、烈军属子弟中择优录取。条件是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跟得上班。不搞唯成分论,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的子弟,经贫下中农讨论认为表现好的也可以录取。1973年,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每年仍按上述方法推荐、录取大中专学生。1976年大学招生实行“三来三去”(“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制度。直到1977年粉碎“四人帮”后,高校才恢复招生考试制度。

缩短学制,精简课程,实行开门办学。高、初中均由3年缩至2年,小学由6年缩至5年。大部分中学只设6门课,即毛泽东思想教育课、语文课、数学课、工业基础知识课、农业基础知识课、军体及革命文艺课,物理、化学、外语、历史、地理等均被砍掉。1970年恢复了历史和外语课。课程精简以后,各地各校都组织编写教材。教材编写突出无产阶级政治,密切结合“三大革命”斗争(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实践,充分反映工人、贫下中农的发明创造,力求“少而精”。洪桥头、板溪等公社编写了乡土教材,供学生学习。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后,对旧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实行改革。全县许多学校聘请了一批革命干部、老贫农、复员退伍军人担任兼职教师,定期到学校教授政治课、阶级教育课、农业知识课、会计常识课、军体课等。大栗港公社组织一支有120多名贫下中农参加的讲课队伍,很多老贫农登上了讲台。一些地方还十分注重现场教学和实用教学。金沙洲公社“五七”中学划三亩土地作实验园地,进行现场教学。大栗港公社五羊坪中学请抽水机手在抽水机旁一面教学,一面操练。自编教材和兼职人员的授课,内容过于浅简,忽视了各科系统的基础知识,严重影响教学质量和学生知识水平的提高。

1968年11月至1970年4月,桃江先后召开了三次大型的教育革命专题会议。这几次会议,安排部署了全县“教育革命”工作,推广了大栗港等公社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的典型经验。按照“教育革命”的标准,当时认为全县780所农村学校,贫下中农管理得“好”的有733所,占总数的94%。

“文艺革命”从“文化大革命”爆发开始。1966年6月到1968年4月,主要是对所谓“文艺黑线”展开大批判。在全国批“三家村”、批文化名人的高潮中,桃江也批判了县文联负责人,并公开提出了揪县里“小邓拓”的口号。在这些大批判中,全县文化艺术战线的干部和文艺骨干遭受歧视,整个文化系统的领导机构大多陷于瘫痪。县花鼓戏剧团被斥为“文艺黑线窝子”,受到严重冲击,传统剧目作为“毒草”被禁演。1969年3月,县革委作出撤销桃江县花鼓戏剧团的决定,剧团全体演职人员被下放到农村落户。县文化艺术部门的干部分批集中到县革委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进行“斗批改”,有的还被下放劳动锻炼,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全县文化艺术部门所属单位基本上不复存在,文化活动也大都停止。1968年12月,县革委撤销原县人委文教科、县文化馆,成立“文教小组”,由县革委政工组直接领导。1970年,县文化艺术单位逐步得到恢复,各项文化艺术工作得以重振旗鼓,当年组织了两届工农兵业余文艺会演。参加第一届会演的有15个单位,演出人员有256人,举行了6场晚会,共演出文艺节目98个。会演内容除样板戏选场、片段和唱段外,还有一些自编自演节目。之后,他们进厂下乡、走街串巷、慰问解放军等,还根据各地抓革命,促生产的事迹,随编随演节目100多个,深受群众欢迎。同年9月5日,成立桃江县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共有演职人员28人。

八、创办农村合作医疗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始于50年代,是在农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广大农民依靠集体力量,在自愿互助的原则下,实行的一种集体福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后因1960年初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这项制度未能全面推开和坚持下去。1968年12月,《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在毛主席无产阶级卫生路线指引下出现的新事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文,推介湖北省长阳县乐园公社和广东省曲江县群星大队实行农村合作医疗的经验。此后,省革委根据毛泽东关于“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的指示,派出大批农村卫生工作队,积极宣传和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1969年2月,在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领导下,县卫生行政部门派专人深入筑金坝公社马灯冲大队,会同公社党委开展创建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根据乐园公社和群星大队的经验,结合马灯冲的实际情况,合理解决房屋、资金、人员、设备等实际问题,创办了全县第一个农村合作医疗站。随后,筑金坝公社有19个大队按照马灯冲大队的做法,办起了合作医疗站。他们的做法曾在1971年益阳地区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上推介并受到奖励。地革委还将他们的经验材料上报中央。县革委先后两次在该社召开全县卫生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继筑金坝之后,三堂街区社、队一把手挂帅,级级确定专人主管,全民动员,至1970年1月上旬,全区4个公社50个大队全部办起了合作医疗,共有赤脚医生105名、生产队卫生员376名,还配备了73名药农,实行专业队伍和群众运动相结合,采集中草药31250斤,加工制作成品药140多种。3月22日至25日,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组织全县各公社革委会在三堂街区召开合作医疗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此后,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县蓬勃发展。

桃江合作医疗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不同的阶段。一是初创阶段。时间为1969年2月至12月底。全县36个公社304个大队创建了合作医疗,占大队总数的39.7%。有赤脚医生441人,药农170人。二是“一片红”阶段。时间为1970年至1977年。全县47个公社763个大队普遍办起了合作医疗,占大队总数的99.7%。有赤脚医生1474人,药农840人。种植药材4848亩198个品种,自制膏、丹、丸、散31个品种1985斤。此阶段,桃江曾在益阳地区合作医疗经验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并得到表彰奖励,湖莲坪公社作为全地区公社的典型代表参加了会议并获奖。三是解体阶段。时间为1978年至1980年。1978年春以后,在减轻农民负担和强调生产自主权的过程中,有的地方误认为合作医疗是“极“左”路线的产物”,也有的认为合作医疗是“一平二调”、“共产风”、“社会主义办了共产主义的事”。因而,这些社队的合作医疗有的依法撤销,有的减少药园面积,对赤脚医生采取压缩减员、交钱记工等作法,合作医疗受到影响。1979年5月统计,全县实行合作医疗的大队已下降到92%,比1977年底减少了7%;实行社队联办和社办形式的合作医疗,由于社队经济不景气,也变得有名无实;赤脚医生比1977年底减少了158人。特别是1980年后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县内合作医疗逐年衰退,到最后全部解体。1984年根据省卫生厅通知,农村生产大队合作医疗站更名为村卫生室,赤脚医生通过考试合格的,更名为乡村医生,并发给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乡村医生证书》。乡村医生的工作职责没有改变,但群众看病吃药由原来的免费变成了收费。

合作医疗制度的兴起,对改变农村缺医少药的状况起了积极作用,但因不顾经济条件和群众觉悟水平,片面强调“合作医疗一片红”,医药费减免比例越高越好,结果因经济运转困难,一部分地方的合作医疗出现春办秋停的局面。在集体经济普遍比较薄弱的时期,创建农村合作医疗没有国家的扶助,超越了当时农村社队经济的承受能力,许多地方资金筹集困难,合作医疗没能巩固和发展。

第四节  整顿和建立党的组织

一、学习贯彻“五十字”建党方针,恢复党的组织生活

1966年初,桃江有共产党员9247人,随着“文革大革命”发起“炮打司令部”和“全面夺权”,全县各级党的组织相继陷入瘫痪状态,党员正常的组织生活被迫停止。

1968年元旦,“两报一刊”社论《迎接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全面胜利》,首次公开发表了毛泽东关于“党组织应是无产阶级先进分子所组成,应能领导无产阶级和革命群众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朝气蓬勃的先锋队组织”的“五十字”建党方针,提出了纯洁和整顿党组织的任务。

元旦社论发表后,县革委筹备组立即在桃谷山公社观桃大队进行整党建党试点。在当时党组织被“夺权”的形势下,全面开展整党建党工作难度很大,直到县革委建立后,才正式提上议事日程。1968年11月1日至7日,县革委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讨论研究如何在阶级斗争中整党建党问题。会议强调“各级革命委员会必须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旗帜,以毛主席的整党建党最新指示为纲,把整顿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适时地摆到中心位置上来”。会议提出一定要在阶级斗争中整党,在整党中抓阶级斗争。会议对怎样抓整党建党,如何加强对整党建党的领导等问题作了具体部署。

11月6日,县革委成立整党建党工作领导小组,武峰任组长,下设办公室。11月中旬,县革委又一次专门召开整党建党工作会议,整党建党工作普遍铺开。到11月底,全县各区、社、县直部门单位都召开了整党工作会议,成立了整党建党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都直接在几个单位进行试点。

在整党过程中,为了让广大党员了解整党建党的指导思想、内容、方针和方法,提高党员对整党建党工作的认识,掌握整党建党的思想武器,普遍开展了大学习、大批判运动。县革委和各级以举办整党建党短期学习班的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毛泽东的“五十字”建党方针、“吐故纳新”指示及中共中央有关整党建党的文件,学习所谓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进行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教育,并结合“革命大批判”,狠批“中国赫鲁晓夫”及其在各地的代理人推行的“反革命修正主义建党路线”,揭批刘少奇的“黑六论”。

1967年10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已经成立革命委员会的单位恢复党的组织生活的批示》。12月2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下发《关于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的意见和问题》。根据中央指示,1968年10月,省革委在全省第二次整党建党工作会议上,提出力争在当年11月底,县以上各级革委会建立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的要求。从1969年初起,按照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的五条标准和“军干群”“老中青”两个结合的原则,桃江开始组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班子。2月25日,经地革委同意,建立中共桃江县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后改为中共桃江县核心领导小组),武峰任组长,沈瑞庭任副组长,行使中共桃江县委工作职能。之后,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通过在桃谷山公社观桃大队试点取得经验,分四步渐进地恢复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的组织生活。第一步是1969年3月,遵照毛泽东“关于政权建设”的指示,解决部分大队领导班子的问题。第二步是党的九大召开以后,结合学习九大文献和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史”,重点解决党员中的团结问题。第三步是“七一”社论发表以后,传达学习毛泽东“每一个支部,都要重新在群众里头进行整顿”的最新指示,以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为指导,提高广大党员和革命群众的“阶级斗争、路线斗争和继续革命”的觉悟。第四步是贯彻落实省革委《关于建立党的县委和基层党委的意见》,以新党章为准则,以革命大批判为动力,在全县范围内掀起群众性的整党建党高潮。各基层党支部普遍建立了每月“三个一”(一次学习讲用会,一次党课教育,一次组织生活会)和“一季开门”(开门整党)的制度。

二、纯洁组织和壮大党的队伍

1968年10月15日,《红旗》杂志发表社论《吸收无产阶级的新鲜血液》,公布毛泽东最新指示:“一个人有动脉、静脉,通过心脏进行血液循环,还要通过肺部进行呼吸,呼出二氧化碳,吸进新鲜氧气,这就是吐故纳新。一个无产阶级的政党也要吐故纳新,才能朝气蓬勃。不清除废料,不吸收新鲜血液,党就没有朝气”。中共中央要求全党以这个指示作为“最根本的原则”,批判“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把党组织建设成为“对于阶级敌人进行战斗的先锋队组织”。

毛泽东的指示公布后,省革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毛主席对整党问题的最新指示的通知》。县革委立即组织全县广大军民开展学习,并召开全县第二次整党建党会议,研究部署整党建党工作。会议要求各级革委会一定要用毛泽东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把整党建党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以点带面,保证整党建党工作有领导、有步骤地健康发展。1969年7月1日,中央“两报一刊”发表社论,提出整党在思想上要通过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开展“斗私批修”,培养继续革命的自觉性;在组织上要抓好领导班子的整顿和建设,坚决清除一批人,吸收一批人,增强党的“新鲜血液”。9月6日,县革委转发政工组《关于整党工作中掌握政策界限的几点意见(试行稿)》,提出:“凡查明有据的混入党内的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反革命分子、蜕化变质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应坚决清除出党;对于死气沉沉、经过教育仍无转变的人,应劝其退党”,“必须严格区分死不改悔的走资派与犯有严重错误的好人的界限”等10条政策界限,对“文化大革命”初期受开除党籍和受其他党纪处分的人,应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重新审定,分别处理。但这些“意见”并没有改变这次整党中存在的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严重违背实事求是原则这两个方面的偏向。

在结合“清理阶级队伍”,查清混入党员队伍中的叛徒、特务、阶级异己分子的基础上,弄清了全县党员队伍的政治底子。在大学习、大批判的同时,从10月份开始,全县各级正式转入整党的组织处理和发展新党员阶段。除少数单位以外,大多数都派去了解放军、工人、贫下中农组成的宣传队,领导和帮助进驻单位开展整党。期间,县革委党的核心小组也进行了开门整党。通过学习文件,揭问题,开展斗私批修,重点解决党的核心小组思想革命化问题。在县级领导带头整风的基础上,各级党组织参照进行整党,一些有“问题”的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被集中到“五七”干校,边劳动、边整党。为了取得经验,全县分别从社队、厂矿选了3个单位进行试点。县革委直接抓的有石牛江公社和桃谷山公社观桃大队,并以此作为指导全县整党工作的样板。整党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一部分党员受到不应有的指责和伤害,一些单位的党员转到“五七”干校学习改造,一些“问题”严重的领导干部,被长期挂起来。

所谓“吐故”,按照文件和社论的说法,就是要“把证据确凿的叛徒、特务、一切反革命分子、顽固不化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实际上,一些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的党员,一些因坚持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对“左”的一套持不同看法而被认作“路线觉悟不高”“中黑《修养》毒太深”的党员,一些非劳动人民家庭出身或社会关系较复杂而被认作“阶级异己分子”或“世界观没有得到根本改造”的党员,都在整党中受到审查批判,许多人迟迟不能恢复组织生活,有的被“吐”出党外。这次组织处理的重点是把清理出来的叛徒、特务、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出党;不起党员作用的、毫无革命干劲不配为党员的开除或劝退出党;长期作为预备党员不够转正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全县共处理党员1101名,占党员总数的12%。其中清洗开除180名,劝退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641名,纪律处分280名。

“纳新”,即吸收新党员,就是把那些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冲杀出来的无产阶级革命造反派”,特别是“造反派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1966年冬至1968年,全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普遍受到冲击并相继陷入瘫痪、半瘫痪状态,不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被迫中断,没有发展新党员。从1969年起,开始做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至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为止,全县共发展党员9009名,平均每年发展新党员1100多名。由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破坏和“左”的思潮影响,以及资产阶级派性的干扰,有一部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造反派“纳新”进了党组织,致使新党员质量不高,甚至混入了少数坏人。

1968年11月开始的整党建党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使“文化大革命”以来长期瘫痪的各级党组织得到了初步的恢复,重新建立了从县到基层的各级党组织,恢复了大多数党员的组织生活,这对于稳定桃江局势,推进工农业生产,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这次整党是在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全面推行“左”倾路线情况下进行的,由于指导方针的根本错误,这次整党建党反而成为一次“左”的思想和理论的灌输活动。在组织上,强调大力发展“造反派中的优秀分子”,一些单位以派划线降低入党标准,“纳新”变成“纳亲”,部分靠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被当成“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有的还窃踞了领导职位,不但没有使党的组织更加纯洁、更加坚强,而且吐出了很多“精华”,吸纳了一些“糟粕”,导致一段时间里党组织特别是领导机关内成分复杂,给党的组织造成严重后遗症,给执政党的建设带来了不良后果。

在领导整党建党工作的同时,1970年8月8日,根据省党的核心领导小组关于把整团建团工作提到议事日程的通知,县革委还抓了共青团各级组织的整团建团工作。根据省革委1969年发出的《关于当前整团建团工作的意见》,在全县范围内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开展了整团工作。这一工作,自始至终是在各级党组织和革命委员会领导下进行的,步骤与整党大体相同。全县919个团支部,通过整团建团,恢复了组织生活。

三、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

随着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整顿、恢复和健全,召开桃江县第三次党员代表大会的条件已经成熟。在县党的核心小组领导下,县党员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1970年11月5日至22日,中共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1104人,实到代表1045人,代表全县10896名党员。数量之多,代表性之广,是全县历次党的代表大会所没有过的。大会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九大和九届二中全会精神,总结县革委成立以来的工作,讨论制定今后的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共桃江县第三届委员会。

县核心领导小组副组长曲保才代表县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作《沿着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继续革命乘胜前进》的工作报告。报告总结县革委成立以来的形势,回顾全县各条战线斗批改、整党建党和工农业生产情况,提出了今后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继续深入开展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群众运动;二是继续搞好“斗批改”,把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领域的社会主义革命进行到底;三是掀起工农业生产高潮,狠抓“农业学大寨”运动;四是狠抓领导班子革命化、科学化,建立健全各级党委。首先搞好组织上、思想上的整顿,解决好党员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其次是抓紧建立党委,在1971年7月1日前,把全县各级党委恢复建立起来。这次会议在分析全县政治、经济形势和制定今后任务时,提出了第四个五年计划几项主要指标的设想和1971年工农业生产的奋斗目标及一些有利于稳定全县局势和发展全县经济的主张和措施。大会讨论通过了曲保才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中共桃江县第三届委员会,选出县委委员30名。在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选举曲保才(军方代表)、牛玉祥、徐立明、丁维臣、马洪义、曾质彬、胡长生、李训泉(女)8人为县委常委,曲保才为县委书记,牛玉祥为副书记。

中共桃江县第三届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1967年开展“夺权”斗争以来桃江党的领导不正常状态的结束,对于桃江党的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有重大意义。但是,在“左”的思想路线和组织路线下,个别造反骨干被选为县委委员。同时,在总的方面仍然肯定了“文化大革命”的理论、方针和实践,贯穿了“左”的指导思想,给后来的工作造成了一些影响。

第十五章 “文化大革命”的

曲折反复与结束

由于1971年9月林彪叛逃事件的影响和“四人帮”势力不断膨胀,全国政治局势再次出现混乱,党内围绕动乱与反动乱、篡权与反篡权、整顿与反整顿进行了激烈斗争,国民经济又遭破坏。在“文革”曲折反复的过程中,中共桃江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地委部署,领导开展了批陈整风、批林整风、批林批孔、反击“右倾翻案风”等政治运动。同时,在生产和建设上也不失时机地开展了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和县内县外的其它一些建设。特别是经过1975年的全面整顿,全县国民经济与各项社会事业,在困境中求得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

第一节  开展批陈批林整风

一、批陈整风

1970年8月23日,党的九届二中全会在江西庐山举行。这是一次筹备召开全国四届人大、讨论国家重大人事安排的会议。林彪为了抓住时间实现抢班夺权的阴谋,打乱原定议程,大讲“天才论”,进行宗派活动。林彪集团的主要帮凶、中央政治局常委陈伯达抢先发出吹捧林彪、坚持设国家主席的华北组会议第二号简报。他们的拙劣表演和反党图谋很快被毛泽东识破。8月31日,毛泽东写的《我的一点意见》提出,“我们只能站在马列主义的立场上,而决不能跟陈伯达的谣言和诡辩混在一起”,要求全党同志“不要上那些号称懂得马克思,而实际上根本不懂马克思那样一些人的当”。九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意见,决定对陈伯达进行审查。11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传达陈伯达反党问题的指示》,公布了陈伯达的罪恶活动,部署在全党开展批陈整风运动。

中共桃江县委在省、地委领导下,热烈响应九届二中全会发出的“全党要认真学习毛主席的哲学著作,提倡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反对唯心论和形而上学”的号召,遵照毛泽东1971年1月6日发表的关于“认真看书学习,弄通马克思主义”的批示,组织全县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马列的6本书和毛泽东的5篇哲学著作,为开展批陈整风作理论准备。1971年1月,县委集中大部分国家干部和大队党支部书记,在“五七”干校举办批修整风学习班,开展反骄破满整风运动。这期学习班组织学习了毛泽东对济南军区政治部《关于学习贯彻毛主席“军队要谨慎”指示的情况报告》的批示,遵照毛泽东“我军和地方多年没有对这方面的错误思想整风,现在是进行一场自我教育的极好时机了”的指示,针对全县党的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进行自我教育,反骄破满,克服不正之风。6月1日至7月5日,全县分两期举办了二十二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的批陈整风学习班,每期15天,共567人参加。按照毛泽东“首先是批陈,其次才是整风”的指示,学习班在传达学习中央62号文件、毛泽东《我的一点意见》和《毛主席会见美国友好人士斯洛的谈话纪要》的基础上,集中火力批判陈伯达的“黑四论”(唯心论的先验论、反动的唯生产力论、资产阶级的人性论、阶级斗争熄灭论),剥开陈伯达的“四张画皮”(老革命、天才理论家、小小老百姓、文化大革命的功臣)。在学习和批判的基础上,以陈伯达为反面教员,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进行斗私批修,克服干部队伍中的不正之风。7月份,县委还从县直单位和区、社抽调1000多名干部深入农村、厂矿等基层单位进行批陈整风宣传教育。

二、批林整风

1971年9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将林彪叛逃事件通告全党高级干部。10月3日,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批林整风。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10份开始,中共桃江县委先后5次向干部、4次向群众传达中央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批林整风运动分七个阶段:(一)10月17日到12月17日,主要传达中央68号文件,将林彪叛逃事件的情况及中央的精神,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先骨干后群众”的原则,有步骤地向全县军民传达。全县应听取传达的38.9万人,有32.93万人听了传达和参与了讨论。通过传达和讨论,广大军民看清了林彪一伙的狰狞面目,激起了对林彪反党集团的义愤。(二)1971年12月17日至1972年1月,主要传达中央《粉碎林彪反党集团的斗争(材料之一)》。通过传达文件,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与林彪反党集团斗争的过程,进一步认清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目的。(三)1972年2月,主要传达中央关于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政变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文件。2月7日至12日,县委召开6天县委扩大会议,区、社党的负责人、县直机关单位、厂矿、农林场、区直部门领导骨干,以及县人武部的干部、战士,共477人参加会议。牛玉祥代表县委作了题为《彻底批判反革命的政变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把反对林陈反党集团的斗争进行到底》的报告。与会人员按照会议印发的《反革命政变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提纲》和《批判反革命政变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参考资料》,逐条逐段进行揭露和批驳,对林彪反党集团阴谋发动反革命政变、妄图谋害毛泽东另立中央、叛党叛国的罪行进行了深入批判。(四)1973年3月至4月,主要传达学习中央(1973)12号文件。3月份,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并学习了《毛泽东在外地巡视期间同沿途各地负责同志的谈话纪要》。4月7日至4月9日,文件精神从区传达到公社再到大队,4月10日传达到群众。(五)1973年7月下旬到8月,主要传达学习中央24、25号文件,深入开展批林整风。8月7日至9日,县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精神,并学习了《毛泽东致江青的信》。8月中、下旬召开了为期半个月的三级干部大会。这次会议分三步:8月15日到20日,主要是传达学习中央批林整风汇报会的10个文件和中央24、25号文件。8月21日到25日,采用小组批判、大组批判和大会批判的形式开展革命大批判,人人口诛笔伐,揭批林彪反党集团的“三大纲领”(坚持设国家主席的政治纲领、“称天才”的理论纲领、“五七一”工程纪要的政变纲领)、剥开林彪的“三张画皮”(“一贯正确”“一贯紧跟”“常胜将军”),并结合批判了陈伯达的反党罪行、托派罪行和叛徒哲学。8月26日到30日,实行开门整风,进行自我教育。县委书记曲保才代表县委常委在会上检查了县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各区、社、县直部门向县委提出了230条意见。会后,县委常委用一天时间,对所提意见进行逐条分析归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了10条整改措施。(六)1973年8月底,全县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进一步动员将批林整风运动作为一次深刻的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在农村深入开展。在这次会议后,以公社为单位培训批林整风骨干,全县共培训村级骨干1.5万余人。从9月16日到22日,以大队为单位向群众传达中央关于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有关指示精神,以生产队或屋场为单位开展学习讨论和革命大批判。县委要求各区、社认真办好试点,摸索经验,以点带面。全县区、社主要负责干部在61个重点大队办点。在这些点上,组织群众围绕一个个专题,开展对林彪反党集团的大批判。县委及时总结推广了大栗港公社德茂园大队和浮邱山公社新桥大队发动群众深入开展革命大批判的经验;推介了石牛江公社九家塅大队、连河冲公社大竹山大队马颈坳生产队批林整风的做法。(七)1974年上半年,主要是传达贯彻毛泽东对湖南问题的指示精神,揭批林彪反党集团在湖南的“黑钉子”卜占亚的罪行。2月8日到11日,县委召开全县四级干部批林整风会议,区社干部、驻桃部队干部和大队党支部书记共2193人参加了会议。会上传达了省委华国锋的两个报告和于明涛的报告,传达了毛泽东关于湖南问题的指示精神,揭批了林彪反党集团安插在湖南的“黑钉子”卜占亚的罪行。4月9日至10日,县委召开全体(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对湖南省领导人卜占亚在“十次路线”斗争中所犯错误的批示。会上,地委书记、军分区司令员时宝庆传达了中央12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深入进行批林整风的同时,揭发、批判卜占亚追随林彪“上贼船”的错误。从4月13日开始,全县培训基层单位骨干4万多人,通过这些骨干在基层组织开展批林、批卜斗争。全县有30多万人投入批林整风运动,有689个大队组织开展了回忆对比活动,有413个大队举办了阶级教育展览馆。8月份,县委派出调查组进行专题调查,对黄泥田公社花亭村、三堂街公社大屋山、浮邱山公社新桥、石牛江公社安陵坪、松木塘公社上半山等大队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情况,写出了专题调查报告。

批陈整风和批林整风运动,揭露了林彪、陈伯达集团反革命的真面目,肃清了他们的影响。特别是在批判林彪集团的过程中,贯彻中共中央批示精神,正确地开展了批判极“左”思潮的斗争,猖獗一时的“全面内战”“打倒一切”等无政府主义思潮受到了批判,社会秩序相对走向安定,有力地促进了各方面工作的发展。但是,在江青一伙的干扰破坏下,这场本来是反“左”的斗争,后来演变为批所谓“极右”的批林批孔运动。

第二节 “文革”在反复曲折中结束

一、开展“批林批孔”运动

党的十大以后,江青反革命集团加紧了篡党夺权活动,由毛泽东提出的“批林批孔”运动被江青一伙所利用。他们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周恩来。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对于“四人帮”一伙利用“批林批孔”运动的罪恶目的不知情,出于对林彪集团的义愤和对党中央、毛泽东的无限信赖,积极参加了这场运动。

1974年2月7日,县委主持召开全县“批林批孔”动员大会,对全县开展“批林批孔”运动进行部署安排。会后,各公社分别举办党员、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及辅导员学习班。2月16日至22日,全县召开为期7天的四级干部会,用4天时间学习马列和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县委书记姚金华作学习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的辅导报告,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把学习理论与开展“批林批孔”运动结合起来。3月30日,县城举行有1000多人参加的“批林批孔”大会。全县深入开展“批林批孔”和“评法批儒”。6月,县委召开区、社书记会议,专题研究“批林批孔”运动,提出要学习和研究儒法斗争的历史,学习党内两条路线斗争史,要结合农村阶级斗争和两条路线斗争的实际,采取回忆对比、办展览馆、搞现场批判等多种形式,把“批林批孔”运动引向深入。县委主办《批林批孔》战报,全县建立理论学习小组106个,培训理论骨干784人,培训“评法批儒”宣讲员1653人,革命大批判、学习小靳庄,举行赛诗会的形式主义浪潮席卷全县。到8月底止,全县区、社、大队三级共召开批判大会1191次,29万人投入大批判,21.6万多人投入各种形式的学习小靳庄活动。与此同时,联系“黑靶子”共批斗五类分子(地、富、反、坏、右)和其他资本主义思想严重或犯有各种错误的人650余人。1975年3月20日至23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毛泽东关于理论问题的指示,学习《人民日报》发表的由姚文元主编的《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论无产阶级专政》。会议把学习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放在首位,强调理论联系实际进行“批林批孔”,把限制“小生产”作为联系实际“批林批孔”的主要内容,提出了限制“小生产”的各种措施和要求。会后,各级党委先后举办各种类型的理论学习班,开展了对农村“小生产”的批判,一度复苏的家庭副业受到排斥和打击,社员在房前屋后、塘边港畔等空坪隙地种植的零星作物,均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

这场联系实际的“批林批孔”,进一步加剧了阶级斗争的扩大化,伤害了不少无辜群众。在农村所谓“割资本主义尾巴”的作法,更是挫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二、贯彻邓小平指示,进行全面整顿

邓小平复出后,从1975年年初开始,根据毛泽东关于学习理论、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三项指示,领导全国开展了一场以国民经济为重点的全面整顿。

在省委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的指导下,从1975年1月到1976年5月,桃江以整顿领导班子、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全面整顿为重点,先后进行了五次较大规模的整顿。第一次是1月上旬分别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和区社书记会,对照“三要三不要”(要搞马克思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基本原则和安定团结的要求,帮助县委整风。中旬,各区召开区委扩大会,帮助区委整风,同时解决公社党委的问题。1月16日至19日,县委召开“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出席会议的有工交战线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代表和工矿企业的负责人300多人。会议以“批林批孔”为纲,贯彻邓小平提出的“工业要整顿”的方针,其中包括整顿企业管理,落实党对干部、技术人员的政策,反对“空头政治”,反对无政府主义各个方面。会上有12个先进单位,5名先进个人介绍经验。县委号召全县工人、干部和技术人员高举“工业学大庆”旗帜,坚决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第二次是2月17日至20日召开全县三级干部大会,用3天半时间帮助县委整风,重点解决方向、路线、方针、政策、作风、干劲等方面的问题。大会向常委提出意见、建议230多条。县委常委会将意见整理综合为五个方面,并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决心面向基层,改变作风,带领全县人民大干快上。第三次是5月24日至27日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会议,以毛泽东“三项指示”和中央13号文件为纲,层层带头查找自己在领导学大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县委提出各级党委要学理论,抓路线,反右倾,鼓干劲,争上游,促大变,比贡献,定叫桃江换新天,尽快跨入农业学大寨先进行列。第四次是10月31日至11月3日,县委召开县、区、社、大队、生产队五级干部大会,1.2万多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学习邓小平在全国农业学大赛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继续按“三项指示”和中央21号文件精神,解决干部软、懒、散和“五种人”掌权的问题。牛玉祥在会上作了题为《深入贯彻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为在三年内把桃江县建成大寨式县而奋斗》的报告。会议提出大宣传、大学习、大动员、大普及、大斗促大干,苦战3年,建成大寨县。动员大会后,全体机关干部除值班人员留守机关外,全部走出办公室,深入基层,投身建设大寨县的火热斗争。第五次是1976年5月,县委决定对县直各厂矿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派出工作组深入亏损严重的板溪锑矿进行整顿试点。在广大工人的支持下,该矿清查出贪污盗窃案17起,责任事故53起,13人受到法律惩处,整顿了生产秩序,严肃了劳动纪律,使这个濒临倒闭的老企业重新显露出生机和活力。

通过贯彻“三项指示”和实行全面整顿,县委一班人精神、作风发生了很大变化,带领全县人民大干快上,狠抓农业、工业和财政税收工作,各行各业在整顿中迅速发展。农业方面,狠抓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搞冬季植树造林,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据统计,1976年全县乡村林场新造林1.7万亩。其中1000亩以上连片的就有8处。至1976年止,全县发展竹林51万亩,蓄积量达7000多万根。河溪水公社林场1973年建场,第一年才500亩,以后年年造,逐年扩大,到1975年新增造林面积3000多亩。龙溪公社有大片残林和荒山连片,但分别归属9个大队120个生产队,公社党委与权属大队、生产队商定联合办起了一个3万多亩的林场,固定专业劳动力288个,常年从事造林和育林,成为全县的样板。1975年碧螺水库东干渠改线提高水位8米,鲊埠公社回族村民聚居的车门、南京湾一带由尾灌区变为上游区,改善了灌溉条件。同时把发展以茶叶为主的多种经营提上了各级党组织的日程。至1976年止,全县有县办茶场1个,公社茶场51个,大队茶场729个,生产队茶场4269个,茶叶面积达15万亩。1976年产茶10万担,茶园面积比“文革”前的1965年增加37.5倍,产量翻了22番。工业方面。狠抓管理,严格岗位责任制,开展优质、高产、低耗、安全增产节约运动。1975年工业总产值(当年价)增长8.7%,比上年增幅高出3.8个百分点。1975年新建35千伏马迹塘变电站,安装主变2台/280千伏安。投资220万元,新建35千伏线路22.8公里,解决了西村金矿和马迹塘、泗里河、王家村、筑金坝、武潭、罗家坪、鲊埠等7个公社的用电问题。1975年7月,湖南省唯一的稀土冶炼厂——桃江冶炼厂试产。生产能力为氯化稀土600吨、磷酸三钠600吨、打火石20吨。它的建成填补了湖南稀土冶炼的空白。197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6亿元,比上年增加1298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达3504万元,比上年增加930万元;农业总产值达1.25亿元,比上年增加368万元。全县粮食总产量达4.71亿斤,比“文革”前的1965年增加1.76亿斤,增长37.2%。社队企业总收入由上年的956万元增加到1429万元。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为6289万元,比上年增加683万元。农副产品收购总额为3587万元,比上年增加527万元。预算内财政收入达到965.8万元,比上年增加152.4万元。

通过全面整顿,扭转了“文革”以来的混乱状况,各行各业开始步入正常轨道。

三、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

1975年12月4日,《人民日报》转载《红旗》杂志“教育革命的方向不容篡改”一文,由此,以教育革命大辩论为起点,一场大规模的“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桃江开展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76年初到天安门事件之前。这一阶段主要是批判“党内那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邓小平)。1976年2月25日,党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和各大军区负责人参加的“批邓”打招呼会。3月,中央发出《毛主席重要指示》,指名批判邓小平,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推向了全国。县委根据省、地委的部署,全面开展“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3月3日到5日,县委举办党员骨干学习班,全体县委委员、县革委党员常委、区社党委书记、农林场党支部书记、县直部办委负责人、党员科局长、厂矿公司党支部书记共210多人参加学习。学习班传达了中央(1975)23号、26号文件精神和省、地委的指示,传达学习了毛泽东关于“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的指示。县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加强对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领导,狠批“党内那个不肯改悔的走资派”抛出的“三项指示为纲”的“反动”纲领,发动群众,狠批阶级斗争熄灭论、唯生产力论和折衷主义的诡辩论。学习班结束后,又以区、社为单位举办了党委委员、国家干部、大队支部书记和生产队长以上干部共1.8万多人参加的骨干学习班。然后以全县7154所政治夜校为阵地,组织工人和社员群众学理论、搞批判,很快掀起了“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热潮。在全县,从机关到厂矿,从城镇到农村,从课堂到田头,到处摆开了大批判的战场。至3月上旬,全县共召开大小批判会1498次,写大(小)字报近20万份,办批判专栏2000多个。县总工会组织工会干部学习中央推广的《上海机床厂从工人中培养技术人员的经验》,要求各基层工会开办职工业余学校,并做到组织、教师、教室、教材、时间五落实,大力组织工人特别是青年工人学文化、学技术。同时,还根据“小靳庄”的“经验”,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企业文化阵地,要求所属基层工会努力办好一校(政治夜校)、二队(辅导队、文体队)、三室(图书室、展览室、文体室)、四栏(宣传栏、心得栏、批判栏、报刊图片栏)、五组(通讯组、自学小组、科研组、阅报组、文艺组)。筑金坝公社红云大队成为全县学习小靳庄的典型。这个大队召开大小批判会33次,参加批判发言的达110多人次,写大(小)字报6356张,办批判专栏15个,黑板报3块,排演批判节目4个,写批判诗歌327首。第二阶段是从天安门事件到粉碎“四人帮”为止。4月5日,北京发生天安门事件。7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的决议》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之后,桃江“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进一步形成高潮。10日,县委主持召开“全县军民坚决拥护中央两个决议,愤怒声讨邓小平反动罪行大会”,在县城中心会场和全县10个分会场,有近30万人参加会议。县委领导和干部、工人、农民等各界代表在会上作大批判发言。29日,县委又召开县直单位和城关镇全体党员“批邓”大会,县委常委以上领导和部办委主要负责人都作了批判发言。到6月底止,全县投入“批邓”的人数达33万多人。从3月到5月底,县委办连续编印了15期《情况简报》,通报全县各地、各单位“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的进展情况,总结推广了筑金坝公社红云大队、县磷肥厂、县城关镇中学、县副食品公司等单位“批邓”的“经验”。

在“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过程中,全县同时掀起了斗敌批资的高潮。全县批斗“阶级敌人”304人,批斗资本主义思想严重的人262人,还对一些劳力外流人员、副业单干人员和侵占集体田土的人员进行了打击。并在全县追查所谓反革命政治谣言,共查出所谓传播总理遗言5起,反革命政治谣言123起,全县有11人因被认为有制造、传播“反革命政治谣言”行为而受到批斗。

这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一直持续到粉碎“四人帮”。1976年10月,县委在全县区、社书记和部办委局负责人会议上,仍然提出“要联系各条战线的实际,抓住修正主义的思想政治路线这个要害,批判邓小平授意炮制的《论总纲》、《汇报提纲》和《条例》三株‘大毒草’,把‘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斗争引向深入”,并列出了10个方面的批判专题,要求各单位、各战线联系实际,一个一个地批,一定要批深批透。

“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表面上在桃江搞得轰轰烈烈,但并没有多大实际效果。人们虽然在形式上口诛笔伐,但在内心衷心拥护邓小平的政策。相反,“四人帮”的倒行逆施,他们对邓小平所进行的打击、迫害,引起了党内外很多人的不满和抵制。三堂街大队党支部书记说,现在正是一日春耕十日粮的时候,还搞什么反击右倾翻案风,要搞放到以后去搞。很多人对邓小平复出后进行的一系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整顿深表赞同,有的虽然在口头上批判,心里拥护邓小平;在形式上批判,在实际中仍按邓小平复出的作法办事。

四、粉碎“四人帮”和“文革”结束

1976年9月9日毛泽东逝世,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极其悲痛。噩耗传来,全县人民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开展悼念活动。18日下午3时,全县40多万人分别汇集在县、区、社机关所地和厂矿、学校、医院等单位所在地,举行隆重的追悼大会,沉痛哀悼一代伟人逝世。

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顺应全党全军和全国人民的意愿,采取断然措施,对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实行隔离审查,“文化大革命”10年内乱至此结束。7日,中央政治局一致通过华国锋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分批召开打招呼会议,通报王、张、江、姚反党集团事件。桃江全县人民衷心拥护中央的措施。20日,县城军民万余人集会,热烈庆祝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的历史性胜利。随即举行盛大游行,声讨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中共中央(1976)15号、16号文件下达后,22日,县委、县革委、县人民武装部机关的领导和干部、职工一道冒雨举行了游行。23日下午,县城1万多名工农兵群众冒雨集会。会上,谭章佑传达了中央16号文件。姚金华代表县委、县革委、县人民武装部在大会上讲话,大会还给党中央发出了致敬信。全县各区、社也都相继举行了同样的集会游行,掀起了批判、声讨“四人帮”的高潮。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困境中的经济建设

一、工业学大庆,发展地方工业

大庆是我国工业战线的一面红旗。1964年2月13日,毛泽东在春节座谈会上提出“要学解放军,学大庆”。1965年1月4日,周恩来在全国人大三届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此后,全国掀起了轰轰烈烈“三学”运动。

1968年9月县革委成立后,组织在全县开展“工业学大庆”运动,工业生产逐步恢复发展。当年11月,桃江县成立电力建设指挥部,由省、地、县投资25万元,从川花桥分别架设至桃江县城和县硫铁矿35千伏输电线路26公里,并在桃江城关镇新建1000千伏安变电站和县硫铁矿560千伏安变电站。1969年4月,地区投资12万元,县财政拨款30万元,在灰山港筹建年产4000吨水泥的县建材厂,次年投产。1970年,一些区、社办起煤矿、锰矿、锑矿、翻砂以及支农企业。

1971年9月1日,县革委作出《关于深入开展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的决定》,并制订《1971-1975年发展地方工业规划》。桃江地方工业步入相对快速发展时期。当年,县属厂矿用于扩大生产的投资达70万元,超过历史水平,大部分厂矿在生产设备上都进行了配套和扩建。

这一时期,桃江的经济发展战略是坚持走两条发展道路:一是围绕农业办工业。1971年前,全县氮肥、硫磺、硫酸、烟煤、水泥等主要支农工业,基本上还是空白。磷肥年产能力不到3000吨;硫铁矿、柴煤年产也只有1万多吨。经过两年苦战,到1973年,自力更生办起了氮肥厂、烟煤矿、硫酸厂(车间)、硫化厂、水泥厂,扩大了硫铁矿、柴煤矿,提升了农机制造能力。磷肥年产能力扩大到3万吨,比1971年增长10倍。硫铁矿年产能力达到4万吨,比1971年增长0.9倍,硫酸生产能力达到1.1万吨。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电力、交通运输、邮电等事业也发展很快。全县先后架起7条35千伏高压线路和10条10千伏配电线路,全长164公里,供电能力达8400千瓦,比1971年增长10倍。运输机动能力比1971年增长1.9倍,全县47个公社767个大队中,有42个公社478个大队通了汽车。137公里国家公路,有54公里建成柏油路面,为支援农业生产多装快运创造了条件。邮电事业发展也很快,全县的单线和三线载波发展到8套,大部分区有了两条通讯线路,大队通话面达90%,生产队通邮面达33%。1973年,县属工业完成总产值1184万元,为年计划的102%,比1972年增长38%,比“文革”前的1964年增长20.5倍。手工业系统完成工业总产值430万元,为年计划的113%,比1972年增长19.4%,比“文革”前的1964年增长1.1倍。在35种可比产品中,有25种比上年大幅度增长,特别是支农主要产品产量实现成倍提高。至1975年,全县47个社(镇)全部建立了农机站,全县农村社、队拥有汽车15辆58.5吨;大小拖拉机497辆764.75吨;喷雾、打稻、脱粒、加工等各种动力机械4585台6.15万马力。初步形成了县、社农机业务网络。

二是自力更生谋发展。县氮肥厂从1972年7月投产后,面临燃料不足的困难。次年春,厂党总支放手发动群众,大搞燃料革命,提出“要学大庆人,誓打翻身仗,猛攻燃料关,产量翻一番”的口号。在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坚持自力更生,因陋就简,土法上马,修旧利废,奋战2个月,用很低的造价建成碳化煤球流水作业线。后来又经过不断改进,煤球质量不断提高。面对燃料条件改变给操作技术提出的挑战,造气工人刻苦攻关,精心操作,终于掌握煤球造气规律,产量逐步上升。在大战四季度中,平均日产碳铵近30吨,比上半年日平均产量翻了一番。县硫磺矿党支部在建酸钢炉的过程中,缺材料、缺设备、缺技术、缺图纸,他们凭着工人阶级能吃苦的革命志气,采取土洋结合、因陋就简、修旧利废、边学边干的办法,自己加工、安装了20多台设备和50多吨冷却排管,终于将万吨酸钢炉建成投产,基本上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平均日产硫酸32吨。

同时,在学大庆运动中坚持典型引路。从1972年起,县委每年都召开全县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发展,提高经济效益。1972年全县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表彰了13个先进单位和3名先进个人。1974年2月,再次召开全县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大会,表彰先进集体87个,先进个人216人。

1976年底止,全县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发展到41家(其中省地企业9家),集体企业167家。县属工业总产值4165.2万元,实现利润105.3万元,比1966年分别增长126.1%和205.7%。

通过工业学大庆运动,桃江的地方工业得到了一定的巩固和发展,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

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报》刊登新华社通讯《大寨之路》,同时发表社论《用革命精神建设山区的好榜样》,介绍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艰苦创业的事迹。毛泽东、周恩来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农业学大寨”的号召。此后,全国农村掀起了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

中共桃江县委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在全县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学大寨运动。1964年3月18日,县委发出《深入开展学大寨的革命精神,掀起农业生产新高潮的通知》。1968年12月中旬,县革委组织革命干部、贫下中农代表和部分区、社、大队、生产队主要负责人170多人赴大寨参观学习。1969年,各区、社(镇)又先后组织参观团赴大寨学习“取经”。自此,农业学大寨成为全县各级革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一件大事,大寨“经验”在桃江广为流传。1970年10月,全国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召开,把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推向新阶段。11月,第三届桃江县委作出《学大寨,赶昔阳,力争在三年内把桃江建成大寨式县的决定》,提出力争两、三年内把全县每一个大队建成大寨式大队,桃江要赶上昔阳。全县每人达到1亩竹林(共60万亩),茶园面积达到15万亩,人平1亩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当年全县共投入13万劳力,完成土石方846万方,劳动日725万多个,共整修堤坝、水库1362处。其中新建桃花江水库配套工程沾溪渠道和40多华里的桃花江、花果山、牛潭河等3处防洪堤。此外,还港湾改直、凿石开田2887亩,新开辟茶园1.5万亩,创建了桃江农田水利建设史上的最高纪录。为建好沾溪渠道,县委组织6个区16个公社近5万民工,花半年多时间,完成土石方280余万方,劳动日319万多个。之后,为尽快建成大寨式县,县委编制了《1971-1975年“四五”计划期间建设规划》,确定“四五”期间,桃江农田水利建设必须尽快配套,完善、管理和使用好现有水利工程和排灌机械,继续新建水利设施和防洪工程,有计划平整土地,治理溪河,开展水土保持,大量建设小型水力发电站,发展电力排灌事业,使全县旱涝保收面积由1970年的76%,增加到90%以上。1972年初,在整体规划的指导下,县委又制定以“三改”(小溪小河裁弯改直、坡土改梯土、低产田改造)、“一还”(25度以上的废土还林)为中心的治山治水、建设稳产高产农田的实施规划。当年,全县改溪河202条240公里;改梯土2万多亩,开梯田239亩;改良低产田3.8万亩;废土还林2.6万亩。资江两岸种“三竹”(麻竹、水竹、黄杆竹)3300亩。按照县里整体规划,各区、社也制定了相应的治山治水规划。1973年2月12日至16日,县委召开1769人参加的全县农业学大寨经验交流大会,要求“以批林整风为纲,全党动手,大办农业,进一步掀起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新高潮,争取粮食产量全面跨纲要”。12月10日至18日,县第三次贫下中农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600多人。会上,提出了“因地制宜改梯田,统一规划平塅田,千方百计开新田,不断改造低产田,苦干实干六七年,一人一亩大寨田”的战斗口号和远景规划,治山治水、改土、造田、修屋、筑路结合,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1975年全县农业学大寨的生产目标是:粮食亩产超千斤,棉花亩产达百斤,生猪发展到人平1.3头,人平纯收入100元,跨入农业学大寨的先进行列。11月2日,县委召开贯彻全国第一次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五级干部大会,号召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大斗大干,奋勇争先,一年跨入先进县,把建大寨县目标再推上一个台阶。

1976年冬和次年春,全县共投工1200多万个,完成土石方1350多万方,完成大小工程700多处,扩大灌溉面积3万多亩,坡土改梯土2.59万亩,建设田园化高产农田5700亩,开田5400多亩,改港65条133公里,开荒造林8万亩。

为了推动农业学大寨运动的深入开展,县委、县革委先后树立了一批典型。1971年上半年,县委组织20多人深入基层,考察了解学大寨的情况,发现并总结出先进典型186个,其中公社2个,大队34个,生产队150个。关山口公社地处边远山区,山多田少,历年吃国家统销粮。从1970年冬起的一年时间里,新修水库9座,修复山塘321口,凿石开渠1.6万多米,修复河坝13华里,完成土石方24.5万多方,蓄水量增加240多万方,全公社80%的稻田解决了缺水问题。同时,改造低产田530多亩,新开稻田315亩,开辟茶园827亩,植树造林4800亩。一年打了个翻身仗,甩掉了“统销帽”,一跃成为全县农业学大寨的样板。1971年9月,县委召开全县农业学大寨流动现场会,参观学习典型经验。会后,全县有2.4万人陆续到关山口公社参观学习。各区、社还以公社为单位,举办有14万多人参加的农业学大寨学习班,推介该公社学大寨的经验。在推动学大寨运动的各个时期,县委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各地经验,其中主要有:浮邱山公社沙田湾大队改造深脚滂泥田,伍家洲公社堆洲坪大队进行河段裁弯改直、消除水患,桥头河公社狮山湾大队改造沙洲、开垦良田,鸬鹚渡大队进行科学种田等。

在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中,县委十分强调干部作风的转变,特别指出:农业学大寨,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狠抓落实,发现和解决问题,克服浮在面上、华而不实的作风。1972年,县委10个常委下去8个包片蹲点,县革委机关、县直机关及区、社脱产干部和区、社部门抽调1139人,大部分深入到学大寨运动没有开展起来的126个后进队开展工作,使之发生了较大变化,有的还跨入了先进行列,成为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典型。1973年11月,县委遵照毛泽东关于“面上工作要先抓好‘三分之一’”的指示,成立“三分之一”办公室,从县直机关抽调干部131人,由6名常委和18名科局长带队,深入132个大队开展第一批“三分之一”工作。其任务是“提高人们的思想觉悟,改变生产条件,达到建设大寨县的标准”。县委还注意纠正农业学大寨中出现的生搬硬套、做表面文章、劳民伤财等问题。红旗山公社七里界大队,把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改为以大队为核算单位,搞政治记工,造成粮食连续两年减产,还有一些地方大兴土木修建居民点等。这些问题,县委和县革委都及时、坚决地进行了纠正。

农业学大寨运动使桃江的农业生产出现了积极的变化。一是农田水利建设大发展。开展学大寨运动的8年里,年年组织水利冬修,大大改善了水利灌溉条件,全县旱涝保收面积由1963年的27万亩增加到43.5万亩,占稻田总面积的79%;二是基本实现粮食生产双季化、良种化,粮食产量逐年递增。1971年全县粮食总产超过历史最高水平,达4亿多斤,比1963年增长42%;三是多种经营发展较快。1971年和1963年相比,棉花面积由666亩增加到2.71万亩,总产由149担增加到1.91万担,茶叶由3568亩增加到11.5万亩,生猪发展到35.7万多头,比1963年增加1.3倍。全县集体多种经营收入达1970万元,比1963年增加2倍;四是林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8年里,全县植树造林17.3万多亩,封山育林60万亩,荒山面积减少了43%。木材蓄积量由43万立方米增加到88万立方米。特别是楠竹生产发展更快,竹林面积由26万亩发展到45万亩,楠竹蓄积量由1040万根增加到6750万根。全县农业总产值(包括队办企业产值)由1964年的9398万元增加到1971年的1.28亿元,增长了35.6%。但农业学大寨运动过分强调人的力量,做了一些脱离实际、违反自然科学规律的事。个别地方毁林造田,一些河道拉得太直,人为地增加了水的冲力,不利于水土保持和留水灌溉等。在工作方法上也存在生搬硬套,做表面文章,劳民伤财等问题。

三、发展茶叶生产

桃江自古就有茶叶之乡的美誉。解放前,境内茶叶面积为614.97亩,年产茶约3000担。从60年代初开始,县委遵照毛泽东关于“以后山坡上要多多开辟茶园”的指示,从桃江宜茶山坡多的具体情况出发,在狠抓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茶叶生产,很快在全县范围内掀起了一个治山治土,为革命种茶的高潮。1960-1965年间,全县新开辟茶园4621亩,产茶4898担。在1968、1969年冬春农闲季节,县革委组织浩浩荡荡的劳动大军,向荒山进军,辟山种茶10万亩,办起公社茶场44个,大队茶场688个,生产队茶场3600个。1971年全县交售茶叶1.3万担,比“文革”前的4898担增加1.65倍。

桃江发展茶叶生产首先坚持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1968年,县革委组织全县区、社主要干部和一部分大队、生产队干部到大寨参观学习,受到启发和鼓舞。回县后,发动群众向荒山开战,根据各自不同的情况,建立茶叶、楠竹、果木、杉木林等生产基地。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制度,进行统一规划,一个山头一个山头地制订改造计划。凡低岗缓坡适宜种茶的地方,全部规划种茶。龙溪公社为尽快改变山区面貌,1969年冬,公社革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跑遍全公社18个大队,翻越172个大小山头,进行实地勘察,作出全面规划。发动全社男女老少一齐上山,大干两个冬春。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开荒种茶1万亩,实现了一人一亩茶。其次是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全县上下层层加强领导,各级革委会都有一名副主任专管、一个班子专抓,把为革命种茶提到了党委的议事日程,做到统一领导,经常督查。同时,还组织各行各业大力支援。

20世纪70年代初,茶叶生产飞跃发展,全县掀起了一个大辟茶场的热潮。县委要求公社、大队、生产队级级都办茶场。在县境内的缓坡小丘,都被辟成梯土种茶,实现了村村有茶场,社社有茶厂。后来如火如荼发展的乡镇企业,即从种茶制茶开始。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县办起了大小200多个茶场,面积迅速扩大到十多万亩,成为全国8个产茶重点县之一,茶叶产量跃居全国第4位。产品主要有红茶、绿茶、花茶和黑毛茶。全国、全省多次在桃江召开茶叶生产现场会。1970年至1973年间,有12个省、97个地、市、县、区、社,共计3954人来桃江参观茶叶生产。1970年10月,省农林局联合在桃江召开全省茶叶生产、收购经验交流现场会。《人民日报》刊登“湖南桃江认真执行‘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总方针,积极扶植农村发展多种经营”的典型材料。7月15日至25日,外贸部、商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林部联合主持的全国茶叶生产、收购经验交流现场会在桃江召开,桃江的经验在全国推广。1973年5月,第33届中国出口商品国际交易会(广交会)上展出桃江茶叶6种,接待外宾2.3万人次,国内客人9.9万多人次,接受30多个国家、地区记者的采访。广交会闭幕后,国内外参观者达24万人次之多。香港《经济日报》《大公报》还刊登了介绍桃江茶叶生产发展的文章。1974年,桃江跨入全国6个年产5万担茶叶县的行列。1976年9月7日至9日,全国茶叶机械加工座谈会在桃江召开。年底,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郭仕荣在全国年产5万担茶叶县的经验交流总结会上,重点推广了桃江发展茶叶生产的经验。他说:“我国茶叶生产能不能大发展,能不能高速前进?湖南桃江县的事实给我们回答了这个问题。桃江县1969年只有3000担茶叶,1974年发展到5.3万担,1976年就达到9.3万担,8年跨了8大步,一年一万担”。

1977年7月,县供销社负责人在参加全省学大庆、学大寨经验交流会上,作了题为《发扬大庆、大寨精神,积极扶植社队发展茶叶生产》的典型发言,其书面材料被《湖南日报》选载。茶叶的生产和加工制作技术也不断得到提高。1973年10月建立县茶叶试验站,进行茶叶栽培和加工的科学技术推广与研究,重点加强了茶叶制作的研究。其中以雪峰山茶厂研制的“雪峰毛尖”和县茶叶试验站研制的“桃江竹叶茶”最为著名。1980年5月,应共青团中央的邀请,县红茶厂青年技师陈凌云参加了团中央组织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赴日本访问代表团”。

四、参加湘黔、枝柳铁路建设

为应对外来侵略突发事件, 1964年,中共中央作出开展三线建设的重大决策。1969年3月珍宝岛事件发生后,三线建设成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湖南西部被列为西南大三线建设的范围,全省三线建设再次掀起高潮。到1970年底止,在湘西地区相继投入施工的大中型项目达35个,计划总投资达36.4亿元。除国防工业项目外,比较重要的工程是湘黔铁路和枝柳铁路。

湘黔铁路起自湖南株洲,经湘潭、邵阳、益阳、黔阳4个地区,进入贵州贵阳市,是我国江南联系华东、西南的运输动脉。枝柳铁路从湖北枝城接轨,经湖南常德、湘西、黔阳3个地区,进入广西柳州市,是联系华北、中南南北战略干线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条铁路湖南境内长度近1000公里,纵横湘中、湘西,穿越湖南著名的雪峰、武陵两大山脉,飞渡湘、资、沅、澧4大水系,同其它干线连接,构成湖南纵横交错的铁路运输网,工程宏大而艰巨。修好这两条铁路,对于保卫社会主义祖国,加快战略后方建设,巩固国防;对于开发湖南西部地区,改变湘西面貌,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国民经济,改善我国的工业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落实1970年8月国家建委和交通部在北京召开的湘黔、枝柳铁路建设会议精神,桃江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于9月18日作出《关于成立中共桃江县铁路建设指挥部临时委员会的决定》,同时组建湘黔铁路会战桃江县铁路建设指挥部,曾质彬、李怀文分别担任指挥长和政委。县指挥部下设11个团37个营636个连1203个排3157个班,总兵力达2.47万人,从1970年8月起陆续开赴湘黔铁路建设工地。

桃江负责的工程包括施工公路和铁路路基两部分,分两期进行。第一期抢修进场施工公路。施工地址在安化县平口公社境内,公路全长4.5公里。沿线横穿石山39座,沟港37条,完全是在高山峻岭的险道上施工。8月底施工队伍进入工地,9月3日全线破土动工,经过近1个月的艰苦奋战,共用劳动日15万多个,累计完成土石方43万多立方,建成涵洞16座全长263米,挡土墙13处,其中干砌1448立方,浆砌1556立方,护坡3188立方,完成了3个月的任务,创造了公路修建史上的奇迹。

第二期工程抢修湘黔铁路。桃江负责建设的19.89公里路基,穿越溆浦县境内大湾、观音阁、麻阳水、新平4个公社和城关镇,共需完成土石方(填方、砌方)195万多方,有附属物涵洞46座,小桥3座,渡槽2处,护坡1289米,挡土墙439米,车站2个,房屋23栋2600多平方米。工程共需工305万个。1970年9月底,2.4万铁路建设大军分批跋山涉水,步行开赴工地。10月20日全线开工。经过一年零一个月的鏖战,全线于1971年10月13日胜利接轨通车。

在大会战中,建设大军以解放军为榜样,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先后组织突击战、歼灭战等战役,持续掀起铁路大会战高潮。连队以上单位普遍成立政治宣传队,编印“工地战报”,及时推介和表彰好人好事,并组织开展争创“四好”(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完成任务好、生活管理好)单位和“五好”(政治思想好、“三八”作风好、生产劳动好、军事学习好、战备执勤好)个人活动,收到良好效果。工地上士气高涨,场面壮观,施工进展顺利,涌现出一大批可歌可泣的先进人物和优秀事迹。王家村连共产党员肖天命,在一次爆破施工中,临危不惧,冒着生命危险,拔出冒着浓烟的导火线,保护了5位民兵的生命安全。大栗港一营营长、共产党员杨芝兰身患重病,仍带领民兵大战15号涵洞,7天7夜很少休息,1971年1月10日病情严重恶化,还坚持到各食堂检查生活,终于病倒在工地上,经3天3晚抢救无效逝世。临终前,他对战友们说:“我不行了,没有完成党交给我的任务,你们要告诉我的儿子好好听毛主席的话,明年要他报名参军,保卫无产阶级江山。我死后没有半点牵挂,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尸体不要运回去,把我埋在铁路旁,让我看看火车通向北京”。会战工地共评出“四好”单位120个,“五好”民兵、干部1560多人;发展党员208人,吸收团员2735人;民兵中培养出各种技术骨干3760多人,赤脚医生56名。

枝柳铁路会战于1975年初打响。县委于1月成立枝柳铁路桃江指挥部,胡克贤、岳胜葆任指挥长和政委。全县组成3个营20个连75个排320个班,共组织修路民兵3287人开赴工地。

施工段位于大庸县关门岩公社何家村大队潭口至老鸦口之间,全长4.82公里,地形险要,铁路穿山而过,要削平山头13个,填埋深川15处。路基以挖石、填石码坡为主,难工险段相连,施工难度很大。整个工程量为路基土石方54万方,其中土方9万方,石方45万方;附属土石方2.1万方,需修建涵洞17座,修筑桥头锥体2个,修建预制混凝土站台墙1处,备铺路渣5800立方,搭盖工棚1.4万多平方米,修通便道7条长4709米。

工程于1975年3月24日破土动工,为确保实现上级“76年春节前完成主体工程,6月底竣工报捷”的要求,修路大军披星戴月,小雨不停工,大雨钻雨空,战高温,斗严寒,按省支铁领导小组的工期要求,提前2个月于1976年4月中旬全面完成铁路会战任务。

湘黔、枝柳铁路建设大会战,桃江各地出劳出资,自备粮草,自带工具,在工地劳动由生产队记工,全县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由于三线建设是在“要准备打仗”和“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背景下进行的,突出“备战”,片面强调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在方法上打“人海战役”,许多做法违背了科学规律和经济规律,增加了人民的负担,影响了县域工农业生产。桃江在湘黔、枝柳铁路建设大会战中死亡30多人,伤(残)150余人。三线建设中的许多遗留问题,直到80年代和90年代在国民经济调整中才逐步得到解决。

五、治理桃花江

桃花江是县境内流入资江的五条主要支流之一,全长58公里,流域面积407平方公里,发源于关山口城墙山北麓铁炉冲。这条江河床陡,落差大,河道弯曲,河岸冲涮严重,河槽常年淤塞,洪道变化无常,水旱灾害频繁。据县水利局资料记载:1934年连续干旱45天,沿河因灾减产或失收达8万余亩;1938年8月,洪水泛滥,沿河两岸淹没稻田5.4万亩,冲毁稻田5700亩,冲毁房屋2200间,淹没房屋1.07万间。尽管1967年建成桃花江水库后水旱灾害已有明显减弱,但由于河道未能根治,一遇暴雨,水库泄洪,沿河两岸仍遭受不同程度的洪灾危害。

1974年,县委决定治理桃花江。10月12日,县委成立“桃花江治理工程指挥部”,计划将桃花江水库大坝到资江河口34.5公里的河道,因地制宜进行裁弯取直,并浆砌下脚、块石护坡。工程分两期进行。第一期从桃花江水库大坝至金光山粮站,全长11.15公里。12月全面动工,沿河的7个乡2万多民工艰苦奋战2个月,总计用工160万个,完成土石方150万方,开挖宽55米深4米的新河道10公里,河堤基脚浆砌块石1.4万方,块石护坡4.2万方,两岸堤面宽3.5-4.5米,修建简易公路拱桥1座,行人桥1座,拦河坝2座,水电站1个,大小附属建筑物86处。第二期工程从金光山粮站至资江河口,全长23.35公里。河道标准采用梯形断面,按20年一遇洪水设计,河床底宽60米,临水坡比1:1,过水深3.5-6米,河床坡降1/500,设计通过流量为每秒1750立方米。1975年冬,县工程指挥部组织21个乡(镇)的7万劳动大军,编成7个民兵营115个民兵连,奋战5个多月,至1976年春完成计划工程。共用劳动日705.63万个,完成土方403万方,石方34万方,浆砌石7.79万多方,干砌石19.58万多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1.16万方,总费用946万元。治理桃花江的两期工程,一是河道裁弯取直,加快了水速。从桃花江水库大坝至资江河口,由原长34.5公里取直为30公里,弯道裁减到24个,有利洪水畅通;二是拦河筑坝,灌溉发电。将原有7座临时坝改建为5座块石固定坝,引蓄余水发挥灌溉效益。同时,兴建5座小水电站,装机500千瓦,年发电368万度,解决沿河社队用电;三是废洲开田,扩大耕地。利用53个荒洲河滩造田3240亩,除去新开河挖压的1236亩外,实际新增耕地2004亩;四是修路建桥,便利交通。两岸河堤分别按3.5米、4.5米宽度建成简易公路,适应机耕。建跨河简易公路桥5座,人行桥5座,大小涵洞31处;五是两岸植树,河堤绿化;六是在农民居住集中点设置码头,为群众生活用水和牲畜饮水提供了方便。

但是,由于经验不足,整个工程设计不够科学,有些河段的裁弯改直违背了自然规律,加之工期短,进度过快,导致工程建设标准不高,一些地段堤身质量差,没有达到预期的抗洪能力,洪灾还是没能彻底根治。四年后的1980年8月10日至11日,桃花江流域普降特大暴雨。在水库尚未泄洪,下游每秒1220 立方米洪峰流量的冲涮下,桃花江河道多处垮塌。据水利部门现场测量统计,清塘以下22公里河堤垮塌了103处9125米;河堤缺口41处2721米,滑坡42处5014米;毁损拦河坝1处、人行桥2座,闸门涵洞多被冲毁。

六、兴建马迹塘电站

位于资江干流马迹塘与龙拱滩地段的马迹塘水力发电站,是我国第一座低水头灯泡型贯流式径流电站。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6170平方公里,正常蓄水位55.7米,总库容3400万立方,总装机容量5.55万千瓦,设计常年平均发电量2.76亿度。1976年10月由桃江县主持动工修建,1981年划归省电力工业局管理,1983年6月正式并网发电。这种低水头电站的规模,在当时排列为亚洲第一位,世界第八位。

马迹塘电站是县委坚定地走自力更生、艰苦创业道路,依靠全县人民的力量建起来的。1976年,正值“文化大革命”结束,党中央实行拨乱反正,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其时,电力供不应求,成为制约桃江工农业生产发展的瓶颈,解决电力供需矛盾成为当务之急。县委遵照1975年国务院“要求每个县争取办一个1万千瓦的小水电厂,以满足工农业生产需要”的指示精神,为从根本上改变桃江电力面貌,尽快建成“大寨式县”,实现“1980年达到农村电气化和农业机械化”的目标,决定在资江干流上修建一座小型水电站。同年3月,县革委组织工交、水电系统部分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沿资江两岸勘察选址。经过将近一个月的实地考察,确定在龙拱滩河段,修一座8米高的拦河滚水坝,安装3000千瓦机组3台。在钻探取样,查明地质情况后,4月5日拟定了初步的设计方案。15日,县革委将《关于请求批准修建马迹塘水力发电站的报告》上报地委和省委,获得益阳地委和省水电局的支持。5月,省水电勘察设计院组织10多名专家,会同县水电局部分技术人员,沿资江两岸再次进行实地勘测。经过反复论证,将原设计方案修改为闸坝结合、总容量5万千瓦以上的中型水电站。这个方案省水电部门无权审批,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一时又做不到。这样,马迹塘电站成了一个计划外的民办工程。对此,县委毫不动摇,决心举全县之力,按新方案施工。

8月10日,县委作出《关于修建马迹塘电站工程的有关决定》,动员全县人民采取资金自筹、器材自备、工具自带、生活自理的“四自”措施修马迹塘电站,同时成立“桃江县马迹塘电站建设工程指挥部”,县委副书记伍启瑶任指挥长,下设五处一室(工程处、供应处、财务处、行政处、政治处、办公室)。同日,县委下发《关于马迹塘水力发电站建设工程民兵上马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全县抽调干部300余人,组织民工6000余人开赴工地。11月23日上午,指挥部在建设工地召开民工誓师动土大会,下午1时正式下河修筑右岸第一期围堰。

由于县委决心大,行动果断,加上站址地理位置好,电站建设引起了省、地领导的高度重视。11月,益阳地革委向省革委和国家有关部门上报《请求将马迹塘电站纳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的请示》。1977年1月26日,国家水电部副部长杜星恒、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省长孙国治以及益阳地委第一书记刘亚南、副书记翟守政等领导,在县委书记姚金华的陪同下到工地视察。张平化回省后亲自主持召开省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决定省政府挤压资金150万元,交通厅挤压150万元,并从清仓查库中拿出钢材100吨作为电站大坝的投资。益阳地委也拿出20万元,作为第一期工程的资金安排。同时,省建委、省物资局和驻桃的省、地属单位,也都在物资、器材上给予大力支持。上级的支持,更加鼓舞了干部和民工的士气。工程进展很快,第一期围堰工程和船闸开挖以及1至8号坝墩,均抢在洪水到来之前,达到安全度汛高程。8月,国家电力部计划司副司长吴明武、高级工程师匡建夫来工地检查工作,对工程的布局、进展和工程质量表示满意。此后不到3个月时间,电力部就将马迹塘电站建设项目列入民办公助工程,并拨款1200万元,作为第二期工程的资金安排。9月,开始修筑左岸第二期围堰,抢在11月下旬截流,进行二期坝基开挖。1978年3月,国家计委将马迹塘电站建设正式列入国家基本建设计划,并定为湖南的重点工程。12月,国家水利部副部长李鄂鼎、总工程师潘家铮及部分技术人员到现场审核设计图纸,决定安装从奥地利引进的贯流式灯泡型机组。1979年5月,溢流坝段坝顶公路基本形成。8月,船闸开始通航。10月23日,奥地利依林联合有限公司出口部副经理拉赛尔·埃拉斯特、水利处主任设计工程师特立卡·罗伯特来电厂考察,并就机组技术安装进行座谈。1980年1月23日,依林公司合同经理古根贝尔格等4人来工地考察后,在长沙与中方签订了水轮发电机供货合同。至此,马迹塘电站由一个计划外的民办工程,发展成为国家基本建设的重点工程。1982年5月,正式开始机电安装。1983年1月21日,水库关闸蓄水通航。3月底,3台机组与输变电工程全部安装完毕。3台机组分别于6月1日、7月4日、7月16日并网发电。经过七年多奋战,我国第一座拦河坝式低水头径流电站在桃江建成。工程枢纽由溢流坝、船闸、主副厂房、变电站、副坝等主要建筑物组成。轴线总长度1300米,溢孔23个,最大坝高9.3米,顶宽9.5米,船闸通航能力为100万吨,坝顶设公路桥,车道宽8米。工程累计完成土石方234.8万方,混凝土19.5万方,使用水泥6.3万吨,钢材6500吨,木材1.18万方。机电设备与金属安装总量为6000吨,永久性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共用劳动日955万个,工程总投资1.38亿元(含移民投资)。

电站施工顺利,工程质量好,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从开工到投产前,先后来电站视察的有国家电力部部长李代耕,中共湖南省委两任书记张平化、毛致用,省长孙国治等和益阳地区党政军领导30余人,帮助电站解决了许多具体问题。马迹塘电站安装的是我国在“七五”期间,首次从国外引进的单机容量最大、技术较为复杂和自动化程度较高的新型机组,中央要求通过马迹塘电站的运行实践,为我国推广和发展这一新技术积累数据,探索经验。因此,国家电力部、财政部以及进出口总局均认为电站有必要改变隶属关系,提议由原属桃江县管改为由省电力工业局直接管理。经省委、省政府出面,与桃江县委、县政府多次商谈,初步达成了改变电站隶属关系的共识。1981年8月16日,省委第一书记毛致用主持召开省市县相关负责人座谈会。9月8日,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发(1981)97号文件转发了此次会议形成的《马迹塘电站由湖南省电力工业局管理的座谈纪要》。随后,省电力工业局党组与益阳地委、桃江县委共同商议,充实和加强了工地的领导,并将原桃江县马迹塘水电站更名为湖南省马迹塘水力发电厂。

1983年1月,桃江成立移民办公室,负责马迹塘电站库区的移民工作。库区淹没涉及武潭街道(集镇)、武潭乡、天湾乡、龙拱滩乡、马迹塘镇、马迹塘乡、龙溪乡、筑金坝乡,共需迁移人口2180人,拆迁公私房屋9.8万多平方米,淹没耕地3069亩,移民总投资897.35万元。

马迹塘电站建成投产后,在有效缓解湖南电力紧张矛盾的同时,还发挥出广泛的综合效益。首先是改善了库区的航运条件。蓄水后电厂上游7个险滩消失,改善航道15公里,大大提高了资江库区段航运能力,库区内水运得到发展;其次是改善了资江两岸农田灌溉条件。库区两岸建设电灌机埠96处,可灌溉农田12万亩;三是保护并促进了库区水产资源的发展。建坝后大大改善了库区生态环境,建坝前由于乱捕滥炸而频临绝境的资江水产得以休养生息、迅速恢复并持续发展;四是美化了库内自然环境。大坝建成后,从坝址一直到与安化县接壤的董金滩,迤逦15公里成为烟波浩渺、澄碧清澈的平湖;五是坝桥结合贯通了地处桃江西大门的两大镇马迹塘与武潭的南北交通,成为县境首座跨越资江的公路大桥。

马迹塘电站建成后的经济、社会效益十分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桃江县委带领全县人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始修建,特别是在前期,举全县之力搞了一些“一平二调”,加重了农民的负担,在划归省电力工业局管理后,未完全落实省政府(1981)97号文件关于还贷后“在经济上实行省、县利润分成”的精神,加重的农民负担未能得到完全补偿;其次,电站建成后出现的一些库岸垮塌未能及时解决,同时还存在一些移民遗留问题。

第五编  桃江党组织在徘徊中前进和

实现伟大历史转折时期

(1976.10-1978.12)

◆第十六章  揭批“四人帮”和开始部分拨乱反正

◆第十七章  在徘徊中前进

第十六章  揭批“四人帮”和开始部分拨乱反正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党集团(“四人帮”),中国跨入了新的历史时期。中共桃江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县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的三大战役,进行正本清源,开始了部分拨乱反正,整顿健全各级领导班子,党的建设得到加强,经济建设步伐加快。

第一节  揭批“四人帮”和肃清其流毒影响

一、揭批“四人帮”三大战役

1976年10月19日,县委连夜召开常委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0月18日《关于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事件的通知》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揭批“四人帮”成为此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按省、地委部署,县委开展了深入揭批“四人帮”的三大战役。

第一战役是揭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20日,县委组织县城万余军民集会,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热烈庆祝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的历史性胜利,愤怒声讨“四人帮”反党集团的滔天罪行。紧接着区、社(镇)、大队和学校、厂矿企业都召开庆祝大会,先后有40多万人参加集会游行。11月1日,县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各区、社(镇)党委书记、党委宣传委员和县直各局党组书记、主管宣传工作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部署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各地、各战线闻风而动,开展控诉、声讨、批判“四人帮”罪行的群众运动。10日,县委又召开区、社(镇)、场党委书记和县直公司党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大会,收看省委召开的省直机关干部愤怒声讨、揭发、批判“四人帮”篡党夺权罪行大会实况录像。12月6日至10日,县委召开全县宣传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宣传工作座谈会和全省宣传工作会议精神,提出了深入揭批“四人帮”的具体要求。会后不久,县委下发文件,要求各级召开专门会议并作出具体部署,开始对涉及“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影片、戏剧、画片、书刊、资料等进行彻底清理,并统一由宣传、文化部门作出处理。13日,县委在县城召开有1.8万余人参加的群众大会,传达中央下发的《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一。县委主要领导带头揭发、批判“四人帮”。14日,县委又召开揭批“四人帮”罪行大会,播放省委负责人在省城50万军民大会上的讲话录音,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加大火力,进一步掀起揭批“四人帮”罪行的高潮。23日,县委在马迹塘水电站建设工地召开“深揭狠批‘四人帮’,进一步开展农业学大寨群众运动”誓师大会。县委、县革委、县人武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区委书记、各战线和各机关、厂矿领导干部130多人与参加第一期工程建设的3000多名指战员参加了大会。大会号召全体民兵指战员继承毛主席遗志,紧密团结在以华国锋为首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深揭狠批“四人帮”的反革命罪行,集中领导、集中劳力、集中物资,打一场建设马迹塘电站的人民战争。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委常委意见,编印了《认真学习马列和毛主席著作,彻底揭发批判王张江姚“四人帮”反党集团罪行》的学习宣传资料和《彻底揭发批判“四人帮”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专辑。据统计,在大学习、大控诉、大揭发、大批判中,全县共举办骨干学习班278期,训练各级骨干6800余人;召开城镇职工和农村社员群众学习会5880多次,30余万人参加学习;召开声讨会、批判会1100多场,办大批判专栏1870多个,撰写批判文章1.37万多篇。

第二战役是揭露批判“四人帮”的反动面目和罪恶历史。1977年1月1日,中央“两报一刊”发表题为《光明的中国》元旦社论,从八个方面概括了全国揭批“四人帮”的新任务。县委立即召干骨干会议,学习元旦社论,对照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从思想政治路线、人的精神面貌、经济建设成就、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等几个方面总结揭批“四人帮”以来的大好形势,并要求各级党组织将揭批“四人帮”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3月中旬,中央(1977)10号文件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二下发后,县委于3月18日召开区、社(镇)、场和县直机关党委(组)负责人会议进行传达,部署安排深揭狠批“四人帮”罪恶历史的第二个战役。县委举办区、社和县直局以上党员干部学习班,全县统一用2-4天的时间,县直以科局为单位,农村以公社为单位举办骨干学习班,共培训宣讲员680多人。宣讲员分别深入到基层单位和农村大队、生产队宣讲中央文件。4月1日,县委在城关镇召开揭批“四人帮”反革命罪行大会,控诉“四人帮”的罪恶历史,清查其地方帮派势力,发动和组织开展“三大讲”(大讲“四人帮”的滔天罪行,大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历,大讲与“四人帮”斗争的经验教训)活动。各地利用大小会议、政治夜校、黑板报、专栏、广播等多种形式展开揭发批判。桃江再次出现深入揭批“四人帮”罪恶历史的高潮。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揭批活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了“四人帮”阴谋篡党夺权的深刻阶级根源、历史根源及其反动面目。

第三战役是批判“四人帮”推行反革命路线的“极左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肃清“四人帮”反动思想理论的流毒和影响。8月,中央(1977)37号文件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三下发后,县委对前两个战役揭批“四人帮”的工作进行总结,认为前段揭批“四人帮”运动虽然取得很大成绩,但深揭狠批“四人帮”的任务仍很艰巨,必须在学习党的十一大文献的同时,结合传达“四人帮”反党集团罪行材料之三,放手发动群众,彻底揭批“四人帮”的反革命政治纲领,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理论上把“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批深批透,彻底肃清其流毒和影响。8月21日,县委在城关镇召开群众大会,播放了益阳地委召开的联系实际狠批“四人帮”罪行大会实况录音。县委机关干部代表在大会上发言,揭发、批判桃江追随“四人帮”的一小撮极“左”分子搞打砸抢、诋毁党的领导、破坏军民团结、扰乱社会秩序、打击干部群众、破坏工农业生产等方面的罪恶活动。12月,县委分别召开全县各区、社(镇)、场党委书记和县直机关公司以上负责人会议,明确要求各区社、厂矿和各条战线紧密联系本战线本单位的实际揭批“四人帮”,彻底肃清其流毒影响。会后,农村着重揭批“四人帮”“三搞一篡”和“三反一砍”的罪行;厂矿企业重点揭批“四人帮”抓生产是“唯生产力论”、抓经营管理是“管、卡、压”、坚持合理的规章制度是“复辟、倒退、回潮”、关心群众生活是“福利主义”、坚持按劳分配是“扩大资产阶级法权”等反革命谬论;机关着重揭批“四人帮”鼓吹的“踢开党委闹革命”,破坏党的建设,叫嚣“砸烂公检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炮制“老革命是民主派,民主派就是走资派”等反动谬论;文化、教育战线着重揭批“四人帮”散布的“知识分子是臭老九”、“知识越多越反动”、抓教育质量是“智育第一,走白专道路”等反动谬论;财贸战线发动干部职工进行路线对比,联系实际,分清路线是非;卫生系统着重批判“四人帮”全盘否定卫生战线的成绩、反对党对卫生工作的领导、破坏农村卫生工作和“防治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及反对、破坏和歪曲毛主席关于知识分子指示的罪行。通过三大战役的深揭狠批,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了“四人帮”反党集团篡党夺权的丑恶嘴脸,逐步肃清了“四人帮”反动思想理论的流毒。

二、开展“一批两打三清查”运动

在揭批“四人帮”三大战役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基础上,县委于1977年12月作出决定,开展“一批两打三清查”运动,即深揭狠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清查“四人帮”的流毒在本单位的表现,清查本单位阶级斗争的表现,清查资产阶级思想作风在领导班子中的反映。12月6日至11日,县委召开区、社党委委员,厂矿、公司支部书记以上干部参加的工作会议,作出了分三步开展运动的部署。第一步,放手发动群众,上下结合,城乡结合,内外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开展大宣传、大发动、大检举、大揭发、大清查;第二步,对群众进行系统的社会主义教育,批判资本主义倾向。采取忆苦思甜,路线分析,算账对比,开展“三大讲”等办法,控诉“四人帮”的罪行和资本主义的危害,认真解决人民内部的资本主义倾向,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同时,开展爱国家、爱集体、公物归公活动,自觉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三步,整顿和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2日,县委又召开“一批两打三清查”动员大会。各地按照县委统一部署迅速行动。桃花江区委从区、社、大队抽调600多名干部组成工作队,分两批在全区93个大队778个生产队开展“一批两打三清查”运动,收回侵占的粮食143.99万斤、贪污挪用的现金25万元,重点处分和教育了103个严重沾染资产阶级思想作风的党员、干部。县工业局下属20个单位,通过“一批两打三清查”,共揭发出有大小问题的对象200人,清查出贪污盗窃和投机倒把金额4.4万多元、挪用的现金4452元、贪污的粮食7200斤。

1978年1月5日,县委在县城召开第一次大规模“一批两打三清查”斗争大会,按照“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依法拘捕5人,同时对认罪态度好、退赔积极、有悔改表现的2人予以从宽处理。会后,一个大揭发、大检举、大清查的高潮进一步掀

起。3月1日,县委召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城关镇所属单位负责人大会,进一步掀起“一批两打三整顿”⑭高潮,并把这场运动同农业学大寨、工业学大庆紧密结合起来,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大办农业,支援农业,为加快农业发展出力。

在为期3个多月的“批”、“打”斗争中,全县共查处政治经济案件850件,牵涉1205人。其中逮捕法办23人,追回赃款24.7万元,粮食24万斤。各方面的整顿工作也取得一定成绩,政策和规章制度逐步制定和健全,基层领导班子得到加强。但是,由于当时“左”的指导思想尚未纠正,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还停留在“左”的思维理念中,社员的家庭副业和经商行为仍被视为资本主义和投机倒把受到限制或打击;有的地方在运动中仍然采取逼供讯的错误作法,导致打击面过宽,造成了一些新的冤假错案。

第二节  开始部分拨乱反正

一、开门整党,转变干部作风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帮”极“左”思潮的干扰破坏,搞乱了党的思想。县委和各级领导班子也不同程度受到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粉碎“四人帮”后,开展整党整风势在必行。

县委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基础上,贯彻党中央“抓纲治国”的指导思想,紧密结合揭批“四人帮”和加快建设大寨县等工作,组织和领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整党整风,实现了党内风气的明显好转。整党整风分四步进行:第一步,通过大宣传,大发动,明确整党整风的意义。各级各单位普遍召开支委会、党员会、干职工会,进行宣传发动,摸清领导班子的情况、党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第二步,通过大学习,大批判,从根本上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的路线觉悟。掀起学习马列、毛泽东建党学说和揭批“四人帮”的热潮,从思想、作风上纯洁党的队伍;第三步,通过揭矛盾,摆问题,促进思想革命化。主要开展“三查、三反、三整顿”,即查思想路线、查工作作风、查革命干劲;反对资本主义、反对右倾保守、反对无组织纪律;整顿思想、整顿作风、整顿管理;第四步,制定整改规划,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县委要求,各级领导都深入基层,下到了“三大革命斗争”第一线。县委常委除留一名在家主持工作外,其余都奔赴第一线;县直各战线、各单位副局长以上骨干,大都抽调到第一线;区、社领导和干部都要求到社员家住宿,到生产队办公,会议也在基层召开。

4月起,县委进行开门整风。县委常委召开了为期5天的整风会议。会前,深入基层的县委委员、县革委委员、县贫协委员都参加各区社、各战线召开的区、社党委和部门负责人会议,广泛征求了党员、干部职工和贫下中农对县委的意见。县委还组织11个调查组深入27个公社和城关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对阶级斗争、生产工作、落实政策、群众生活等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同时,县委常委内部搞了3天交心通气,为搞好这次整风作了必要的准备。整风会议上,大家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精神,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对县委常委在路线、干劲、作风和团结方面的问题提出尖锐批评,以诚恳和热情的态度帮助县委常委进行整风,共提出意见480多条。县委常委认为这些意见重点突出,方向明确,抓住了揭批“四人帮”这个纲,抓住了桃江建成高标准大寨县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抓住了县委常委存在的主要问题。这次县委开门整风,不仅对县委常委是一次深刻教育,对到会的同志也是一个提高。姚金华在总结中将群众对县委的意见归纳整理成平调劳力、资金,群众生活,工作作风等12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关于目前农村政策问题的几点意见》的整改措施。9月18日,县委组织举办县直机关党员骨干学习班,重点解决机关党员和干部队伍里思想、组织、作风不纯的问题,提出:要努力学习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完整、准确地领会和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增强无产阶级党性,增强党的观念,增强党的团结,增强党的纪律,增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把党员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1978年7月,党中央发出42号文件(关于陕西省旬邑县少数干部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批示),目的是整顿班子,拨乱反正,落实政策,改进作风,充分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加强农业这个基础,高速发展农业生产。县委认真学习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桃江实际狠抓落实。由于受“左”倾思潮影响,桃江干部中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问题也较为严重。在粉碎“四人帮”后仍有对群众实行捆打、罚款、罚打锣游乡及掀瓦拆屋、赶猪等现象。9月6日,县委召开全县公社党委委员以上干部会议,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整顿班子,拨乱反正。要求肃清“左”的影响,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二是进一步贯彻以农业为基础的方针,继续把学大寨运动推向前进。到9月下旬,全县47个公社都根据县委要求,举办了党员和生产队长以上干部骨干学习班。参加学习班的13676人,认真学习了中央42号文件、毛泽东《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开展了“三忆三查”(忆旧社会亲身受过的苦,查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查“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忆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查自己工作作风上的问题)。县委常委分别参加各公社的学习班,引导大家认真检查思想上“左”的认识、工作上“左”的作法和作风上“左”的表现。通过学习和整顿,有效清除了各级干部头脑中“左”的影响,洗涮了思想上的政治灰尘,增强了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工作作风有所改进,干群关系得到改善。泗里河公社干部中强迫命令作风比较严重,1976年以来,全公社乱批乱斗22人,被打7人,罚打锣游乡73人,各种乱扣乱罚30多起,还搞了一些“左”倾思想指导下的土政策。学习班后,全体党委成员分头走访36个生产队,到群众中听取批评,接受教育,到受害群众家里赔礼道歉,得到群众的谅解与好评。

二、恢复高考制度

“文化大革命”中,在极“左”思想的指导下,高校招生和高考制度遭到严重破坏。196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将当年招生工作推迟半年,并提出“取消考试,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此后,历行的高考制度被取消。

1971年,经省、地批准,桃江为适应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招生,主办了第一期中学教师培训班。1973年,全国各大学和中专实行考试与推荐相结合的招生办法。县革委成立招生领导小组,把推荐名额下达到各区、社,由各区、社组织推荐工农兵学员;然后将推荐的对象集中到县里,参加由省统一命题的文化考试。县招生办根据考试成绩和推荐情况进行录取,并报上级教育部门备案。当年桃江共输送大中专新生203名。1974年,恢复单一的推荐选拔招生制度,取消文化考试,新生由县招生办协同有关部门在各区、社和厂矿推荐的基础上进行初录,报上级审批。1975年和1976年大学招生实行“三来三去”(社来社去、厂来厂去、哪来哪去)制度,毕业后国家不统一分配,全部回选送单位自行安排。招生仍采取推荐选拔方式,县招生办把名额分配到公社、厂矿和有关单位,知识青年先报名申请,再参加“三讲”(讲认识、讲劳动收获、讲一颗红心两种打算),再由单位开展“四评”(评政治表现、评劳动态度、评劳动效果、评文化水平)进行选拔,之后个人作出承诺,填写表格上报,最后由县招生办按分配名额,与区、社和县直各部门协同录取,报上级招生部门备案。这两年,桃江共录取大学(专)生104名,中专生232名。

1977年8月13日至9月25日,教育部在北京召开全国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会议。根据邓小平的指示,从1977年起,恢复高考制度,通过统一的全国考试录取新生。招生对象扩大到工人、农民、上山下乡和回乡知识青年(包括按政策留城而尚未分配工作的)、复员军人、干部和应届高中毕业生。10月,县革委成立桃江县招生委员会。县委主持召开各区委宣传委员、各公社党委分管文教的委员、各厂矿企业负责人及各区中学、各公社教革委负责人参加的全县招生工作会议,学习宣传省招生委员会传达的“由省举行统一考试、地市初选、学校录取、省招委批准”、“不下达指标,不搞推荐,改为征求所在单位群众意见”的招生政策。当年全县有1.3万多人报考,报考大学(专)分文理科,中专不分科。其中报考大学(专)6000多人,报考中专7000多人。各区中学、公社中学设置考场,共安排300多个考室,抽调600多名教师当监考员。县招生委员会还派出100多名巡视员、保密员。大、中专各有试卷,分考场进行考试,答卷由地区招生办评阅。成绩出来后,县里组织对上线者进行体检,开展政审。地区招生办按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情况进行择优录取。这年高考和中考,桃江共为国家输送新生322人。

1978年高考进一步重视对文化的测试。一是改省统考为全国统考;二是高考的组织更加严密和规范;三是考生的温课迎考准备较充分,不少考生参加了高考复习培训班,高考平均成绩比上年大有提高;四是以政审为主的录取标准有所变化,不以家庭成份和社会关系为前提,着重看本人的现实表现。当年共录取大中专新生426人。

1978年起“三来三去”学员陆续从大学、中专毕业,除少数被所在学校留用或被其他部门选用外,绝大部分回选送单位。此后,随着高考制度的恢复,大中专毕业生也恢复到由国家统一分配。“三来三去”毕业生分配在全民所有制单位的成为了国家职工,分配在集体单位的成了集体职工。

从1979年起,中央明确规定,参加高考者必须具有高中毕业学历或同等学历,且将每年高考时间统一定在7月7日至9日,高考制度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高考制度的恢复,是激励青年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大学教育质量,净化社会风气的有效措施,在桃江受到学生、家长和全社会的普遍欢迎。

三、落实政策,减轻农民负担

1978年6月26日,中共中央37号文件批转湖南省湘乡县委的报告,对认真落实党的政策,努力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问题,规定了10条政策措施。《人民日报》先后发表《落实党的政策,减轻农民负担》等3篇社论,减轻农民负担问题提到了全党的面前。

早在1977年3月,县委组织力量对挤农业、挖生产队、卡农民的情况进行专门调查,对问题的严重性有一定认识,但由于决心不大,一直没有着手解决农民负担重的问题。直到1978年2月,县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后,才初步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是停止一平二调和摊派。从各方面压缩1.5万多平调劳力回生产队,加强农业第一线;修建马迹塘电站民工由6000人减到4000人,每人每月由生产队出的伙食费从18元减到3元,不足部分由县补助,从7月份起不再带钱和补助粮;桃花江水库拿出1.5万元兑现无偿调用非受益公社劳力的工资。二是县委拿出12万元,购买600吨碳酸氢铵支援508个穷队,帮助他们发展生产;对12个人平一亩田以上的商品粮公社,支援了1000多吨化肥指标;全县停止12项非生产性基建,并组织专人进行清理,返还在这些基建项目中平调的劳力、资金和物质。同时对县直机关进行全面清理,把克扣、挪用、平调社队的钱、粮、物、工清出来后,全部退还。

中央37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常委三次组织专门学习、研究,对照文件回顾检查桃江的情况。县委认为全县“上下左右向生产队伸手,四面八方挖生产队墙脚”的现象比较严重,而且涉及到各方利益,不采取大动作不能解决问题。为此采取了四条过硬措施:一是领导带头。县委于6月28日召开1100多人参加的全县四级干部整风会,7月10日召开360多人参加的贫下中农代表会,7月21日举办县直机关710多人参加的干部学习班,会上印发了在全县范围内大搞非生产性基本建设问题检查报告,还作出了减轻农民负担的八条决定。此后,各区、社也检查了加重农民负担的各种表现和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彻底查清加重农民负担的详细情况。全县组织1890多人的专业清理队伍,并派出工作队督促和帮助各公社进行清查。清查自1974年以来加重农民负担六个方面的问题,全县清查出平调、克扣、摊派等加重农民不合理负担的钱就有1874万元,人平近30元。一些公社从上到下发动群众开展“六查”,即查侵占农民的劳动果实和挖集体经济墙脚的行为;查挪用公款、用公物请客送礼、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资产阶级歪风邪气;查无偿平调生产队劳力、物质、资金,搞非生产性建设的情况;查干部借支和超支欠款;查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情况和非生产性用工;查各部门在兴办企业、事业中,把各种费用转嫁给农民负担的情况。通过清查,查出了许多问题,其中如筑金坝乡自1974年以来,有38个单位、42个项目向生产队派粮、派钱、派物、派劳力等,共计劳动工日155.81万个,现金和物质折价119.29万元,粮食81.58万斤。人平负担工107个,钱82元,粮56斤。三是狠抓经济退赔。8月26日,县委召开10万多人参加的全县广播兑现大会。会上有马迹塘电站、财税局、交通局、水利局等12个单位兑现了65万多元。其中马迹塘电站拿出35万元清退平调社队的工具费,财税局拿10万元兑现区社建房平调的款项,交通局清退了9.5万多元平调养路费,水利局退还挪用的水利事业费和多收的管理运杂费等7.5万多元。至8月底止,全县兑现154.64万元。与此同时,社队也开始千方百计兑现平调的劳力、钱粮、物资。四是认真执行政策,边整边改,层层落实“减负”措施。县委动员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央批示和县委“减负”的八条决定,结合各自实际,一项一项纠正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制订和落实“减负”的具体措施。

中央37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对农业的基础意识、政策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干部思想作风与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得以充分调动。但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是一个全局性课题,农民负担重有着历史和现实、主观和客观、体制和政策等多种原因。加上这场“减负”工作,仍然是在“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下进行的,没有也无法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问题。

四、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1日至4日,中共桃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大会应到代表800人,实到777人。大会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大和省四次党代会精神,遵循毛主席“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密切联系桃江实际,回顾总结桃江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两条路线斗争,特别是同“四人帮”作斗争的经验;根据党的十一大路线和党中央提出的“抓纲治国”八项任务、省四次党代会关于把湖南建成社会主义工业省的要求,讨论高速度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各项任务;按照毛主席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接班人五项条件,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桃江县第四届委员会。伍启瑶在工作报告中总结了桃江县第三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和基本经验。会议根据党的“抓纲治国”八项任务和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具体要求,明确提出了四项任务:一、永远高举和坚决捍卫毛主席的伟大旗帜;二、把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进行到底;三、搞好整党整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四、大干快上,加速建设高标准大寨县。会议确定了三年奋斗目标:1980年把桃江县初步建成适应战备需要,工农业全面发展,各行各业全面跃进,具有自己特点的标准较高的大寨县,为向现代化进军,向更高的目标前进打下稳固的基础。农业方面:全县粮食总产突破10亿斤,亩产跨“双纲”,生猪发展到人平2头,棉花亩产达160斤,每人生产植物油10斤,180万亩山林全部绿化,茶叶发展到20万亩,楠竹发展到60万亩,用材林发展到45万亩,油茶林发展到30万亩,果木林发展到5万亩,经济林发展到10万亩。贡献国家粮食4亿斤,生猪50万头,棉花4万担,茶叶25万担,楠竹(包括竹制品)600万根,木材3000立方米。每人储粮1000斤,人平积累500元,人平纯收入150元。工业方面:实现全县工业总产值突破2亿元,达到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50%。县办工业形成更大规模,“五小”工业完善配套,支农产品基本自给自足,电力、交通先行,充分利用县域资源和丰富的地下宝藏,逐步兴办一批新的企业。社队企业大发展,公社、大队两级的收入占人民公社三级收入的50%,为逐步过渡到大队、公社核算创造条件。全会选举产生了中共桃江县第四届委员会和中共桃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选出县委委员28人,候补委员5人,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人。12月5日召开的中共桃江县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伍启瑶为书记,徐立明、卜质彬、谭章佑、曲保才为副书记,李范堂、王希果、詹天伟、李训泉(女)、曾质彬、罗范村为常委;选举徐立明为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李范堂(兼)、武玉明为副书记。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

中共桃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桃江召开的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为桃江新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但是,由于全党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任务没有完成,“两个凡是”和“左”倾思潮的影响还没有得到彻底清理,这次党代会还继续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因而继续束缚了人们的思想解放,制约桃江党组织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第十七章   在徘徊中前进

粉碎“四人帮”的胜利,激发了桃江人民自觉投身经济建设的极大热情。中共桃江县委注重和加强经济建设,全县工农业生产有了明显的恢复和发展,取得了令人鼓舞的成就。但由于长期“左”倾错误思想的影响,也由于党的十一大对“左”倾错误的再一次肯定,在“大干快上”口号的鼓动下,桃江在工农业生产上又重犯了急于求成的毛病,提出了一些不切合实际的高指标和大计划。特别是在“两个凡是”错误方针指导下,对“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采取观望态度,导致在前进的道路上出现徘徊局面。

第一节  继续工业学大庆

一、开展“双革”“四新”活动

粉碎“四人帮”以前,桃江工业学大庆只停留在宣传和开会上,雷声大雨点小,实际效果不明显。1977年3月,县委根据省委1月份工业学大庆会议的部署,指示县工业局按照《鞍钢宪法》和大庆的基本经验,制定了“大庆式企业”六条标准和《1977年至1980年生产规划》。《规划》要求,到1980年,工业总产值达到6128万元(按1970年不变价计算),比1976年的1704万元增长278%。按桃江资源情况,工业产品主要品种数量由35个增长到65个,化工产品比1976年增长2.66倍,其中农药增长4.34倍。化工产量比1976年增长12.1倍。锑品增长3.6倍,水泥增长2.5倍。新增品种是农用柴油机、生铁、铝、锌、烟煤、石煤、亚铵、五氧化二钒、铁红、碘、平板玻璃、出口玻璃制品、出口工业麻条石、空心砖以及多品种优质水泥等。

为了保证《规划》目标实现,工业系统按照县委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扩建、新建厂矿。1977年新建了两口年产1.5万吨的烟煤矿井;1978年新建了关山口铅锌矿、锑矿;配合机械设备的增长需求,新建了工业机械修配厂,扩建了板溪锑矿、西村金矿,1980年新建了石煤矿。(二)一厂变多厂。1978年硫铁矿炼铁厂投产,水泥厂五氧化二钒车间建成;1979年玻璃厂平板玻璃分厂初步建成,印刷厂实现一厂变四厂(纸盒、瓦楞纸、糖果纸、印刷),造纸厂建成造纸设备制造厂。(三)基本建设实现规划。(四)合理调配劳动力。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及机械化程度的逐步提高,各企业对劳动力进行了合理调配。计划到1980年,全县工业系统生产工人总数达到1万人。

中央、省工业学大庆会议后,工业科技的“双革”(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四新”(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活动在桃江普遍开展。60年代,县机械厂研制成功8米龙门刨床、13米龙门铣床等80多台大中型设备,结束了该厂手工操作的历史。70年代末,他们又相继开发以钢代木钢模板建筑零件和30-63吨自动脱模小压机等6种新产品。后又与华中工学院、华北设计院、西安砖瓦研究所、湖南大学、湖南计算机技术研究所及南京建材研究所等单位建立科研合作关系,共同研制成功电动螺旋压力机、6米容积焦炉等新产品。全县累计取得科研成果30项,其中11项获省、地、县科技成果奖,1项为国内首创,3项达国内先进水平。其中电动螺旋压力机1983年通过省级技术鉴定,并获国家金质奖。县水泥厂由于烟煤紧张,生产时断时续。厂革委负责人和工人、技术员组成“三结合”革新小组,经过30多次反复试验,用柴煤代替烟煤生产水泥的新工艺获得成功,不仅解决了煤源不足的困难,保证了正常生产,还降低了成本,质量也有提高。县农机厂的广大干部职工群策群力,克服重重困难,奋战39天试制成功“175F”柴油机。县生资公司从上海农药厂引进技术和菌种,生产并推广应用井岗霉素105.45吨,防治水稻纹枯病面积56.5万亩,防治效果达84%,水稻空壳率降低2.15-8.5%,千粒重增加1-1.1克,每亩增产稻谷37-57.6公斤。1982年,这项技术获益阳地区科技成果推广一等奖。

1978年4月,在工业学大庆运动中,县委作出《关于开展向“铁人式青年”俞杰夫学习的决定》,在工农业生产领域和青少年中开展比思想、比干劲、比贡献的活动。俞杰夫是县红星机械厂青年工人。他以雷锋和大庆“铁人”王进喜等英模人物为榜样,苦干实干拼命干,从1972年至1978年,基本上没休过节假日,经常一天上两个班,7年里上贡献班1400多个。他刻苦学技术、钻业务,在只有高小文化程度的基础上,自学初、高中数理课程及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并熟练掌握车、钳、刨、铣等多项工种操作技术。他参加厂里70多项技术革新项目,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作出了显著贡献,多次受到省、地、县、厂的奖励。1978年1月,共青团桃江县委和共青团益阳地委分别授予俞杰夫“铁人式的青年工人”光荣称号,并先后作出关于在青少年和青年工人中开展向俞杰夫学习的决定。中共湖南省委也命名他为“青年标兵”。他还被当选为团省委委员、县革委委员,出席了共青团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全县城乡和各条战线广泛宣传俞杰夫的事迹,开展“先进更先进,后进赶先进”的比、学、赶、帮、超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对调动广大工人、农民和各条战线青年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起了重要作用。

1977年1月27日,《湖南日报》公布全省工业学大庆红旗单位和先进单位。桃江县硫铁矿、锰矿和磷肥厂是榜上有名的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1978年1月8日,遵照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大庆式企业验收工作的通知》,县委、县革委按照“大庆式企业”六条标准对厂矿企业进行检查验收。经报请上级批准,县航运公司、硫铁矿、农械厂等6个单位获“大庆式企业”称号,由省革委颁发了证书。3月,县委召开全县工业学大庆表彰会,硫铁矿、印刷厂、红星机械厂、氮肥厂、磷肥厂、大仑山煤矿、麻石厂、农机厂、硫化厂9个工业企业被评为学大庆先进单位。1978年全县工交系统完成总产值2349万元,为年计划的100.6%,比上年增长20.4%,打破了“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年完不成生产计划的僵局。

二、大办社队企业

在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中,县委根据全县农民历来习惯于农闲从事工副业生产,以补充家庭经济的特点,提出“围绕农业办企业,办好企业促农业”的口号,积极引导农民坚持“一种二养三加工四开矿”的方针和为农业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为大工业服务、为出口服务的方向,选定主攻项目和骨干品种,大办社队企业。

桃江的社队企业从60年代开始兴办。到1975年,全县从事社队企业的劳力达2.6万多人,总收入468万元,占县、社、队三级收入的35.69%。伴随茶叶种植的发展,茶叶加工也得到快速发展。很多社队企业都办起了红茶厂、绿茶厂。1975年全县就新建红茶厂28个。其中沾溪公社红茶厂1980年被评为全国9个优质茶厂之一。此外,各地还利用自有资源、技术优势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乌旗山公社舞凤山石砚厂就是根据当时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发展起来的。舞凤山石砚精致美观,花色多样,为海内外文人墨客所珍视。1976年1月下旬,县委在全县工业学大庆经验交流会上再次提出要大办社队企业,并明确社队企业的发展方向:(一)大办支农企业。主要抓好化肥、农药、石灰、农机、水泥的生产,提高支农产品质量,提出了适应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需要,办好农机具修配企业;适应科学种田的需要,办好土化肥和土农药生产企业;适应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需要,办好砖瓦、林场等建材企业的要求。并明确坚持以“三肥二药”(氮、磷、钾肥和农药、炸药)、“两材一机”(木材、建材和农机)为社队企业的主攻方向。(二)办好为社员生活服务的企业。重点是粮棉油等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饲料加工企业。(三)兴办既为农业生产服务又为大工业服务的企业。主要是基建队、运输队等。(四)大力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大力种植水果、药材,大办养猪场、渔场、鸡场和兔场。(五)在保护和不与大工业争地下资源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小煤矿、小铁矿、硫磺矿等采掘工业。

1976年,国家陆续放宽了一部分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并采取低税政策鼓励社队企业发展。国家的扶持政策和县委的组织发动,推动了全县社队企业的发展。到1977年末,全县社队企业星罗棋布,呈现出“三增加”的势头:一是数量增加。全县社队共办各类企业3230个,其中公社企业473个,大队企业2757个,比1976年实际新增100多个。社队企业中有种植企业1112个,养殖企业362个,工交企业1443个(其中采掘企业91个),其他企业313个。社队企业劳动力3.2万多人,占全县农业劳动力的11%。二是产值增加。全县社队企业产值达3121万元,比1976年增加786万元,增长33.6%。其中公社企业产值1742万元,大队企业产值1379万元。三是收入增加。全县社队企业累计积累2127万元,按农业人口每人平均30.3元。1977年新增积累508万元,比1976年增加10%。向国家纳税146万元,发放劳动报酬929万元。1978年全县共完成社队企业总产值4000万元,比1977年增长30%以上。当年灰山港区社队企业产值达1100万元,占全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总收入的59%。1977年2月,牛潭河、金沙洲、源嘉桥、灰山港等公社的社队企业被评为全省农业学大寨先进单位。

全县社队企业的蓬勃发展,壮大了人民公社的集体经济,增强了农业扩大再生产的能力,扩大了商品生产,增加了对国家的贡献,一定程度上改善了社员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逐渐成为全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第二节 “普及大寨县”运动

一、建设高标准大寨县

1976年12月10日至27日,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评选出123个大寨县,桃江名列其中。26日晚,在京参加会议的县委书记姚金华,将自己受到华国锋亲切接见和桃江被评为全国农业学大寨先进县这一“特大喜讯”电告了县委。

会议后,县委为进一步推进全县农业学大寨运动,首先狠抓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27日,召开了庆祝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胜利召开的广播大会,全县30万人参加收听。此后,有35个公社635个大队先后在农田基本建设工地召开了庆祝会、动员会、誓师会,参会人数达34万多。悬挂张贴横幅、标语7万多条,办专栏5000多个。1977年1月7日至12日,县委召开1.2万人参加的“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誓师大会”。大会提出了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要求和任务:深入揭批“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实现全县粮、棉、油、猪超《纲要》,在1980年基本实现大地园林化、农业机械化。会上,灰山港区、双江公社等11个单位介绍农业学大寨的经验,会议印发了57个单位和个人的典型材料,表彰了一批农业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县委根据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提出的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目标和对桃江农村形势的基本估计,制定了建设高标准大寨县分三步实施的规划:第一步,决战3年,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初步建成高产稳产的农业基础,建成比较全面的县、社工业体系,突出把农业生产特别是把粮食生产搞上去,带动国民经济高速度发展。具体要求:在农业方面,坚持“以粮为纲,全面发展”。1978年达到粮食亩产超1000斤,总产达到5.8亿斤;生猪发展到人平1头;棉花亩产100斤。到1980年全县粮食总产突破10亿斤,实现亩产跨“双纲”,人平产粮1500斤,生猪发展到人平2头,棉花亩产达160斤,人平生产植物油10斤。对国家贡献、集体积累、社员分配都有大幅度增加。农业基本建设达到“五个80%”。即:80%的耕地实现田园化,稻田平整成方,山土改造成梯,溪港整治护坡,水利灌溉自流,并扩大耕地10万亩;80%的耕地实现耕作、运输、排灌、植保、加工机械化或半机械化;80%的山林实现绿化,楠竹发展到60万亩,茶叶发展到20万亩,通过高标准造林,改造残林,垦复油茶林等,将180万亩山林全部绿化;80%的生产队用上电,马迹塘电站装机发电,同时大力发展小水电;80%的生产队建新村,改善农村居住条件。在工业方面, 1978年实现总产值6000万元,争取达到8000万元。到1980年突破2亿元,占全县工农业总产值的50%。其他交通运输、财贸、文教、卫生等各项事业都要相应发展。第二步,再经过5年的奋斗,到1985年,建成有高产稳产的农业基础、工农业全面协调发展、具有自己特点的高标准大寨县。第三步,在此基础上,继续大干快上,实现全面跃进,到20世纪末,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

为了实现规划,县委明确提出了五条要求:一是认真贯彻“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集中领导,集中劳力,大办农业,大办粮食,千方百计把粮食生产搞上去。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其它农、林、牧、副、渔等多种经营;二是认真贯彻农业“八字宪法”,加强县、社两级农科网的领导和建设,巩固提高大队农科队,建立健全生产队农科组,并充分发挥农业技术干部在农业技术指导中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科研活动,提高农业科学种田水平;三是积极发展社队企业,为发展农业生产和农业机械化提供资金;四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坚持“勤俭办社、民主办社”的方针,加强经营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建立健全大队、生产队、社队企业的财务、劳动、计划管理等规章制度,创造条件,进一步推广大寨式记工办法,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在正常年景下保证社员增产增收;五是工交、财贸、文教、卫生等各行各业大力支援农业,想农业之所想,急农业之所急,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城乡上下打整体战,把桃江农业生产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在此基础上,县委抓后进,促平衡,以确保规划的整体推进。

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的深入宣传和县誓师大会的推动,桃江普及大寨县运动以极大的热情,在全县广泛开展起来,声势和规模一浪高过一浪。由于大寨经验中许多“左”的作法也被学习推广,使学大寨运动出现了不少曲折。1980年1月,全国农业厅局长会议宣布:今后不再开展建设大寨县运动,不再评选学大寨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桃江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规划停止实施,持续14年之久的农业学大寨运动也随之结束。

二、掀起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

在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运动中,县委强调用“愚公移山”精神,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加速改变农业生产条件。根据桃江实际,县委提出农田基本建设要“恢复挖压,改田造田,扩大耕地面积;平田改土,大搞田园化;改造山村低产田,提高单位面积产量;狠抓现有水利工程的配套挖潜、除险加固,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治山造林,大搞绿化;充分利用水利资源,大办小水电”,坚持“以小型为主,配套为主,社队自办为主,优先处理险病工程”的方针,开展水利建设。

1976年7月,中央在山西省昔阳县召开全国农田基本建设会议,发出“今冬明春要大搞农田基本建设”的号召。9月,省委贯彻中央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精神,具体部署全省农田基本建设。11月,县委召开转战农田基本建设动员大会。会议组织参观了泗里河公社改河道、灰山港公社田园化、天湾公社积肥和宁乡县贺石桥公社田园化等多处现场,提出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加快建设高标准大寨县步伐的号召。根据桃江农田基本建设的形势,县委要求1977年至1978年冬春,除继续修好马迹塘电站、治理好桃花江河道等重点工程外,突出抓好“三个扩大”(配套挖潜,扩大灌溉效益;寸土必争,扩大耕地面积;千方百计,扩大肥源)、“两个改造”(改造荒山,改造低产田)。具体规划是在这两个冬春,全县开荒造林12万亩,全部消灭公路两边的荒山,以公社为单位统一规划,进行荒山全垦,因地制宜造林和进行疏林补植;改造低产田3.7万亩,搞好田园化2.2万亩;凡是有条件的地方都要积极着手进行田园化建设。以县规划搞好灰山港区连河冲至神仙坳公路两边和桃谷山区桃益公路两边的田园化。此外,因地制宜安排好修路改港、电站电排、兴建新村等工作。

动员大会后,全县掀起了声势浩大的以改土(包括平整土地)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新高潮。在1976年冬至1978年春,全县出动劳力最多时每天达17万人,共完成劳动工日1204.5万个,完成土石方1228.3万方,动工的各类农田水利工程有1107处,完成800处。主要工程有马迹塘电站、桃花江河道续建、3座中型水库(碧螺、克上冲、桃花江)维修配套及22座小一、小二型水库续建扩建和配套工程建设以及改港工程,修建公路、电排等。此外完成田园化1.02万亩,新开田6389亩,开土2.4万亩,改造低产田2.3万亩,增加灌溉面积2.4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52万亩。这一时期的农田基本建设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全民动员规模大。灰山港区委专设农田基本建设指挥部,抽调强有力的干部负责,全区投入田园化的劳力达1.6万人,完成田园化4000亩,在实行田园化建设的地方基本上达到了“道路成网,稻田成方”的标准;二是水利工程建设标准较高。筑金坝公社党委学习桃源县建设高标准工程的经验,发动群众自力更生,组织150个专业劳力奋战一年,建成了桃江学习桃源的第一个样板工程——金牛水库大坝。县委及时推广金牛水库高标准建设的经验,一个大规模的学桃源、赶金牛的群众运动在全县迅速掀起。很多区、社、队相继提出:不是高标准不动手,不达高标准不放手;三是坚持自力更生搞建设。1977年全县各社、队自筹现金300多万元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有的地方就地取材烧石灰,有的千方百计组织劳力发展副业生产,筹钱买水泥等建筑材料。连续几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促进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

三、推广科学种田和杂交水稻

在农业学大寨、建设高标准大寨县的群众运动中,县委还从三个方面着力推广科学种田:一是改革耕作制度。70年代初期,桃江稻田耕作制度进行了两大改革:一改冬泡为冬种绿肥。1970年,冬种绿肥面积达38.83万亩,占稻田面积的70.5%;二改单季稻为双季稻。1970年,双季稻种植面积达44.19万亩,占稻田面积的80.34%。1975年又上升到52.2万亩,占稻田面积的96.9%。县内旱土11万亩,旱土复种夏秋作物以薯类(红薯、马铃薯)为主,约占可耕旱土的60%;其次为玉米、高粱、豆类;再次为棉花、烟叶、花生、芝麻及瓜果蔬菜。冬作搭配小麦、油菜、蚕豆或绿肥。70年代复种指数为252%,最高的1976年达260%。同时,大面积推行旱地多熟种植与粮(食)经(济作物)间作或套种。主要是油菜、绿肥间作,蚕豆、绿肥间作。在施肥上采用有机肥与无机肥施用结合,以有机肥为主,推广养猪积肥与绿肥生产,增强地力。从70年代到80年代,稻田开始实行稻稻麦、稻稻油等三熟制。县委、县政府对小麦良种推广工作十分重视。1975年批量调入阿尔矮3.5万斤、西充一号5万斤,每个生产队分配35斤进行繁殖。逐步淘汰了传统的麦种,县内种植的小麦品种达20多个。种植面积最大、产量最高的是友谊麦,单产过了400斤,最高丘块产量高达834斤。1976年稻田种麦面积10.09万亩,平均亩产158斤,小麦总产1594万斤。到1978年,全县双季稻面积达95.6%,粮食亩产突破1000斤大关。1978年全县油菜种植面积7.58万亩,单产由1966年的31公斤提高到65公斤,油菜子总产由1.3万担增加到6.3万多担,增长4.98倍。三熟制的推广,提高了粮食复种指数、增加了粮食产量和农民收入,闯出了一条科学种田的新路子。二是推广先进技术。在秧苗培养方面,改老法浸种为日浸夜露;改不处理种子为全部用西力散消毒杀菌;改老式催芽为蒸气催芽;改热播芽子为练芽播种;改老式秧田为通气秧田;改育水秧为泥浆踏谷和绿肥复盖,解决了早稻烂秧问题。同时推广小苗带土移栽、小蔸密植、化肥深施、化学除草、黑光灯治虫、深脚田沟垄栽培等先进技术。三是狠抓植保推广。县、社认真整顿农业科研机构,切实抓好“三所一站”(农科所、林科所、旱科所和植保植检站)。全县设立测报站47个,建立联系点10处。大队和生产队培训植保员7150多人,加强了病虫测报工作。在防治病虫害中,还充分发挥土农药和生物防治的作用。在抓科学种田的同时,县农业局、农科所编印《土制化肥手册》《病虫测报简报》《桃江农业科技》《科技参考》《桃江农情》等生产技术资料发到生产队,还通过《桃江通讯》、电影放映队和县、社广播等适时推广农业新技术。

杂交水稻的推广是继单季改双季、高杆改矮杆之后水稻种植改革史上的第三次革命。从1975年起,县委开始重视杂交水稻的推广,当年开始繁殖不育系。县委、县政府组织16人在广西南宁繁殖二九南一号80亩,收种子4万斤。次年,回县试种569.2亩,平均亩产获743斤,最高亩产1222斤,取得了杂交水稻推广的首战成功。1977年开始大面积推广,当年种植面积达22万亩。1978年发展到23.6万亩。当时有甘泉山公社率先实现晚稻“杂优化”,平均亩产610斤,创晚稻单产的历史新高。鸬鹚渡大队实现晚稻“杂优化”,亩产1011斤,成为晚稻一季跨千斤的大队。推广杂交水稻,进行种子繁殖是关键。桃江杂交稻种子的繁殖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县繁社制”阶段(1975-1978年)。在1975年以县繁殖的基础上,1976年兵分两路繁殖不育系:一路组织21人分别南下广东、海南借田制种。由地区农业局派人带队,在广东湛江春繁306亩,在海南秋繁46.7亩;一路在县内春繁二九南一号791.8亩,秋繁586.1亩。全年两路共获杂交稻种子30.86万斤。之后,每年坚持南繁和县内育种相结合,基本上解决了杂交水稻用种的需求。二是地繁县制阶段(1979-1996年)。由县农业局种子公司负责,先后在石牛江镇贺家塘、白牛洞、大佛岭和浮邱山乡八家湾等地建立制种基地1000-2500亩,配专职制种专干1人,技术员16人,由地区农科所负责制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制出的杂交稻种子由县种子公司组织田间鉴定、室内检验、收购、加工、供应等全套服务。

杂交水稻的推广,从1976年试种,到1986年实现了大面积种植。期间虽然由于气候和经验不足等原因,种植面积在1978-1979年间有所回落,但县委、县政府坚定地走推广杂优稻之路,不断总结经验教训,从多方面增加杂优良种,提高农民种植技术水平,杂交稻种植在1980年后获得持续稳定发展。

第三节  各行各业学大庆、学大寨

一、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为工农业生产服务,一直是财贸工作的指导方针。1977年7月省财贸学大庆、学大寨会议以后,桃江财贸战线“双学”活动广泛开展。8月21日至24日,县委、县革委召开全县财贸学大庆、学大寨会议,各区(镇)、社、场分管财贸工作的负责人,全县商业、供销、粮食、财政、金融、外贸、工商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双学”先进单位代表和先进工作者580多人出席会议。姚金华在工作报告中强调财贸战线学不学大庆、大寨,是区分革命与不革命、搞马克思主义还是搞修正主义的重大原则、立场问题。大会表彰了桃谷山区供销社等78个先进单位和195名先进个人,发出了“全县财贸战线争创大庆、大寨式单位”倡议书。1978年1月,县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财贸战线学大庆、学大寨运动要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支持发展生产,保证支农物质的供应,繁荣市场,严格地、正确地执行税收政策和农副产品收购奖售政策,组织资金,集中财力,支援农业”。按照县委的这些指导意见,供销、商业系统千方百计扩展购销业务,在职工中开展劳动竞赛,立足于支持农业,发展生产。到年底,全县商业网点增加到916个,从业人员达6496人。完成购销任务1.1亿元,粮食10.18万公斤,棉花6580担,苎麻95担,蚕茧300担,生猪17.58万头,鲜鱼1.1万担;销售钢材5250吨,水泥7.74万吨,化肥25万多吨,农药258吨,植保机械24.57万部,小农具29.3万件(部);实现社会商品零售额7782万元。当年,全县各级供销部门供应农业生产资料1320万元,为年计划的111%,比上年增长23%,基本上满足了生产需要。同时,大力扶持社队发展多种经营,商业部门直接派遣技术干部深入社队进行指导、督促,还支援农资肥料等帮助社队发展专项经济作物。全县16万亩茶叶喜获丰收,产茶(折成黑毛茶)11.7万担,产值72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2.5%;新发展乌柏、柑桔、山苍子、蚕桑、棕树等经济作物1.4万亩;山苍子油比上年增产8成,乌柏子翻了两番,蚕桑、黄花、烤烟等都有较大幅度增长;巩固提高了17个红碎茶厂和21个半机械化纸厂;生产笋干250担;发展长毛兔4万只。全年投放农副产品收购资金1811万元,比上年增长14.1%。还组织供应价值2720万元的生产物资,比上年增长4%。通过购销,有力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文教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打倒“四人帮”后,文化工作得到解放,城乡一改“文革”时期的沉闷气氛,各种文化活动活跃起来。1977年,全县共发展农村图书发行网点408处,发行马列著作、毛泽东著作、革命图书14万多册,提前一个季度完成全年发行计划。修山、三堂街、桃谷山、松木塘等区普及《毛泽东选集》1-4卷。全县40个公社建立农村电影放映队,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开始丰富起来。鸬鹚渡公社放映队,当年提前100天完成放映计划。群众文化工作广泛开展,全县除一个专业文工团外,各地还涌现业余文艺宣传队790多个,文艺骨干2500多人。他们结合当时当地的中心工作,经常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

教育战线“双学”活动尤为活跃,为提高农民的政治觉悟和文化水平,建立了多层次的文化教育平台。全县办起政治夜校5559所,学员达15.4万多人;办业余中学378所,学员1100多人;办“五七”大学、“七·二一”大学、业余大学33所,学员1850人。

教育“双学”活动,首先是扎扎实实开展扫盲业余教育。桃江早在1972年就普及了五年教育,1975年普及七年教育。在此基础上,全县扫盲业余教育发展很快。通过1972-1973年两年突击,扫除文盲9万多人,全县青壮年中非文盲率达到96%以上。1973年10月,省农村扫盲教育工作会议在桃江召开,总结推广桃江利用夜校扫除青壮年文盲的经验。会后,桃江进一步坚持以政治夜校为阵地,广泛开展学政治、学文化、学技术、学先进、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四学一批”运动。1975年冬,桃江参加了教育部在山东召开的部分省、市扫盲工作座谈会。县委根据这一会议精神,确定把加速实现无盲县作为普及大寨县的一件大事来抓。1976年春,县委召开全县扫盲工作动员誓师大会,提出书记挂帅,全党动员,部门配合,学校师生一齐参战,打一场扫盲工作的人民战争,奋战一年扫除青少年文盲,奋战两年实现无盲县的目标,在全县迅速掀起了“为扫除文盲而斗争”、“用革命精神扫除文盲”的群众运动。3月15日至23日,全省农村扫盲业余教育现场会在桃江召开。县委和文教局、灰山港、马迹塘、武潭区委及关山口公社党委、筑金坝公社红云大队、洪桥头公社九家湾大队党支部、龙溪公社胡家仑“五七”学校介绍了抓扫盲业余教育的经验。会议组织参观了双江、桃谷山等6个公社的农民业余教育。省委书记李振军赞誉桃江为“文化之乡”,授予桃江“青少年无盲县”锦旗,号召全省各地学习桃江经验,努力办好农民业余教育。4月11日,县委下发《批转县文教局党总支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全省扫盲业余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迅速掀起扫盲业余教育新高潮的报告〉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在“抓纲治国”决策的指引下,把扫盲工作切实纳入议事日程。6月,县委组织开展全县扫盲业余教育大检查。10月,国家教育部《教育革命简报》第24期刊登桃江《加快扫除文盲,为普及大寨县作贡献》的材料,教育部办公厅加了编者按。桃江业余教育成为全国先进典型。11月8日至17日,教育部在湖北省武昌市召开全国扫盲业教汇报会。参加会议的有湖南、湖北、广西、福建、江苏5省。桃江在这次会议上介绍扫盲业教工作经验,受到与会代表一致好评。1978年4月22日,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介绍桃江“普通教育、成人教育、幼儿教育”“三教”一齐抓的经验。6月18日,桃江县工农教育委员会获全省“教育革命红旗单位”称号。

教育“双学”活动的另一项重要工作是普及大寨校。县委认为,建设高标准大寨县要打整体战,教育是一条重要战线,学校建设是整体战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要在普及大寨县的过程中普及大寨校。县里的整体规划是:力争1977年将25%的学校建成大寨校,同时扫除壮年文盲;1978年将大寨校的普及率提高到75%,普及业余初中教育;1979年普及大寨校; 1980年普及业余高中教育;1985年普及业余大学教育。为普及大寨校,县里在大栗港区中学和大栗港公社中学办全日制教育试点,在筑金坝公社办业余教育试点。通过试点取得经验,在全县推开。每年围绕普及大寨校,进行一次大检查,一次大验收,年终召开总结表彰会。在普及大寨校建设中,县委强调要把教育改革置于党委的一元化领导下,作为建设高标准大寨县整体战的一场硬仗来打。与此同时,充分依靠工人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全县各公社、大队学校健全贫管会,生产队普遍建立贫管小组,工宣队、贫管会坚持“三管”、“五带”(管办学方向路线、管政治思想工作、管教学、生产、科研;带领师生读马列、毛主席著作、带领师生批判修正主义、带领师生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带领师生搞教育革命、带领师生搞科学研究)。这些作法有违教育特有规律,没有什么实际效果。普及大寨校在一部分地方热了一段时间后停止实行,“普及”的计划在后来作了调整。

开办“五七”大学也是教育“双学”活动的产物。县“五七”大学1976年底开始筹建。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召开多次有关部、局负责人会议,县委、县革委还为办好“五七”大学先后下发6个文件,对“五七”大学的建立、布局、办学方针、方法、经费开支、师资来源、招生办法等有关问题,作出具体规定。经过近两年筹备,1978年,县“五七”大学在金华桥创办,总投资100余万元,划定校园面积15亩,修建校舍6000平方米,同时建有3个实验室,1个科研实验场,15亩生产基地,1个生物标本厂,能容纳200名学生脱产学习;有教职工40人,开设农学、园艺、农业经济管理3个专业,学制两年。此后,农技、卫生、林业、水电、农机、财贸也陆续办起了分校。河溪水、伍家洲等公社相继办起了农业大学,由各大队推荐知识青年就读。马迹塘区中学搬迁到王家村公社与安化接界的益阳仑上开荒整地,命名为“马迹塘共产主义劳动大学”。这些学校开展的各项教学活动,都始终以扎根于土,服务于农,以为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服务为办学宗旨。在专业设置上,依据“双学”的需求,缺什么人才开什么专业,什么急需先办什么专业。农技分校为培养农业科学技术力量,开设植保、农业气象、作物栽培、杂交水稻生产、良种繁殖、土壤肥料、作物病虫害防治等7门专业课程,在县良种场划出教学基地16.5亩,供学员种“三田”(试验田、种子田、丰产田),专业课就围绕“三田”生产的主要环节进行。林业分校开展对竹青虫生活习性的观察、进行油茶嵌合接等12个科研项目的科学实验,垦复了300多亩山林。卫生分校赤医班分散到3个公社8个大队,采集中草药500多种,学员基本掌握新针、电针、水针、埋线、火罐等新医疗法。农机分校采取多种办学形式,为农业机械化培养多种专业技术人员,一般都能做到“三懂”(懂农机构造原理、懂机务规章、懂操作规程)“四会”(会使用操作、会排除故障、会维修保养、会田间作业)。这些学校培养了一批初级技术人员,但由于经济、技术和师资力量都很薄弱,办学条件很不充足,只维持了一段时间就先后停办。

三、卫生战线学大庆、学大寨

1978年1月31日至2月2日,桃江卫生工作“双学”会议在县城召开。各区(镇)、社党委分管卫生工作的同志,卫生部门负责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500多人参加会议。会议遵循党的十一大路线,以揭批“四人帮”为纲,联系卫生战线的实际,澄清路线是非,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树立标兵;制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卫生工作学大庆、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会后,县委派出工作组进驻县人民医院,帮助整顿被“四人帮”左倾路线搞乱了的卫生工作秩序。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全县接连举办两期卫生战线整风学习班。之后,各医药卫生单位自办学习班400多期,召开批判会1000多次,联系卫生战线实际,狠抓医疗卫生队伍整顿,人的精神面貌得到大改观,全系统工作人员积极性空前提高,卫生“双学”活动促进了各项卫生工作的发展。

农村卫生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全县763个农村大队,普遍办起合作医疗,其中有25个公社发展为社队联办,一个公社发展为社办,有97%的大队实行大队吃药全免费,52%的大队实现出外治病有报销。赤脚医生发展到1543人,药农943人,生产队卫生员6344人,大部分中草药自给。1977年,全县种药收入达16万余元,采药收入达13万余元。每个大队建立中草药加工房,自制各种膏、丹、丸、散、酊制剂,方便群众服用。中草药使用比例一般达50%以上,一些大队实现了以药养医,不再向社员筹集合作医疗基金。

医院建设加快。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的房屋、设备、技术三配套工程加速,县委还将灰山港、马迹塘两个区医院分别改为县第二、第三人民医院,两个医院的医疗技术业务建设得到加强。第三人民医院与县卫校院校合一,实现了临床治疗、教学、科研三结合。各区、社医院在这一时期也集中投入160多万元进行扩建和新建,改善了医疗设备,50%以上的区、社医院医疗条件和技术得到大幅提高。经过业务培训,大队赤脚医生20%以上达到或接近中级卫生人员水平。县、区、社、队四级医疗卫生网络日趋完善和壮大,医疗卫生水平显著提高,大大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特别是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在“双学”运动中,加强了领导班子革命化建设,改进了领导作风,改善了工作方法和管理水平。各种规章制度得到恢复和健全,医疗卫生人员端正了为工农兵服务的方向,改善了服务态度和作风,提高了工作质量。各医疗单位都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下乡进行巡回医疗,卫生院医生驻点包片、培养赤脚医生等形成制度。

随着工业学大庆群众运动不断深入,工业卫生工作也得到加强。不少厂矿企业培训工人医生,建立医务室,开展群防群治,工业“三废”治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这一时期,受“四人帮”干扰而一度放松了的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又重新活跃起来。农村重点进行了“五改”(改水、改厕、改炉灶、改猪牛栏、改建沼气池),城镇结合整顿市容,卫生面貌大大改善,各种预防接种和预防服药普遍开展。全县疟疾发病率降到了0.73‰,部分地方实现了基本无疟,流感、流脑、肝炎、痢疾等几种主要传染病的发病率大幅下降。在这一时期还建立了全县妇幼保健网,县妇幼保健站恢复,各区、社医院配专职妇幼医生,大队女赤脚医生兼新法接生员,全县普及了新法接生,新生儿死亡率控制在1.5‰以下。

县医药卫生科学研究和中西医结合工作有较大发展。县卫生局成立医学分会,建立县“五七”大学卫生分校,开设学术讲座,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学术报告。结合医务人员技术职称晋升,县卫生局还统一组织论文报告会,同时开展病理切片、心电图、超声波检查、动物实验等业务。许多单位还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业务学习制度,以加强基础理论学习为主,密切结合临床实践,有计划地开展典型病案(例)讨论和医学科研。其中在发掘民间秘方的基础上研究出的“511”引产术在全县推广,为保证孕妇引产手术安全,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松木塘区医院妇幼医生贺宗梅出席了全国医药卫生科学大会。卫生战线学大庆、学大寨运动清除了“四人帮”左倾路线的影响,推动了卫生工作的有序发展。但农村合作医疗超越了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有的工作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停停办办的状况,以致后来难以巩固。

第四节  粉碎“四人帮”后两年的主要

成就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一、两年徘徊时期的主要成就

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两年间,尽管桃江各级党组织和全国各地一样,还没有完全摆脱“左”的思想影响,政治上还没有实现根本好转,但县委按照省、地委的部署安排,坚持把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同深入开展“一批两打三清查”运动、整党整风和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以及各行各业的“双学”运动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落实党的农村政策,较好地调动了全县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劳动热情,城乡上下开始出现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工农业生产和各行各业呈现出大干快上的良好态势。

经济建设长足进步。1977年,全县工业总产值5023万元,超地区下达计划的22.8%,超县年初计划的11.62%,达到了县委提出的突破5000万元大关的预期要求,比历史最好水平的1976年增长22.83%,当年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工业产值达570万元。全县社队企业总产值3282万元,占三级收入的37%,比1976年2335万元增长40.5%。粮食总产量达到4.36亿斤。食油比上年增加845担,增加25.6%。生猪比上年增加10578头,增长8.2%。多种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410万元,增长15.7%。1978年,社队企业总产值4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1.9%。农业战胜干旱,夺得了空前大丰收。全县水稻平均亩产达960斤,粮食总产量达到5.58亿斤,比上年增产1.22亿斤,增产28.7%,比历史最高的1974年增产9.6%,比地区分配的计划产量增产11%。棉花、茶叶、蚕桑、乌柏、黄花、山苍子等11种多种经营产品都比上年增产。其中棉花总产增长13%,茶叶总产增长一成多,食油增长44%,生猪略有增长,全县多种经营总收入比上年增长17%。工业生产和交通运输持续上升。全县工业总产值达到5910多万元,为年计划的102.1%,比上年增长18%。

社会事业蓬勃发展。在教育战线,由于批判了“四人帮”的“两个估计”和“知识越多越反动”的谬论,教师中中断了多年的职称评定得以恢复,教师地位提高,积极性高涨。县委对教育事业加强了领导和投入,教育事业有了恢复性发展。1977年3月,全县各公社恢复了文教党支部,教育战线重新焕发生机。1978年1月,县委重新成立工农教育委员会,主管农民业余教育。桃江县成人教育开始由扫盲转入引导群众学习科技知识,开办农村业余小学、业余中学、业余农校以及其他职业培训班,开展多层次、多门类的业余教育。至1980年止,全县农村共办业余小学班212个,业余中学班46个,业余农校25所,农技班63个,入学人数近1万人。同时,县委还以开办师范学校、短期师训班、函授培训、组织自学等形式,大力培养师资。1978年起,县师范(现教师进修学校)承担参加高师和专科函授、中师函授的面授及其管理工作,参加函授学习人数达1178人。自此,真正开创了全县普教、业教、幼教一齐抓的新局面。据统计,1978年幼儿教育再起高潮,进入普及阶段,全县有幼儿园540个,入园幼儿达1.49万人。小学685所,共有在校学生12.29万人。中学192所,其中纯初中172所,初中学生4.1万多人,高中生1.2万人。

在科技领域,从1977年开始拨乱反正,全面消除“左”的影响,特别是通过认真贯彻落实邓小平提出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指示精神,全县科技工作走上了较快发展的轨道。县科技管理和科学研究机构相继恢复,一部分大型厂、场和县直专业局重新设置主管科技的股室或所,科技人员的冤假错案逐步得到纠正,各种待遇不断提高。至1978年末,全县共建科研机构18个,其中县属科研机构有4家(县农业科学研究所、县林业科学研究所、县茶叶科学研究所、县农具科学研究所),并基本形成从县到区(镇),再到社、队的科技推广网络。技术开发、科技攻关、成果推广及科学普及等工作,均有较大进展。1978年起,贯彻全国科学大会精神,科普活动重新活跃,几次组织较有名的农业、林业、水产、畜牧专家,分赴社、队作科普知识巡回报告,累计听众达2万多人。县、区(镇)、社相继建立科技培训机构,部分区(镇)、社亦随之办起农民业余科学技术学校,少数大队亦建农民科学技术夜校。1979年,全县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96期,累计培训8900多人次,培训技术50余项。当年伍家洲公社中学气象哨师生撰写的《蚂蚁与天气》论文获国家一等奖。县林科所在降低退笋率方面摸索了修山、垦复、钩梢、施肥、压青、培土、疏笋等先进技术。县农机厂研制的精镗专机提高工效3倍,导管孔专机提高工效2倍,气门室4孔钻机,一道工序代替了原来的四道工序,同时实现了自动控制,为滨湖机械厂生产的165柴油机气缸盖,光洁度超过了国家标准。县磷肥厂消除污染,大搞三废综合利用,从普钙中回收碘获得成功,从氟气中回收氟硅酸钠获得成功。县农具科研所和电机修配厂,研制成功7615简易机耕船,机件简单,用材少、成本低、重量轻、运行平稳、操作方便,深受群众欢迎,获得全省科学大会奖励。县茶科所引进茉莉花、白兰花制作出茉莉花茶、白兰花茶,并在全县推广制作花茶。县医药研究所承担的“臭牡丹”引产术在全县推广,成功率达99.4%,安全可靠,效果很好。

在文化体育工作方面,群众文化有了新的起色,1977年全县组织调演、会演8次,编印诗歌、演唱资料8期;主办美术、文学、摄影学习班4期,各社(镇)配备的文化辅导员,多数专心专职,作了大量工作。文艺宣传队坚持贯彻执行毛主席文艺方针,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1977年下厂下乡为一线群众演出达165天。此外,绝大多数社、队、企业、机关和学校,都建立了革命文艺队伍,自编自演节目的水平不断提高。1978年全县共发行图书235万余册,完成销售金额42.1万元,超额完成4.3万元,比上年增长12.8%。巩固和发展农村电影放映网,全年五大指标均超额完成:工作日11084个,超过年订计划16%;场次19820场,超过年订计划28%;观众达1632万人,超过44%;放映收入32.5万元,超过年订计划46%;发行收入10.6万元,超过年订计划45%。1977-1978两年来,全县共刊发文学作品120件,其中创作诗歌60首;小说、散文20篇;曲艺20篇;故事16篇;文艺评论4篇。省以上发表美术创作作品4幅,参加省展出作品10幅;省、地出版群众歌曲6首;省以上刊登和展出摄影艺术作品6幅,参加地区展出作品38幅。从70年代末开始,全县各学校体育教学逐步出现转机。各中、小学校坚持贯彻“普及为主、课堂教学为主、增强学生体质为主”的体育方针,与此相适应的“两课”(每周两节体育课)“两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逐步形成制度。国家颁发的中小学生《体育锻炼标准》,开始成为每个学生必须达到的目标。1975年至1979年,县先后两次开办少儿业余体校,按本人自愿、家长同意、学校推荐、体委考察、领导审批五条原则,从各小学挑选学员,每周集中一定时间接受系统的体育训练。两期共招收10-11岁学员20名,开篮球、排球两个项目,训练4年(从小学四年级到初中二年级)结业。全县武术、舞狮、舞龙、龙舟赛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和田径、标枪、铁饼、门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象棋、举重、赛跑等竞技体育项目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在计划生育方面,1977年全县育龄妇女节育率上升到82.7%。男女青年晚婚率为85%,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8.63‰,计划生育率为58.8%。1978年育龄妇女节育率上升到84.4%,男女青年晚婚率为90%,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了8.17‰。新法接生率达到了80%。

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县国民经济有了较大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得到提升。1976年全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528元,1978年全县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达到564元,增长36元。农民人平年纯收入由1976年的59元,增加到1978年的74.7元;1976年农民人平口粮460斤,1978年增加到559斤。1978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618.8元,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14.4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为5926万元;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243万元,人均储蓄为3.6元。

二、真理标准问题讨论

1978年5月11日,《光明日报》特约评论员文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后,全国各地掀起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热潮。各省和各大单位纷纷参与讨论和表态。在长达半年的时间里,湖南省委遵照当时中央宣传部领导人“不表态”、“不介入”的指示精神,没有及时表态,湖南成为真理标准问题讨论的“盲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桃江没有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客观上是受省委的影响,主观上则是县委本身思想没有解放,没有很好把握形势,没有真正认识这一讨论的重大意义。思想仍然停留在“两个凡是”上,对毛泽东晚年的错误要不要接受社会实践检验、“文革”中“左”的错误应不应该纠正等敏感问题,不敢提出来进行大胆的、公开的讨论,因而“左”的指导思想继续贯穿于各项工作。在经济建设上脱离桃江实际,提出一些过高过急要求,做了一些过“左”的事。在大搞“双学”活动中,不切实际地提出三年内建成大寨县,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和大地园林化,继续推广、套用大寨的一些“左”的做法,批集体经济内部的“资本主义”,在一些社队搞大寨工,限制农民的正当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超越客观条件鼓励兴建农民新村等等。这些问题,都给桃江的经济建设带来了损失,特别是影响了各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解放。桃江一部分人特别是一些干部沿用“左”的观点看问题,认为现在毛主席处理的问题翻案了(指为地富摘帽和右派平反),毛主席的书不读了;树的大寨榜样不学了;国家朝资本主义路上走,农村朝单干的路上走,挂的是社会主义招牌,搞的是资本主义,等等。思想领域出现动荡和混乱,经济和社会发展一度陷入被动局面。

从1976年10月粉碎“四人帮”,到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桃江的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整体是徘徊前进,走了弯路。 1978年12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湖南省委在全省开展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桃江按照省委部署,认真进行了真理标准问题讨论补课。至此,桃江各级党的组织、干部和广大群众才真正脱离“左”的桎梏,桃江的各项工作才真正跟上全国形势发展的步伐。


注  释

①在解放区至解放初期实行减租的法律规定。“二五减租”:按原租额减低20%;“三七五限租”:耕地地租租额,不得超过主要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总量的37.5%.

②薛世纶,又名叔琴、世堪,1898年生于桃江县武潭镇石桥村,毛泽东湖南一师的同学。1920年与周恩来、赵世炎、李维汉等赴法勤工俭学,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中共第三届执委秘书、中共湖南省委委员、省委宣传部部长、秘密临时省委书记、等职。1927年“马日事变”后自行脱党,回乡教书,1961年病逝。

③1954年5月4日,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公布施行《准备劳动与卫国制度》,简称“劳卫制”。

④一平:人民公社内部实行的平均主义的供给制;二调:对生产队无偿调拨劳力和财物。

⑤在粮食奇缺情况下,一些地方“发明”的填饱肚子的办法。就是将稻谷先煮再碾,认为这样出的米比常规办法碾出的米多,饭蒸两次比蒸一次量多。

⑥1962年2月,刘少奇主持召开的中央政治局常委扩大会议,会议确定对国民经济进一步进行大刀阔斧的调整。

⑦县统计局国民经济统计资料(1978年编)。

⑧1964年4月,省委对清理教师队伍提出了“地富反坏右、党团警宪特、军师团营连、专县科乡保、僧道巫尼会、资代小牙娼”的30字方针,在教师队伍中大搞唯成分论,清理掉大批教师。

⑨1969年7月23日,中央下发布告,决定把大批判作为一个战役来打,重点批无政府主义和资产阶级派性,结合批反革命经济主义。

⑩1969年8月28日,中央发布命令,动员全国军民做好反侵略战争的一切准备。

⑪可教育子女指地、富、反、坏、右“黑五类”分子子女中表现较好的青少年。

⑫“阶级斗争熄灭论”、“驯服工具论”、“群众落后论”、“入党做官论”、“党内和平论”、“公私熔化论”。

⑬“三自一包”即自负盈亏、自由市场’自留地和包产到户,“四大自由”是土地租佃和买卖自由、借贷自由、贸易自由、雇工自由。

⑭1978年1月,省委将“一批两打三清查”调整为“一批两打三整顿”。“三整顿”即整顿机关、整顿社会秩序、整顿农村和工矿企业经营管理。

附 录 (一)

中国共产党桃江县委历届领导班子成员

(1951.9–1978.12)

中国共产党桃江县委员会

(1951.9–1956.5)

1. l95l.9−l952.5

书  记  张力耕

副书记  田  园  1952 年 2 月免

张鹤亭  1952 年 2 月任

委 员  左希圣  李鸿谋  高富江

王志文  1952 年 2 月任

2. l952.6−l953.2

书  记  鲁  清

委  员  左希圣  李鸿谋

高富江  1952 年 9 月免

王志文

陈  明  1952 年 12 月免

杨振声  1952 年 9 月任

李企孟  1952 年 11 月任

张冬松  1952 年 11 月任

张长炎  1952 年 11 月任

刘松山  1953 年 2 月任

3. l953.3−l956.5

书  记  王志文

副书记  李鸿谋  1955 年 8 月免

李企孟  1955 年 8 月任

吕书元  1956 年 5 月任 (列二)

委  员  左希圣  1954 年 5 月免

李企孟

张冬松 (1954 年 10 月起离职学习两年)

张长炎  1953 年 8 月 免

刘松山  1954 年 7 月 免

崔  祥  1953 年 4 月 任

周铁泗  1954 年 3 月 任

聂晴佳  1954 年 4 月 任

陈  明  1954 年 4 月 任

郭永夫  1954 年 5 月— 6 月

吕书元  1954 年 6 月 任

周瑞庭  1954 年 8 月 任

龚瑞林  1954 年 8 月 任

胡瑞庭  1954 年 8 月 任

田福堂  1955 年 3 月 任

张根怀  1955 年 3 月 任

张元勋  1955 年 10 月任

中共桃江县第一届常务委员会

(1956.5–1959.3)

1956 年5月26日至29日, 中共桃江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 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和书记, 副书记。

书  记  王志文

副书记  李企孟  吕书元

常  委  龚瑞林  崔  祥  张元勋  周瑞庭

耿长云  1957 年4月免

陈光才  1957 年 8 月任

中共桃江县第二届常务委员会

(1959.3–1969.3)

l. l959.3−l963.5

1959 年3月3日至6日, 中共桃江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 选举产生了第一书记、书记和常务委员, 组成中共桃江县委书记处。

第一书记  王志文

书    记  李企孟 (1961年8月去世 )

吕书元

许铭文  1959 年 10 月–1961 年 10 月

龚瑞林  1960 年 1 月任

胡瑞庭  1960 年 1 月任

李清波  1961 年 9 月任

常  委    龚瑞林  胡瑞庭  崔  祥

陈光才  1959 年 6 月免

李国全  1960 年 8 月任

吴占元  1960 年 8 月任

2. l963.5−l966.3

1963 年 5 月, 书记处撤销, 第一书记改称书记, 书记改称副书记。

书  记  王志文

副书记  吕书元  1963 年 7 月免

龚瑞林

胡瑞庭  1965 年 3 月免

李清波  1964 年 12 月止

冯志勇  1964 年 6 月任 (列一)

游和炳  1965 年 2 月任

常  委  崔  祥  李国全

吴占元  1966 年 2 月免

周瑞庭

魏武振  1964 年 1 月任

3. l966.3−l969.3

书  记  沈瑞庭

副书记  龚瑞林  游和炳  谭竹林

常  委  崔  祥  李国全 (1967 年 4 月去世)

周瑞庭  魏武振

中共桃江县核心领导小组

(1969.3–1970.11)

1969 年 3 月, 经益阳地区革命委员会党员常委研究, 同意建立中共桃江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 (后改为中共桃江县核心领导小组), 代行县委工作职能。 1970 年 11 月恢复中共桃江县委后, 县党的核心领导小组随之撤销。

l. l969.3−l970.3

组  长  武  峰

副组长  沈瑞庭

2. l970.3−l970.6

组  长  沈瑞庭

副组长  曲保才

3. l970.6−l970.11

组  长  孙  耘

副组长  曲保才  赵喜林

中共桃江县第三届常务委员会

1970.11–1977.12

1970 年 11 月 15 日至 22 日,中共桃江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 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

l. l970.11−l973.2

书  记  曲保才

副书记  牛玉祥

姚金华  1972 年 3 月任

常  委  丁维臣  马洪义  徐立明  曾质彬

胡长生  李训泉 (女)

李范堂  1972 年 6 月任

2. l973.2−l976.10

书  记  姚金华

副书记  牛玉祥  1975 年 11 月免

徐立明  1973 年 6 月任

张瑞梅  1974 年 7 月–1975 年 11 月

游和炳  1974 年 7 月–1975 年 4 月 (未到职)

伍启瑶 (女) 1975 年 10 月任

谭章佑  1976 年 1 月任

常  委  曲保才  丁维臣

马洪义  1973 年 6 月免

曾质彬

胡长生  1976 年 6 月免

李训泉 (女)   李范堂

张文和  1973 年 6 月任

王希果  1973 年 6 月任

崔 祥  1974 年 5 月任

詹天伟  1975 年 7 月任

3. l976.l0.−l977.l0.

书  记  姚金华

副书记  徐立明  伍启瑶 (女)   谭章佑

常  委  曲保才  丁维臣  曾质彬  李范堂

李训泉 (女)  张文和  王希果  崔  祥  詹天伟

4. l977.l0−l977.l2

书  记  伍启瑶 (女)

副书记  徐立明  谭章佑

卜质彬 1977 年 11 月任

常  委  曲保才   丁维臣   曾质彬   李范堂

李训泉 (女)  张文和  王希果  崔  祥  詹天伟

中共桃江县第四届常务委员会

(1977.12–1985.3)

1977 年 12 月 1 日至 4 日, 中共桃江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 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1982 年 3 月以后, 县委领导成员陆续进行了调整 (见《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第二卷)

l977.l2−l982.3

书  记  伍启瑶 (女)

副书记   徐立明  1979年2月免

卜质彬

曲保才  1981 年 12 月免

谭章佑

贺隆配  1978 年 8 月任

王本瑄  1981 年 11 月任

常  委  王希果  李范堂  李训泉 (女)

罗范村  曾质彬  詹天伟

夏建斌  1981 年 12 月任

附录(二)

修订后记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党史研究室统一部署,《中共湖南省桃江历史》第一卷经过修订再版了。

2007年8月,中共桃江县委下发桃办〔2007〕62号文件,成立《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编纂委员会,县委党史办组建《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编辑部,主编李树良、副主编彭畅华,编辑人员有李树良、彭畅华、贺铁先、唐义芳、丁创基、符汇河、周建华、刘万能。初稿第一编由唐义芳执笔,丁创基修改;第二编由符汇河执笔;第三编由周建华执笔;第四、第五编由彭畅华执笔。全书由李树良、丁创基统稿,全体执笔人员和刘万能参与修改,李树良、吴木苏、张胜利、贺铁先等对全书进行多次审阅修改,并最后审定,于2013年12月正式出版。

根据益阳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出版《红色基因文库》,重新修订出版各县(市、区)党史正本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中国共产党桃江历史》第一卷编撰人员重新分编分章仔细研读原作,在尊重原作基本观点、史料、编目的基础上,进行了如下修订:

结构调整。原第二、第三编合为第二编,标题改为《桃江党组织在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1949.08—1956.09)》,原第四、五、六编依次改为第三、四、五编。原第二章第三节《奋起回击反革命势力》移入第三章《大革命失败与桃江党组织领导的反“清乡”斗争》;删除第一节《白色恐怖笼罩桃江》,把原第一节第二目《共产党人惨遭屠杀》作为第五目并改为《大无畏的共产党人》。

史实核实和补全。《一批外出求学青年接受先进的马克思主义》一目中,“工学世界社”发起组织者是张昆弟和李维汉,不是赵世炎;宗旨是“信仰马克思列宁主义和实行俄国式的革命”,不能简述为“研究俄式革命”;列宁的《共产主义运动与“左派幼稚病”》应通译为《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再如,“丁连生被捕,被杀害于桃江镇张家码头”,“张家码头”应为“雷公岩”。《第二次重建中共桃江区委》“黄箭山支部”,经查考,应为“黄(黄泥田)剑(牛剑桥)山(老鸦山)支部”。

句序调整。第一编第一章第二节第二目《成立“新民共进社”,传播马克思主义》,叙述夏曦建社的经过,我们作了适当调整;在对夏曦参加在莫斯科召开的远东各国共产党及民族革命团体第一次代表大会的叙述中,我们将叙事主体作了变换。

字词校定:有个别错字和用词不当等小误,均已修正。

标点订正。书中连续引号、书名号之间加顿号之处,均已取消顿号;个别错误如“反清乡”,已改为反“清乡”,“‘年关’暴动”,已改为“年关暴动”。

通过我们的努力,修订本比原版有所进步,但难称完美。我们期待新的史料发现,届时再补订。

本次修订,由桃江县史志编纂室组织,参加修订的人员有李树良、周群锋、吴木苏、李梦飞、彭畅华、丁创基、符汇河、周建华、刘万能、夏正君、李美华。

《中共湖南省桃江历史》第一卷重版之际,谨向所有为本书提供过支持和帮助的单位和个人深表谢意。

由于水平有限,这次修订工作尚有纰漏和失误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编  者

201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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